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1 / 1)

——[英]厄里·内斯比

没人认为约翰·查灵顿真的能够娶到梅·福斯特。她是村里的一朵金花,我们这些人或多或少都爱恋着她。约翰曾多次向梅求婚,去牛津之前向梅求婚,梅大笑着拒绝他;回家后他又向梅求婚,梅笑着摇头拒绝了;他第三次向她求婚时,她把他的求婚当成改不掉的坏习惯了。

约翰对于梅的拒绝不以为然,凡是约翰·查灵顿想要的东西,他总能以他独特的方式得到它。这一天,约翰·查灵顿来到我们在马具店的一间阁楼上的小俱乐部邀请我们去参加他的婚礼。

“你的婚礼?”

“你不是开玩笑吧?”

“谁是那位幸福的新娘呢?什么时间举行婚礼?”

约翰·查灵顿把烟斗填满了烟丝,然后把烟点燃,说道: “很抱歉我夺走了你们大伙儿唯一的乐趣,9月份福斯特小姐就要嫁给我了。”

“你是开玩笑的吧?”

“他一定是又遭到了拒绝,连脑子也气糊涂了,”

“不,”我站身说道, “我看这是真的。谁给我一支手枪或一张无论到哪的一等车票。查灵顿迷惑了这方圆几十里唯一的漂亮姑娘。你是用了催眠术还是麻醉剂,约翰?”

“都不是,先生,只不过是依靠执著和世界上最好的运气罢了。”

在他这么说之后,我不再说什么了,但是其他人还在一直起哄要他多说些,只是约翰却是什么也不肯再说了。

在布里克西姆这个小地方,人们彼此都很熟识。而我的姐姐们,关心新娘的嫁妆胜过新娘本人。在这场被所有人质疑的婚礼中我担任男傧相。

我记得,当我们去向福斯特小姐道贺时.她在提到约翰时,脸涨得通红,甜甜地微笑着,脸颊上现出两个深深的酒窝,似乎她非常爱他。这让我感到很不解,女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我心里想着也许福斯特小姐真的爱着约翰,但又时常像其他人一样问自己:“这是真的吗?”

但是8月的一天晚上,当我从俱乐部里出来经过教堂前的庭院时,发生了一件事,这使得我对于他们的爱情再没有怀疑了。

布里克西姆的教堂建在一个长满麝香草的山坡上,地面的草皮又厚又软,我翻过长满青苔的矮墙踩在厚软的草地上时都没有发出什么响声,我就这样在墓碑丛中穿行着。这时,我听到约翰·查灵顿的声音,紧接着我看到了梅。

梅坐在一块倒地的墓碑上,她的表情非常深情和温存,尽管她本来就很美,这表情使她变得更加如诗如画,这样的表情让我的所有疑虑都烟消云散,我确信她是爱着他的。

约翰躺在她的脚边,他的声音打破了夜晚的宁静。

“亲爱的宝贝,我相信只要你需要我,我就是死了,也会设法活过来回到你身边的!”

为了不被他们认为我是故意在偷听,我立刻咳嗽了两声表明我的存在,然后朝着有灯光的地方走去了。

9月初我因公事必须去城里一趟。尽管这是他们婚礼的前两天,但我相信我能按时赶回来。我站在火车站等待着,但是火车却晚点了,我只能在那里一边看着手表一边发牢骚,就在这时我看见约翰·查灵顿和梅·福斯特。

他们在月台的另一端人少的地方慢慢地来回走着,这对情人手挽手,四目相对,全然不顾身边搬运工们的目光。

我知道他们不希望我打扰他们独处的时间,但是一旦他们看到我又不得不和我打招呼,为了不让他们为难,我快步走到了售票处,把头埋在售票处的窗口前,一直坚持到火车开进站台。

火车进站时,我想了想,如果是约翰一个人出来旅行,我需要他跟我做个伴,所以我背着旅行包故意从他俩身边走过,然后在头等吸烟车厢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我始终假装没有看见他们的样子,我对自己这一明智的做法颇为得意,当然,约翰看见了我,他真的和我搭了伴。

“嗨,老伙计,”他一面把提包扔到行李架上,一面快活地同我打着招呼,“运气还不错,我正担心一路上太没意思了呢!”

“你这是要去哪呀?”我问道,但我故意避开梅的眼睛,不去看她那红着眼圈的脸。

“去老布兰桥家。”他说着,又把头探出窗外同他的心上人道别。

“哦,我不想让你走,约翰。”她低声地说道,“我觉得心里很难受,总觉着会出什么事。”

“不管出了什么事,我都一定会回到你的身边,你忘了我这样对你说过吗,再说后天我们还要举行婚礼呢,就是死了我也一定要和你结婚的。”

“约翰,别走了。”她的央求是那么动情,我恨不得把我的旅行包扔到月台上,然后自己也跟着跳出去安慰她,可惜她的话并不是对我说的。而约翰·查灵顿与我不同,他很少改变自己的主意,更是从不改变他的决定。

他只是轻轻拍了拍梅那双摘掉了手套的小手。

“听我说,梅,那老头一直对我非常好,现在,他快要死了,我必须去看他一眼,但我一定会及时赶回来的……”他的话还没说完,火车已开始启动了。

“你可一定要回来呀!我等着你。”火车离她越来越远了,只有这句话飘进了我的耳朵。

“我一定会回来的!”他回答着。他的头一直探出窗外,直到再也看不到她的身影,他才缩回头,把身子靠在椅背上,半天没说话。

后来,他对我解释说是他那指定他作为继承人的教父快要死了,他教父住在50英里外的皮斯马,希望约翰去看看他。

“我明天一定回来,”他说,“或者,后天回来也还是来得及的。好在现在人们结婚再也不必半夜三更就起床了!”

“可要是老布兰桥先生死了呢?”

“死活我也要星期四结婚!”约翰说着,点燃一支烟,打开了手里的《泰晤士报》。

火车到皮斯马车站后,因为我要到伦敦,约翰和我说了句“再见”就下了车,我看着他下车后走远了。当天晚上我在伦敦住了一宿。

第二天下午天下着雨,我回到家后,我的姐姐一见到我就问: “查灵顿呢?”

“天知道。”我不耐烦地回答说。

“我以为你会得到他的消息呢,”她继续说道, “明天你不是要做他的傧相吗?”“他还没回来?”我有些诧异。

“没有呀,杰奥弗利,”我姐姐芬妮最有本事惹我恼火,她总喜欢急于下结论,特别是那些对她的亲友不利的结论, “他没回来,不仅如此,走着瞧吧,他不会回来了。记住我的话,明天的婚礼肯定要告吹了。”

“你也记住我的话,”我气势汹汹地冲着姐姐咆哮道, “你别自作聪明,明天一定会有一个你闻所未闻的婚礼。”谁知这句话后来竞变成了现实。

虽然这样和姐姐争辩了,但事实上我心里也感到不安。当天夜晚,我站在约翰的房门前敲门却没人答应,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最后我只能闷闷不乐地回到家。第二天早上,天气晴朗,艳阳高照,空气清新,总之是个难得的好天气。我刚刚醒来时蒙蒙咙咙地记得昨晚入睡时心里装着一件急事,但是当我醒过来后却不情愿去面对它。不过早上在我洗漱的地方发现一张约翰写的便条,我这才放下一颗悬着的心,于是赶紧去找福斯特小姐。

梅在花园里,刚进院门,我看到她的蓝裙子在蜀葵丛中闪动,于是我没有进屋,而是绕到花园边的土径上。

“他也给你捎信了吧?”我刚走到她的近前,她招呼也不打就开门见山地说。

“是呀,我3点钟就要去车站接他,然后直接去教堂。”

她的脸色有些灰白,但一双眼睛依然很有光彩,她的嘴角由于受到了幸福的感染而微微有些颤抖。

“布兰桥先生请求他再住一晚上,他不忍拒绝,”她继续道, “他的心眼太好了,可我还是希望他没有答应他。”

我2点半钟到了火车站,我想象着他风尘仆仆、上气不接下气地赶回来,然后紧紧拉住梅的手的样子。我对他居然如此委屈这样一位深爱着他的美丽姑娘而感到恼火。要知道,这可是我们大多数人梦寐以求的美事!

可是3点钟那趟车进了站,又出了站,却根本没有人在我们这个小站下车,这一来,我更加耐不住性子了。要知道35分钟之内是没有下一趟火车的,我大概估算了一下时间,如果是这样,我们去教堂就会很匆忙。

如此渴望婚礼的约翰怎么会蠢得误了这一·趟火车呢!我讨厌等待,现在这漫长的35分钟像是过了一年,我只得在车站里闲逛,看看广告、时间表、公司的细则等打发时间,心里却恼透了约翰·查灵顿。他也太相信自己的本事了,似乎他想要什么就能立刻得到它,这种自信使他的行为越来越不像话了。

我把烟斗叼在嘴里,在上下齿间磨来磨去,心急如焚地看着信号。后来信号响起,但这趟列车还是没有约翰的身影。过了5分钟,我跳上了原本是叫来接约翰的马车。

“去教堂!”说着,有人从外面关上了车门。

现在,焦急代替了火气。这个人怎么了,他突然病倒了吗,但是我还从没听说他得过什么病呢,而且,即使如此,他也该打个电报回来呀。一定是他遇到了什么可怕的意外,至于他想要欺骗她,我连想也不曾这样想过。是的,他一定是出了什么事,而我还得承担起把实话告诉新娘的义务。说句实话,我真希望我坐的马车路上翻车,撞破我的头,这样就可以让别人去告诉她,而不是我了。

差5分4点,马车来到了教堂的庭院前,从公墓入口到教堂门口的道路两旁站满了看热闹的人。我赶忙跳下车,从他们中间走过去,我的园丁正好在他们中间靠前面的位置上,我站在他的身边。

“他们还在等吗,比利斯?”为了磨蹭时间,我明知故问,因为人群中那专注的神情一望便知。

“你说在等,先生?不,不,这会儿大概典礼已经结束了。”

“结束了?那查灵顿先生来了吗?”

“他来得很准时,先生,一定是你俩没有看见对方。还有呢,先生,”他压低了嗓音,“我还从没见过约翰先生像刚才那副样子,让我看,一定是他喝醉酒了。他浑身上下都是尘土,脸色就像一张白纸一样。说实话,我可真看不上他那副样子,其他人也都这么说。你会明白的,约翰先生今天就是不正常,他喝多了酒,他的样子就像是一个鬼,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前面,不看任何人,也不说一句话,他以前可是个真正的绅士呢!”

我还从没听过比利斯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人们都在嘀嘀咕咕地悄声议论着,准备好了要撒向新郎新娘的大米和拖鞋,敲钟人手里握着敲钟绳,时刻准备为这对新人敲响快乐的钟声。

就在这时,教堂里忽然间热闹起来,他们终于出来了,比利斯说的一点不错。约翰·查灵顿一点不像他平时的样子,外套上沾满了灰尘,头发乱蓬蓬的,像是刚打过架一样,眉毛上方一块黑紫色伤痕,脸色像死人一样惨白,而且新娘的脸色也一样的苍白,就像一尊洁白的象牙雕塑。

他俩走过来的时候,6个敲钟人向他们垂直致敬。接着,婚礼喜钟不知怎的,竟变成了拖着长音的丧钟。

我们所有的人都被敲钟人这愚蠢的玩笑吓出了一身冷汗,可再看那几个敲钟人,他们自己竟扔下手中的敲钟绳,兔子似的逃下钟楼去了。新娘浑身颤抖着,新郎牵着她的手走在教堂前的小径上,旁边的人手里捧着大米,可谁也没把大米撒出去,喜钟也始终没有再次敲响过。

接着,在一片死寂中,一对新人上了车,车门“砰”一声关上了。

立刻,人群里像炸了锅一般,大家议论纷纷,有人愤怒,有人不解,更有人猜测着。

“我可从没见到过他这个样子,先生。”我们坐在马车上时老福斯特对我说, “早知道是这样,我会一拳把他打翻,先生,我一定会的,他再也别想要我的女儿了!”

“让它拼命快跑,”他喊道, “别舍不得使唤马。”

马车夫照办了,很快我们赶上了新娘的马车。这时,我克制着自己不去看车里,而老福斯特则只顾着把脸扭向一边咒骂着,这也许是我们所犯的一个错误,我们抢先赶到了约翰的家。

在午后炫目的阳光下,我们站在门厅里,不一会儿,就听到了马车碾过石子路的声音,车刚在楼梯前停下,老福斯特和我便冲了出来。

我打开车门,却看到这样一幅景象:

“天哪?车里是空的!可是——”

约翰·查灵顿踪影全无。

“我直接把车子拉到了这儿,先生。”当新娘的父亲把她从车里抱出来时,车夫赶忙说道, “我发誓没有人从车里出来过。”

我们把穿着新婚礼服的新娘抱进屋里,然后揭掉她的面纱。这时我看清了她的脸,她的脸煞白煞白的,因痛苦和恐怖而扭曲着,那极度恐惧的表情是我从没有见过的。

她那头美丽的金黄色头发,变成了雪一样的纯白色。我们呆呆地站在那里,她父亲和我,恐惧和迷惑几乎使我们丧失了理智。这时,一个男孩从林**上跑了过来,是送电报的。他递给我们一个橙黄的信封,当我们看到这封信后,感到更加恐惧。

信的内容很简单,它只是写着:查灵顿先生于1点半钟,在赶往火车站的路上从马上摔了下来,当场死亡。这就是为什么我没能在车站接到约翰,因为那时他已经死了,不可能坐上火车回到这里,但是3点半钟时他在几乎半个教区的人面前,在我们教区的教堂里和梅举行了婚礼。

这时我想起了约翰说的,死活也要结婚的话,对于他的执念我感到佩服,同时也觉得很可怕。就因为这样,可怜的梅永远离开了我们,我们不知道在那辆车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把梅变成了这个样子。一个星期后,人们把她和约翰一起葬在了他们经常约会的那个长满麝香草的小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