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先生做北大校长时,“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开一代风气之先,北大不仅聘来了胡适、鲁迅、钱玄同、沈尹默等新派教授,还召来了辜鸿铭、刘师培、黄侃等造诣很深思想保守的国学大师。一时间,北大校园里各种思想主张、学术流派我行我素、各行其道,一派先秦“百家争鸣”之热闹景象。
北大校园里,有西装笔挺皮鞋锃亮的教授,也有长衫马褂拖着辫子的教授,他们在同一个教室里传播着不同的思想和观点,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景观。某一天,一位捧着茶壶、拖着辫子,胡子很长的老头走进了教室,同学们望着这位老“古董”嘘声四起,以为这位老夫子又要来大谈《四书》、《五经》的考证和考据了。可谁也没想到这位着长衫拖辫子的老头竟是来讲述英国诗歌的,他将辫子往后一甩,咳嗽着用标准纯正英语将弥尔顿的长诗《失乐园》倒背如流。自以为是的学生们惊呆了。
这个面黄肌瘦形销骨立的老头就是辜鸿铭。
辜鸿铭是马来西亚华裔,10岁就去了英国,接受的是西方正统的教育,先后在英国的爱丁堡大学、伯明翰大学、法国巴黎大学、德国莱比锡大学获得文学硕士土木工程博士等学位。这位完全西方文化背景的学者在二十多岁时对中国文化还是一片空白,当他回到国内做了张之洞的幕僚后才真正开始中国传统文化的启蒙,然而张之洞万万没想到自己请来的这位西学高参却一头栽进中国传统文化中不能自拔,并开始了毕生的独尊儒家、力排西学的战斗。一个重要的形象标志就是:长衫马褂,长辫布靴。
就这样,辜鸿铭成了一个极端的顽固的泥古不化的保守派代表人物。做一个保守派在当时并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奇怪的是辜鸿铭这样的人成了保守派的一面旗帜。他的独尊儒家的思想基础源自于他的民族自恋情结,在回国之前,他的学问中都是亚里斯多德、黑格尔、康德、柏拉图等西方哲学背景,那时候,他没有任何中国文化哲学的参照。当他回国后接触到孔孟思想之后,他如梦初醒如醍醐灌顶并沉沦其中癫狂而至于歇斯底里,于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对儒家文化的崇拜是与对西方文化的否定同时进行的,他认为儒家文化已经具备了宗教的体系和社会影响力,儒教比西方的宗教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合理性、实用性。儒教教育公民要“爱人”,重在“教”;而西方宗教则是要每个人如何“爱己”,重在“宗”。儒教在政治、道德、伦理等方面都有具体的可操作的规范和行动原则;而西方宗教则是在“神”的意志下如何捍卫“上帝”的理想,是虚无缥缈的。儒教教人们如何去爱他人,如何去协调和处理好与君王、与父母、与兄弟、与朋友的关系,以实现社会和睦、“仁者爱人”的天下大同;而西方宗教则要每个人如何独善其身如何使“自我”的利益得到保障,以实现将来灵魂升人“天堂”的梦想。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认识,辜鸿铭才走上了逆历史潮流而动的极端顽固的道路。他反对民主、反对共和、反对宪政、反对议会,他认为中国人有儒家思想熏陶出来的极高的道德水准,因而不需要法律,人们修养极高,所以要以人治代替法治。西方社会一切不幸和灾难的根源就在于民主和议会使人们陷入了无休无止的纷争和战争,民主与国会造成了巨大的混乱,物竞天择的功利化原则使人都变得重利不重义,重势不重理,英国人的流氓崇拜、德国人的武力崇拜都是极其可怕的世界不稳定的因素。
民国后,所有的人都剪掉了辫子,而辜鸿铭却毫不理睬。辜鸿铭的辫子成了他捍卫皇权的形式标志和思想意志。《尊王篇》是他为皇权政治所做的最后的辩护。
辜鸿铭的保守与固执是天才的错误,他的偏执人格更多地表现为中国文化的自恋情结。他对中国文化的迷恋就像当时严复、李鸿章、梁启超等人迷恋西方文明并推向极端一样,因为辜鸿铭本来就是在西方长大的,地域的差异性和生存方式的差异性造成了接受心理的错位与偏轨,中国对辜鸿铭来说,实际上也是文化意义上的“外国”,因此,辜鸿铭的所作所为就其性质而言,是另一种形式的“崇洋媚外”,这就是我们要抓的辜鸿铭真正的“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