第十三章 她比杜普雷还寂寞(上)
等到春琪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已经到了肯尼迪机场,踏上了这片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土地——纽约。
还在她上幼儿园的时候,电视里就在播《北京人在纽约》,其中有段话特别著名:“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去,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去,因为那里是地狱。”
这样的一段话深深刺伤了春琪幼小的心灵,睁大眼睛看着那个游走在天堂和地狱之间的纽约。其实纽约就是纽约,一个单纯的地名而已,只是被人们太多的理想化和妖魔化了。
春琪站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一时不知所措。
“Iwanttoknowwhatyou’rethinking.”奉熙探着脑袋问春琪。
春琪一惊,因为在她的印象中,词人通常是不会说英语的,更不会说流利的英语。如果有例外,那可能就是徐志摩了,但就学习英语的目的而言,春琪却不敢恭维,心想多是为了和外国的漂亮女孩子搭讪。想到这里,也就自己一个人“咯咯”笑出了声。
“傻样儿,笑什么呀?”奉熙看着春琪的样子,疑惑地问。
“傻笑。”春琪扭头看着奉熙回答,却在不经意间看到了奉熙的左耳朵上又多了一个耳环,便说:“左耳朵上三个耳环,右耳朵上两个,你可真奥运呀。”
“当然,这就叫爱国,是用行动来体现的,而不是语言。”奉熙颇为得意地扬起头,“那些天天嘴上叫喊着爱国的人,通常都是放羊的孩子,是吧?”说完,认真地等着春琪的回答。
春琪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无论她怎么回答,都是自己的不对。她想张嘴说话,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她也能想象到现在自己脸上尴尬的表情,总之不是一副让人看起来舒服的嘴脸。
奉熙还是看着春琪,等着没有答案的答案,春琪也仍旧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她只感觉自己现在是四面楚歌,已被奉熙的这个问题彻底歼灭,更或者是十面埋伏。
好在来接他们回住所的车到了,司机请他们上车才得以缓解春琪现在尴尬的处境。她在心里深深感谢这个雪中送炭的司机,也更加深刻地理解了陆游的那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从而惊叹唐诗文化的博大精深。
在从机场到住处的路上,她穿越了布鲁克林隧道,看到了帝国大厦、联合国总部、肯尼迪音乐厅、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圣约翰大教堂等一切她之前想看但没有看到的建筑。春琪仿佛一个新生儿那样贪婪地吮吸着纽约的乳汁,目不转睛地辨认着通过电视早已熟记于心的一栋栋大楼和让人惊叹的建筑。
其实出国深造的地方是奉熙选的,春琪没有丝毫的建议和意见。不过,相比于繁华的让人快要窒息的纽约,春琪更喜欢巴尔的摩,这个美国国歌的诞生地,正如奉熙喜欢拉斯维加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结婚的地方一样。
奉熙曾经和春琪说,“如果将来自己和另一半结婚,就去拉斯维加斯,不需要任何的手续,只是55美元就可以领到一张结婚证。”这是奉熙一次醉酒后的话,然而春琪却异常清醒地记住了,甚至是铭记在心。
在奉熙的眼中,婚姻脆弱的没有些许价值,只是55美元。这样如幻影一般的幸福不是春琪想要的,随时产生,随时幻灭。在那天夜里,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清楚、明白,她只能靠自己实现自己的音乐梦想,而不是奉熙——一个随时有可能离开的人。
对于他们而言,在纽约的日子是短暂且让人弥足珍惜的,总会一不留神回想到之前春琪向奉熙学习音乐的那段日子。那是他们至今为数不多的,还能让人回忆起的日子,两人之间的欲说还羞无法被复制,两人之间的欲说还休却在那段特殊的日子里被普及。
奉熙拿着笔坐在钢琴前停停写写的样子,在写曲子,在写歌词,也在写他们之间悄然萌生的情愫,却从未有人一语点破。
春琪向奉熙学习钢琴,说这样就可以培养自己的情操和素质,还能接受西方古典文化的熏陶,奉熙自然乐于“传道授业解惑”。奉熙也说学习钢琴是锻炼左右手的配合,从而能促进春琪左右脑共同发育,使她变得更聪明,春琪也就甘愿“头悬梁锥刺股”。
这谎言拙劣的近乎不攻自破。
其实就培养情操而言,春琪大可以学习佛学,因为情操来自好的生活戒律,只要遵守戒律了,情操自然不在话下。但同时也就要做到不为色相所欺,而奉熙显然是春琪难以割舍的。
虽然人的大脑到25岁后才停止发育,但在青年期时的发育是微乎其微,所以促进左右脑共同发育的说法,也不过是信手拈来的由头。
春琪喜欢学习钢琴时,奉熙厚实且温柔的臂膀环绕自己所带来的安全感。当奉熙拿着铅笔对琴架上的曲谱指指点点时,春琪总是可以闻到洗发香波的味道,是自己喜欢的味道。奉熙也喜欢看春琪清澈的求知的眼神,也会偷偷在春琪练琴时端详她细腻修长的手指,这天生练习钢琴的手指。
心中的温暖在大一短短的一个学期中铺成开来,“互不点破”似乎也成了他们约定俗成的规则,默默在心里爱着自己的爱,梦着自己的梦,幸福着两人的幸福。
“这几天先抓紧熟悉一下这儿的地形。”奉熙拿起地毯上的遥控器无聊地翻看着电视节目。“明天想去哪儿玩儿啊?你不会告诉我说想去百老汇看歌剧吧,还是想去肯尼迪听演唱会?”
“那就百老汇吧。”春琪随便一说。
“好的,我立刻叫他们去订票,百老汇欢迎你。”
“没关系,我不怕被拒绝,因为不管任何事物,也都从来都没有主动欢迎过我。”
“‘艺术’不会,它不会排斥那些有梦想的人。”
春琪不知道自己听了这句话后该是怎样的反应,一如当初自己拿这样酸掉牙的话去骗阿玢一样,那糟糕的无法想象的未来。
春琪陡然想起远在北京的那些自己喜欢的不喜欢的同学,阿玢、缈子、小艾。窗外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好像是替春琪流了思念的眼泪。提笔工整地写下些祝福鼓励的话语,鼓励阿玢用绚丽的色彩书写生命的**,同时也写下对缈子和小艾的祝福。绵延的祝福肆意成河,而春琪就像是一个不谙水性的泅水者,一点点淹没在自己给别人的祝福中,最终成了苍白晦暗的标本。
文字本是春琪最钟爱的表达方式,可现在往事的脉络清晰地浮现在眼前,触手可及,却一碰即碎,正如那些美丽的泡沫一样不可挽留。现实在摧毁着春琪工整的字,生拉硬扯地把祝福和鼓励变得越来越潦草,尔后是狂草,最后连春琪自己也不认识了,只剩下心中的那片阴影。
相比于内百老汇商业、经典的演出,他们更喜欢看那些实验性的剧目。实话说来,现在的歌剧已经越来越脱离原来的初衷了,取而代之的是极强的商业色彩,动辄数百万的制作费和华丽的舞台。
每次看完歌剧,春琪总会生拉硬拽的和奉熙一起再走一段路,到唐人街附近的一条贫民区街道,不再是那些衣着光鲜亮丽的职业男女,取而代之的是污浊的气息,醉汉在街道上斗殴,流浪人窝在街角瑟缩,孩子们争抢着破旧的篮球,路边的商人因为缺斤短两而斤斤计较,每每看到这些春琪总是不自然地想起阿玢。
其实第一次本意是来唐人街的,却在无意间发现这样一个贫民区而激发了她的同情心,所以每次享受完后,总是会来这里告诉自己残酷的现状。但久而久之,这种行为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而是演变成了单纯的习惯。即便现在又有小孩儿伸手去向春琪要钱,她也会视而不见。
一回到家奉熙就把鞋一扔,伸手敏捷地跳上沙发,立刻进入睡眠状态。春琪吃了些水果正要回自己的屋子,却被奉熙叫住了。
“教教我大提琴吧,我一点儿也不会。”
“学校里有很多教弦乐的教授啊。”
“我在大提琴方面可一点儿基础也没有啊,他们会手把手地教吗?”
春琪知道奉熙又在故意找茬,留下一句“哼”就逃回了自己的屋子。
谁知,春琪却在第二天莫名其妙地被教授通知说,教奉熙大提琴入门。
春琪起先只是惊讶教授的做法非常不“美国式”,但看着旁边奉熙脸上诡异的笑容,才明白这是奉熙使得“阴招”。
“这下看你怎么逃。”奉熙冲着春琪的耳朵小声恐吓。
“我又不是贼,逃什么?”
“如果你是偷心贼呢?”
“少在这儿模仿电视剧,你就不能有点儿创意?”说着,春琪一把推开了奉熙。
“你就是偷心贼!”奉熙又强调了一遍。
“拉倒吧,在哪儿贼喊捉贼有意思吗?”春琪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但很快她就意识到自己这句话是有漏洞的,摆明告诉奉熙,他也偷了自己的心,可又不能收回这句话。以奉熙的智商而言,现在肯定在偷乐,春琪着急的一时涨红了脸。
奉熙微笑地盯着春琪,从左到右,自上而下好好打量了一番后,说:“不大的脑袋,瓜子脸,还真是贼头贼脑。”说完,又摸着春琪的眉毛,凝视着她的眼睛说:“为什么要画烟熏妆啊?不画还好,一画更是贼眉鼠眼了。”
春琪只觉得刚才奉熙看自己的眼神柔的像一汪浓地化不开的水,手指轻轻抚mo着自己眉毛的时候,分明也带走了春琪的心跳。
“看见你这个贼婆,我当然是贼心不死啰。”奉熙调皮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