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0种之多”有何不可?(1 / 1)

狼狈时代 邱文权 2736 字 5个月前

《教育周刊》(中学版)第29期登有程立海同志的大作《“近一百种之多”是何意》,其观点以为“近100种之多”属语法错误,其理由曰:“既然是‘近’,在本句(句指‘高达近100种之多’——文权先生注)中就是‘接近’的意思,即接近100种,就是不满100种,既然是不满,又谈何‘多’呢?”继而又曰:“同样的,‘多’,就是‘多余’‘超过’的意思,与‘近’连用,显然是前后不一的……令人费解而不可思议。”最后建议:“‘近100种之多’的说法应该从我们的文章中消失了!”

文权先生则以为,程大判官在概念含糊不清、引用证据不当的情况下,就私自将“近100种之多”判个死刑,实乃草菅“语”命之举、武断之举。

“近100种之多”所以含冤,关键在于程大判官将它与“近100多种”等同视之了。“近100多种”当然有误,盖“近100”为100差些(例如98),“100多”为100出头之意(例如106),将“近100”与“100多”混合搅拌成“近100多种”,能不混淆视听吗?能不闹出前后矛盾消化不良的毛病吗?爽快点明白点,你要么就“近100种”,要么就“100多种”!

而“近100种之多”就不同了:“近100”仍为100差些(例如98);“之多”所形容者,“近100”(例如98)这个数非常多也。咱们不妨将“近100种之多”具体说成“98种之多”,就一目了然啦——“98种之多”没有毛病吧?

“98种之多”既无病,“近100种之多”哪来的不可思议?故此,文权先生看后当场改判:“近100种之多”语病罪名不成立,予以当庭释放,并判处程大判官向“近100种之多”同志道歉,且由程大判官赔偿“近100种之多”同志近100元之多的道歉金。

为“近100种之多”洗冤之余,文权先生尚本着国际打破沙锅主义,为大伙揪出本案的真凶——“高达近100种之多”!“近100种之多”本是党的好儿女,守法公民一个,但当它上“高达”的圈套(成为“高达近100种之多”)就犯罪了。盖“高达”与“之多”意思重复,放在一起就扭扭捏捏不伦不类了,解决之道:要么“高达近100种”,要么“近100种之多”,别婆婆妈妈的。

末了,顺便提醒大伙一下:真凶“高达近100种之多”已然落网,但它有个远房表弟,江湖人称“出乎意料之外”,这家伙的隐蔽性与破坏性比他表哥还强出八级,至今仍逍遥法外,为文者不可不防也。

“围”观

小说者,大致可分两类:叙事性与艺术性。叙事者,以讲故事为主、艺术描写手段为辅也,如琼瑶、金庸等前辈的作品;艺术者,首先给人以精神享受,在享受中自然体会故事的来龙去脉矣,如钱钟书的《围城》、沈从文的《边城》——当然还有介于二者之间的,如老舍的《骆驼祥子》、鲁迅的《阿Q正传》。

所谓借故发挥,无故不成说,小说赖以生存的是故事,然而小说仅仅为了告诉咱故事么?金庸哥哥琼瑶姐姐的东西可谓万人迷了,然众人津津乐道的是个中情节,对其写作手法却无从谈起。我们日常接触的小说,包括一些文学理论家认可的“名着”,多属叙事性,其着力向读者讲故事,故事完了,读者只知道个“开端、经过、结果”,无从吸取故事散发的艺术味,就像画中美女——见着却抱不着,此类小说,快读一遍足矣。高明的作品,固然也离不开故事情节,但其意义不在情节,而在于让读者体会到其中的生趣,乃升华至艺术境界,这样的书,韵味层出不穷,多读兼慢读几遍又何妨?

艺术小说之于叙事小说,犹如万绿丛中一点红,呈鹤立鸡群的光景。一位小有名气的“少年作家”甚至大喝:“小说之美在于艺术,故事情节靠边站去。”而论及艺术格调,又有沈从文式的淡雅,有鲁迅式的犀利,有巴金式的柔韧,有茅盾式的刚毅者云云,余认为,小说的最高艺术格调,当属幽默。

盖人是种奇怪的动物,只要两嘴角往上一翘,万事无不好办,所以令人翘嘴角的幽默也就畅通无阻了——《围城》大受欢迎的缘由在此。

《围城》之作者钱钟书,1910年11月21日生于江苏无锡,自幼贪看《三国演义》、《说唐》、《济公传》、《西游记》等古典小说致近视,或许自小重文轻理,后来在钱报考清华大学时,数学仅得15分。钱自10岁起就对外开放,接触西洋文学,由此来到“三国”以外的天地,那是从读林纾的《林译小说》开始的(钱此前看过梁启超译的《十五小豪杰》,然觉得呆板无趣)。1929年,19岁的钱考入清华大学西方语言文学系,后学贯中西、笔耕不辍——钱是一名学者型作家。

既是学者型作家,当然以深厚的文化功底为写作基础。《围城》演绎了主人公方鸿渐“留学”海外,靠一张“美国克莱登大学”的假博士文凭荣归故里(上海),后来与好友赵辛楣等人远赴湘西三闾大学任教,岂知教途失意,一年后经港返沪,另谋出路。小说先后溶入方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三者的情感纠葛,方最终落入孙柔嘉苦心设计的“围城陷阱”,造成婚姻悲剧。“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内的人想冲出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大抵如是。”纵观《围城》,由头到尾贯穿着智者的幽默。这是一部奇妙之作,妙在它那侃侃而来的冷嘲热讽与趣味横生的比喻,比比皆是,且看:

A、“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

B、“他全无志气,跟上甲板,看他们有说有笑,不容许自己插口,把话压扁了都挤不进去;自觉没趣丢脸,像赶在洋车后面的叫化子,跑了好些路,没讨到手一个小钱,要停下来却又不甘心。”

C、“她不是变心,因为她没有心;只能算日子久了,肉会变味。”

D、“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

E、“她跟辛楣的长期认识并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天的气候罢,你没法把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明天积成个和暖的春日。”

F、“大家庭里做媳妇的女人平时吃饭的肚子要小,受气的肚子要大;一有了胎,肚子真大了,那时吃饭的肚子可以放大,受气的肚子可以缩小。这两位奶奶现在的身体像两个吃饱苍蝇的大蜘蛛,都到了显然减少屋子容量的状态,忙得方老太太应接不暇,那两个女佣人也乘机吵着,长过一次工钱。”

G、“同乡一位庸医在本乡真的是‘三世行医,一方尽知’,总算那一方人抵抗力强,没给他祖父父亲医绝了种,把四方剩了三方。”

H、“鸿渐一眼瞧见李先生的大铁箱,衬了狭小的船首,仿佛大鼻子阔嘴生在小脸上,使人起局部大于整体的惊奇,似乎推翻了几何学上的原则。那大箱子能从大船上运下,更是物理学的奇迹。李先生脸上少了那副黑眼镜,两只大白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

I、“门口桌子上,一叠饭碗,大碟子里几块半生不熟的肥肉,原是红烧,现在像红人倒运,又冷又黑。旁边一碟馒头,远看也像沾了清白的大闺女,全是黑斑点,走近了,这些黑点飞升而消散于周遭的阴暗之中,原来是苍蝇。”

J、“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是位老科学家。这‘老’字的位置非常为难,可以形容科学,也可以形容科学家。不幸的是,科学家跟科学大不相同,科学家像酒,愈老愈可贵,而科学像女人,老了便不值钱。将来国语文法发展完备,总有一天可以明白地分开‘老的科学家’和‘老科学的家’,或者说:‘科学老家’和‘老科学家’。”

K、“陆子潇这人刻意修饰,头发又油又光,深恐为帽子埋没,与之不共戴天,深冬也光着顶。鼻子短而阔,仿佛原有笔直下来的趋势,给人迎鼻孔打了一拳,阻止前进,这鼻子后退不迭,向两旁横溢。”

L、“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的新标识。”

M、“高松年身为校长,对学校里三院十系的学问,样样都通——这个‘通’就像‘火车畅通’,‘肠胃通畅’的‘通’,几句门面话从耳朵里进去直通到嘴里出来,一点不在脑子里停留。”

呜呼,从小学起尊敬的老师就教我们“比喻是将一样东东比为另一样东东,要有本体和喻体。”我们也不负师望,在作文中把共产党比为太阳,将老师比作园丁,把父母看成高山大海……但我们没料到的是,原来比喻还可以像钱钟书这般风趣兼深刻、大胆又贴切!钱本人对此曰:“比喻的两方之间,不同处愈多愈大,则相同处愈有烘托,分得愈开,则合得愈出意外,比喻就愈新奇效果愈高。”比喻在钱某人手里,已被他发挥得淋漓尽致,并形成了艺术小说的独特魅力,这点是诸家望尘莫及的,譬如以上J段,换了鲁迅,可能仅写成“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是位科学家,辈份很是高的。”再如B段,换成茅盾,可能写至“不容许自己插口”也就鸣金收兵啦——两者虽同样将事实交待清楚,但毕竟削了许多趣味与可读性,就像路边摊的风尘馒头,不敌麦当劳的夹层汉堡也。

走进《围城》,犹如走进了一座奇妙的大观园,令你随时发出会心的微笑或大笑,但,若由此将它理解为喜剧也就欠妥了。事实上,《围城》是一颗糖衣黄莲,它以讽刺、调侃做成可笑外表,内中蕴含的却是人生之大悲大痛大苦楚。能将人生苦楚写得这样洒脱,此何等胸襟也?在钱某人笔下,主人公方鸿渐先是喜欢清纯靓丽的唐晓芙,然而追不上,后来又认识了“千方百计”的同事孙柔嘉,并一步步踏入对方苦心张罗的爱情陷阱,导致不幸婚姻——恋爱、婚姻的双重悲剧,影射着人生的困惑与无奈。在作者笔下,方鸿渐成了无能、落魄兼耍点小聪明的知识分子代表,这无疑是个既可笑又可怜的悲剧人物。

《围城》之笑,是种“含泪的笑”,玩笑之余,让你回味情感、事业及人生的种种酸甜苦辣,应是笑面悲剧。

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夏志清在《中国现代小说史》第十六章专章对钱钟书展开探讨,有段话评曰:“这部小说(即《围城》,老权注)是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和最用心经营的小说,可能亦是最伟大的一部……”说它最有趣最用心经营,我想大致不会有人翻脸,盖《围城》的艺术手法是美仑美奂的,在它面前,鲁迅的讽刺显得生硬,茅盾的叙述显得呆板,王朔的调侃显得肤浅,至于现时人们津津吹捧的日本村上春树的比喻,那更是小儿麻痹了。阿兰?帕诺伯在《围城》法文版序曰:“《围城》是一篇杰作。其它同时代中国小说所缺,却为该书所有:它形式完整、严谨的结构使各章浑成一体;它气势雄浑,凝重集中,从日常琐事中提炼出了宏伟的画面,铺排成连绵的故事。”孙珺同志亦评:“作为一名具有高度哲学思维的学者,钱钟书进行的小说创作具有其他作家难以企及的智性和心理优势……”纵然,若说《围城》系最伟大的一部,恐反对者要跳出来“干你娘”——哪个臭鸟说《围城》最伟大啦?“鲁郭茅巴老曹”尚未开口哩,你《围城》出来搅啥混?

嗟夫,反对的理由,不外乎该书缺乏“爱国主义”,反对者云,《围城》写于20世纪40年代初,时中国正进行如火如荼的抗日战争,而钱某人却偏居一隅,写了这部与抗日主题相去甚远的“资产阶级作品”。小说中的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等人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反抗厌战情绪,实属置国民危机之“大我”于不顾的小人。

为了进一步削掉《围城》“最伟大”的帽子,反对者还列举原书的话,证明钱钟书不够爱国——“开战后第六天日本飞机第一次来投弹,炸坍了火车站,大家才认识战争真打上门来了,就有搬家到乡下避难的人。以后飞机接连光顾,大有绝世佳人一顾倾城、再顾倾国的风度。”“上海租界寓公们为国家担惊受恐够了,现在国家并没有亡,不必做未亡人,所以又照常热闹起来。”“也许因为战事中死人太多了,枉死者没有磨掉的生命都迸作春天的生意。那年春天,气候特别好。”呜呼,诸如此类调侃、讽刺性的句子,真能证明钱某人不爱国么?

马克思同志提示我们,批判事物,其方法可有两种,一曰正批,一曰反讽。相较而言,反讽的难度系数大得多,盖反讽要求作者从侧面、多角度地对事物进行批判,即“以迂为直”,其深度、广度百倍于正批。钱某用“倾城倾国”、“热闹”、“生意”等字眼淡描战争,表面上是一派无所谓的脱离尘世的样子,实则对战争深恶痛绝!个中爱国精神又岂是那些将“小我大我”挂在嘴边的“爱国人士”所能理解的?

诚然,《围城》的主题词是“婚姻”与“知识分子”,与“抗日”挂不上钩,但这妨碍它成为伟大小说了么?难道抗战时期就非得出舍生取义英勇报国的作品?与《围城》同期,中国不乏抗战作品,如纪仇的《意想不到的残暴》,夏衍的《广州在轰炸中》,宇文、济民的《台儿庄血战速写》——然而时至今日,这些以抗战为题材的作品到哪去了?另外,“文革”前后的《东方日出》、《胜利在前》、《思想改造》等等,这些曾被标榜为“时代象征”的作品又溜哪去啦?

可见,真正经典的作品是经得起时间推敲的,其魅力在于作品本身的艺术气质,而不在作品所反映的时代主题(《西游记》是个极佳说明)。

话又往回说,《围城》是否脱离了时代特征呢?No,《围城》又被称作“新《儒林外史》”,徐启华曰:“《围城》对黑暗腐朽事物的揭露,对某些知识分子身上千百年封建社会沉淀的陋习,小资产阶级的空虚、懦弱的精神状态的挖掘,可以给人这样的感受:‘中国社会亟待革命’……”哦,原来当时的社会除了八格牙鲁的日本鬼,还有这么一群落魄的书生。

部分评论者认为,若《阿Q正传》宣布了资产阶级不可能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子夜》宣布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发展资本主义梦想的破产;《围城》则宣布了西方文化思想在中国的失败。

综上,余以为《围城》是近代文学百花园中开出的一朵妙趣横生、精彩夺目的奇葩。我们的语文课本不应只提“鲁郭茅巴老曹”而忽略那个叫钱钟书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