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县有两个亲兄弟,父母双亡之后分家。老二分得的家产很快挥霍光了,亏得老大对他一直很照顾,时常给他一些财物。老大已经年过半百,膝下只有一个儿子,已经成家,夫妻二人感情极好。
一天,老二的妻子为急于应付一笔拖期的债务,到老大家借钱,看到侄媳妇在厨房做晚饭,就絮絮叨叨地和侄媳妇拉起家常来。老大的儿子恰好从外面回来,进门就直嚷:“饿坏了!”媳妇马上把饭端给他。他刚吃完,突然叫喊肚子痛,倒在地上翻滚起来。一会儿就死了。七孔中的血像液汁似地流出来。媳妇大吃一惊,不知怎么办才好。老二的妻子突然大喊道:“侄媳妇谋杀亲夫了,快去报官,定能查清楚!”立即和老大媳妇去官府报案,老二的妻子上堂作证。
官府拘捕媳妇到案,酷刑之下,她就胡乱承认和人通奸,因而谋杀了丈夫,并瞎指某甲为奸夫。某甲是他们家的表亲,向来言语迟钝,怕吃官司,害怕上刑,也就含冤招供。
这时,恰逢原来在外省任总督的讷尔经额调任直隶总督,他一路察看监狱中在押囚犯,查问判决情况。来到这个县里,怀疑这是一件冤案。过去常听说某县令很有能力,就发公文借调他来进行复审。这县令奉命到职,先审阅有关案卷,这些案卷已累积三年,摞起来几乎有一尺厚。被告屡次招供,又屡次翻供,案情原委确实可疑。于是,把有关人犯拘留,分别细细审问。先问那媳妇发案当日的情况,媳妇一一供述了全部经过,就命令把她带走。询问老大媳妇平日里她的行为如何,则回答:“服侍公婆温柔孝顺,夫妇之间也没有争吵过。”问:“她与某甲的奸情究竟有没有?”回答:“没有看见他们往来,不敢瞎说。”也命令带下去。续问某甲关于通奸的具体情状,某甲哭得说不成话。再问他,才回答:“我如果供说没有奸情,则将给我用刑,如果供说有奸情,就离死期不远了。真不知道该怎么招供。”问老二夫妇,老二说当天没有看见,老二的妻子则说:“这是我当天亲眼所看到的。我的大伯都五十多岁了,只有这一个儿子,不杀掉这个贱女人,无从叫人们知道她所犯的罪行是多么严重。”县官命令把她俩也带下去,对众人说:“我已经在十成中得知六七成了。明天再审,定将查明全部案情。”在场的人都不明白他的意思。
第二天,进行复审。提出与本案有关的所有人,排成一列,跪在公堂上。县令说:“死者夜里托梦把实情告诉我了。他说:‘我的确是中毒而死的,但毒死我的不是我的妻子。但这人是谁?他只说:‘毒死我的人,他的右手掌颜色将变青。’”县令说着,两眼扫视案前众人。过了会儿,又说:“死者又说:‘毒死我的人,他的白眼球将变为黄色。’”说完,又用眼睛扫视案前这些人。忽然拍案向老二的妻子喝道:“杀人的就是你!”老二的妻子吃了一惊,忙说:“贱女人自己杀死丈夫,怎么说是我?”县令说:“你已经自己承认了,怎么能再抵赖?”老二的妻子问:“我怎么承认的?”县令说:“我说杀人的右掌颜色变青,别人都和平常一样,独有你偷看自己的手掌,这是你自己招的供啊;我说杀人的白眼珠变黄,别人都不紧张,而你的丈夫急忙回过头来看你的眼睛,这是你丈夫替你招供啊。怎么能再抵赖?”老二的妻子脸色顿时大变,但仍继续狡辩。县令说:“再狡辩,各种刑具都准备好了,那就请尝尝它的滋味吧!”老二的妻子再无计可施,只好原原本本地吐露实情。原来老二夫妇早就想侵吞老大的财产,每次去老大家,总是怀藏砒霜,准备一有机会就随时投毒。那天碰见侄媳妇做饭,絮絮叨叨地唠着家常话时,乘机把砒霜投下了。本想把他们都毒死,没想到侄儿因肚子饥饿,首先中毒受此祸。
冤案三年,只复审了两次,三言两语,即得昭雪。人们从此称他断案如神。总督说:“不是神明,我只是根据‘四字诀’办案罢了。”
当问其哪四字诀?答道:“察言观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