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人的制度和实际用人是两回事(1 / 1)

当权不过如此 郭宝平 1927 字 1个月前

我中华文明古国,语言丰富,表达委婉,遣词造句都很有讲究的。比如,提拔干部、职务升降等等,就被称为“用人”。这里的“人”,当然不是一般的人,至少也得有点什么资格吧,比如在张居正生活的年代,至少也得是个举人,才谈得上是可供使用的“人”,换言之,才有资格被“用”。

这里的“用”,就更讲究。用人的用,是动词,使用的意思,是站在权力的角度说话的;人,是要有权的人用的;被用的人,在这里其实已经不是人,而是有权的人的工具了。

说文解字非我的专长,就不班门弄斧了吧。那就书归正传,说说张居正的用人,用现在的话说,用干部。当然,所谓用干部,不仅仅是提拔使用干部,还包括哪些人不能用、哪些人不能放在哪个位置用等等,整个就是公务员中政务官的全套管理,都包括在内啦!

不过,我还是忍不住再发几句感慨。也只能是发发感慨而已,也仅仅是发发感慨而已!我想说的是,要从纸面上看,我中华自古以来,用人制度——干部制度,足可谓健全。

就说张居正生活的时代吧,这个方面就很健全。用人的原则是有的:所谓德才兼备,选贤任能;用人的机构也有的:吏部赫然列于各部之首;用人的程序也有的:比如任用高级干部,要经过廷推,近似于我们现在说的“群众推荐”,组织圈定;用人的监督也有的:比如设立了权力很大的“议员”,不仅干部提拔过程需要征求他们的意见,而且他们可以(严格说是应该)随时随地对用人中的问题提出弹劾。其他诸如对干部的考核、监督、回避等等,从实体到程序、从权利到责任,制度规定都很明确,无懈可击,至公至美!

不瞒诸位说,看了明朝的选官用人的制度规定,我感动得差点就掉泪啦!公平、公正,能够想到的,都想到了,像我辈读书还算可以的人,在这个时代,按照这些个规章制度,那说不定还能够混个部长、省长的干干呢!暗暗的,竟生出些许“我生也晚”的慨叹呢!

但是,不幸的是,制度和实际实在是天壤之别。这样一个事实谁能否认:所有的干部任用,都是密室进行的。换言之,老百姓是根本没有发言权的。所谓治者要征得被治者的同意,在我中华悠久文明的词典里,是查不到的。如此一来,除了干部任用资格——比如,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还勉强得到执行以外(买文凭的事情似乎还不曾发生,但是变相买文凭——比如张居正花钱雇人替他的儿子考进士——也不能说绝对没有),其他的一切制度,就不幸只能发挥两项功能了:给有权用人的人提供工具、披上合法外衣;堪可愚民,糊弄糊弄老百姓。

当然,提供工具、披上合法外衣,也不能说完全不对。有了职位,总要用干部;要用干部,总得有人提名,总得有个合法的管道。不管怎么说,反正制度规定是制度规定,在威权社会,人治官场,干部提拔,职务升降,实际上最终还是由有权的人说了算,其他人几乎束手无策,徒叹奈何!这是问题的实质所在!

那就要看掌握用人权的人是什么样的人了。这也是事实:在威权社会、人治官场,不同的执政者,因其个人的节操、风格之不同,对制度的执行也有差别。不能否认,有的高级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上比较注意,总体上说,在当时的条件下,允称公道。

比如张居正的恩师徐阶,在用人上虽然也较多考量的是自己的利益,但是大体上还把握了才干、声誉的标准,或许可以这样说:德才兼备的人他未必会用,但是他用的人基本上还算是德才兼备的,至少,在他选用的时候是德才兼备的。特别是被张居正勾结太监冯保推翻的前领导高拱,不仅对用人制度改革贡献很大,而且选拔任用干部是比较公道的,所以在他当国的短暂时期里,所用的干部,无论文官还是武将,多是才干出众,众望所归的人。

当然,叫我说,那些掌握用人大权的人,在用人上,好的和比较好的,是少数;差的和比较差的,是多数。倒不是哪个人故意想用小人、用坏蛋,是这个制度决定的。张居正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呢?还是差的和比较差的呢?我说不准。非要说出个所以然的话,我也只能说,那要看用什么标准衡量了。用现代法治国家的标准?那显然不妥;用历史的标准?那要看和谁比了。和徐阶和高拱比,张居正是说不过去的;和严嵩比,张居正可能稍微要好些吧?也可能更差些?不太拿得准。因为严嵩在用干部问题上,权力远没有张居正大,他的意志未必都能贯彻,比起来就有点难度了。

其实,比不比的,已经没有太多意义了。咱也不是像美国人那样吃饱了没事儿干,给历任总统排排号,搞什么最好总统、最差总统。再说,对国家领导人评头论足,咱没有这个传统,也不习惯。关键是弄不好还要惹是生非,实在是危险啊!那还说这些干吗呀?况且,你还有那么多说不好、说不准,丢不丢人啊?何必还在这里喋喋不休呢?先别急。有一点我说得准的:我敢保证,张居正的用干部,是威权社会、人治官场用人的一个典型。

解剖一下,或许有点意义?说起来,按照“宪法”和政治体制,张居正作为内阁首相,其实是没有用人权的。“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用干部,管理权在吏部,任命权在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皇帝。我得顺便说说:皇帝是个人,但是从政治学上说,他又是一个国家机构。

但是,别忘了,这不是法治国家,是威权国家,是人治。什么“宪法”?什么法律?那多半是对付老百姓的。用人、行政,当然是谁有权谁说了算。张居正是国家的最高实权人物,那他就掌握着用人权。只不过,程序上,或者说具体操作上稍微麻烦点,有时候要拐个弯,走个过场。仅此而已!

干部制度至公至美,那用干部的实际情况又如何呢?研究发现,张居正这个人在用干部问题上,表现得很虚伪,非常善于玩弄权术。

先看看他的公开标榜和事实的差距。张居正标榜说,自己用干部,一秉大公,“用天下贤者”。只要是德才兼备的人,“内不任爱憎之私,外不轻信毁誉之说”。我替张居正解释一下。他的意思是说,用干部,要用有能力的人,对于德才兼备的干部,在使用上,他不会凭个人的爱憎好恶,也不会轻信别人对这个人的闲言碎语。

听听,多感动人啊!事实又是怎么样呢?具体事例暂且不表(容后文专禀),这里只说说那个时代的人对他的一个评价。原话是这样说的:张居正当国,“好揽权而喜附己,所黜陟多由爱憎,左右用人又多通贿赂,于贤者若掷沙遗尘而莫之恤”。或许有偏见。但是不能不说这基本上是事实。不需要解释,诸位一定可以看明白的。

我只提醒一句,倘若你是一位正直有能力的才俊之士,满腹经纶,一腔报国热情,生活在张居正当国的年代,人家就是不用你,还压制、打击你,等你熬白了头,还是打杂的、听喝的小催办儿,或者干脆就随便找个理由,打发你回家卖红薯——这已经不错了。倘若你提意见、发牢骚,那结局就不堪设想了。而人品差、能力差、口碑坏,就是善于投机钻营溜须拍马的小人,却一路高升,趾高气扬。你怎么个感受?

张居正还此地无银三百两,公开宣称自他当政以来,公事公办,有事到办公室说,谁也不能找上门来跑官要官,以至于“朝房接受公谒,门巷间可罗雀”。还说,谁也不敢在他面前替人说提拔干部的事,潜台词都不行!所谓“无敢有以间语潜言入……耳者”。

事实又是怎么样呢?请诸位先看看《生活秘书的风光》这一部分,就可以自己得出结论的。我只说一句,人家那么多有身份的人,对一个生活秘书“争事以兄礼”,莫非是吃饱了撑的,纯属犯贱?到游七游秘书那里“猎美官者栉比”又是怎么回事?

这位以“一切付之于大公”相标榜的最高实权人物,还特别提到,他执政后,谆谆告诫有关部门,用干部“无问是谁亲故乡党”。而事实却是:“九列公卿半系楚人”。什么意思呢?重要领导岗位,多数干部都是张居正的乡党!

看看吧,公开标榜的和实际做法,简直就是南辕北辙啊!当然,我今天敢这样说几百年前的领导,那个时候的的人如果这样说,后果就很严重了。所以他们公开场合只能说,张居正这个领导,真是英明伟大,比尧舜不差毫分,他用干部,做的比说的要好万倍!

至于张居正善用权术,已经是公认的事实。

不用说,这也是虚伪的具体表现,甚至比起说的一套做的一套,还更能说明一个高级领导干部的人品操守。张居正在用干部问题上,有话从来不直说,没有人能够琢磨透他的心思,也不知道他的话,哪句是真的,哪句是假的。官场中人,都像猜谜一样揣摩这个领导人的心思,琢磨他的某句话到底要表达个什么意思。在有的时候,他会说,用人是吏部和皇帝的事,我哪里好过问呢?有的时候,他又会说,这件事,你以为是吏部或者皇帝的意思吗?当然是我说了话才办成的。有的时候,要搞掉谁,要提拔谁,他根本不出面,而是授意给心腹之人操作。把人搞掉了,他回过头来会故作惊讶说,怎么这样呢?唉,都怨我,只顾忙了,没有时间过问,你先等等,我想办法,到时候给你安排合适的位置。有的时候,他发现某个干部不太听话,甚至发牢骚、提意见,他先不动声色,背后要人查查这个干部有没有经济问题;或者等到考核的时候,再找个什么理由炒他鱿鱼。有时候,身为最高实权人物,他还会捏造事实,挑拨离间。

老实说,我的文字表达能力还是可以的,但是这会儿就有些力不从心了,无论如何也描述不出张居正善用权术的个中三昧。或许,并不是我笨,而是权术这玩意儿,只能意会,难以言传吧。反正,张居正的同时代人,一个后来很有名气的焦先生就感慨说,在用干部问题上,“江陵有术”!

江陵是张居正的籍贯,那时候人们常常用籍贯代称有地位的人。其实后来也有这个习惯,比如袁世凯,就被称呼为“项城”。

权术,使得制度只起到为权势者任用亲信充当遮羞布、披上合法外衣的作用。结果是,干部制度和实际用干部,简直就是两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