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风俗篇:习以为常的不一定是正确的 南人与北人 / 根深蒂固的南北之见(1 / 1)

在新式的交通工具没有输入中国以前,高山和大川把中国分成若干自然区域,每一区域因地理上的限制和历史上的关系,自然地形成它的特殊色彩,保有它的方言和习惯。除开少数的商旅和仕宦以外,大部分人都窒处乡里,和外界不相往来。经过长期的历史上的年代,各地的地方色彩愈加浓厚,排他性因之愈强,不肯轻易接受新的事物。《汉书·地理志》记秦民有先王遗风,好稼穑,务本业;巴、蜀民食稻鱼,无凶年忧,俗不愁苦,而轻易**佚,柔弱褊阨;周人巧伪趋利,贵财贱义,高富下贫,熹为商贾,不好仕宦;燕俗愚悍少虑,轻薄无威,亦有所长,敢于急人;吴民好用剑,轻死易发;郑土陿而险,山居谷汲,男女亟聚会,其俗**……是说明地方性的好例。

到统一以后,各地政治上的界限虽已废除,但其特性仍因其特殊的地理环境而被保留。虽然中间曾经过若干次的流徙和婚姻的结合,使不同地域的人有混合同化的机会,但这也只限于邻近的区域,较远的和极远的人仍是处于截然不同的社会生活。例如吴越相邻,这两地的方言、习惯,及日常生活、文化水准便相去不远,比较能互相了解。但如秦、越则处于“风马牛不相及”的地位,虽然是同文同族,却各有不同的方言,不同的习惯,不同的日常生活,差别极远。以此,在地理上比较接近的区域便自然地发生联系,自成一组,在发生战事或其他问题时,同区域的人和同组的人便一致起而和他区他组对抗。在和平时,也常常因权力的争夺发挥排他性,排斥他区他组的人物。这种情形从政治史上去观察,可以得到许多极好的例证。

依着自然的河流,区分中国为南北二部,南人北人的名词因此也常被政治家所提出。过去历史上的执政者大抵多起自北方,因之政权就常在北人手中,南人常被排斥。例如《南史·张绪传》:

齐高帝欲用张绪为仆射,以问王俭。俭曰:“绪少有佳誉,诚美选矣。南士由来少居此职。”褚彦回曰:“俭少年或未谙耳。江左用陆玩、顾和,皆南人也。”俭曰:“晋氏衰政,未可为则。”

同书《沈文季传》:

宋武帝谓文季曰:“南士无仆射,多历年所。文季曰:南风不竞,非复一日。” 可见即使是在南朝,“南士”也少居要路,东晋用南人执政,至被讥为衰政。

北宋初期至约定不用南人为相,释文莹《道山清话》:

太祖常有言不用南人为相,国史皆载,陶谷《开基万年录》《开宝史谱》皆言之甚详,云太祖亲写南人不得坐吾此堂,刻石政事堂上。

《通鉴》亦记:

宋真宗久欲相王钦若。王旦曰:“臣见祖宗朝未尝有南人当国者。虽古称立贤无方,然须贤士乃可。臣为宰相,不敢阻抑人,此亦公议也。”乃止钦若入相。钦若语人曰:“为子明迟我十年作宰相。”

当国大臣亦故意排斥南人,不令得志,《江邻几杂志》记:

寇莱公性自矜,恶南人轻巧。萧贯当作状元,莱公进曰:“南方下国,不宜冠多士,遂用蔡齐。”出院顾同列曰:“又与中原夺得一状元。”

《宋史·晏殊传》:

晏殊字同叔,抚州临川人,七岁能属文。景德初张知白安抚江南,以神童荐之。帝召殊与进士千余人并试廷中,殊神气不慑,援笔立成。帝嘉赏,赐同进士出身。宰相寇准曰:“殊江外人。”帝顾曰:“张九龄非江外人耶?”

蒙古人入主中原后,南人仍因历史的关系而被摈斥。《元史·程钜夫传》:

至元二十四年(1287)立尚书省,诏以为参知政事,钜夫固辞。又命为御史中丞,台臣言钜夫南人,且年少。帝大怒曰:“汝未用南

人,何以知南人不可用。自今省部台院必参用南人。”

虽经世祖特令进用南人,可是仍不能打破这根深蒂固的南北之见,南人仍被轻视,为北人所嫉妒。同书《陈孚传》:

至元三十年(1293)陈孚使安南还,帝方欲寘之要地,而廷臣以孚南人,且尚气,颇嫉忌之。遂除建德路总管府治中。

《元明善传》说得更是明白:

明善与虞集初相得甚欢。后至京师,乃复不能相下。董士选属明善曰:“复初(明善)与伯生(集)他日必皆光显,然恐不免为人构间。复初中原人也,仕必当道。伯生南人也,将为复初摧折。今为我饮此酒,慎勿如是。”

南人至被称为“腊鸡”,叶子奇《草木子》说:

南人在都求仕者,北人目为腊鸡,至以相訾诟,盖腊鸡为南方馈北人之物也,故云。

到明起于江南,将相均江淮子弟,南人得势。几个有见识的君主却又矫枉过正,深恐南人怀私摈斥北士,特别建立一种南北均等的考试制度。在此制度未创设以前,且曾发生因南北之见而引起的科场大案。《明史·选举志》记:

初制礼闱取士不分南北。自洪武,丁丑考官刘三吾、白信蹈所取宋琮等五十二人皆南士。三月廷试擢陈?为第一,帝怒所取之偏,命侍读张信十二人复按,?亦与焉。帝怒犹不已,悉诛信蹈及陈?等,戍三吾于边。亲自阅卷,取任伯安等六十一人。六月复廷试,以韩克忠为第一,皆北士也。

洪熙元年(1425),仁宗命杨士奇等定取士之额,南人十六,北人十四。宣德正统间分为南、北、中卷,以百人为率,则南取五十五名,北取三十五名,中取十名。南卷为应天及苏松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北卷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中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成化二十二年(1486),四川人万安周弘谟当国,曾减南北各二名以益于中。至弘治二年(1489)仍复旧制。到正德初年(1506),刘瑾(陕西人)、焦芳(河南人)用事,增乡试额,陕西为百人,河南为九十五,山东、山西均九十。又以会试分南、北、中卷为不均,增四川额十名并入南卷,其余并入北卷,南北均取百五十名。瑾、芳败,又复旧制。天顺四年(1460)又令不用南人为庶吉士,《可斋杂记》说:

天顺庚辰春廷试进士第一甲,得王夔等三人。后数日上召李贤谕曰:“永荣宣德中咸教养待用,今科进士中可选人物正当者二十余人为庶吉士,止选北方人,不用南人。南方若有似彭时者方选取。”贤出以语时,时疑贤欲抑南人进北人,故为此语,因应之曰:“立贤无方,何分南北。”贤曰:“果上意也,奈何!已而内官牛玉复传上命如前,令内阁会吏部同选。”时对玉曰:“南方士人岂独时比,优于时者亦甚多也。”玉笑曰:“且选来看。”是日贤与三人同诣吏部,选得十五人,南方止三人,而江南惟张元祯得与云。

但在实际上,仍不能免除南北之见,例如《朝野记略》所记一事:

正德戊辰,康对山海(陕西人)同考会试,场中拟高陵吕仲木柟为第一,而主者置之第六。海忿,言于朝曰:“仲木天下士也,场中文卷无可与并者;今乃以南北之私,忘天下之公,蔽贤之罪,谁则当之。会试若能屈矣,能屈其廷试乎?”时内阁王济之(鏊,震泽人)为主考,甚怨海焉。及廷试,吕果第一人,又甚服之。 到末年吴、楚、浙、宣、昆诸党更因地立党,互相攻击排斥,此伏彼起,一直闹到亡国。

在异族割据下或统治下,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关系愈加尖锐化。如南北朝时期“索虏”“岛夷”之互相蔑视,元代蒙古、色目、汉人、南人之社会阶级差异,清代前期之满汉关系及汉人之被虐待、残杀、压迫。在这情形下,汉族又被看作一个整体——南人。在这整体之下的北人和南人却并不因整个民族之受压迫而停止带有历史性的歧视和互相排斥,结果是徒然分化了自己的力量,延长和扩大征服者的统治权力。这在上举元代的几个例证中已经说明了这个具体的事实了。

也许在近百年史中最值得纪念的大事,是新式的交通工具及方法之输入。它使高山大川失却其神秘性,缩短了距离和时间,无形中使几千年来的南北之见自然消除,建设了一个新的、统一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