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历史上,剥削阶级的国家选拔官吏,是从战国时期开始的;春秋以前,是贵族世卿政治,做卿、大夫的都是世袭的贵族。
战国时,世卿政治逐渐遭到破坏;也就是说,贵族照例做卿、大夫的世袭制度,逐渐被打破。这个变化是这样来的: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政治机构和行政区域的扩大,也由于贵族们的养尊处优渐渐失去管理政治的能力,贵族卿、大夫的职务逐渐由他们手下的陪臣来执行,地方行政也多由他们的家臣来担任。封建统治阶级为了调解他们的内部矛盾,更好地加强他们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就逐渐打破了各级官吏的世袭制度,而采用选拔制度。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中把这个变化比较彻底地固定下来。从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官吏,都由国王从他认为有才能的人中选拔、任用。
秦朝以后,国家选拔官吏的办法,各时代不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1.两汉时期。这时期国家选拔官吏的办法,主要的是“察举”和“征辟”。在皇帝的命令下,中央政府的大官和地方政府的长官,都可以把他们认为有才能、有品德的人推荐给政府。这些被推荐的人,依他们的才能、品德,有“孝悌”“力田”“秀才”“贤良”“方正”等名称。后来地方推举渐渐制度化,各郡依照人口多少按比例推举不同数目的人,有一定规定。这种推举人才的办法,称为“察举”。除“察举”外,皇帝和中央公卿大臣还可以特别“征”“辟”有特殊名望和才能的人来做官。由皇帝提名的称为“征”,由公卿大臣提名的称为“辟”。这种选拔人才的办法,称为“征辟”。
从汉武帝起,国家设有专门研究儒家经典的博士官,博士官都有弟子,博士弟子经过考试及格,也可以做官。
另外,官吏子弟,可以依靠父亲的功勋,荫庇为“郎”(官名);富家子弟,还可以用钱补官。
2.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时期国家选拔官吏的办法,是所谓“九品中正制”。“中正”是官名,州郡设有大中正,县有小中正。做这些大小中正的都是各地方在中央政府做大官的人。“九品”是区分被评选人的等级,共分上中下三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级,故称“九品”。根据中正官的品评,来作为任用官吏的标准,这种制度在历史上就被称为“九品中正制”。这些大小中正们,定期把本地的人加上评语,评定等级,推荐给政府。魏晋南北朝时期,世家豪族在政治上、社会上都有很大的势力。在政府做官的多是世家豪族,做各地大小中正的也都是世家豪族,他们所推荐的人,能够被列为上品的自然也都是世家豪族。在晋时,已经出现了这样一句流行话,“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所以,这时期九品中正制只起了为世家豪族阶层服务和巩固世家豪族政治地位的作用,实际上并不能选拔真正的人才参与政事。
3.隋唐至明清时期。这时期国家选拔官吏的办法,主要的是科举制。科举制是隋朝时候创立的,唐初制度更加完备。唐代取人有三种:主要的是“乡贡”,由州县保送,所以唐代科举也称“贡举”。除乡贡外,还有“生徒”和“制举”。生徒是由学校保送的,制举是皇帝特开制科考试以选拔“非常之才”的。参加贡举的士子,先向州县报名,州县检查合格后,由州贡于中央,称为“贡士”或“举人”。到京后,要分科考试。唐代以“明经”“进士”两科考的人最多。进士考试严格,武则天以后,特别重文辞,所以科举中又以考进士为荣。
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是由于阶级斗争和社会发展的结果。门阀世族衰落,非贵族出身的新兴地主阶层兴起,豪门世族在政治上独占优势的地位已经动摇,九品中正制也跟着倒台。在这种情况下,靠考试成绩、不靠门第的科举制度才应时而起。九品中正制是以门第取人,取人的大权掌握在大小中正手里;科举制是以学业取人,取人的大权掌握在皇帝手里。隋唐统一全国,中央政府的权力在不断扩大、发展,科举制就是适应中央集权的需要而产生的。这种制度一直实行到清朝末年,才为新式学堂所代替。
科举制度一方面是统治者选拔官吏的一种途径,另一方面也是封建专制政府禁锢知识分子使他们变成书呆子的一种手段。科举的办法越往后越烦琐,到明清时,规定考试要用所谓“八股文”,考生只能按一定规格来写文章,不准有丝毫发挥自己意见的余地,以致一切聪明才能均被束缚。唐太宗有一句话最能说明科举制的这种作用:有一次唐太宗在宫门楼上,看见新进士们正低头哈腰、小心规矩地排着队走出来,便高兴忘形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gòu)中矣!(天下英雄尽入我的圈套了!)”
(何兹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