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腰曲背者[1](1 / 1)

夏天的一个夜晚,那是在我婚后的几个月[2],我坐在自家的壁炉边,一边抽着最后一斗烟,一边捧着一部小说打盹儿,工作了一天,觉得精疲力竭。夫人已经上楼休息去了,先前传来了厅堂门上锁的声音,说明仆人也就寝了。我从座位上站起身,正要磕掉烟斗里的烟灰,突然,听到了门铃的响声。

我看了看时钟,十二点差一刻[3]。时间这么晚了,不可能是串门的客人,显然是有病人上门了,这说明可能会是个不眠之夜啊。我蹙着眉头走到厅堂,打开了门。令我感到惊讶的是,门外台阶上站着的竟然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啊,华生,”他说,“这么晚来没打扰到你吧?”

“亲爱的伙计啊,请进吧。”

“你看上去很吃惊的样子,这不奇怪!我看你缓过神来了吧!哼!看样子,你还和先前单身时一样,喜欢吸这种阿卡狄亚地区的混合烟[4]!看落在外套上的烟灰,没有说错吧。很容易看得出来,你习惯于穿制服啊,华生。只要你把手帕藏在衣袖里的习惯不改,你就别想成为一个纯粹的平民[5],你今晚能留我过夜吗?”

“很高兴啊。”

“你告诉过我的,说你有个房间可供单身男客住,我看你家里眼下没有男客,从你家衣帽架可以看出来。”

“如果你留下来,我很高兴啊。”

“谢谢啦!那我就占着衣帽架上的空钩子了。很遗憾,看得出来你家里来过英国工匠。工匠上门不是什么好事,但愿不会是下水道坏了吧?”

“不是,是来修煤气的。”

“啊!灯光照着的这块地方,他在你家地毯上踩出了两个鞋钉印。不用,谢谢,我在滑铁卢车站吃过晚饭了,不过我倒是很乐意和你抽上一斗烟。”

我把烟斗递给他,他在我对面坐下,默不作声地吸了一会儿烟。我很清楚,他如果没有要紧的事情是不会在这个时候来找我的。因此,我耐心地等待他开口说话。

“我看,你最近业务很繁忙啊!”他说,目光敏锐地看了我一眼。

“确实,我忙了一整天了。”我回答。“在你眼中,这样说似乎很愚蠢,”我接着又说,“但我确实不知道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

福尔摩斯自顾自地咯咯笑了起来。

“我最了解你的习惯了,亲爱的华生啊,”他说,“你出诊的路程短就会步行去,如果路途遥远,就会坐轻便马车去。我看出来了,你的靴子虽然穿过了,但一点都没有弄脏,毫无疑问,你眼下忙得很,得经常坐马车。”

“高明啊!”我大声说。

“小玩意儿而已,”他说,“这个例子说明,一个善于推理的人之所以能让身边的人感到不同凡响,是因为后者忽视了细节,而细节恰恰是推理的基础[6]。亲爱的朋友,这一点同样适合你的写作,你对人物的描写有点夸大其词。要想使你的描写产生理想的效果,你就得像我刚才说过的,描写时一定要有所保留,不能向读者和盘托出。现在,我正和那些读者一样,面临着这种状况呢!我在办一桩最最古怪离奇的案件,已经掌握了几条线索,把我的脑袋都给弄得稀里糊涂了,不过,还缺乏一两条能够使我的解释完善的线索。但是,我会找到的,华生,我会找到的!”福尔摩斯的目光中透着坚毅的神色,消瘦的脸颊上泛起了些许血色。一时间,他脸上没有了平常严肃的神态,显得热情奔放,但也只是瞬间而已。当我再次看他时,他脸上又恢复了以往那种印第安人似的冷漠表情。许多人认为,他不像是一个人,倒更像是一架机器。

“案件挺有意思的,”他说,“甚至可以说,异乎寻常,特别有意思。我已在调查此案了,我觉得谜底就快要揭开了。如果你能在最后阶段陪在我身边,那就帮我大忙了。”

“我非常乐意。”

“明天你能去趟奥尔德肖特吗?挺远的。”

“我肯定可以叫杰克逊[7]来帮我顶班。”

“太好了,我想乘十一点十分从滑铁卢车站出发的火车。”

“那我有时间准备。”

“还有,如果你不是太想睡觉的话,我想把已经发生的情况和需要做的事情大致给你介绍一下。”

“你来之前,我是睡意蒙眬,但现在清醒着呢。”

“我尽量把案情说得言简意赅,但又不遗漏关键情节。可想而知,你也许已经看了相关的报道。我正在调查的是驻奥尔德肖特的皇家芒斯特[8]兵团的巴克利上校遇害案。”

“我没听说过这桩案件啊。”

“那就是本案只在当地引人关注,别的地方很少有人关心。案件发生在两天前,我给你简要说说情况。”

“你知道的,皇家芒斯特兵团是英军中最著名的爱尔兰兵团之一,在克里米亚战争[9]和镇压印度反英暴动战争[10]中功勋卓著。从那时起,该兵团在每次的战役中都骁勇善战。星期一夜晚来临之前,该兵团一直由詹姆斯·巴克利上校指挥。上校是个英勇善战的老资格军人,从普通士兵干起,后来因为在印度平叛战斗中表现英勇,得到提拔,后来指挥起自己曾经作为扛枪士兵的兵团了。

“巴克利上校结婚时是个军士,夫人婚前叫南希·德沃伊小姐,为该团前掌旗军士的女儿。因此,可以想象得到(由于夫妇二人当时很年轻),他们面对周围的新环境时,是会有些许不适应的。然而,他们很快适应了新的生活。据我所知,巴克利夫人在兵团女眷中人缘很好,丈夫同样很受手下军官的爱戴。顺便说一下,巴克利夫人是个大美女,即便到了现在,已结婚三十多年了,依旧美貌惊人,风姿绰约。

“巴克利上校的家庭生活似乎一直就很和美幸福。我知道的大部分情况是从墨菲少校那里了解到的。他告诉我说,他从未听说他们夫妇之间闹过什么别扭。总的来说,他认为巴克利情真意笃,对夫人的爱胜过夫人对他自己的爱。他只要离开夫人一天,就会心急火燎的,很不自在。然而,夫人虽然也真情实意,忠于丈夫,但总是缺乏点柔情蜜意。在兵团的中年夫妻中,他们堪称楷模。从他们夫妻关系上看,绝对看不出会发生后面的悲剧。

“巴克利上校本人的性格中似乎有些奇特之处。一般情况下,他是个剽悍骁勇、性情活泼的老军人,但有时候似乎性情暴戾,心胸狭隘。不过,他性格上的这些弱点从未在夫人面前表露过。墨菲少校还注意到了一个事实,而且与我交谈过的五个人当中,有三个人也注意到了。那就是,上校有时情绪会莫名其妙地低沉沮丧。按照少校的说法,巴克利上校在食堂餐桌上跟人嬉笑打趣时,似乎有一只无形的手,常常会把他脸上的笑容抹去。他在遇难前的几天,就是意气消沉,郁郁寡欢。他的同僚军官们发现,如果他的性格中有什么异乎寻常之处的话,那也就是这一点,还有就是有点信迷信。后者表现在,特别是天黑之后,巴克利上校不乐意一人独处。威猛阳刚的一个人竟然会带有这种孩子气,结果往往招致人家的议论和猜测。

“皇家芒斯特兵团(昔日的第一百一十七团)第一营驻扎在奥尔德肖特已经有一些年头了。已婚军官住在军营外面,上校一直住在一幢名叫‘兰馨’的别墅里,距离北营约半英里。别墅四周都是庭院,但西面距离公路只有三十码。家里只雇了一个车夫和两个女仆。巴克利夫妇没有孩子,平时也没有客人留宿,所以整座‘兰馨’别墅就只住着上校夫妇和三个仆人。

“现在就来说说星期一晚上九至十时之间发生在‘兰馨’别墅的事情。

“看起来,巴克利夫人是个罗马天主教徒[11],对张罗圣乔治慈善会的事情很热心。慈善活动在瓦特街小教堂举行,目的是要把一些旧衣服捐献给穷人。当晚八时,慈善会要举行会议,巴克利夫人匆匆吃了晚餐,以便参加会议。车夫听见她出门时同丈夫闲聊了几句,说她要不了多久就会回来。随后,她又去接了莫里森小姐,两人一同参会。莫里森小姐很年轻,住在附近的一幢别墅里。会议持续了大约四十分钟。回家的路上,经过莫里森小姐的家门口,巴克利夫人让她下了车,九点十五分才回到家里。

“‘兰馨’别墅有间晨室[12],正对着大路,一扇很大的玻璃折叠门通向外面的草坪。穿过三十码草坪,就是一堵上面装了铁栏杆的矮墙。矮墙把草坪和外面的公路区隔开。巴克利夫人当晚回到家后就进了晨室。因为该房间夜晚很少使用,所以窗帘也没有放下。不过,巴克利夫人自己把灯点上后,按铃叫女仆简·斯图尔特给她送了一杯茶,她平常并没有这种习惯的。上校当时坐在餐厅里,听说夫人回来了,便也到了晨室。车夫看见他穿过厅堂,进了那个房间。后来,就再没见他活着出来。

“十分钟之后,巴克利夫人要的茶端才端上来。但是,女仆走到房门口时,听到主人夫妇吵得厉害,感到很吃惊。女仆敲了敲门,没人答应,接着甚至扭动了门的把手,结果发现门在内侧锁上了。很自然,她赶紧跑去叫厨娘。两位女仆和车夫一起到了厅堂,听到里面还在激烈争吵。他们三人都说,只听见巴克利先生和夫人两个人的声音。巴克利说话的声音压得很低,断断续续的,听不清楚。而夫人说的话很尖刻。她提起嗓门儿说话时,听得很清楚。‘你这个懦夫!’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现在该怎么办?现在怎么办好?你把青春还给我!我再也不要和你生活在一起了!你这个懦夫!你这个懦夫!’这就是车夫和女仆听到的言片只语。最后,突然听到上校发出可怕叫声,紧接着是什么倒地的声音,还有女人刺耳的尖叫声。听见里面传来一阵阵的尖叫声,车夫意识到肯定出事了,于是冲到门前,使劲推门。然而,门怎么也推不开,两个女仆已被吓得魂飞魄散了,根本指望不上。不过,他突然有了个主意,从前门跑出去,绕到草坪,走到法式长窗边上,见其中有一扇窗户开着。我知道,这在夏天并不稀奇。车夫没费什么事就从窗户爬了进去。这时,女主人已不再尖叫,晕倒在长沙发上,而上校则很不幸,身子流血了,躺着一动不动,双脚搭在单人沙发的边缘,头落在地面上,靠近壁炉挡板的一角。

“车夫发现自己无法对男主人进行施救,很自然想到了要把门打开。但是,遇到的困难出乎意料,匪夷所思。钥匙没插在门的里侧,他在房间里怎么也找不到。于是,他又从窗户爬了出来,找来一个警察和一个医务人员帮忙。夫人当然嫌疑最大。她被抬到她自己的房中,但仍处于昏迷状态。接着,上校的尸体被放到沙发上,警察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检查。

“检查发现,惨遭厄运的老军人受到了致命伤,脑后一处二英寸的不规则伤口,显然为钝器猛然敲击所致。很容易看出来,凶器是什么,因为紧挨尸体的地板上,有一根雕花硬木棒,柄头是骨制的。上校收藏了各国的各式武器,都是他在那些国家打仗时的战利品。警方推测,木棒应是其中之一。仆人都说以前没有见过木棒,但因为屋内有数量众多的珍奇藏品,很可能是没人注意到。警方在该房间里没有发现其他重要的线索,只有一件事令人费解,那就是,那把不见了踪影的钥匙,既不在巴克利夫人身上,也不在受害者身上,室内其他地方也找不到。无奈之下,只好从奥尔德肖特找来一个锁匠把门打开了。

“案情就是这样。华生,应墨菲少校的邀请,我星期二早晨去了趟奥尔德肖特,协助警方破案。我估计你也会觉得这桩案件很有意思。不过,我仔细一想,觉得本案刚一开始时看上去非同寻常。

“察看房间前,我询问过了仆人,他们谈到的情况就是刚才我说的那些。女仆简·斯图尔特回忆起了另外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你还记得,她听见室内吵架之后,便下楼找来了另外两个仆人。刚一开始她一个人时,女仆说,男女主人的声音压得很低,她几乎听不清什么内容,但通过他们的语气而不是说话的内容,判断出他们在吵架。不过,我反复追问之后,她回忆起来了,听见夫人口里两次提到‘大卫’这个词。这个细节太重要了,它可以引导我们推测他们突然吵架的原因。你知道,上校的名字叫詹姆斯。

“本案中有一件事给仆人和警方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那就是,上校的脸部扭曲变形了。根据他们的描述,他脸上显露的那种惊恐万状的神色,不是常人脸上所具有的,令人毛骨悚然。有多个人就只是看了他一眼,便吓得晕过去了。可以肯定,他当时已然知道了自己的厄运,所以极度恐惧。当然,这与警方的看法完全一致,上校可能发现妻子想要谋杀他。这样一来,他脑后的创伤也就能理解了,因为他可能转过身避开攻击。我们无法从他夫人那儿了解到情况,因为她急性脑炎发作,神志不清了。

“我从警方那里了解到,当晚莫里森小姐是同巴克利夫人一道外出的,她说不知道自己的女伴为何回家后会情绪不佳。

“收集到了这些情况之后,华生,我边思考,边抽了几斗烟,对它们加以甄别比较,看看哪些是至关重要的,哪些只是偶然次要的[13]。毫无疑问,本案中最不寻常而又耐人寻味的是,晨室的钥匙诡秘莫测地失踪了。人们仔细认真地检查过了房间,但一无所获。因此,一定是有人拿走了。但是,上校和他夫人都没拿。情况再明显不过了,一定有第三者进过房间,而且此人只能是从窗户进入的。我以为,仔细察看房间和草坪,也许能找到那个神秘人物留下的蛛丝马迹。华生,你是知道我的探案方法的。我用尽了所有的办法,结果发现了一丝痕迹,却与我想象的完全不同。有一个人进过房间,他是从大路穿过草坪进去的。我发现他留下的五个非常清晰的脚印,一个在路旁他攀墙的地方,两个在草坪上,还在窗户旁边的地板上发现两个很模糊的足迹。他从窗户爬入时,把地板弄脏了。他显然是从草坪上跑过来的,因为他脚尖的印子比脚跟的印子要深很多。不过,让我感到吃惊的并不是那个人,而是他的同伴。

“他的同伴?!”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掏出一大张薄纸,小心翼翼地放在膝盖上摊开。

“你对此有何想法?”福尔摩斯问。

纸上是某种小动物留下的爪印。爪子上的五个肉垫清晰可见,指尖非常长,整个爪印差不多有汤匙那么大。

“是条狗。”我说。

“你听说过狗能顺着窗帘往上爬吗?我找到确凿无疑的证据,表明该动物能。”

“不是狗,不是猫,不是猴子,也不是我们熟悉的其他动物。通过测量,我设法推测出该动物的样子,这四个爪印是它站立不动时留下的。你看到,从前爪到后爪的距离,至少有十五英寸。再加上头和颈部的长度,你就可以得出结论。这种动物至少有二英尺长,如果有尾巴的话,那它就可能更长些。不过,现在我看看另外一种测量。这个动物在走动过程中,我们所测量到的步间距,每一步只迈出了三英寸左右。你看,由此可知,这种动物身形很长,但腿却很短。很遗憾,这种动物没有留下任何毛发。但是,它大概的样子,一定和我说的差不多。它能爬上窗帘,是一种食肉动物。”

“这你是如何推断出来的呢?”

“因为它跑到窗帘上去了,窗户上挂了只金丝雀笼子,其目标似乎是要攫取笼中鸟。”

“那会是什么动物呢?”

“啊,我要是能够说出它的名字,那就朝着揭开谜底迈出了一大步。总体上看,可能是鼬鼠之类的动物——不过,比我见过的那些体形要硕大一些。”

“但它与这个罪案有什么关联吗?”

“关于这一点,我还是云里雾里。但是,你看吧,我们已经掌握了够多情况了。我们知道,有个男子站在大路上,看着巴克利夫妇吵架——百叶窗没有放下,房间里灯光通亮。我们还知道,他跑过草坪,爬进屋内,身边跟着一只古怪的动物。他可能打了上校,也可能是上校看见他后,吓得跌倒了,头撞到壁炉挡板,摔破了。最后,我们还知道一个奇怪的事实——非法闯入者临走时,拿走了钥匙。”

“你的这些发现似乎使案件比先前更加扑朔迷离啦。”我说。

“是这么回事,情况毫无疑问表明,案件比我们最初设想的要复杂得多。我反复思考后,得出一个结论,即应该换个角度审视此案。但是,确实啊,华生,我打扰你的休息了,明天去奥尔德肖特的旅途中,我还可以给你讲述。”

“谢谢你,都已经讲到这个程度了,恐怕止不住了吧?”

“我们可以肯定,巴克利夫人七点半离开家时,与丈夫的关系很融洽。我想,我告诉过你,她不是一个喜形于色的人。不过,车夫听到她和上校交谈时,语气还是挺娇嗔温柔的。因此,我们同样可以肯定,她一回到家就进了晨室,因为她在那儿不可能见到自己的丈夫,情绪激动的女人这种时候就想一个劲地喝茶。最后,丈夫进到房间见她,于是便相互言辞激烈地指责起来。由此可知,在七点半到九点之间的这段时间里,一定发生了什么事,使其对丈夫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这一个半小时里,莫里森小姐一直与她在一起。所以,尽管她否认,但确切无疑地断定,她一定知道一些情况。

“我一开始猜测,年轻小姐和老军人之间可能有什么关系,这时候,小姐向夫人承认了。这种情况可以解释夫人为何回家后怒气冲冲,也可以解释小姐为何否认发生过什么事情。与仆人听到的对话内容也并不是完全对不上号。但是,巴克利夫人提到大卫。而众所周知,上校对夫人一往情深,夫人不至于反其道而行,更不要说有第三个人介入酿成悲剧了。当然,这些情况与前面所发生的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虽然要追踪到别人走过的一步步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总的来说,我愿意放弃那种想法,即上校和莫里森小姐之间发生过什么事情。可是,我更加坚信,小姐掌握了线索,知道巴克利夫人仇视自己丈夫的原因。因此,我的行动路径便清晰了——去拜访莫里森小姐,向她解释,说我确信她知道实情,并且实话告诉她,如果不把事情澄清,她的朋友巴克利夫人将站在被告席上,可能被处以极刑。

“莫里森小姐文弱娇小,一头金发,举止优雅,眼神羞怯。但是,我发现她聪明伶俐,理性得体。我说完后,她坐在那里,思忖了片刻,然后,神态坚定地转身向我,说出了一番非同寻常的话,我简要地说给你听吧。

“‘我向朋友承诺过了,决不吭声,不会把事情透露出去。既然承诺了,就要信守诺言,’莫里森小姐说,‘但是,她受到如此严重的指控,而那可怜的人又因病不能开口申诉,如果我真能帮助她的话,那我觉得自己也不必死守承诺。我会把星期一晚上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您的。

“‘我们大概九点差一刻时从瓦特街教堂返回,中途经过僻静的赫德森街。街道上只有一盏路灯,是在街道左边。走到路灯边时,我看见一位男士朝我们迎面走来。他弯腰曲背,肩上扛着箱子一类的东西。他看上去身体残疾,因为头低垂着,屈膝前行。我们从他身旁走过时,借着路灯的光亮,他抬头看了我们一眼,接着停下了脚步,发出一声可怕的惊叫,“天哪,是南希!”巴克利夫人脸色煞白,毫无生气,要不是那个面目可憎的人扶着她,一定会倒下去。我正要报警,谁知巴克利夫人,令人备感惊讶的是,客客气气地同那人说着话呢。

“‘这三十年来,我一直认为你不在人世了,亨利。’她说,声音颤抖。

“‘我是已经死了。’他说,他说话的语气令人害怕。他脸色黝黑,面容可憎,那眼睛的神态现在还会在我梦中出现。头发和胡子已经灰白了,脸上布满了皱纹,像个枯萎干瘪的苹果。

“‘向前走一段吧,亲爱的。’巴克利夫人说,‘我想和这个人说几句话。没有什么好害怕的。’她极力地壮着胆子说话,但脸色依旧苍白,嘴唇颤抖着,说话都很困难。

“‘我按她的要求做了,他们在一起说了几分钟话。然后,她顺着街道走,眼睛里冒着怒火。我看见那个腿脚不便的可怜人站立在路灯柱子旁边,对着空中挥舞着拳头,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她一路上没吭一声,一直到我家门口,才拉着我的手,请求我不要把刚才发生的情况告诉任何人。

“‘是我的一个老熟人,现在倒霉落魄了。’她说。‘等到我向她承诺了,自己不会吭声之后,她向我吻别,后来就再也没见过她了。我现在把全部实情都告诉您了。如果说我先前向警方隐瞒了实情,那是因为我并没有意识到,我亲密的朋友深陷危险的境地。我知道,把所有情况都摆出来了,只会对她有好处。’

“这就是莫里森小姐告诉我的全部情况,华生。你可以想象,这对我来说,就像在黑夜里见到了一线光明。现在一切都串联起来了,以前毫不相关的每一件事,立即恢复了它们本来的面貌。我已经隐约看出了实情的脉络。很显然,我下一步要找到给巴克利夫人留下非同寻常印象的人。如果他仍然在奥尔德肖特,那找到他并不难,因为当地居民数量不多,而一个身体有残疾的人肯定会引起人们的注意。我寻找了一个白天,而到了黄昏时——就是今天的黄昏,华生——我终于找到他了。此人名叫亨利·伍德,住在两位女士遇见他的那条街上的公寓房里,到本地才五天。我以户籍登记人的身份[14],与他的女房东聊得很投机。此人以玩戏法和搞表演为业,黄昏后便混迹于各家军人俱乐部,给每一家表演些节目取乐。他随身带着一只小动物,装在箱子里面。女房东似乎很惧怕那个东西,因为从未见过。根据她的叙述,他经常用那只动物玩杂耍。女房东就告诉我这么些情况。不过,她还补充说,像他那样一个饱受折磨的人竟能活下来,真是一个奇迹。他有时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而最近两天夜晚,她听到他在卧室里呻吟哭泣。他并不缺钱,不过,他在付押金时,却交给女房东一枚像假弗罗林[15]一样的银币。她拿给我看了,华生,那是一枚印度卢比[16]。

“所以说,对了,亲爱的朋友,你完全知道我处在怎么样的一种状态,为何需要你的帮助。显而易见,两位女士与那个人分别之后,那个人远远地跟踪了她们,结果,透过窗户,他看见了巴克利夫妻之间吵嘴,于是,冲了进去,而他装在箱子里面的那只动物跑出来了。这个情况是很确定的。但是,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确切知道那房间里发生了什么情况的人。”

“你打算去问他吗?”我问。

“肯定的——但是,得要有一个证人在场。”

“我是那个证人吗?”

“如果你愿意,那太好啦。如果他能够把情况说清楚,那是再好不过了;如果他拒绝,那我们别无选择,只好要求逮捕他。”

“但你怎么知道,我们返回去后,他还会在那儿呢?”

“你可以放心,我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把我在贝克大街雇用的一个孩子派去看守他,无论那人走到哪儿,都甩不掉那孩子。明天我们会在赫德森街找到他,华生。如果我再耽误你就寝,那就是犯罪了。”

第二天中午时分,我们赶到了惨案发生地点,在我朋友的引导下,立刻前往赫德森街。尽管福尔摩斯善于隐藏自己的情感,但我也能一眼看出来,他是在竭力抑制自己的兴奋情绪。我自己倒是一半觉得好奇,一半觉得好玩,也异常兴奋激动,这是我每次和他在调查案件时都体验到的。

“这就是那条街,”我们拐进一条两旁都是二层砖瓦楼房的短街时,福尔摩斯说,“啊,辛普森来报告了。”

“他正在房间里,福尔摩斯先生。”一个个头儿矮小的街头流浪儿向我们跑过来,大声说着。

“很好,辛普森!”福尔摩斯说,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脑袋,“走吧,华生,就是那幢房子。”福尔摩斯递进去一张名片,传话说有要事前来。片刻之后,我们就和我们要见的人面对面了。尽管天气暖和,但他还是蹲在火炉边,小房间简直就像个烤箱。那人坐在椅子上,弯腰曲背,蜷缩成一团,畸形的状态,令人无法描述。但是,他脸转向我们,尽管神态憔悴,皮肤黝黑,但曾几何时,那张脸一定是因为其英俊帅气,而不同凡响。这时,他两眼泛黄,透着凶狠,满腹狐疑地看着我们,既没有开口说话,也没有站起身,指了指两把椅子,要我们坐下。

“亨利·伍德先生,先前在印度待过的,我相信是这么回事,”福尔摩斯说,和颜悦色,“我们是为巴克利上校之死那件小案件来的。”

“关我什么事情啊?”

“我就是想要确认一下。我看您是知道的,如果案情不弄清楚,您的老朋友巴克利夫人很可能会因为谋杀罪受审。”

对方猛然怔了一下。

“我不知道您是谁,”他大声说,“也不知道您是怎么知道这个情况的,但您能保证刚才说的情况千真万确吗?”

“啊,他们只是等待着她神志清醒了之后逮捕她呢。”

“天哪,您本人也是警方的人吗?”

“不是。”

“那您是干什么的?”

“伸张正义,人人有责。”

“您尽管相信我的话好啦,她是无辜的。”

“那么您就是有罪的啦?”

“不,我没有罪。”

“那是谁杀害了詹姆斯·巴克利上校?”

“他的死,天理注定。但是,请您记住好了,如果说我把他的脑袋砸开了花,因为我心里面就是这么想来着,那他死在我的手下,也是罪有应得。如果他不是内心有愧,自己摔死了,那么很有可能,我会亲手杀了他。您想要我讲述事情的经过,那行啊,我看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因为我问心无愧。

“事情是这样的,先生。你们看我弯腰曲背,像头骆驼,肋骨也是歪歪扭扭的,但是,曾几何时,亨利·伍德下士也是第一百一十七步兵团最最英俊帅气的。我们当时驻守在印度的一个兵营里,我们都管那地方叫布尔蒂。前几天死去的巴克利和我是在同一个连里服役,那时团里有个美女,是啊,真是个绝世美女,叫南希·德沃伊,是陆战队掌旗军士的女儿。有两个男人爱她,但她只爱其中的一个。你们看到这个可怜人蜷缩在火炉边,还听到我说,她爱我,正是因为我容貌英俊。这时候,您会笑吧。

“是啊,尽管我赢得了她的芳心,但她父亲铁了心要她嫁给巴克利。我当时是个毛小伙子,鲁莽冒失,不顾一切。而巴克利受过良好的教育,眼看着就要提拔了。但是,姑娘仍然对我真情一片,我都差不多要把她带到我身边了,但就在那时,平叛印度士兵叛乱的战斗打响了,全国的形势很不稳定。

“我们都被围困在布尔蒂,我们那个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还有许多平民和妇女。当时有一万人的叛军把我们包围了,他们就像一群凶残的猎狗把一只鼠笼围住了。被围困的第二个星期,我们用完了饮水。那时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向内地挺进,所以出现了一个问题——我们能否和他们取得联系,这是我们唯一的活命机会,因为我们不能指望携带所有的妇女和儿童突出重围。于是我便自荐突围去和尼尔将军联系。上级批准了我的请求,于是我就和巴克利中士商量。他最熟悉地形,便给我画了一张路线图,以便我按图穿过叛军防线。那天夜里大约十点钟,我便开始踏上征程。当时有一千人在等待救援,但是,我从城墙上爬下去时,心里只挂念着一个人。

“我要穿过一条干涸的河道,我们本希望它可以帮我避过敌军的岗哨,但是,当我刚爬到河道拐角处时,就掉进了六个敌军的陷阱之中,他们正在黑暗中等待我。瞬间,他们把我打晕了,缚住了我的手脚。但我真正受伤的不是头部,而是内心,因为我醒来时听到了他们说话,我多少能够听懂其中的一些内容,知道了,是我的同伴,也就是给我画线路图的那个人,通过他的一个当地仆人,把我出卖了。

“是啊,详细情况就用不着我细说了。你们现在知道了,詹姆斯·巴克利[17]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翌日,尼尔将军到布尔蒂来解了围,但叛军在撤退时,把我也带走了。多年的时间里面,我都没有再见到过一个白人。我受尽了折磨,设法逃跑,结果又被抓回,再遭折磨。你们已经亲眼看见,他们把我弄成什么样了。他们带着我到了尼泊尔,后来又转到大吉岭[18]。那里的山民杀死了带我的那几个叛军,于是在我逃脱前,我又一度成了他们的奴隶。不过我逃走时不得不向北逃,一直逃到阿富汗。在那里游**了几年,最后又回到旁遮普邦[19]。我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土著人中间,学会了变戏法谋生。我已经是一个可怜的畸形足,返回英国去,让我的那些老同事知道我这种情况,对我来说有什么用呢?即便我很想报仇,我也不能回去。我宁可希望南希和我的那些老伙伴认为亨利·伍德早已经死了,也不愿意让他们看到我如此悲惨地活着,像只黑猩猩似的依靠着一根拐杖蹒跚行走。他们肯定以为我已经死了,我也愿意他们这样想。我听说南希已经嫁给了巴克利,并且巴克利在团里春风得意,升得很快。但即便如此,我也不愿回去说出真相。

“但是,人到了晚年便会思念故乡。多年来,我梦想着看见英国绿油油的田野和树篱。最后,我决心要在有生之年要看到这些。我攒足了路费,后来就来到了这个部队的驻地,因为我知道他们的生活习惯,知道如何取悦他们、如何挣钱养活自己。”

“您的叙述很感人,”夏洛克·福尔摩斯说,“我已经听说您和巴克利夫人相遇了,而且相认了。我猜想,您随后一路跟踪她到了家里,通过窗户,看到巴克利夫妇二人在吵架,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当面斥责了巴克利对您的行为。您再也压抑不住这么多年来累积的怨恨,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穿过了草坪,进入了房间。”

“我是那样做的,先生。他一看见我,脸上出现了从未见过的表情,紧接着就向后摔倒,一头撞在了火炉围栏上。但是,他倒下之前就已经死了。我从他脸上的表情就看出来他死了,就像坐在壁炉前看书一样,看得明明白白的。他第一眼看见我,就像有一颗子弹穿过了他罪恶的内心。”

“然后呢?”

“然后南希晕倒了,而我从她手里拿起房门钥匙,想要打开门锁,叫人来救助。但是,就在我那样做的当口儿,我感觉到,最好还是别管这事走人吧,因为情况可能会对我不利,不管怎么说,一旦我被逮住了,自己的秘密也就暴露了。我赶紧把钥匙塞进衣服口袋,扔下了追寻特迪的棒子,因为它爬到窗帘上去了。等我把它弄到箱子里之后它就是从那儿溜出来的,便竭尽全力地跑开了。”

“特迪是谁?”福尔摩斯问。

对方探过身子,拉开放在角落里的一只笼子的门,瞬间,一只漂亮的红褐色小动物从笼子里出来了,身子瘦小而柔软,长着鼬鼠似的腿,鼻子细长,红眼睛很漂亮,我还从未见过有哪种动物的眼睛如此漂亮呢。

“一只獴狐猴[20]。”我大声说。

“是啊,有些人管这种猴叫这个,但也有些人管它们叫埃及獴,”那人说,“我管它们叫捕蛇鼬。特迪捕捉眼镜蛇动作麻利,令人叫绝。我这儿就有一条除掉了毒牙的眼镜蛇,特迪每晚在士兵俱乐部里表演捕蛇戏法,给他们取乐。

“还有别的事情吗,先生?”

“行啊,如果巴克利夫人最终遇到严重的麻烦,我们还会回来找您的。”

“如果那样的话,当然,我会随同前往。”

“但是,如果事情不到那个份儿上,人都已经死了,再挑起过去的丑事就没有什么必要了,即便他做得是那么卑鄙可耻也罢。您已经知道了,三十年来,他为自己干出坏事而良心上受到谴责,这至少应该满足了吧?啊,街道对面行走着的是墨菲少校呢。再见啦,伍德。我想要了解一下昨天以来又有什么新情况没有。”

少校还没走到街的拐角处,我们就及时赶上了他。

“啊,福尔摩斯,”少校说,“我想您已经听说了,整个事情就是无事生非。”

“怎么回事?”

“刚刚验尸完成,医生的证明确凿无疑,上校的死是由中风引起的。您看,这不过是一桩非常简单的案件而已。”

“啊,出奇地简单,”福尔摩斯说着,笑容可掬,“华生,走吧,我看奥尔德肖特这里没有我们的事了。”

“还有一件事,”我们朝着火车站走时,我说,“如果说她丈夫的名字叫詹姆斯,而另一个人叫亨利,她为什么提到大卫呢?”

“亲爱的华生,如果我真是你描绘的那种理想的推理家,那么,从这一个词我就应该推想出这全部故事,这显然是一句斥责的话。”

“斥责的话?”

“是啊,你知道的,大卫有一回也像詹姆斯·巴克利中士一样做错了事。你还记得乌利亚和拔士巴的故事[21]吧?恐怕我有关《圣经》的知识很肤浅,但是你去看看其中的《撒母耳记》第一或第二章,就可以看到那个故事了。”

注释:

[1]本故事于1893年7月和1893年7月8日分别发表在英国的《河岸》杂志和美国的《哈珀》杂志上,案件发生在夏天的一个星期三。

[2]以此推断,故事应该发生在1889年。

[3]“十二点差一刻”也是《雷盖特的谜案》中的一个关键时间节点。

[4]阿卡狄亚(Arcadia)是古希腊的一个山区,在今伯罗奔尼撒半岛中部,以其居民过田园牧歌式淳朴生活著称。这种烟可能是虚构出来的。华生在《血字的研究》提到自己一般抽船牌烟。

[5]正如《血字的研究》开篇介绍的,华生是军医,曾随军到阿富汗,这话就是针对他曾经是军人的身份说的。

[6]注重细节是福尔摩斯办案时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他办案的一个重要特征。这个原则和特征可以说体现在整部作品中。他在言谈中也总是反复强调这一点,如在《血字的研究》中:“在智者的心目中,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微不足道的事情。”在《四签名》中:“您知道的,我侦办案件时喜欢把细节问题弄清楚。”在《身份之谜》中:“警方的案情报告里缺少的正是这个。里面或许强调得更多的是执法官的陈腔滥调,而非案件细节。而在一名观察者的心目中,细节正是整个案件的实质所在。你相信好啦,没有比平淡无奇的东西更加怪异反常的。”在《博斯科姆峡谷谜案》中:“你知道我使用的方法,就是经过细致的观察。”在《红圈会之谜》中:“最细微的情况可能就是最重要的。”

[7]在《博斯科姆峡谷谜案》中,华生收到福尔摩斯发来的电报,邀请他抽出一两天时间陪同自己前往西部,当时诊所的业务繁忙,夫人说“安斯特拉瑟会帮助你处理事情的”,安斯特拉瑟的身份不明确,是不是华生的医生邻居?但是,在《证券公司的职员》中,福尔摩斯邀请华生前往伯明翰办案,华生提到了他同邻居医生相互代班坐诊的事,但没有提到名字。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邀请华生前往欧洲,华生也因为诊所的事情提到了自己那位乐于助人的医生邻居,也没有提到名字。这位杰克逊是不是后两故事中的那位医生邻居呢?

[8]芒斯特(Munster)是爱尔兰南部面积最大的一个区域,包括克莱尔、凯里、蒂珀雷里、科克、利默里克和沃特福德六郡,爱尔兰当时属于英国管辖。

[9]克里米亚战争(Crimean War)是1853年至1856年间在欧洲爆发的一场战争,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次现代化战争,亦参见《“格洛丽亚·斯科特”号帆船》中的注释。

[10]印度反英暴动战争(Indian Mutiny)是指发生在1857年至1858年间印度本地士兵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一次重要起义。详见《四签名》第十二章注释。

[11]罗马天主教(Roman Catholic Church)是基督宗教的三大宗派之一,其正式名称为“罗马天主教会”或“罗马公教会”,即由罗马教宗领导的教会。在基督宗教的所有教会之中,天主教会的人数最为庞大,天主教会也是所有基督宗教的教会中最为庞大的教会。

[12]晨室(morning-room)是指用作上午起居室以便住户沐浴阳光的房间。

[13]福尔摩斯在《雷盖特的谜案》中也说了,“侦探艺术中,至关重要的是,能够从众多事实当中,甄别出哪些是微不足道的,哪些是举足轻重的。否则,注意力和精力就集中不了”。

[14]关于福尔摩斯根据案件调查的需要乔装改扮成各种不同角色的详细情况,参见《黑彼得案》中的注释。

[15]弗罗林(florin)是英国1849年首次铸造的两先令银币,英联邦国家也发行过类似的银币。

[16]卢比(rupe)是印度通用货币的名称。

[17]这位詹姆斯·巴克利上校虽然是本案中的受害者,但他玩弄伎俩,横刀夺爱,是个在道德上有缺陷的人。由于故事的主要叙述者华生有军人背景,整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涉及了众多军中人物,其中拥有“上校”军衔的人尤其多,许多是罪犯或者有行为劣迹,如《工程师的大拇指案》中的罪犯莱桑德·斯塔克上校(化名);《最后一案》中莫里亚蒂教授的弟弟詹姆斯·莫里亚蒂上校,他混淆黑白,公然替罪大恶极的兄长狡辩、张目;《空屋擒凶》中仅次于莫里亚蒂教授的“二号危险人物”塞巴斯蒂安·莫兰上校;《查尔斯·奥古斯塔斯·米尔弗顿案》中遭人敲诈而解除了婚姻的多金上校;《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涉嫌臭名昭著的“完美俱乐部”纸牌作弊丑闻的厄普伍德上校;《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失窃案》中盗窃机密文件的卖国者瓦伦丁·沃尔特上校;《紫藤公寓谜案(一)》中被送进了监狱的卡拉瑟斯上校;《皮肤变白的士兵之谜》中的那位脾气暴躁、一脚把自己儿子的挚友踢出家门的埃姆斯沃斯上校。另外也有一些没有道德污点和行为劣迹的“上校”,如《四签名》中乔纳森·斯莫尔在印度服役时的部队上校,其姓名不详,他推荐斯莫尔去艾贝尔·怀特在印度的种植园当监工,以及印度兵变时期的英军指挥官格雷瑟德上校;《五颗柑橘籽》中委托人约翰·奥彭肖的伯父伊莱亚斯·奥彭肖上校;《铜山毛榉别墅案》中亨特尔小姐的前雇主斯彭斯·芒罗上校;《赛马“银白额”》中驯马场主人罗斯上校、赛马主人沃德洛上校;《雷盖特的谜案》中华生的老友海特上校;《声名显赫的委托人之谜》中的联系人达默雷上校。

[18]大吉岭(Darjeeling)现为印度东北部城市,是制茶业中心。

[19]旁遮普(Punjab)是印度原邦名,1966年后分成两部分,南部称哈里亚纳邦,北部仍称旁遮普邦。

[20]獴狐猴(mongoose)是指马达加斯加岛产的一种狐猴。

[21]根据《圣经·旧约·撒母耳记》记载,以色列王大卫欲将军中赫族人乌利亚貌美的妻子拔士巴占为己有,便设计将乌利亚派往阵地,使其遭到敌人伏击而遇害。这是大卫干出的一件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