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姐是一家杂志社的主编,朋友介绍一位美工给她。这位美工刚从另一家杂志社辞职,还没找到工作。黄小姐看他很客气,也一副很听话的样子,便接受了他。
这位美工的功夫只能说是中等,但黄小姐待他不错,放手让他发挥,还主动帮他争取待遇。那位美工感激涕零地表示将“鞠躬尽瘁”,于是黄小姐更对他好了。
这样一年下来,这位美工生活安定了,并在别家杂志找到兼差,但也因此稍微影响本职工作。黄小姐念其一个人在外不容易,也未说什么。谁知不久这个美工又跳槽到另外一家杂志社去了。
像黄小姐这种情形很多人碰到过,有道是“把心肝切给小人吃,人家还嫌腥!”
为什么会这样?倒也不是“对人好”这种做法是错的,而是黄小姐忽略了人性中“恶”的一面。人是善恶并存的,圣人虽有,但毕竟凡夫俗子占多数。这种善恶并存的凡夫俗子心中的“恶”在适当时候便会冒出来,就如细菌在适当的温度下便会滋长一样。
黄小姐的例子的确是个教训,因此,老实人“对人好”要讲究方法。要先从“不好”开始,再进到“好”的层次。所谓“不好”倒也不是无理的苛待,而是给他一种精神上的压力,让他知道你并不是好好先生,那么对方便不会有“反正他不会对我怎么样”的侥幸。过一段时间后,再对他“好”,这样对方会因“松了一口气”而感激你,而且也不会认为你是“坏人”,尔后你便可“好”与“不好"交互运用。也就是说,宁可先严后宽,再宽严并济,若先宽后严,绝对会引起对方的反感,怨你、恨你!就像给小孩糖果,先给少再给多,他会很高兴,并且称赞你的“好”;若先给多后给少,他就要生气吵闹了。大人也是如此。
另外,也可让对方为了获得你对他的“好”而付出代价,绝不可让他有“得来容易”的感觉,否则他就不会珍惜你对他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