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并快乐着(1 / 1)

——虐恋

在市中心的广场上,如果一个女孩“啪”地在一个男孩脸上甩一个耳光,路人一定觉得,这是小情侣在吵架,接下来,女孩又甩了男孩一个耳光,路人在心里默念“这女汉子,有点暴力呀”,然后女孩甩了男孩第三个耳光,路人……不管路人怎么猜测,都不会想到,貌似小情侣吵架的甩耳光情节,却是一场付费服务。

目前,有许多人在网络上提供这样“**”的服务,除了打耳光之外,还提供捆绑、恋足、恋物、鞭打、侮辱、惩罚等服务,收费每小时100~600块不等。一些规模较大的公司除了项目齐全外,还提供场地和医生——以防发生不测。简单来说,就是雇一个人折磨自己,然后还要每小时付费几百块,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人吗,被虐着还快乐着?先来了解一下**吧。

**,是英文Sadomasochism的简称,中文翻译为虐恋,国内最早由社会学家潘光旦先生提出,性学研究者李银河教授在她的《虐恋亚文化》一书中对“**”采用了“虐恋”这一译法,取其简洁,且能传达出施虐、受虐之外的恋爱含义。李银河教授认为,虐恋不是一种疾病,而是一种亚文化现象。尽管**处在一种亚文化状态,从来没有被主流社会认可,但是必须承认,**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现象,在某些国家的上流社会,**甚至是一种精致的流行文化。

虐恋中,受虐者多于施虐者,男性受虐者多于女性。虐恋中有暴力行为,但是和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的暴力是不同的。在现实生活中拥有绝对权力的人,为了取得心理上的平衡,在虐恋游戏中愿意做受虐的角色。

**是一种快感和痛感联系在一起的特殊性活动,其中S是施虐方,M是受虐方,另外,S也叫主人,M也叫奴。**中的疼痛既包括鞭打、捆绑等导致的肉体疼痛,也包括羞辱、支配造成的精神上的痛苦。由**发展来施虐癖和受虐癖,对他人施加痛苦,导致自身的性快感、兴奋或单纯的乐趣,属于前者;通过接受痛苦获得满足感属于后者。

从奥地利精神病学家艾宾提出**的概念之后,许多研究者针对**的成因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弗洛伊德认为,**是死本能的变形,或者是对性侵略的喜爱。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人人都有死本能,这种死亡内驱力会将人拉向死亡,50年也好,100年也好,最终每个人都要面对死亡这一事实。然而,人们需要厘清一个道理,死并不是自我毁灭,而是来自强大的他人之手。受虐狂就是这样想的,他们不会自虐,他们需要一个真实存在的施虐者给予其实在的虐待行为。实质上,这不过是自我毁灭的本能拐了个弯而已,受虐者接受来自施虐者的虐待,其实也是自虐,可惜,大多数受虐者并不承认这一点。

除了弗洛伊德的死本能理论,还有许多研究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比如,有人认为,**来自性心理的幼稚;有人认为,对**的兴趣来自不安全感;也有人说,施虐者的行为源于童年期遭受的谴责和批评以及阉割恐惧的消失,受虐者则对优越感有着极端的渴望。提出**概念的艾宾则认为,**是一种天性。不过,这些观点都没有被验证,也没有相应的临床案例。

另外,研究者试图从生理角度解释虐恋让人着迷的原因。的确,身体在忍受疼痛时,大脑会释放内啡肽,让人产生快乐的感觉,这也是人们认为自残和受虐相近的原因,实际上,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儿。此外,肌肉劳损释放的乳酸,忍受压力和疼痛时释放的肾上腺素,也会让人产生快感。但是生理因素不能解释非疼痛、支配带来的快感。

有人认为,童年经历和喜爱**有关,被人引用最多的例子就是卢梭8岁时受到姑妈鞭笞的经历,这段童年记忆影响了卢梭一生的性行为。英国人痴迷于性鞭笞则和英国学校的体罚制度有关,年轻人在受教育过程中体验到鞭笞疼痛,成年之后,依然忘不掉鞭笞带来的某种感觉(可能是快感),继而希望从美丽的女郎那里得到鞭笞。

其实,受虐者享受的并不是痛感,而是享受被他人任意使用自己的身体,被他人施予,被他人征服以及无力掌控自己命运的感觉——如果仅仅是喜欢痛感,自残就可以解决,不用通过**这种复杂的方式——眼睛被蒙上,耳朵堵上,嘴巴塞上,全身被绳索束缚,在安静地、无法抵抗的情况下,受虐者享受的是被侮辱、被命令,丧失独立人格的羞耻感。受虐狂并不一定是生活中的受气包,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社会精英的角色,是领导者、模范人物、强势人群,背负着厚重的社会期许。

在爱情中,也存在一个S和M的模式,即一方施虐,另一方受虐。弗洛伊德曾将受虐倾向分为3种类型,性欲基因型、道德型和女性气质型。这3种类型中,女性气质型是最常见的,也最容易辨认,“女性气质受虐倾向是观察中最常见和最少争议的,可以在各种类型的关系中观察到”。尼采说过,“如果你到女人那里去,不要忘记带上鞭子!”萨德也说过:“进到女人心里去的唯一途径就是折磨她。没有比这更清楚的事了。”

当然,这3个男人的观点都来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传统观念,认为女性在性关系中是被动的、无创造性的、道德软弱的、比男人低下的。女权主义者难免会这样反驳,女人和女性气质有问题,为什么男人和男性气质没问题?男性气质不会成为受虐倾向的类型吗?那要如何解释那些拥有绝对权力的男性受虐狂?

争辩虽如此,有一个问题不得不直视,直到现在,在虐恋问题上人们依然认为,男性的施虐倾向和女性的受虐倾向是正常的,反过来则不正常。当然,生活中到底谁虐谁,受虐者感受如何,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的人在痛苦中享受着受虐的过程,可能来自深层次的心理因素。

朋友对琳娜做事的方式感到非常气愤。与其说气愤,不如说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和丈夫结婚5年,离婚协议签了无数次,虽然婚姻保住了,琳娜也被折腾得精疲力尽。

琳娜和广宗结婚前,他们就因为广宗移情别恋分开过,后来广宗失恋,重新回到琳娜身边,两人和好,并且很快结婚。结婚之前,广宗险些被他前女友抢走,是婆婆出来说话,广宗才安下心来结婚的。

分分合合,一方面因为广宗花心,一方面因为他们相处得不好。结婚两年后,琳娜想要孩子,广宗却只想和她做“恋人夫妻”,琳娜要求多了,广宗就威胁她说:“你今天怀孕,我明天就签离婚协议。”有一次,他们吵架,把离婚协议都准备好了,差点签字。广宗每次这样说,琳娜都怕得要死,她害怕广宗真的离开她,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提过要孩子的事。

广宗是一个很自私的人,他工作能力很强,事业发展顺利,但是从来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什么事都要按照他的时间表走,琳娜每次令他不满意,都会遭到训斥。看电影,琳娜一迟到,肯定会被他数落一顿。

“你又迟到了,电影已经开场5分钟了。”

琳娜狡辩道:“才开场5分钟而已嘛!”

广宗立马发脾气道:“5分钟也可能有很重要的场面的,谁看电影是从第5分钟开始看的,你有点常识行不行?改改你这迟到的毛病,说这么多次了,连狗都学会了。”说完抬腿走人。

很奇怪,广宗对琳娜越不好,她越是不愿意离开他。每次广宗一发脾气,她就什么立场都没有,不管谁对谁错,最后都是她赔礼道歉,因为太害怕失去他了,她愿意为他放弃一切。结婚之前,琳娜也谈过几个男朋友,但都对她不好,且最终离她而去。广宗一开始对她很好,可没过多久,就开始不把她当回事儿了,整天对她呼来喝去的。

琳娜之所以变成这样,和她的成长经历不无关系。妈妈在生琳娜时大出血而死,自己的生命是用母亲的生命换来的,让琳娜背上了原罪。从小和爸爸相依为命,她不知道为什么别人都有妈妈,她却没有,爸爸也不告诉她妈妈去哪了,反而每天叫她“小祸害”,说她“生下来就是个祸害”,琳娜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只知道爸爸一直不喜欢她。

琳娜最害怕的就是爸爸出门之后不回来,为了讨好爸爸,她完全失去了自我。爸爸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她就开始不认真学习,随便念了个大专就工作了;爸爸嫌她在外地工作,回趟家不方便,她就辞掉了工作,搬回家里住。

从小到大,琳娜背负着对母亲的愧疚和自责,又为了留住爸爸失去了自我,此后,她用这种方式对待遇到的每一个男人。到了她和广宗的婚姻里,丈夫取代父亲成了她的天,于是,她和广宗就变成了受虐、施虐的双方,广宗越虐她,她就越爱他,越离不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