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造就你的特殊标识(1 / 1)

总统罗斯福被誉为“拿破仑以后最成功的政治界的展览者”。他所用的就是这种方法。有一次罗斯福和司巴克斯在牡蛎海湾,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早已架好了一架活动摄影机,以便随时摄下罗斯福的举止、仪态。司巴克斯后来谈到了当时罗斯福的表演:“起先他说了几句话,说话时双手捕在裤袋里。当摄影员开始起动摄影机时,罗斯福立即将双手从裤袋里抽出来,并开始做许多手势,忙得几乎像职业拳击手进行拳王争霸战一样。这种情形,不仅显得自然,更显得镇定幽雅,还可以说是相当富于政治家的气度与表演。”

美国一名著名的摄影家也曾说过,“在拍摄罗斯福的姿态时,他常拒绝做那种人为的姿势,他极力主张在动作时拍摄镜头,不论此时他的面庞是否扭曲或者姿势是否难看。罗斯福树立起他的另一个标识是:常使他的姿态保持气度。”

银行家约翰发迅是一位在芝加哥深深受人信赖的人,有一次他曾向一名写作者说: “我常系红领结,以便使人记得我。”他还说,独特的外表装饰也是一种极好的标识。

不过,要注意的是标识应顺应于不同的场合自然流露,不能有虚伪或做作之处。

上面所涉及的是名人的自我标识。其实机关里的员工、演艺界的艺员等等,也可运用这种方法去博得上司的注意与好感,在众人中显得出类拔萃。

在阿摩自己的公司里有位名叫阿托拉斯的青年人,因为阿摩每天一大早就到工场,因此阿托拉斯也照着他的样子去做,只是不着工作装,而是穿一件粉红色的运动绒衫。有一天,阿摩问身边的人:“他是谁?”从此以后,阿托拉斯便引起了阿摩的注意,随即便从众多职员中被挑选出来。据说他之所以能够崛起,成为公司的骨干,与他能巧妙地运用这种自我标识有很大关系。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福特和他的汽车公司,常有不少的笑话,令千百万人提及时捧腹不止。对此,福特曾用带点得意的口吻对他的友人说:“不要小瞧它,那些笑话是很好的广告宜传!”

在自我标识的过程中,也要审时度势,顺应潮流,否则有时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博柯便做过这样的事。

在当时,女人帽子上的羽饰非常流行,而博柯却别出心裁,他在《妇女与健康》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抨击这种时尚的文章,奉劝爱俏的妇女们以人道的立场,停止佩戴用羽毛装饰的帽子。为此,他还拿出许多相片,以显示某些较珍贵的鸟类受冻、挨饿的种种惨状。4个月的争论后,博柯所获的唯一结果是:羽饰女帽的销售量增加了4倍以上。博柯原以为这样做可以标识自己,攻击他人,结果却适得其反。而对于羽饰商人来说,却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收获。

这种标识策略之所以能有助于阿托拉斯、福特以及女帽羽饰商人,可能与以下几点有关:

第一,他们都能向人们提供一些符合实际需求的东西。福特有他的价廉质优的汽车,阿托拉斯有他的勤奋,羽饰商人给了爱俏的妇女们美的点缀与享受。

第二,他们吸引人家注意的都是一种最有把握的方法——动之以情。能够激起人们激动的事情,人们是不会轻易忘却的。

第三,人的感情,视物或者视人,都具有易变性。因此,要吸引人家的注意,必须依照人们的嗜好与情感需求。前面所述的羽饰事件,有不少妇女,她们很可能早晨对于那些残暴的鸟类猎取者怒不可遏,但一到下午,在某种因素的影响下,又很乐意在她们的新帽子上插上羽毛。

有位著名的演说家曾经说过:“如果他用尽了种种方法仍然不能唤起听众的注意时,最好的办法是巧妙地惹怒听众,这样无形中便得到了听众的注意。并且很有可能有机会将听众愤怒的情感转变为友好和倾慕。”

不过,博取人家的注意,是件冒较大风险的事情。任何单靠吸引人注意以树立荣誉的方法,都具有危险性。引起人们对自己的好感而不是厌恶,只有这样,才算是取得了策略上的成功。

老实人在标识自我时,要以诚相待,引人注目,不可虚伪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