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用人兼采众长(1 / 1)

用人,先要知人,知人越详,任用也就越恰当。知人就要了解人,了解人的长处和短处,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用其长、避其短。所谓知人善任,就是这个道理。古人在这方面给了我们很多生动有趣的故事,子产用人便是其中一个。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十分有才干,精通政事,善于治理国家,因此被委任管理国家大事。有一次,子产因为有一件国事需要伯石去办,在交给他任务之前,子产先给了他一座城邑作为领地。

子产的一个官员太叔对子产说:“事情是国家的事情,国家是大家的国家。大家都为国家办事,为什么单单送给伯石东西?”

子产说:“人和人不一样,像伯石这样的人,让他没有个人欲望是十分困难的。满足他的欲望而让他成功地办成所办的事情,这不也是国家的成功吗?城邑有什么值得吝惜的,难道它还会被搬走不成?”

后来,伯石害怕众人的议论,要交回封地,但子产并没有接受,还是坚持把城邑给了他。

不久,郑国的公卿去世,郑王让太史传令让伯石做公卿。伯石假意推辞,说自己无能无德,不堪重任。太史无奈,只得放弃。

太史走后,伯石又派人去请求太史重新发布他的命令,等到太史发布命令后,伯石又假意推辞,就这样一连反复三次,伯石才接受任命。

这就给人一种假象,似乎伯石十分谦虚,三次任命才接受。子产对伯石的虚伪十分反感,所以在自己当政期间,始终让他处于次于自己的地位,不过分倚重。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子产的成功就在于兼采众长,为我所用。要想使一个人在其位置上作出最大的贡献,一定要先对这个人的性格和能力有着清楚的了解,如此,才能人尽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