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奥古斯都建立的罗马帝国(1 / 1)

奥古斯都为避免被人称为僭主,上台后首要的措施便是重组元老院,同时以国父自居。他当选监察官,与忠心耿耿的阿格里帕一起筛选元老院议员名单;少数人犯有恶行和过于顽劣即当众除名,结果使200多位候选人自动退让,避免驱逐带来的羞辱;特别是他把议员的财产资格提高到250磅黄金后,产生了一批新的权贵家族。他接受元老院授予的“第一公民”的头衔,这通常由监察官颁给对国家着有勋绩的知名人物。他表面上虽然恢复元老院的尊严,但实质上却损害了其独立执行权力的功能。一旦行政权凌驾于立法权而无从制约,宪政体制也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奥古斯都经过妥善的安排后,在元老院的会议发表一篇精心撰写的演说,以爱国的姿态掩饰其独裁的野心:“奥古斯都悔恨过去的行为,要求大家多方体谅。他之所以采取报复行动,完全基于要对惨遭谋杀的养父克尽孝道;即使仁慈的天性能够稍加约束,有时也会违背严峻的法律,迫使他与两位不足取的同僚举兵起事,终于亲手得报杀父之仇;要是安东尼还活在世上,他一定会大义灭亲,绝不会让共和国落入自甘堕落的罗马叛徒和蛮族女王(指克娄巴特拉)手中。现在他已经善尽天职和本分,在此提出庄严的宣告:恢复元老院和人民自古以来拥有的权利。奥古斯都唯一的愿望是与同胞长相左右,分享国家的光荣和幸福。”

只有塔西佗的如椽大笔才能描绘元老院在座议员的心情,主张共和的人士极为震惊,只有追随他的僚属深受感动;如果相信奥古斯都的演讲完全是肺腑之言,就会自欺欺人,将给国家带来危险;但如果怀疑奥古斯都的说辞,又会让自己陷于难以脱逃的绝境。君主政体与共和政体的利弊得失,即使深入研究还是众说纷纭。罗马城邦的发展目前已经过分庞大,风俗败坏和军纪废弛,使得拥护君主政体的既得利益者,振振有词地提出新的论点。但所有对政府的看法,都因个人的希望和恐惧而被扭曲了。

正当大家陷入混乱和莫衷一是之际,元老院的答复却是异口同声地表达了坚定的态度。他们拒绝接受奥古斯都退隐的打算,请求他不要抛弃亲手拯救的共和国。这位政治技巧高明的行政首长经过一番谦让,终于“服从”元老院的命令,同意以众所周知的代行执政官头衔和大将军名义,管理各行省的地方政府和统率罗马军队。他将期限定为10年,甚至希望在任期届满之前,内战冲突的创伤已经完全愈合,共和国能够恢复原有的体制和活力,不再需要位高权重的行政官员进行危险的干预。类似喜剧的情景在奥古斯都一生当中不断上演,使大家记忆犹新。特别是身为罗马权势永垂不朽的君主,每当他统治届满10年就要举行盛大的纪念活动。这成为传统,一直延续到帝国的末期。

罗马军队的将领有统军之权,对于士兵、敌人以及共和国的臣民行使着几近专制的权力,这从来并未违犯宪政的原则。从早期的罗马城邦开始,为了达成征战的目标,或者仅是重视军纪的要求,军营的士兵已经毫无自由可言。独裁官和执政官有权征集罗马青年从军服役,对于拒绝听命或怯懦不前的人员,处置特别严厉,丝毫不留情面,可以将之从公民中除名,或者将他的财产充公,最甚者其本人被出售为奴。罗马公民从《波提利阿法案》和《塞姆普罗尼阿斯法案》获得的自由权利,虽然神圣不可侵犯,但一旦发生军事行动则全部失效。主将在军营掌握绝对的生杀大权,不受任何形式的审判和诉讼程序限制,其独断的判决要立即执行且不得上诉。抉择敌对国家的权力操之于立法机构,是战是和要在元老院经过严肃的讨论再做出决定,最后送请人民大会批准。

军团组成的出征军队离开意大利,不论到达多么遥远的国土,主将基于个人的判断,只要认为有利于国家,就可以利用获授之全权指挥军队以任何方式,对任何种族和对手进行作战行动。主将期望获得凯旋式的荣誉,毫不在意军队的作为是否合乎正义的原则,仅仅重视能否取得最后的成功。特别是元老院无法用任免之权加以控制,战争胜利的最大好处是使主将能够为所欲为,肆无忌惮。庞培在东部统领大军的征战,有权奖赏部下和盟友、废除别国的君主、划分国土疆界、设立殖民地,并且分配米特拉达悌国王的财富;等到他班师罗马,元老院和人民大会通过法案,所有出征的作为全部得到追认。像庞培这样大力拔擢部下和严厉处置敌人的权力,共和时期的主将从来未曾有此先例。统兵在外的将领同时是被征服行省的总督,一时成为君王的化身,可以上马领军下马治民,不仅拥有司法权和财政权,还将当地行政和立法大权集于一身。

国家的事务全部交给奥古斯都,至于遥远边区为数众多的军团,不可能全由他亲自指挥,就像庞培得到元老院的许可,进军作战的权责授予属下的将领。高阶军官的地位和职务,看起来好像不低于原先的代行执政官头衔,只是他们的任免完全仰仗私人关系,得到的位置并不稳固。他们得以擢升完全出于上级的意愿,为了感恩,他们要把自己的功绩全部归于长官的提拔。因此他们只是皇帝派出的代表而已,只有君主才是共和国的统帅,不论是军事处置权还是军队的统辖权,延伸到罗马征服的所有地区。皇帝有时也会将权力授给元老院的成员,这方面的恩典可以满足这个最高立法机构的虚荣。皇家的将领常常取得代行执政官或代行法务官的头衔,军团通常由元老院下令组成,罗马骑士阶级可以委派的最高职务是埃及的行政长官。

奥古斯都装出一副被迫接受如此重任的模样,但不到6天工夫,他便略施小惠,让元老院得意忘形。他咨询元老院的旨意,在于虽然已经扩大他的权力,但一旦面临紧急状况,有时会不得不越出应有的权力范围。何况指挥军队和边区作战,都是极为吃力的工作,元老院却又不让他放下千金重担,而他必须坚持所做的承诺,要让安定和平的行省恢复文官的治理。在行省管辖权的划分方面,奥古斯都兼顾自己的权力和共和国的尊严,决定由元老院派遣代行执政官头衔的总督,治理亚细亚、希腊和阿非利加,这比起皇帝以将领代行统治高卢和叙利亚,享有更高的殊荣——前者用扈从校尉担任随从和护卫人员,而将领只能用麾下的士兵。元老院还通过一项法案,皇帝不论到达哪一行省,他所下达的特别命令,凌驾该行省总督的法定权责。新征服的地区归属皇帝直接管辖,成为共同遵守的惯例。不久就可发现,即使管辖的疆域极其广大,奥古斯都常用的尊称都是“第一公民”,他所拥有的权势在帝国任何地方几乎毫无差别。

元老院为了回报奥古斯都虚情假意的让步,赋予奥古斯都更大的特权,使其成为罗马和意大利事实上的主人。他在承平时期可以保留军事指挥权,在首都有一大批私人卫队可供差遣,凡此全都严重违反共和国曾经的规定。他的指挥权确实只限于服役的公民,征召服役要经过从军宣誓。但罗马传统的奴性未改,政府官吏、元老院议员和骑士阶层成员,竞相参加盛大的仪式,使得谄媚效忠的个人行为不知不觉中变成每年举办的庄严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