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北方某些地区,喝酒不放倒两三个,那将是一件很不体面的事。至于酒过量后胡言乱语、大肆呕吐还不是最高境界,“伤肠胃不伤感情”,为了酒桌上被煽动起来的感情,伤胃乃至伤命也义无返顾,那才算得上是够朋友、够境界。
喝酒时,一些与英雄豪杰相关的优秀品质在酒桌上被反复表达并且得到庄严的命名。酒桌上的恭维和言过其实的赞美使喝酒不要命有了足够的道德基础。因为喝酒时不能温柔、娇媚、贤淑、优雅,酒桌上清一色的豪爽、仗义、直率、够哥们,其真实性值得推敲。
其实,喝酒多少与个人品质并无关系。
我们不能认同一个体内酶含量过高的人就是这世界最豪爽仗义的人,人的酒量不等于人的精神含量,这几乎不需要讨论。但酒桌上却常常用这样的因果关系来下结论。
表象的品质的光辉有时候更多地掩盖了某些阴暗的动力和卑贱的心理。几年前,有报载贵州某县银行一女职员为了陪地区行领导喝酒,最后喝死在酒桌上。单位头头为了讨好上级,不惜劝酒与逼酒,屈死的女职员虽说酒量尚可,但以生命为代价昧着良知喝酒直至闹出了人命,这使人们无法认定其气绝身亡与豪爽及其他优秀品质有关。任何时候,事物都有两面性,一些人觉得如果东道主不玩命喝酒就是不给面子,就是缺少诚心或忠心。当你有许多事要求着被宴请者时,玩命喝酒就是一种极其无奈的手段,许多小人物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就很真诚很猥琐地将自己喝得面目全非。
欣赏别人痛苦是人性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看别人东倒西歪丧失理智如同在欣赏一部童话剧或卡通片,在你有可能有权利欣赏喝酒玩命者在死去活来中挣扎时,这便是一次审美活动,更何况喝酒玩命者又是弱小而妩媚的女子。
“感情深,一口吞;感情浅,舔一舔”,这些很富于煽动性的劝酒令实际上隐藏着一个很可怕的反逻辑的推理,即喝酒多少决定着感情深浅,感情深浅与喝酒多少是正比例关系。
当然,在酒喝多了的时候,说这些反逻辑的话,尚可通融,可悲的是人们酒醒之后居然以此作为喝酒的法则固定下来并坚决贯彻到喝酒实践中去,并且以“文化”自居。
如此看来,这种酒文化的体系中不仅包含着酒量、酒精度,还包含着人的性命。鲁迅说封建礼教文化吃人,酒文化看来也是要杀一些活口来放到“文化的祭坛”上以使其具有某种宗教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