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白鹿现身(1 / 1)

猎魔之刃 年兽 1658 字 4个月前

中午,夏季狩猎推向新的**,因为人们都说白鹿出现了。

夏尔坐在火堆边,看一个士兵一边烤肥鹅一边谈论白鹿的事情:“它有八尺高,双角就像铲子那么大,皮肤是雪一样的白,浑身都是使不完的力气,三五个男人肯定会被它踢死,弓箭都射不穿它的毛皮。”

“白鹿是受祝福的野兽,不可能被捕获的。”另一个胡须拉碴的士兵说。

“您呢,先生,您应该可以。”之前的士兵转向夏尔,“您是灰树厅之锋。”

“也许在适当的距离,我能直接把它杀了,但会毁掉它的皮。”夏尔想了想。

“要用箭,而且是最好的箭术,把它的眼睛射穿。”长须士兵说。

“对,就那样,直直地穿透它的头,把它宰了。”士兵继续描述白鹿,“它们是受森林祝福的生灵,树木会告诉它我们的行踪,这样一来,我们就永远没法悄悄靠近它。”

“没有这种事。”长须士兵执拗地反驳,“精灵离开以后,森林已经失去了魔力,这是洛曼人的土地,我们能用洛曼人的方式抓住它。”

“但我们从来没猎杀过白鹿,一次又一次,每次大家都拖着三四十只普通的鹿回来,几百只山雀和獾遭殃,白鹿却依旧好端端地在那里,像鬼,像幽灵一样。”士兵说。

“也许它在那里待着会更好,你把盐撒上去。”长须士兵嘱咐。

士兵一边转动烤鹅,一边给它撒上调味料,它的油滋滋地从皮上冒出来,滴进火里,引得它往上窜,爆燃不止。

“你要把它弄焦了,你这蠢货。”长须士兵接过烤串把柄,将大鹅翻了个面。

“在我们老家,大鹅只能和白菜一起做成炖汤。”士兵抱怨。

“几乎好了。”长须士兵拆下一整条肥鹅腿,递给夏尔,“大人。”

“我可不是什么大人。”夏尔接过肥厚的大鹅腿,它比鸭子肉更硬,但是也更丰盛。负伤的好处是可以正当地放松享受,受人照顾。

“只要你还能动起来就赶紧去收集灵魂。”格拉迪乌催促,“快去把那神奇白鹿的灵魂取来让我享用。”

“我如果能动起来就好了。”夏尔耸耸肩。

吃完烧鹅之后,夏尔听到一阵轻快的笑声,洛西斯带着几名贴身甲士走来:“哟。”

“没时间吵架。”夏尔抬头看他。

“我可不是为了那些琐事来的。”洛西斯举起双手,“你想不想一起去猎杀白鹿?”

“看起来很好,但似乎和你们同行不是什么好的打算。”

“但周围还有谁能带你出发?大家都已经动身到森林去了。来吧,嘿,交个朋友。”

“感谢你的同情。”夏尔呼唤来震怒,它跨步来到他身边,震怒的黑色阴影几乎将洛西斯整个盖住,他不自觉退了一步。

“你能骑马了?”洛西斯有些吃惊。

“托您的福,身体正在恢复。”夏尔抓住马鞍,两个人帮他骑上去,在马背上的感觉好多了。

洛西斯身边至少有八九名瑞威家族的骑士,还有数量多一倍的士兵,以及再多一倍的雇佣猎手,他们组成一支声势浩大的队伍,向传闻中白鹿出没的林地前进。

“我不是记仇的人,希望你也不是。”洛西斯轻松地对夏尔说。

“很好。”夏尔听出言语中的傲慢之意,贵族们自然而然有这副腔调,他们和平民所生活的不是同一个世界,玩的也是不同的游戏。

他们是国家的统治者,在他们眼中我们是账簿上浮动的数字,修筑城塞的资源,对抗外国人和猛兽的工具,法律塑造这种关系,社会自然维护这种结构。

如果把一切剥离开来,也许我们……我们是平等的?我比他强壮高大,武器比他锋利,盔甲比他坚固,所以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是平等的。但其他人呢?那些佝偻的农夫,患有不幸遗传病的普通人,他们也能与贵族平起平坐吗?万物万事生来公平公正,还是说自然就有两极分化的基础?

“你在走神。”洛西斯察觉到夏尔心不在焉,“你在想什么?”

“冒昧求问,您的家族是如何起源的。”

“你从没听说吗?戈德尔大王发布命令,凡是洛曼人所生活居住的地方,归洛曼人所有,最先开拓领地的人,拥有那片领地。我们赶走了精灵,在雨湾边上营造城堡,从城墙上投射弓箭和弩炮,将来势汹汹的精灵们赶走,然后就世代居住在那里。普通人在海湾边上得以营造渔村,我们出资让他们修筑港口,于是城市变得越来越大啦。我们居住在山岗上眺望远处的港口,公正地保护他们,当他们遇到法律上的问题,他们就来到山上寻求我们的仲裁,如果蓝岛海盗靠近,我们就从城堡里派出军队保护海港。作为回报,他们接受我们的统治。”洛西斯说。

“雨湾厅为什么是上洛曼的首府?”瑞威家族从雨湾厅出发,统治着涌泉厅、灰树厅和林边堡三片领地,形成上洛曼大区,凡山和红木山地区也在雨湾厅统辖范围。而翻过红木山往西,就抵达国王支配的西海岸地带了。

“因为蛮族统治期间,我的祖先韦斯特·瑞威去了西海岸,忠诚地等待机会。蛮族国王‘智者’郎纳尔死后,我们得以重夺领土,雨湾厅在很长一段时间是郎纳尔的居城……这些野蛮人倒是营造了漂亮的海港和城塞,把雨湾厅经营得格外富裕,灰树厅那时候压根没有成型,林边堡还在蛮族控制下,所以杰拉德一世就把韦斯特·瑞威封为上洛曼公爵。事情如此清晰明了。你在灰树厅有地产,你在将来会成为我的封臣,到雨湾厅来接受我的册封,亲吻我的戒指,对我表示无可挑剔的忠诚。”洛西斯轻笑。

“听上去真是令人愉快。”夏尔讽刺地说。种种特权财富,仅是因为他出生在那样的家庭。

“不要当一个只会抱怨的人,封建体系给予每个人上升空间。好好想想,刻苦努力,不懈奋斗,机会留给有准备人,你能拥有一座大城堡!”格拉迪乌不怀好意地说。

驯兽师派出他们的狗:“它们找到白鹿了!”

“跟上。”洛西斯双腿一夹,催动坐骑往前疾驰。

“慢点跑。”夏尔让震怒小心点,它一旦跑得太快,就颠得夏尔两腿作痛。

实际上,无需震怒竭力狂奔,因为猎人们已经在前面停下。

一个老猎人拿起树枝刮擦留下的白色毛发,给大家展示:“这是白鹿的毛。”

“我听说白鹿的毛皮能够制作成世界上最强大的盾牌。”洛西斯兴奋地说,“我要把它的头带回去,挂在大厅的墙壁上。”

“是的,白鹿之皮可以抵挡任何形式的攻击,我们对它的攻击几乎也无法奏效。”他身边的护卫补充。

“也许那些掠食亚龙就是循着白鹿而来的。”有人如此猜测。

有可能,但实际上根据情报,掠食亚龙是被巫师们引诱到猎场中间的。而今德拉科坐镇整片猎场,倒是不用担心巫师们还想在这附近捣鬼。夏尔心想。

他忽然想起自己很久之前见过的那一大群白鹿,它们沿既定道路在林间慢慢行走,姿态神圣。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这种动物是如此罕见珍稀,那情景而今想来,恍如隔世。我还有机会见到那么神圣的情景吗?白鹿应该只会在那些心底纯正善良的人面前现身吧。

洛西斯手下的猎人们一次又一次派出,可一次又一次无功而返,他们不断地做出努力,想要锁定白鹿的位置,但白鹿却仿佛能感应到他们的存在,不断逃窜,反复避开他们,从贵族们编织的包围网中窜出来。

夏尔有一种遭到捉弄的感觉,洛西斯总是大呼小叫,喊着白鹿的踪影,等人们靠近时又一无所获。

“我发誓我看见了。”洛西斯张望着,“它在附近出现。”

几支贵族猎队互相交错,他们本来互相独立行动,但考虑到白鹿的灵敏和狡诈程度,不得不彼此碰头,交换情报。

“它早上十点在小石湖附近。”罗彻说,“我们射了它一箭,被它的毛皮弹开了。”

“猎不到它的,我们在山岗上追踪它,它跑得比马还快,比马的耐力还强。”一名夏尔不认识的贵族抱怨。

“该死,它一会出现一会又不出现的。”洛西斯嘀咕,“不过这样的猎物追杀起来才有意思。”

“事情这么乱,我都不知道到底谁能猎杀到神圣的白鹿了。”雷内哈哈大笑。

“不可能的,白鹿会安然生活七天,然后在我们眼皮子底下离开猎场。”贵族叹气。

听大家这么急切想要得到白鹿,我都忍不住想去追捕它了。夏尔心想。格拉迪乌,告诉我白鹿的位置。

“一个鲜活的、纯洁而美味的灵魂,就在我们不远的地方,它在观察我们。”格拉迪乌悄声细语。

夏尔拨转马头,向格拉迪乌所描述的方位靠近。

“他去哪?”

“是那个夏尔。他不是受伤了吗?”

“他很是有些本事呢。”

“也许他知道白鹿的位置!”

人们交换了下眼神,随后纷纷呼唤人手,重整队伍,跟上夏尔,每个人都渴望得到白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