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何其多(1 / 1)

前不久,萧荻老先生在《人民日报》海外版上著文:《蒋子龙今年59》。立即有人向作家协会打听,蒋子龙没有出事吧?说一见这个题目吓了一跳,五十九岁可是个敏感的年龄段,贪污受贿的特别多。

——俗称:“五十九岁现象”。

什么事一成为“现象”,就如此地深入人心,让人举一反三,联想丰富。

社会上还有一种众所周知的现象,叫“四十七八,干也白搭”。一到这个年龄就提升无望了,船到码头车到站,吃老本,混日子……简称“四十七八现象”。

最近,媒介又在炒“三十五岁现象”。说所有人才市场上的招工单位,都设了一道不可逾越的年龄杠杠:不招三十五岁以上的人。原因是人到三十五岁就开始进入中年,身体素质在下降,一切都基本定型,失去了对新鲜事物的感知力。而且三十五岁的人生活负担最重,上有老下有小,夫妻感情也处于最脆弱的时候,不可能全力以赴地投入工作。

还有一种更邪乎的“二十六七现象”。据国家检察部门发布的材料看,近几年的经济犯罪中二十六七岁的人增长最快,远远超过了五十九岁的人。“五十九岁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注意,对他们的防范措施严密了,特别是退休前的审计制度,使那些想最后大捞一把的人不那么容易下手了。而二十六七岁的人就不同,社会上还没有注意到这个年龄段的特点,这些人大都是业务骨干,广泛得到重用,他们正处于人生的上升阶段,野心最大,胆子最大,常常出人不意。

如二十六岁的贪污犯沈英民,原来就是天津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刚参加工作两年多就贪污一千多万元。像他这个年龄的人,有了钱以后不那么隐藏,胡造乱花,生活极端奢靡。想吃羊肉串了,就在周六坐头等舱飞到新疆,吃够了玩儿美了,第二天再飞回来。坐骑也经常更换,桑塔纳、奥迪、奔驰、林肯、凌志……越换越新,越换越高档。

记得前两年《北京经济报》,曾赫然刊出一则消息《十五六岁现象发人深省》:“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

为了一丁点小事就杀同学、杀母亲、杀奶奶……据教育专家分析,现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心理狭隘、自私、唯我独尊、好占上风,而社会不良环境的熏染和家庭错误的教育方式,又助长了他们的心理缺陷,有的便直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可麻烦了,现代社会到底还有多少“现象”?

把所有“现象”罗列起来,还剩下多少无“现象”的人呢?或许只有“下岗”的了。不对,“下岗”人员已经构成了洋洋大观的“下岗现象”……

那么要怎样才能使现代人活得形成一种健康正常的现象呢?恐怕先得要使这个社会环境变得健康正常起来。人总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每个人酷肖自己所生活的时代,甚于酷肖自己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