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学的研究把我们的兴趣点完全导引到了“压抑”这个概念上。我们需要更多地了解“自我”这个词,现在也知道了,在真正意义上它可以是无意识的。迄今为止,在我们的调研过程中获得的唯一指引即是有意识和无意识之间的区分界限。而最终,我们发现这界限是如此模糊不清。
我们当前所有的知识总是和意识绑定在一起的,甚至连无意识这种概念都要使之有意识化才能研究。这怎么可能呢?当我们说“使某某有意识化”,到底意味着什么?这可能发生吗?
我们已经知道了我们在这个关系中的出发点。我们曾说过,意识其实是大脑器官的表象(surface),这就是说,我们把它归结为一套系统之中的一个功能,并且作为第一个与外部世界在空间上有所接触的系统——所谓在空间上不仅仅指感官功能的意义,在这种情形下,也指解剖结构的意义。我们的调研也必须以这个表层的感知来作为突破口。
所有通过和不通过感官接受的知觉(我们称之为感觉和感情)最初都是意识。而那些我们可以粗略地以思维进程的名义归纳起来的内心过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它们产生了脑能量的替代物,并且在心理能量向行为传递的过程中,对器官内部的某些地方产生了影响。它们是否推进到了表层,致使意识由此产生了呢?抑或意识反作用于它们?当某个人认真地在头脑中产生空间上或者与地形位置相关的想法的时候,很明显,一个难题出现了。这两种可能性同样不可想象,因此一定有第三种选项。(7)
我已经在其他章节中提出过(8),无意识和前意识观念之间真正的不同是:前者运行于某种尚未知的物质,而后者与词表象(word-presentations)有关。这是对于明晰两套系统——前意识与无意识——明显标记的初次尝试,不同于它们跟意识的关系。问题是,一个物体怎样变成意识呢?这个问题或许这样问更好:一个物体怎样变成前意识呢?答案是:通过与该物体相一致的词表象变成前意识。
这些语言表达是记忆的残留(residues of memories)。它们曾经一度是知觉,像所有的记忆力残留(mnemic residues)一样,它们可以再次变成意识。在我们通过它们的规律更深地关注其本质之前,豁然出现了一个新发现:只有当一个物体曾经是意识知觉的时候,这个物体才能转变为有意识的,任何由感觉而产生的事物,若试图变成意识,必须努力把它自己改变成外部知觉,而这些改变很可能经由记忆痕迹来实现。
我们把记忆残留看作包含于那些毗邻于条件刺激知觉的系统中,因此所有那些残留的聚集能够轻易地扩展到后者系统的元素中(9)。说到这里我们立刻想到了幻觉,事实上最为真切的记忆既可以在幻觉中,也可以在外部知觉中明显地被辨别出来(10);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一段记忆复苏,贯注力仍然在记忆系统中,然而,一段与感知并无明显差异的幻觉过程中,贯注力没有通过记忆痕迹传递,而是直接跨越到了感知元素上。
语言残留最主要是由听觉感知派生出来的(11),这是条件刺激知觉系统拥有的一个很特殊的传感源。词句表述中,视觉部分的作用相比之下稍弱,通过阅读获得后,似乎眼睛离开一会儿就没有印象了。因此可能除去聋哑人之外,表达语言的动态影像只作为辅助的提示。故而从本质上讲,脑海里存留下的一个词必须是一个被听到过的词。
可我们千万别求省事,而忽略了视觉记忆残留的重要性,或者否定思维进程是可能因还原成视觉残留而有意识化的,毕竟有相当数量的人惯于以这种方式思考。如瓦伦东克的观察(12)中显示的那样,对梦境和前意识幻想(phantasies)的研究,能让我们对这种视觉思维(visuak thinking)的特征有一个具体印象。我们知道,能够形成意识的只有具体的视觉思维对象,而这个对象中间各元素的关联是一种更加特别的思维,它们是不能提供视觉表达的。因此说,图像思维是一种非常不完整的意识形成模式。在某些层面上,图像思维也比语言思维更接近无意识过程,并且毫无疑问的,在个体发生和种系发生方面,它比后者产生得更早。
再回到我们的争论上来:如果是这样,某些东西从无意识状态转变成前意识,那么我们如何把被压抑的东西变成(前)意识的问题应该做如下回答:是由于分析工作中提供了前意识中间环节。意识仍留在它原来的地方;但是另一方面,无意识不可能升级成为意识。
相比于外部感知与自我之间关系的显而易见,内部感知和自我之间的关系则需要特殊的调查研究。它使一个疑问再次浮出了水面:我们把整个意识归结于单纯肤浅的条件刺激感知系统,究竟对不对?
内部感知产生了对各种各样过程的感觉,当然也包括来自思想器官最深层的过程的感觉。对这些感觉和感情我们知之甚少;最好的例子莫过于那些快乐与不快乐之类的感受。它们比外部产生的感知更加原始、更为初级,并且它们可以在意识处于朦胧状态的时候就出现。在其他地方我曾表述过它们可观的经济意义和这个经济意义的元心理学理由。这种感觉和外部感知一样是多室的(multilocular),它们可能同时从不同的地方涌来,并且带有不同甚至相反的品质。
具有愉快性质的感觉没有一点儿内在的推动力,而不愉快的感觉却高度地拥有这种推动力。后一种推动力是趋向改变,趋向释放的,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把不愉快的感情解释为精力贯注的上涨,把愉快的感情解释为精力贯注的下降。让我们把在精神事件中变成意识的快乐以及不快乐的感情叫作量和质的“某物”;那么问题则成了到底“某物”是在它原本所在的位置就变成了意识,还是一定要首先传送到感知系统去,再发生转变。
临床经验表明,情况和后者一样。我们从中看到“某物”的行为像是一个被压抑的脉冲。它能够在自我没有注意到这种冲动时发挥出驱动力。直到出现对冲动的阻滞、对释放反应(discharge-reaction)的牵制时,“某物”才立刻变成像不愉快那样的意识。相同的是,来自身体需要的紧张可以保持无意识,所以疼痛——处于内部感知和外部感知之间的事物,也能这样,甚至当疼痛源来自外部世界,它的行为却可以像一个内部感知。感觉或感受,只有通过达到感知系统才能转变成意识,这是正确的;假如向前的道路受到阻碍,那它们就不会作为感觉出现,虽然“某物”还像它们在兴奋状态下时一样。这时我们以一种扼要并且不完全正确的方式去品评“无意识感觉”,将它与并非无懈可击的无意识观念放在一起分析。实际上的不同点在于,无意识观念必须在它们能被带入到意识之前就建立起关联链,无意识感觉自身直接发送。换言之,意识和前意识在涉及感觉的时候就没有意义了;在这里前意识淡出了,感觉要么是有意识的,要么是无意识的。甚至当它们置于语言表达内,也不是因环境才变成意识,而是十分直接的转变。(13)
语言表达起作用的这部分现在变得非常清晰。在它们的介入下,内部思维进程进入了知觉。所有的知识都有它来自外部感知的原版,这个定理得到了证明。当产生一个超强的思维过程贯注力时,思想实际上被感知了,就像他们来自外部一样,因而被认为是真实的。
在厘清了外部感知、内部感知和意识感知表面系统三者的关系后,我们得以继续对自我这个概念展开研究。最初,自我包含着毗邻于记忆残留的前意识,源自它的核心——感知系统。但是,通过学习研究我们知道,自我也是无意识的。
现在我想我们能够从一个作家的建议那里获益良多,出于私人的动机,他断言他与纯科学的严谨性毫不相干。我说的正是乔治·格罗代克(Georg Groddeck),他一直坚持说,在我们的生命中那个被称作自我的东西,根本就是被动行动着的。他还描述说,我们在不可知又不可控的力量推动下“活”着。(14)我们脑海里都有过同样的一种印象,即使它们没有全部排斥掉我们的其他印象,因此我们需要毫不犹豫地为格罗代克的发现在科学的体系中找到一席之位。我建议把从感知系统出发的然后又作为前意识开始的实体叫作“自我”,依据格罗代克的方法称呼心理的另一部分为“本我”,统一体会延伸到这个部分中去,这个部分的行为好像它曾是无意识的。(15)
我们很快就能知道,为了描写或者理解,我们是否可以从这个观点中获得一些好处。现在,我们应该将一个独立个体看作心理学上的未知且无意识的本我,在其表层附着着自我,感知系统从其内核中发展而来。如果我们费点心力把这一点以图形展现出来,可能自我并不完全包含本我,只是包住了感知系统构成的它的“自我的”表层,或多或少有些像卵子依托在胚盘上一样。自我绝不是生硬地和本我分隔而立;它的低等部分混合在本我中间。
但是被压抑的东西也混入本我,仅作为它的一部分存在。被压抑的东西只是因为压抑的抗拒而和自我严格地分隔开来;它能通过本我与自我相互联系。我们立刻意识到几乎我们在病理学的刺激下画出的所有分界线,只关系到思维器官的表层,这是我们唯一知道的部分。一直被我们描述的事物的状态可以被图形化地再现出来;不得不说所选择的这个形式并不打算放之四海皆准,是专门作阐释之用的。
也许,我们可以为自我戴上一顶“聆听的帽子”(16)。就和我们了解的大脑解剖那样,这帽子可以说是歪戴着的。
这样我们就非常容易地看到了,自我是通过条件刺激感知中介被外部世界直接影响的本我的一部分;某种意义上说它是表面分化的一个扩展。此外,自我搜寻外部世界的影响施加在本我以及倾向本我的东西上,而且竭力地用现实原则代替在本我中无限制占据支配地位的快乐原则。对于自我,感知扮演着于本我中接近本能的角色。自我代表着所谓理性和常识的东西,与包含着感情的本我形成对比。这些全部符合我们所熟知的普遍特征;与此同时,无论如何,这仅仅可以视为很好地保持在平均水平或“理想状态”。
自我的功能重要性在事实中体现出来,那就是对能动性的控制在常规情况下移交给自我掌控。如此,在自我和本我的关系中,自我就像骑在马背上的男人,不得不约束马匹强健的力量;有所不同的是,骑手靠自身的力量。
这些事情,而自我使用的是借来的力量。这个类比还可以进一步引申。一个骑手只要没有被马甩下,常常被迫指引马匹到它愿意去的地方(17);同样,自我也习惯于把本我的意志转变成行为,就像这是它自己的欲望一样。
除了感知系统的影响外,还有另一个因素在自我的形成中起着作用,它是从本我分化而出的。在所有表象之上,一个人的身体是一个外部感知和内部感知都可能产生的地方。它“看”起来和其他任何物体无异,但是“触碰”的时候它产生两种感觉,其中一个可能等同于内部感知。心理生理学(psycho-physiology)充分地讨论了一个人自身身体在感知世界诸多物体时获得它的独特位置的方式。疼痛也在这个过程中起了作用,在病痛的折磨中我们获得有关身体器官的新知识的途径,可能就是我们得到我们躯体观念的典型方法。
自我首先是身体的自我(bodily ego);它不仅仅是一个停于表面的实体,而且自身就是表面的投影。(18)假若我们期望在解剖学上为它找到一个类比,最好把它等同于解剖学家的“皮质矮人”(cortical houmunculus),倒立在皮层上面,脚后跟朝上举着,脸朝后转,还有如我们所知,它的语言区域在左边。
自我和意识的关系已经被反复深入讨论过了;但在这一方面,我们还需要阐述一些重要的因素。不管我们走到哪,都习惯于使用自己的社会伦理价值尺度,但是,当我们听到较低级感情的活动场景是在无意识中,也不会感到惊讶;此外我们希望的是,任何在我们的价值尺度下等级越高的思想功能,越容易找到进阶成意识的途径,从而得到保证。在一方面,有证据表明本来需要紧张反射的精细而困难的智力操作,一样可以在不进入意识的状况下实现前意识。这一点具有毋庸置疑的实例,譬如,它们可能发生在睡眠状态下,当某人醒来后迅速发现,他明白了一个复杂的数学问题,或者其他什么在白天绞尽脑汁一无所获的问题的解法。(19)
还存在着另外一种更为奇怪的现象。通过分析我们发现,有一些人的自我批评和良心官能(这是极高等级的心理活动)是无意识的,且无意识地对最重要的部分产生了影响;在分析中抗拒属于无意识的例子因此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但是这一新发现,尽管在我们良好的评判下,仍被迫谈及“无意识的罪恶感”(20),这远比其他发现更令我们不知所措,而且带给我们一些全新的问题,尤其是当我们渐渐地看到在大量的神经症病例中这一类无意识罪恶感起了决定性的经济作用,并且在复原的道路上铺设了最强有力的障碍。如果再次回到我们的价值尺度上,我们将不得不说在自我中从最低等的到最高等的,都可以成为无意识的。就像我们刚刚得到实证中的意识自我那样:自我,首先是身体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