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误中,我们遇到的心理情境与口误和笔误有着明显的差异。两种对抗倾向中的一种在这里被一种感官刺激取代了,所以或许欠缺抵抗性。一个人读到的内容并不属于他本人的心理活动,这一点与某人写的东西不同。因此,在绝大多数例子中,读误都是一种完全的置换。一个字被读成了另一个字,而两个字之间不一定存在着意义上的关联。口误则一般基于字词之间的相似性。利希腾伯格(Lichtenberg)把“Agamemnon”读成“angenommen”便是最佳例证。如果你们希望找到引起误读的干扰倾向,最好可以完全忽略误读的文本,从下面这两个问题开始分析:第一,在误读的产物中,经由自由联想得到的第一个想法是什么;第二,误读发生的情境是怎样的?后者便足以解释误读。例如,一个人尿急,在一座陌生的城市里到处找厕所。他在一座大楼的二楼大标牌上读到了“Closethaus”(便所)这个词。他正怀疑为什么这个标牌要挂得这么高,才发现牌子上写的实际是“Corsethaus”。在其他例子中,如果原文和错误在内容上没有关系,就必须加以彻底地分析,但是这需要拥有精神分析的实践经验和信心才能完成。不过,一般我们并不难得出读误的阐释。在Agamemnon的例子中,我们不难推测替换的词背叛了思维序列,产生了干扰效果。又如,在战争时期,我们身边充斥着城市名、将军的名字和军事术语,所有经常把结构相似的词语看成它们。以这种方式,一个人感兴趣的、占据其内心的东西代替了外来的、不感兴趣的事物。思维的惯性遮蔽了新的知觉。

读误还有许多其他种类,有的文本也会产生干扰倾向,通过某种方式,将原文歪曲为相反的意思。研究显示,如果某人读他不喜欢的文本,就会极力抗拒所读的内容,进而将其歪曲为其他字样。

在开始提到并频繁出现的读误中,造成过失机制的两个要素被忽视了:两种倾向之间的冲突,以及其中一个受压抑的倾向通过引发过失来求得补偿。并非所有读误都是把原文看成完全相反的字样,但是和错误有关的思路纠缠确实比之前承受的压抑要显著得多。在因遗忘造成的过失中,这两种因素都极易观察得到。

忘记计划的例子实际上表达同一种意义,即便普通人也不否认这样的解释。干扰计划的倾向通常是一种反抗的倾向、一种不情愿的感情,我们只需要发现它为何不通过另一种较少伪装的方式表现出来。有时我们也可以猜测出这种倾向不得不保密的动机;保密总能达成目的,而如果公开表达,一定会遭到拒绝。如果在计划形成之后和执行之前心理情境出现了重要变化,以至不再需要执行,那么虽然忘记了计划,但并不属于过失范畴。因为既然用不着记住,忘记就变得理所当然,于是它被永久性或暂时性地抹去了。只有当决心未被打消时,忘记一个计划才可以被称为过失。

忘记计划的例子通常千篇一律、容易看透,不会引起研究者的兴趣。然而,以下两点可以为我们增加新的知识。我们说过遗忘计划,即不执行一项计划,指向一种相反的倾向。这当然不错,但根据我们调研的结果,相反的倾向可能分为两种:直接和间接的。我举一两个例子,或许可以很好地说明后者的意思。比如施恩者不替求恩者在第三者面前推荐,也许是因为施恩者对求恩者不怎么感兴趣,没有要举荐他的意思。不管怎样,求恩者都会理解施恩者忘了推荐他。但是,事情可能更加复杂。施恩者不引荐或许另有隐情,这可能与求恩者无关,而是因为对第三者没有好感。由此你们可以看到解释在实际应用中也有矛盾之处。求恩者虽然已经正确解读了这个过失,但仍可能怀疑施恩者,以致对他做出不公正的评价。如果一个人忘记赴约,最常见的直接原因是他不愿意见到那个人。但是,根据分析的结果,干扰倾向也可能不直接指向人,而是他们约定的地点,也许是因为此前一段痛苦的记忆与这个地点有关系。又如,如果一个人忘记寄出去一封信,干扰的意向可能直接导向这封信的内容,但这封信的内容本身也可能是无害的,唯一的干扰意向在于一些事情提醒寄信者想到了此前的另一封信,这封信引起了寄信者的厌恶之感。我们可以说,在这个例子中,厌恶之感从前一封信转移到了这一封信上,而这一封信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所以,用这种解释来解读遗忘必须十分小心谨慎,即便这种解释是合理的。心理学上相等的事件,在实际中可能并非如此。

此类现象在你们眼中可能非常奇怪。你们有时会认为“间接的”相反意向可以证明这种行为是病态的。不过,我可以断定,在健康的、正常的状态下,也可能出现这种行为。我并不是在承认分析得出的结果不可靠。毕竟我曾说过忘记计划中存在的模糊之处,但这仅限于我们对这个例子不加分析,并且基于我们的普遍假设来进行解读。当我们分析特定的一个人时,其厌恶究竟是源自直接原因,还是另有隐情,便可以断定了。

第二点如下:我们发现,在绝大多数例子中,忘记计划可以追溯到一种厌恶。那么即使在另外一系列例子中,被试者否认我们推断出的厌恶感,我们也有勇气坚持自己的意见了。我们以忘记归还借来的书,或者忘记偿还现金或贷款为例吧。我们如果指控被试者想将书占为己有,或者不愿还钱的话,未免有些过于莽撞。而他本人也一定会否认这种意向,且不会给出其他解释。我们可以坚持他有此意向,只不过他自己不愿意承认罢了;我们所要做的只是让遗忘的结果暴露他的意向。那时被试者也许还会再一次坚持他不过是忘了而已。你们知道,这个情境我们曾经遇到过。事实证明,这种多样性的解释是合理的。如果我们希望在这一点上达成一致,我们将不可避免地同意人身上存在一种本人意识不到的倾向。然而,这样我们便不免站在日常生活和普通心理学的对立面了。

与此相同,忘记专有名词、外国人名和外文词语也可以通过同样的方式追溯到相反的意向上,相反的意向直接或间接指向例子中的名字。我已经举了几个例子来说明直接的厌恶。但间接的反感在这些情况中尤其常见,我们需要更加小心地分析。譬如在战争期间,我们被迫放弃了许多以前的娱乐,于是因为许多奇特的关联,我们回忆起专名的能力也大受损害。不久之前,我再也无法回想起摩拉维亚城市的比森茨(Bisenz)的名字。分析表明,我对这个城市没有直接的厌恶,但是由于它的名字和奥维多(Orrieto)的比森支大厦(Bisenzi Palace)发音相似,而我曾希望自己能够在那里定居,所以才忘记了城市的名字。在记住名字的对立面的动机上,我们第一次遇到了一个原则,稍后它将在神经症的因果关系上起到许多重大作用。也就是说,和不悦体验有关的记忆,在回忆时也会引起同样的不悦感受,所以记忆便会回避这种回忆。这种回避不悦的倾向,实际上就是忘记名字,以及忘记行动等许多其他过失背后的终极有效动机。

然而,名字的遗忘似乎特别适用于心理生理的解释,所以有时避免不悦的动机也不一定成立。如果一个人身上存在忘记名字的倾向,那么你可以通过分析调研发现他并不仅仅是因为不喜欢而忘记了名字,而是因为同样的名字在他的脑海中属于另一连串特定的联想,与之关系更为密切。这个名字被固定在那儿了,不愿和其他事物产生联想;有时为了记得某些名字,故意使其产生联想,反而因此造成了遗忘。最明显的例子是,专有名词对不同的人必定有着不同的心理价值。对于一个人来说,一个专有名词可能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而对于另一个人来说,它意味着他的爸爸、兄弟、朋友或自己。根据经验分析,前一类人一定不会忘记与之相关的陌生人的名字,而后一类人则可能遗忘,因为这些名字似乎是为与自己有亲密关系的人预留的。现在,我们假定这个由联想引起的抑制与不悦原则以及间接的机制整体吻合,你们便可以知道,遗忘名字的因果关系非常复杂。然而,充分的分析能够理顺事实,并完全揭露其中复杂的原因。

对于印象和经历的遗忘,比遗忘名字更能清楚和彻底地展现出一种避免不快的倾向。当然并不是所有此类遗忘都属于过失范畴,到目前为止,只有那些通过我们习惯的概念测定,看上去惹人注目又不合常理的遗忘,比如忘记新近或重要的印象,或者在一连串记得清楚的事件中出现了一个空洞,才属于过失范畴。一般来说,我们为什么会遗忘,以怎样的方式遗忘,以及如何会忘记那些一定会记忆深刻的印象的呢?比如童年早期的印象。这是一个十分不同的问题,对于不悦联系的避免虽然也是原因之一,但无法解释一切。至于不愉快的印象很容易被忘记,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许多心理学家已经观察到了这一点,譬如我们熟知的达尔文,所以凡是与他的学说相冲突的事实,他都会慎重地记下了,因为他怕忘记了这些事实。

第一次听到通过遗忘来防止自己想起不悦记忆的人都不免提出反对意见。相反,他们根据自己的体验,认为痛苦的记忆才是最难以忘却的,它们总是违背一个人的意愿来折磨他,比如受辱或羞耻的记忆。这个事实是正确的,但反对意见确实是无效的。我们需要认识到,精神生活是相互对立的倾向斗争的场所,或者用非动力术语来表达,是包含相互冲突的成对倾向的场所。一个特殊倾向的出现无法消除其相反的倾向,两者可以并存。这只取决于对立的倾向如何相互起作用,它们之间又会相互产生怎样的影响。

由于丢失和误放物件等过失中存在着模糊和多面的倾向,因此这些过失特别有趣。这些例子的共同点是失物的愿望,所不同的是这个愿望的理由和目的。一个人失物,或许是由于这个物件坏了或希望换个新的,也可能是因为不再喜欢它,抑或这个物件来自一个与他关系紧张的人,还可能是因为不愿想起获得这个物件的情景。摔碎、损毁和打破物件也出于同样的目的。研究发现,在社会生活中,不受欢迎的私生子较正常结婚生出的孩子意志薄弱。面对这个结论,我们不必怪罪幼儿园老师用较为粗陋的方式对待私生子,他们在照顾孩子上的某种疏忽便足以造成这个结果。保存物品和照顾孩子是一个道理。

但是,有的物件虽然没有失去价值,但也被丢失了,也就是说,人们可能会怀着一种意图,为了避免一些更可怕的损失而牺牲一个物件。这种消灾的方法仍被频繁使用,所以丢失物品也常常属于一种自愿的牺牲。同样,失物也可能是用于泄愤或自惩。简单地说,失物背后总有一些遥不可及的动机,我们不能忽视这一点。

和过失一样,错误也常被用来满足一个人自我否定的愿望。目的因此被披上了意外的外衣。例如,我的一位朋友曾搭乘火车前往郊区访友,尽管他很不情愿,但还是去了。在换乘的时候,他不小心上了回城的火车。再者,如果一个人想在旅程半道的车站多停留一段时间,那么他很可能会忘记或错过换乘某个班次。或者像我治疗的一位患者,我禁止他与未婚妻通话。他本想给我打电话,却“漫不经心地”误拨了号码,这样便又和未婚妻打上了电话。下面是一位工程师的自述,足以说明直接错误的实际意义:

“一段时间前,我和几位同事在一所中学的实验室里进行了一系列复杂的弹力实验。这项实验是我们自愿参与的,但占用的时间却比我们预期的多得多。一天,我和F同事一块儿走进实验室,他说家里有事要忙,浪费这么多时间在这个实验上真不开心。我非常赞同,半开玩笑地提到了上周发生的一件小事,说‘希望机器再坏一次,我们就能早点收工回家了’。

“F在工作室操作实验机器的阀门。他会小心地打开阀门,让蓄压器缓缓地向液压机的气缸里注入空气。另一个人站在气压表的一旁,当压力恰好的时候,大声喊停。F听到命令之后,会大力扭转阀门,但是他向左转了!(不出意外的话,阀门向右转是关闭)因此,蓄压器突然释放压力,连接管无法承受如此巨大的压力,立即破裂了。这是完全无害的事件,但迫使我们放下一天的工作回家了。

“值得一提的是,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提到这个事件时,F完全记不起当时的情况了,而我却能够清楚地记得,这的确很能说明问题。”

出于这一点,你们可能会推断出佣人失手摔碎物件是否真的是出于偶然了,也许你们会把佣人当成家庭财产的危险敌人。你们还可以进一步猜测,一个人伤害了自己,让自己陷于危险之中,是否真的总是意外。你们若有兴趣,可以通过观察来分析检验。

女士们、先生们,关于过失还有许多可说之处,也的确还存在着许多可以调研和讨论的地方。到目前为止,调研多多少少动摇了你们之前的观点,你们已有接受新观点的想法。如果这样的话,我便满足了。至于其他尚未解决的问题,我们暂且不论。凭借对过失的研究加上研究的材料,无法完全证明我们的理论。我们是为了说明,过失的巨大价值在于它们频繁地发生,并且可以在我们自己身上被观察到,但却不一定是病态的。在结束之前,我希望再一次提到你们未被回答的问题:“假设由许多例子看来,人们已经十分接近于理解过失,就快要了解它的意义了,为什么还普遍认为过失是一种意外,是无目的和无意义的,同时又如此激烈地反对利用精神分析来阐释它呢?”

对的,这个问题惹人注目,需要给出解释。然而,我并不会立即把答案告诉你们。我宁愿慢慢地引导你们弄清种种关系,这样会促使你们摆脱我的帮助,自己得出解释。

(1)狄奥多罗斯(Diodor):公元前1世纪古希腊历史学家,著有世界史《历史丛书》四十卷。

(2)普鲁塔克(Plutarch):罗马帝国时代的希腊作家,以《比较列传》(又称《希腊罗马名人传》或《希腊罗马英豪列传》)一书闻名后世。

(3)阿利安(Arrian):希腊历史学家,著有《亚历山大远征记》。

(4)伊苏斯战役:公元前333年秋季,在亚历山大东征中,马其顿军队(3万~4万人)和波斯皇帝大流士三世的军队(12万~13万人),在奇里乞亚(小亚细亚)古城附近的伊苏斯(今土耳其伊斯肯德仑北)进行的一次交战。

(5)宁录(Nimrod):圣经里的人物,诺亚的曾孙,号称“世上英雄之首”“英勇的猎户”。

(6)窃取论点(beg the question):以假定正确的论点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