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 / 1)

福尔摩斯有一个缺点——事实上,如果人们可以把它称作是缺点的话——那就是,其完整的行动计划不等到圆满实施的那一刻,他是绝不会向任何人透露的。其原因一方面无疑是他本人生性高傲,喜欢控制一切,让他周围的人倍感惊讶;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出于职业的谨慎,绝不会焦躁从事,去冒什么风险。不过,这样一来,他的委托人和助手就常常感到非常痛苦了。我本人就有过几次类似的痛苦经历,但都没有哪一次像这次一样,长时间驱车在黑暗中行进,痛苦难熬极了。严峻的考验就在我们的面前,我们的行动终于进入了最后阶段,但是,福尔摩斯却缄口不言,而我只能猜测他的行动方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最后,冰冷刺骨的寒风吹打在我们的脸上,狭窄的车道两边漆黑一片,空无一物,我这才意识到,我们又回到荒原上了。想到即将发生的事情,我感到异常激动。马匹每前行一步,车轮每转动一圈,我们就离命运攸关的危险更加接近一步了。

由于有雇来的马车夫在场,我们的谈话内容便受到限制,只得聊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这期间,我们的神经绷得很紧,内心激动,充满了期待。我们好不容易经过了弗兰克兰的家,知道自己已经临近巴斯克维尔庄园,临近行动的现场了,这时候,我总算挨过了不自然的紧张状态,心里松了一口气。我们没有让马车驶到庄园门口,而是在通向庄园的小路附近下了车。付过车费,吩咐马车立刻回库姆特雷西后,我们开始步行去梅里皮特别墅。

“您带武器了吗,莱斯特雷德?”

小个子侦探露出了微笑。

“只要我穿了裤子,裤子后面就会有个口袋。只要有个口袋,我就会往里面放点东西。”

“很好啊!我和我朋友也做好了应急的准备。”

“您在这件事情上口风把得可真严啊,福尔摩斯先生,我们现在该做什么呢?”

“等待猎物出现啊。”

“哎呀,看起来,这可不是个让人感觉舒心的所在啊,”侦探一边说着,一边环顾着四周。他看到了一道道阴暗的山坡和笼罩在格林彭大泥潭上的雾海,不禁打了个寒战。“我看到了我们前方住房里的灯光了。”

“那幢住宅就是梅里皮特别墅,也是我们今天行程的终点站。我现在要求,你们必须用足尖走路,说话只能低声耳语。”

我们小心翼翼地顺着小路前行,好像马上就要到达那所房子似的,但是,在离住房大概有二百码处时,福尔摩斯把我们叫住了。

“待在这儿就行了,”他说,“右侧这些山石是绝妙的屏障。”

“我们就在这里等待吗?”

“对啊,我们要在此地展开一场小规模的伏击。快到这道沟里来,莱斯特雷德。你已经进去过那幢别墅,对吧,华生?能说出每个房间的具体位置吗?这一侧的那几个格子窗是什么房间?”

“我觉得,那应该是厨房的窗户。”

“再过去的那个很敞亮的窗户呢?”

“那一定是餐厅。”

“百叶窗拉起来了。那儿的地形你清楚,请你悄悄爬过去,看看他们在干什么。但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千万别让他们觉察到了。”

我蹑手蹑脚地顺着小路走了过去,猫着腰躲在一堵矮墙的后面。矮墙周围种着长势不佳的果木林。我在阴影处慢慢爬行,爬到了一个较高处,由此可以通过没有挂窗帘的窗户直接看到室内的情况。

室内只坐着两个人,亨利爵士和斯塔普尔顿。他们在圆桌两边面对面地坐着,侧对着我。两人都在抽雪茄,前面摆着咖啡和葡萄酒[79]。斯塔普尔顿正兴致勃勃地说着话,但亨利爵士却脸色苍白,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说不定是因为他想到要独自一人跨过那片不祥的荒原,所以才忧心忡忡的。

正当我监视他们的时候,斯塔普尔顿站起身,走出了餐厅,而在这个当口儿,亨利爵士又把酒杯斟满了,向后斜靠在椅背上,吸着雪茄。我听到了门发出的嘎吱声,随后是皮靴踩在石子路上清脆的声音。斯塔普尔顿在我所蹲那堵墙的另一侧的小路上走过。从墙头看去,我看到生物学家在果木林一角的小屋门口停了下来。他掏出钥匙在锁孔里转动了一下,进门后,里面传出一阵奇怪的扭打声。他只在里面待了一分钟左右,我便再次听到了转动钥匙的声音。随后,他从我身旁走过,又进到室内去了。我看到他和客人又坐在了一起后,便悄悄地爬回到我朋友身边,把自己看到的情况告诉给了他们。

“你是说,那位女士不在场,对吧,华生?”我报告完毕后,福尔摩斯问。

“对啊。”

“既然除了厨房,别处都没有灯光,那她可能在哪儿呢?”

“我想象不出她会在哪儿。”

我已经说过了,格林彭大泥潭上笼罩着浓密的白雾,雾气正慢慢地向我们这边飘过来,越聚越多,就像在我们这边竖了一堵墙似的,虽然不高,但很厚实,而且界限分明。月亮照在上面,厚墙看上去就像是一片闪闪发光的冰原,远处凸起的岩岗就像是冰原上生出的岩石一样。福尔摩斯扭过头朝着那边看了看,当他看着它缓慢前移时,不耐烦地咕哝着。

“雾气正朝着我们移动呢,华生。”

“这很严重吗?”

“非常严重,确实严重——这种情况会打乱我的计划。他不能待很长时间了,现在已经十点钟了。我们能否成功,甚至他的性命是否安全,都取决于他是否会在浓雾笼罩在路面之前出来。”

我们头顶上的夜空明朗而美好,星光闪烁着清冷而明亮的光芒,半圆的月亮高挂在空中,让一切景致都沐浴在柔和而朦胧的光线中。我们面前屹立着的是房屋的主体,它那锯齿状的屋顶和挺拔的烟囱的轮廓,都被银光璀璨的天空清晰地映衬了出来。几道宽阔的金黄色光束从下面的窗户里射出来,穿过了果木林,朝荒原的方向照去。其中的一道突然熄灭了,看来仆人们已经离开了厨房。只有餐厅里的灯光仍然亮着,里面的两个男人,一个是蓄意杀人的别墅主人,一个是蒙在鼓里的客人,还在一边抽着雪茄,一边闲聊着。

白茫茫像羊毛一样的大雾已经把荒原遮住了一半,此时正争分夺秒地向房屋这边飘过来,越飘越近。透着亮光的金色窗框已经迎来了第一片薄薄的雾气,果木林后面的那堵墙已经看不清了,果树的下半部分已经被白色水汽形成的涡流遮掩了,只露出上半部分。就在我们守望着的当口儿,滚滚浓雾已经爬上了房屋的两角,慢慢地堆积成了一个厚实的堤坝,二楼和屋顶看上去就像一艘形状古怪的漂浮在朦胧海面上的船只。福尔摩斯心急火燎,焦躁不安,手击打着我们面前的岩石,脚跺着地面。

“如果他在一刻钟之内还不出来,路面就完全被遮住了。再过半个小时,我们就会连伸到面前的手都看不清。”

“我们要不要往后退,到高一点的地方去呢?”

“对,我觉得这样也行。”

因此,当浓雾不断向我们涌来的时候,我们就不断地后退,一直退到了离别墅半英里外的地方。但是,浓密的白茫茫雾海上银色的月光闪耀,浓雾仍然在缓慢而又不依不饶地向我们袭来。

“我们退的距离太远了,”福尔摩斯说,“他还没有到达我们这儿就会被别人赶上的,我们不能冒这个风险啊,所以要不惜一切代价坚守住眼下这块阵地才是。”他双膝着地,把一只耳朵贴近地面。“感谢上帝,感觉他好像过来了。”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荒原的寂静。我们蜷缩在乱石之间,牢牢地盯着前方那道银白色的雾墙。脚步声越来越响,我们等待着的那个人穿过纱帘般的浓雾,走过来了。他进入到明朗的星光照耀的夜幕下后,惊恐不安地朝着四周环顾了一番。接着便顺着小路急速前行,经过了我们藏身之处的附近,朝着我们背后的长山坡继续前行。他一边走,一边不断地朝两侧看,一副心绪不宁的样子。

“嘘!”福尔摩斯叫了一声,我便听到了一声清脆的扳动手枪击铁的声音,“注意点!来了!”

涌动着的雾墙之中传来了尖细、清脆连续不断的啪嗒声。浓雾离我们所处的地方不到五十码的距离了。我们三个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不知道会有什么恐怖的东西从里面冒出来。此时,我正待在福尔摩斯的胳膊肘边,不时地瞥一眼他的脸庞。只见他脸色苍白,情绪激动,双眼在月光下闪闪发亮。突然,他看着前方,目不转睛地盯着,惊恐得张开着嘴巴。就在这个当口儿,莱斯特雷德恐惧地大喊了一声,随即便脸朝下匍匐在地上。我一跃身子站立了起来,动作迟缓的手握住了手枪。从迷雾之中蹿出了一个可怕的东西,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人都吓傻了。原来是一条猎犬,一条体形巨大、全身漆黑的猎犬,但绝非世人见过的那种。只见它那张大嘴向外喷着火,眼睛闪烁着闷火一样的幽光,闪烁的火光下,现出了鼻口部分、竖起的颈背部毛和颈部的垂皮的轮廓。其黝黑的躯体和狰狞的面目冲出雾墙呈现在我们面前,比神经错乱时所做的噩梦中出现的任何怪物都更加凶狠野蛮,更加恐怖可怕,更加穷凶极恶。

体形巨大的黑色畜生大步向前跳跃着,顺着小路,紧紧地跟随在我们的朋友身后。我们被眼前的幽灵吓得动弹不得,竟然眼睁睁地看着它从我们身边跑过去了。等到我们镇定下来之后,我和福尔摩斯一同开了枪,那东西发出了一声恐怖的哀号,说明至少有一发子弹打中了它。但是,它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继续向前追去。在小路的远处,我们看到亨利爵士扭头向后看。他的脸在月光下显得煞白,双手吓得不停地挥舞,眼睛绝望地盯着对他穷追不舍的可怕的畜生。

但是,猎犬痛苦的叫声驱散了我们心中的恐惧。如果它受到了伤害,那就说明它是肉体凡胎。如果我们可以击伤它,那就说明我们可以击毙它。我从未见过福尔摩斯跑得像当晚那么快过。我是公认的跑起来快步如飞的人,但他竟然超过了我,也超过了那位小个子官方侦探。我们顺着小路向前奔跑的当口儿,听到了前方亨利爵士发出的一声声尖叫,还有那猎犬低沉的狂吠声。当我们赶到现场时,正好看到猎犬一跃而起向亨利爵士身上扑去,把他碰翻在地,正要撕咬他的喉咙。千钧一发之际,福尔摩斯连开五枪,子弹击中了畜生的侧腹。猎犬发出最后一声痛苦的吠叫,并向空中恶狠狠地咬了一口,随后便倒在了地上,四脚疯狂地乱蹬了一阵后就不再动弹了。我喘着粗气,弓下身子,手枪顶着可怕的闪闪发光的畜生的头,但已经没有必要扣动扳机了。巨型猎犬死亡了。

亨利爵士躺在他摔倒的地方,失去了知觉。我们扯开他的衣领,看到亨利爵士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意识到此次救援还算及时。福尔摩斯这才舒了一口气,嘴里低声地说着感激的话。我们那位朋友的眼睑轻微地抖动了一下,还有气无力地挪了挪身子。莱斯特雷德把他的白兰地酒瓶塞进亨利爵士的上下牙齿之间,他抬头看了看我们,眼睛里充满了惊恐。

“天哪!”他轻声说,“那是什么?看在上帝的分儿上,请告诉我那是什么东西啊?”

“不管是什么,它反正都已经死了,”福尔摩斯说,“我们已经彻底消灭了侵害您家族的恶魔。”

就其体形和力量而言,四肢笔挺地躺在我们面前的畜生是很可怕的。它既不是纯种血狸,也不是纯种獒犬,看上去像是这两个物种的杂交。它的外表恐怖凶狠,而且体形大得像牝狮。即便是现在,它死亡了,无法动弹了,那巨型大嘴似乎仍然在喷射着蓝色的火焰,在那细小的、深陷且凶残的眼睛四周仍有一圈火环。我摸了摸那张发光的嘴,然后把手举起来一看,我自己的手指也在黑暗中发起光来。

“是磷。”我说。

“策划得真是诡秘啊。”福尔摩斯说,同时嗅了嗅亡犬。

“它身上没有会影响其嗅觉的气味。我们非常抱歉,亨利爵士,让您受惊吓了。我原本以为要对付的是一条普通猎犬,但万万没想到竟会是这样的一条畜生。此外,由于浓雾的缘故,我们无法早一点消灭它。”

“你们救了我的命。”

“那也是在让您的生命承受了一次危险之后啊,您现在能站立起来吗?”

“再给我喝一大口白兰地,我就什么都能受得了了。啊,请扶我起来吧。您打算怎么办呢?”

“把您留在这儿,您今晚不能再冒什么风险了。您稍等片刻,我们当中有个人送您回庄园去。”

他吃力地站立了起来,但仍然脸色煞白,手脚也在颤抖。我们把他扶到一块石头边坐下,他用颤抖的双手捂住了脸。

“我们现在必须离开您了,”福尔摩斯说,“我们必须把剩下的事情处理完,分秒必争。我们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现在只需要抓住那个人就可以了。”

“要想在室内抓住他,可能性微乎其微,”我们顺着小路迅速往回走时,福尔摩斯接着说,“几声枪响已经惊动了他,他知道,自己的诡计没能得逞。”

“我们当时离他还有一段距离,大雾说不定会消解枪声呢。”

“他跟随在猎犬的后面,以便指挥它——你们可以肯定这一点吧。不,不,他现在已经离开了!但是,我们还要去别墅查看一下,以便确认。”

别墅的前门敞开着,我们冲了进去,匆匆忙忙,挨个房间检查,令那位老态龙钟的男仆惊讶不已。除了餐室,到处都漆黑一团。福尔摩斯急忙点亮灯,找遍了整座别墅,任何角落都没有放过,但不见我们要寻找的人的踪影。不过,楼上有间卧室是锁着的。

“里面有人,”莱斯特雷德大声说,“我听见里面有动静,把这扇门打开!”

里面传来微弱的呻吟声和窸窣声。福尔摩斯用脚在门锁处踹了一脚,门瞬间就打开了。我们三个人手里握着枪,冲进了房间。

但是,里面根本没有我们想找的那个亡命之徒。相反,呈现在我们面前却是一件非常奇怪而又出人意料的东西,我们伫立了片刻,惊恐地盯着看。

房间被布置成了一座小型博物馆,墙上挂着一排排装着玻璃盖的小匣子,里边装满了蝴蝶和飞蛾。采集这些昆虫是那个诡计多端、充满危险的人的娱乐消遣。房间的中间有一根直立着的木柱,显然是某个时候支起来用以顶住被虫蛀过的旧梁木的。柱子上捆绑着一个人,被床单严严实实地捆住了,发不出声音,因而无法立刻知道是男是女。一条毛巾绕着脖子系在背后的柱子上,另一条毛巾蒙住了面孔的下半部,上面露出了两只黑眼睛——眼神中充满了悲伤和羞耻,还有极度的疑惑——直盯着我们。我们立刻扯出塞在其嘴里的东西,解开捆绑在其身上的东西,斯塔普尔顿夫人的身子瘫了下来,坐在我们面前的地上。当她垂下那美丽的头时,我清楚地看到她脖子上有红色的鞭痕。

“真是个畜生啊!”福尔摩斯大声说,“过来,莱斯特雷德,快把您的白兰地拿来!把她安置在椅子上!她受到了残暴的虐待,过度疲劳,已经昏迷了。”

她这时睁开了眼睛。

“他没事了吗?”她问,“他已经逃跑了吗?”

“他逃不掉的,夫人。”

“不,不,我问的不是我丈夫。亨利爵士呢?他平安无事了吗?”“对啊。”

“那条猎犬呢?”

“死了。”

她这才欣喜地长叹了一声。

“感谢上帝!感谢上帝啊!噢,那个恶棍!看看他是如何对待我的吧!”她猛然把手臂从袖管里露了出来,我们惊恐地看到上面伤痕累累。“但是,这算不了什么——算不了什么啊!他真正折磨和玷污的是我的心灵。但凡我仍然抱有一线希望,那就是拥有他的爱,一切都可以忍受,包括饱受虐待,孤独凄苦,掩人耳目地过日子,一切的一切。但是,现如今,我明白了,连爱也没有了,我就是一枚任他摆布的棋子,一件任他利用的工具。”她说话时,情绪激动,哭泣了起来。

“您对他已经绝望了,夫人,”福尔摩斯说,“那就请告诉我们,我们在哪儿可以找到他。如果您曾经帮助他作孽,那现在就助我们一臂之力,将功补过吧。”

“他逃去的地方只有一个,”她回答说,“泥潭中心地带有一个小岛,上面有一处旧的锡矿。那正是他藏匿猎犬的地方,他也在那儿做好了准备,以便藏身之用。他一定是跑到那里去了。”

白茫茫像羊毛一样的雾墙紧贴着窗户,福尔摩斯举着灯走向窗口。“你们看,”他说,“今晚没有人能找到进入格林彭大泥潭的道路。”

她哈哈大笑起来,拍着手,眼睛里和牙齿上闪烁着狂喜的光芒。

“他或许可以找到进入的路,但绝对找不到出来的,”她大声说,“他今晚如何看得清那些指路的木桩啊?那是我们,他和我,一同竖立的桩子,为的是标出穿过泥潭的小路。噢,如果我今天把它们全部拔除了该有多好啊。那样的话,你们就真的可以任意处置他了!”

很显然,对我们来说,如果大雾没有散尽,一切追踪搜寻的行动都是徒劳的。于是,我们留下莱斯特雷德把守住宅,我和福尔摩斯则陪同亨利爵士一起回巴斯克维尔庄园去了。斯塔普尔顿夫妇的事情不可能再向他隐瞒了。不过,当他得知自己深爱的女人的真实身份之后,他勇敢地承受住了打击。但是,经受了夜间冒险的打击之后,他感到精神崩溃,所以,天还没有亮,他便发起了高烧,躺在**神志不清,由莫蒂默医生照料着。他们两个人决定一同周游世界,以便让亨利爵士像先前一样精神饱满,健康爽朗,然后再返回来继承那笔不祥的遗产,成为庄园的主人。

现在,我要快速结束这个古怪离奇的故事了。在故事叙述过程中,我试图营造出一种氛围,让读者感受到阴郁的恐惧和种种模棱两可的猜测,这种氛围长时间笼罩在我们的生活中,而且最终以惨烈的悲剧结束。猎犬死亡后的那个早晨,大雾散了,我们在斯塔普尔顿夫人的引导下到达了那个他们夫妇发现了通向泥潭的小路。我们看到她带领我们追踪她丈夫时所表露出来的急切而又喜悦的情绪,更加觉得,眼前的女人过去的生活有多么悲惨。我们让她在一处留了下来,那儿的空间很狭窄,形状像个半岛,表面是硬邦邦的泥煤。从这一处地方的尽头起,处处插着小木桩,标示出一条曲曲折折的小路。小路从一个乱树丛连到另一个,蜿蜒在漂着绿沫的水洼和污浊的泥潭之间,不熟悉地形的人根本无法通行。茂密的芦苇和葱郁多汁而又黏滑的水草散发出一股腐烂的臭味,浓重的秽气迎面扑来。我们走错一步,就会陷入那黝黑颤动着的泥潭中,污泥不止一次地没过了我们的膝盖。即便走了好几码之后,污泥还是黏黏糊糊地粘在我们脚上。我们行进当中,污泥会牢牢地吸住我们的脚后跟,而当我们陷入其中时,它就像一只狠毒的手,把我们拽入污泥的深处,拽得很牢固,很坚决。只有一次,我们看到了一点迹象,说明先前有人经过了这条险象环生的小路。黏土地上生长着的一丛棉草中间,凸显出了一个黑色的物体。福尔摩斯朝着小路旁边迈了一步,想要抓住它,却陷入了泥潭中,淹没到了齐腰处。要不是我们拼命拽着他,把他拖了出来,他的双脚恐怕再也不能在陆地上行走了。他把一只黑色的旧靴子举到空中。皮革的里面印着“多伦多的梅耶斯”字样。

“这个泥泞浴洗一洗也是很好啊,”他说,“这正是我们的朋友亨利爵士丢失的那只皮靴。”

“是斯塔普尔顿逃跑时丢弃的。”

“一点没错。为了让猎犬去追逐亨利爵士,他让它嗅了靴子上的气味。然后就一直把靴子拿在手上。他知道自己的阴谋失败后便逃跑了,手里依旧抓着靴子。他逃到这个地方后,便随手把它扔了出去。我们据此知道,他安全地逃逸到了这儿。”

尽管我们能够做出更多的猜测,但除了上述情况,我们无法知道得更多了。不可能在泥潭里寻找到脚印,因为不断涌动的污泥很快就会使脚印消失。不过,我们终于走出了泥潭,到达了更加坚硬的路面,然后开始急切地寻找脚印。但是,一点脚印的影子都没有看见,连最微弱的痕迹都没有。如果地面显示的情况属实,那说明斯塔普尔顿昨晚冒着浓雾拼命向着小岛逃跑时,并没有到达目的地,而是在格林彭大泥潭中心地带的某处地方,陷入到了泥浆之中,冷酷无情、心狠手辣的恶人永远葬身其中了。

泥潭环绕着的小岛上,也就是他藏匿那条凶狠的帮凶之处,我们发现了大量他留下的痕迹。一个巨大的驱动轮和一口填了一半垃圾的竖井,表明这儿是一处废弃的矿场。旁边是一些坍塌了的矿工们居住的小屋的遗址,矿工们毫无疑问是被周围泥潭的恶臭味熏跑的。在其中的一幢小屋里,有一只马蹄铁、一条锁链,还有一些啃咬过的骨头,可见这是关那条畜生的场所。在瓦砾之中,有一具遗骨,上面还粘着一丛棕色的毛发。

“一条狗!”福尔摩斯说,“天哪,是条卷毛长耳獚犬,可怜的莫蒂默医生再也看不到他的宠物犬了。是啊,我看,这个地方再没有什么我们还没有弄明白的秘密。他可以把猎犬藏匿起来,但他不能使它不吠叫,因而才会传出那些即便是光天化日时听来都很可怕的声音。一旦出现了什么紧急情况,他便可以把猎犬关在梅里皮特别墅外面的小屋里。但这样做毕竟有风险,所以只会在最关键的时刻,即他认为一切已经准备妥当了之后,才大胆那么做。装在铁罐里的糊状物无疑就是他涂抹在那畜生身上的能发光的混合物。当然,这是受了那个世代相传的魔鬼猎犬故事的启发,也是为了吓死查尔斯爵士所需要的。毫无疑问,那个死去的恶魔般的逃犯看到这样一条畜生穿过漆黑的荒原,在他身后紧追不舍,这时候,他便会像我们的朋友那样,一面奔跑,一面大叫,换成是我们,说不定也会如此呢。这真是个狡猾的计谋,一方面,有机会把受害人吓死;另一方面,即便有农夫看见了猎犬,事实上有很多人确实看到了,又有哪个人胆敢对猎犬做深入调查呢?我在伦敦说过,华生,现在要重复一遍,我们还从未协助追踪过任何一个比藏匿在那边的更加危险的人物呢。”——他朝着广阔的泥潭地挥了挥自己修长的胳膊。上面点缀着绿色,向远处延伸着,直到与红褐色的荒原连成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