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大陆的中部地区,横贯着一片沙漠地,贫瘠干涸,荒凉恐怖。长期以来,这片地区形成了一道屏障,阻碍着人类文明的进程。从内华达山脉[1]到内布拉斯加州[2],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河之间,是一片荒凉萧疏、寂静无声的区域。但是,在这样一片环境恶劣的区域里,大自然也并不总是一种心境。这里有白雪皑皑、高耸入云的群山;有幽深险峻、昏暗阴郁的峡谷;有湍急的河流,奔涌在犬牙交错的山涧;有广袤浩瀚的平原,冬日里白雪覆盖,夏日里一层灰色的盐碱。然而,这些地方有着共同的特征,那就是,荒芜贫瘠,不宜居住,满目悲凉。
这片悲凉绝望的土地上没有人类居住。虽然偶尔会有一群波尼人和黑脚人[3]横穿这一区域,以便到达另外的狩猎区,但是,即便是这些勇士中的最坚忍不拔者也会盼望着尽快走出这片令人恐惧的平原,重新回到属于他们自己的草原上。丛林狼[4]潜行在灌木丛中,秃鹰在空中拍打着沉重的翅膀,笨拙的灰熊在幽暗的峡谷中吃力地攀爬,在岩石间觅食。这些就是荒原之中仅有的居民。
站立在布兰科山脉的北麓看,世界上没有比眼前更加阴郁单调的景致了。极目远眺,眼前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平原,表面尘土覆盖,四处都是盐碱地,一丛丛低矮的灌木散落其间。地平线的尽头是一长列山峰,嶙峋峥嵘的山顶上斑斑驳驳地布着积雪。在这样一片辽阔的区域里,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也没有任何可供维系生命延续的东西。铁青色的天空中没有飞鸟,灰暗的地面上没有任何动静——总之,这儿一片寂静。侧耳倾听,宽广的荒野上毫无声息,没有别的,只有寂静——彻彻底底而又令人心寒的寂静。
要说这片广阔无垠的荒原上没有任何可供维系生命延续的东西,那倒并不完全属实。从布兰科山脉俯视,可以看到,沙漠中有条弯弯曲曲的小道,一直蜿蜒到了远方。小道上布满了车辙,和许多探险者留下的痕迹。处处散落着一些白色的物品,在太阳下闪闪发亮,在单调的盐碱地的衬托下,显得格外醒目。走到近处,仔细看看,全是骨头,有些大而粗糙,有些小而细腻。前者是牛骨,后者是人骨。恐怖的篷车小道绵延一千五百英里,人们根据散落在路边的遗骨加以识别。
1847年5月4日,有位孤行者在这个高处俯视着眼前的一幕。他的音容笑貌就像是这个地区的精灵或妖魔。观察者很难判断,他是四十来岁还是六十来岁。只见他面容憔悴消瘦,棕褐色的皮肤像羊皮纸似的,裹着嶙峋的骨架。长长的棕褐色头发和胡须已经花白了。两眼深陷,闪烁着异样的光芒,紧握着来复枪的手就像是骷髅骨,多不出半点肌肉。他用来复枪做支撑站立着,然而,他高大的身形和宽阔的骨架表明,他有着强壮有力的体格。不过,看看他消瘦的面容,还有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的衣衫,就会明白,他何以会成为这样一副衰老而枯朽的模样的。此人濒临死亡——就要死于饥饿和干渴。
他在峡谷深处历经了千辛万苦,终于爬上了这处小的高地,指望着寻找到水源,但毫无结果。广袤的盐碱地在他的眼前延伸着,还有远处荒凉的连绵群山,哪儿都没有植物或者树木的影子,而植物和树木可是水的来源啊。宽广的原野上,看不到半点希望的亮光。他用狂乱迷惑的目光打量着北面、东面,还有西面,然后意识到,自己漂泊的日子已经到了尽头了。这片贫瘠的峭壁就是自己的葬身之地了。“现在死在这里,和二十年后死在天鹅绒的锦被上[5]不是一样的吗?”他一边喃喃地说着,一边正要背靠着一块巨石坐下来。
坐下之前,他把自己那支毫无用处的来复枪放在地上,同时把扛在自己右肩膀上的一个灰色大布包也放下来。看起来,布包太沉,他已经不堪重负了,因为放下时,布包在地上弄出了动静。紧接着,里面传出细微的哭声,接着露出了一张小巧胆怯的脸蛋,闪烁着一双明亮的褐色眼睛,还有两只有雀斑和微凹的小拳头。
“您摔痛我啦!”一个稚嫩的声音说着,语气中透着埋怨。
“真的吗?”男人回答说,语气中带着歉疚,“我不是故意这样的。”他一边说话,一边解开布包,把里面一个年龄五岁左右的漂亮小姑娘抱出来。小姑娘脚穿一双精致的鞋子,身穿漂亮的粉红色连衣裙,外加一个亚麻布做的围兜。这一切体现了母亲的关爱。孩子显得面容苍白,神情倦怠,但四肢健康,说明她不像其同伴那样吃苦遭罪。
“现在感觉怎么样了?”他焦急地问了一声,因为看见她还在脑后那团蓬松的金发上揉着。
“您如果亲一亲,就会好的,”她一边说着,态度很认真,一边把受伤的地方亮给他看,“妈妈过去就是这样做的。妈妈哪儿去啦?”
“妈妈走了。我猜你很快就可以见到她啦。”
“走了,呃!”小姑娘说,“奇怪啊,她都没有说再见呢,即便是去姨妈家喝茶,她也总是会来说声再见的,而现在她已经离开三天了。哎呀,好渴啊,不是吗?难道就没有水,或者其他可以吃的东西吗?”
“没有,什么都没有,亲爱的。你需要先忍耐一阵,然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把头倚靠在我身上,这样会舒服一点。嘴巴干透了,说话就会很费劲,但我觉得,最好还是把实际情况告诉你。你手里拿着什么东西?”
“很漂亮的东西!很精致的东西呢!”小姑娘一边大声说着,显得热情洋溢,一边举起两块亮晶晶的云母石,“等我们回家后,我要把这云母石送给鲍勃弟弟。”
“你很快就可以看到更加漂亮的东西,”男人信心满满地说,“你只需要稍等片刻,我刚才正要告诉你的——你还记我们离开的那条河吗?”
“噢,记得。”
“对啊,我们本来指望着很快就可以到达另外一条河边,你知道的。但是,出了差错了,可能是因为罗盘,或者地图,或者其他什么东西,那条河没有找到。我们快没水了,只剩下一点点,要留给你这样的小孩子喝。还有——还有——”
“那您都洗涮不成了。”小姑娘打断了同伴的话,神情很严肃,抬起头看着他神情凝重的脸庞。
“对,喝的水都没有了。本德先生,他是第一个离开的,然后是印第安人皮特,然后是麦克格雷格太太,然后是约翰尼·霍尼斯,再后来,亲爱的,就是你妈妈。”
“这么说来,妈妈也死了。”小姑娘大声说着,脑袋垂在围兜上,伤心地抽泣起来了。
“是啊,他们全都走了,就剩下我和你。后来,我以为往这个方向可以寻找到水源,于是,我把你扛在肩膀上,一起艰难跋涉地到达了这里。看起来,我们面前的形势并没有改善,现在我们希望渺茫啊!”
“您的意思是说,我们也要死了吗?”孩子问了一声,抑制住了哭泣,扬起了沾满泪水的脸庞。
“我看情况差不多。”
“您先前为何不说啊?”小姑娘说,开心愉快地笑了起来,“您把我给吓了一大跳。啊,当然啦,只要我们死了,我们就又会和妈妈待在一块儿了。”
“对啊,你会的,宝贝儿。”
“您也会的。我会告诉妈妈,您有多么好。我敢打赌,妈妈会在天堂的大门口迎接我们的,提着一大壶水,还有很多荞麦饼,热乎乎的,两面烤得焦黄,那是我和鲍勃喜欢的。这还有多久啊?”
“我不知道——不会很久的。”男人的眼睛凝视着北方的地平线。蓝色的苍穹下,出现了三个小黑点,形状时刻在增大,迅速在靠近。三个黑点急速变成了三只巨大的棕褐色飞鸟,盘旋在两个人的头顶,随即便落在了他们上方的岩石上。这是三只鹰,美国西部特有的那种秃鹰。它们的出现预示着死神即将降临。
“公鸡和母鸡,”小姑娘一边欣喜地大声喊着,一边指着三只不祥的大鸟,并且拍着双手,想让它们惊飞起来,“嘿,这个地方是上帝创造的吗?”
“当然是啦。”她的同伴说,听了这么一个突如其来的问题,他显得很吃惊。
“上帝创造了伊利诺伊州[6],上帝也创造了密苏里州[7],”小姑娘接着说,“我猜,是别的什么人创造了这一片地方,造得不那么好,把水和树木都给忘掉了。”
“你觉得祈祷一下怎么样?”男人问了一声,显得底气不足。
“天还没有黑下来呢。”她回答说。
“没有关系啊,做祈祷是没有什么规律性的,上帝是不会介意的,这你可以肯定。我们在大平原[8]上时,你每天夜晚在大篷车上反复念那些祈祷词,就念那些吧。”
“您自己为什么不祈祷一下呢?”小姑娘问了一声,眼神中透着疑问。
“我忘了祈祷词了,”他回答说,“自从我长到枪身一半高时,就没有再念过祈祷词了。我认为什么时候开始都不算晚。你把祈祷词说出来,我站在旁边听着,到了要一起说时我再说。”
“那么,您需要跪下来,我也要跪,”她说着,把披巾铺在地上,“像我这样,把手举起来。这样您会觉得心里更加舒服。”
只有那几只秃鹰目睹如此不可思议的一幕:狭窄的包裹布上,两个人并排跪着,一个是念念有词的小姑娘,一个是粗犷坚强的探险者。她那张圆乎乎的脸和他那张憔悴有棱角的脸一同仰望着看不见云朵的天空,从内心深处向着威严的上帝发出恳求,因为他们永远面对着上帝,而两个人的声音——一个稚嫩而清脆,另一个低沉而沙哑——交织在了一起,祈求上帝的怜悯和宽恕。祈祷结束后,他们回到巨石阴处坐下,最后,小姑娘睡着了,依偎在其保护者宽阔的胸前。他看了一会儿她睡着的样子,在大自然的力量面前,他还是显得无能为力。因为先前的三天三夜当中,他一直没有休息和睡眠。慢慢地,眼睑耷拉下来了,脑袋越来越下垂,都垂到胸前了。最后,男人花白的胡须和他同伴金色的秀发混合在了一起,两人一起进入了深沉而又无梦的睡眠。
漫行者如果睁着眼睛再多支撑半个小时,就可以目睹眼前奇异的景象。远方盐碱地平原的尽头,扬起了一抹小小的尘烟,刚开始时很细微,很难与远处的雾霾区分开。但是,慢慢地,越升越高,越散越广,最后形成了一片严严实实、轮廓分明的云团。云团持续扩大,很显然,那只能是数量众多的生灵扬起来的。如果是在肥沃的区域里,目击者会断定,向着他奔腾而来的,是在草原上吃草的一大群野牛。但在这样一片贫瘠的荒凉之地显然不可能。飞旋着的尘烟离两个落魄者栖息的孤岩越来越近了,这时候,透过尘烟依稀可以看到一辆辆帆布顶棚的篷车和一个个武装骑手的身影。原来是一支浩浩****的篷车队,正向着西部进发呢。但这是多么壮观的一支篷车队啊!队伍中领头的已经到达山麓了,后面的队伍还在一眼望不到头的远方。广袤的平原上,横贯着这样一支零零散散的队伍,有大小车辆,有马背上的男人,也有步行的男人。数不清的女人在重负之下步伐踉跄。孩子们或在篷车旁艰难前行,或坐在车里,在白色的篷布下面探出头向外张望。很显然,这不是一支普通的迁徙队伍,而是一支受环境所迫不得不去寻找新家园的游牧民族。随着大队人马的到来,原本清新的空气中响起了咔嗒咔嗒、轰隆轰隆的声音,车辚辚,马萧萧,乱成一片。尽管周围响起了巨大的喧嚣声,但还不足以惊醒两个疲惫的慢行者。
队伍的最前列是二十多个表情严肃、铁青着脸的骑手,他们身上的衣服都是由色泽暗淡的手工布做成的,带着来复枪。他们到达悬崖下面后,停顿了下来,进行一番简短的商议。
“泉水在右边啊,兄弟们。”有个人说话了,只见他头发灰白,嘴唇紧绷,胡子修得很干净。
“向着布兰科山脉的右侧——我们便可以到达格兰德河[9]。”另一个人说。
“不用担心水的问题啊,”第三个人说,“能够从岩石缝里引出水来的上帝是不会抛弃他选定的臣民的[10]。”
“阿门!阿门!”所有人同声回应着。
他们正要继续前行,突然,有个年纪最轻、眼睛最敏锐的小伙子惊叫了起来,指着他们上方嶙峋的岩石。岩石的顶端飘动着小小的一缕粉红,在后面灰暗的岩石的衬托下,显得格外醒目。见此情景,大家纷纷勒住了缰绳,从背上取下枪支。后面的骑手们也疾驰过来增援,每个人的嘴里都说出“红皮人[11]”几个字。
“这儿不可能有印第安人啊,”有个上了年纪的人说,他看上去是领头的,“我们走过了有波尼人的地方了,要等到我们翻过了大山,才会有别的印第安人部落。”
“我过去看一看吧,斯坦格森兄弟。”人群中有个人说。
“还有我,还有我。”十多个人大声说着。
“把你们的马留在下边,我们就在这儿等着你们。”年长者回答说。一时间,年轻人纷纷下了马,把马拴好后,开始攀登那道峻峭的山崖,向着那个引得他们好奇的目标进发。他们向前时行动敏捷,悄无声息,一副充满了信心、身手敏捷的有经验的侦察人员的架势。在下面平地上观望的人们只见那些人的身影闪过一块又一块的岩石,直到登上岩石顶端。最先发现情况的那个年轻人领头,他的跟随者们突然看见他举起了双手,好像是被惊吓得过度了,等到他们走到他的跟前时,也同样被眼前的情形惊呆了。
荒凉的山顶部是一小块平地,上面孤零零地耸立着一块巨石。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斜靠在巨石上。男子胡须很长,五官粗犷,但瘦得出奇。他面容安详,呼吸匀称,说明他处在深深的睡眠中。身边躺着个小孩,她那又圆又白的手臂搂着大人条条青筋凸起的脖子。孩子长着金发的脑袋依偎在他穿着棉绒服的胸口,红润的嘴唇张开着,露着整齐雪白的牙齿,满是稚气的小脸上挂着调皮的微笑。白白胖胖的小腿上穿着白色短袜,干净的鞋子上的搭扣闪闪发亮。这一切与她身边的同伴瘦长的四肢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显得很怪异。两个怪人身后上方的岩石边上,落着三只神态庄严的秃鹰。一看到有新来者,秃鹰便发出几声失望的哀鸣,气急败坏地飞走了。
不祥大鸟的尖叫声惊醒了两位沉睡者。他们迷惑不解地盯着四周看。男子挣扎着站了起来,看了看下面的平原。入睡前下面还是一片荒凉寂静,现在醒来却是人马聚集。他注视着,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于是用一只瘦骨嶙峋的手捂住了眼睛。“我看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神经错乱吧。”他喃喃地说。小姑娘站在边上,拽着他的衣角,一声不吭,好奇地四下打量,目光中满是孩子特有的诧异。
前来救援的一群人很快就让两个落难者相信了,众人的出现不是什么幻觉。人群中有一位抱起了孩子,把她扛在肩上。另外两个人则搀扶着她孱弱无力的同伴,领着他走向大篷车队。
“我叫约翰·费里厄,”迷途者解释说,“我和这小孩是二十一个人中的幸存者。其他人都渴死或饿死在南方了。”
“她是您孩子吗?”有人问。
“我想她现在是了,”对方大声说,语气很坚决,“我救了她的命,所以她就是我的孩子。没人可以把她从我身边抢走。从今天起,她就叫露茜·费里厄。但你们又是什么人啊?”他接着说,好奇地望着眼前这些身体壮实但晒得黝黑的救命恩人,“你们的队伍好像很强大啊。”
“差不多有一万人,”年轻人中有一个说,“我们是受到迫害的上帝的孩子——天使梅洛纳的选民。”
“我没有听到有人说到他的名字,”迷途者说,“他看起来选择了你们一大群人啊。”
“神圣的事情,可别拿来开玩笑,”另一个人说,态度很严肃,“我们信奉的神圣经文是用埃及文字书写的,书刻在黄金锻打的页片上。经文在帕尔迈拉传给了神圣的约瑟夫·史密斯。我们来自伊利诺伊州的瑙沃,因为我们先前在那儿有自己的神殿。我们到这儿寻求避难之所,远离那些充满暴力的人、不信神的人,即便这儿是沙漠深处也罢。”
很显然,瑙沃这个名字勾起了约翰·费里厄的种种回忆。“我明白了,”他说,“你们是摩门教徒[12]。”
“我们是摩门教徒。”其同伴们回答说。
“那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呢?”
“我们也不知道,上帝之手通过我们的先知引领着我们向前,您得到我们的先知跟前去,如何安置您,他会做出安排的。”
他们这时已经来到了山脚下,然后被人群团团围住——人群中有妇女,她们脸色苍白,神情温顺;有儿童,他们身体强壮,欢声笑语;有男人,他们焦虑不安,目光坦诚。他们看到两个陌生人中一个年幼,另一个身体虚弱,许多人大声叫了起来,脸上充满着震惊和同情。然而,护送他们的行动没有停下,而是不断向前推动,后面跟随着大群摩门教徒,直到他们到达了一辆篷车边,篷车显得格外醒目,因为其结构庞大,外观鲜艳华丽。大篷车由六匹马拉着,而其他的都是由两匹马拉着的,或者最多也就是四匹马。车夫旁边坐着个年龄不超过三十岁的男子,但他头颅硕大,神态坚毅,显然是个领头的。他正在看一本棕色封面的书,但看到人群涌了过来,便把书籍放到了一旁,认真地倾听了事情的始末。然后把目光转向了两个落难者。
“如果我们要带着你们一起走,”他说着,言辞很庄严,“你们就只能信奉我们的教义。我们的羊圈里不允许有狼出现。即便让你们抛尸荒野,尸骨经风吹日晒变成白色,也比让你们最终成为水果上小小的烂斑,最后导致整个果实腐烂要强得多。面对这样的条件,你们还愿意和我们一起走吗?”
“我觉得,面对任何条件,我都会跟随着你们。”费里厄说,说得郑重其事,连那些神情严肃的老者都忍不住露出了微笑,但唯有那位领头的依旧表情严肃,不苟言笑。
“带上他吧,斯坦格森兄弟,”他说,“给他吃的和喝的,孩子也一样。你还要负责给他讲一讲我们神圣的教义。我们已经耽搁够长时间了,前进吧!继续前进,向着锡安[13]进发!”
“继续前进,向着锡安进发!”摩门教众教徒大声说。领头人的号令在队伍中一路相传着,犹如翻滚的浪花,沿着大篷车队组成的长龙,一直传到很远很远,声音不断减弱,最后成了远方喃喃细语。马鞭啪啪,车轮辘辘,大篷车队动起来了,很快,整个队伍再次蜿蜒向前。遵命照料两位落难者的长老把他们领到了他自己的马车上,那儿已经为他们准备好饮食。
“你们就待在这儿吧,”他说,“过几天,你们身体就可以恢复过来。同时,要永远记住,你们已经皈依了我们的宗教。杨百翰[14]已有了训诫,他是代表约瑟夫·史密斯说话的,也就是等于上帝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