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经济学需要澄清:(1)资本主义经济学特有的本体;(2)资本主义经济的所有基本变量的物化特征;(3)把经济学的不同领域层次化;(4)在理解过去的经济物化,消除未来的经济物化并把经济社会化的时候,如何思考经济和社会的关系。
韦伯的贡献与其说是在方法论领域,不如说是在比较历史社会学的实质研究中——尤其是他的《宗教社会学》和《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在这些作品中,他采取比较结构分析的方法研究各种形式的集体意识。只有在历史的知识背景中,我们才能够最好地理解他的著述的很多独特性,例如,他在发展唯意志论的行动理论时,这个背景启发他把他自己和德国历史学派区别开来,后者深受黑格尔主义的影响。
尽管韦伯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和黑格尔的本质主义决裂了,但他并没有在每一个方面都和黑格尔决裂。例如,和实证主义相比较,韦伯和黑格尔就有更多的相似之处,即使这些相似之处并不深远。又如,他像黑格尔一样采用内在的观点研究大尺度的历史。他研究在历史中像物质力量一样起作用的观念和“精神”,尽管他的历史分析比黑格尔更加唯物主义,韦伯和黑格尔至少还是有某些相似之处的。最后,尽管韦伯从来没有建构一套本质主义理论——这里说的是像卢卡奇的“物化”那样成了整个理论的中心的本质主义,但是他执着于理性化,这让他的思想带有一定程度的本质主义。
很多研究者都曾经表扬韦伯的怀疑主义,表扬他拒绝建构一般的理论,表扬他启发式地使用概念。当然,如果一种方法能够避免把理论和概念物化,那么它确实是有吸引力的,但是我要说的是:在韦伯的一般表述背后,其实暗含着某种理论,而且假如他更加明确地发展这种理论的话,他的思想将会更好地把握世界,从而在接受或排斥别的理论时有更多的根据。韦伯既反本质主义,又有些许教条主义,这似乎相当特别,但是正如我在后面证明的,这两者几乎总是结合在一起的。一个思想家越是反对本质主义,他或她在对事件和它们的内在联系做出论断时的根据就会越少,他或她就越不可能发展出任何形式的必然性理论——不论是关于对象的必然性,还是关于对象的思想的必然性。只要人们对什么存在这个问题没有做出实质的论断,而只是批判那些这样做的人,他们就没有切中问题。然而一旦那个人做出这样的论断,它们看起来就会注定是教条主义的,因为如果他不只是说出这个论断,那么这个思想家就会承诺某种理论,这种理论必然是“排他的”,而对于反本质主义者来说,本质主义只是一种极端形式的排他理论。韦伯的教条主义在《经济与社会》中是最明显的,在这本书中,明确规定的定义和类型学(它们是本质主义的)令人疲惫不堪,却又反复出现。
与其说韦伯对资本主义这种经济体系的独特性感兴趣,还不如说他对现代西方文明的独特性更感兴趣。他还对宗教之于历史的因果效力感兴趣。或许,我的某些批判有点儿不公平,但是我会指出,即使他主要关心的是现代西方文明的独特性,理解资本主义的独特性也必须是中心任务,因为没有哪种东西如此明确地确立起了西方文明的独特性,并对西方文明战胜其他文明有如此突出的贡献。但韦伯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和唯意志论的行为理论导致他把物化从经济移到了资本主义的文化之中,并把这种文化理解为理性化的一种特殊形式。
其他人对韦伯的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已经做了很多研究。你会注意到我并没有这么做,这是因为,我认为这在他实质上最成功的著作中并不起重要作用,像布尔格一样,我相信韦伯的认识论从李凯尔特(Rickert)那里借用了很多东西,而它们是经不起仔细推敲的。“理想一类型”这个表述是韦伯首创的,也是他特有的,但是我认为最好把它理解为一个表层概念,它包含了一整套论题,这些论题讨论的是:在分析历史时如何使用概念。不应该把“理想一类型”看作社会科学的某种一般的方法论。正如布尔格论证的,当我们有一个纯粹模型的时候,理想—类型这个概念特别有用,例如,官僚制这个纯粹模型,按照这个模型能够衡量现实的组织,至少可以依据这个模型来确定它们在什么程度上达到了官僚制。即使这样,由于缺少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做基础,官僚制这个“理想—类型”概念必然是没有独立性的、贫乏无力的,这是我敢肯定的。
韦伯和阿尔都塞都反黑格尔主义、反本质主义,但是在其他方面,他们的差别非常大。当韦伯的新康德主义把主体哲学推到极致的时候,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在哲学中取消了主体。
正如我前面论证的,我支持宇野弘藏的政治经济学,它避免了这两个极端,尽管它由于相信社会科学应该尽力发展深层结构和解释机制(这些机制在人类历史中并通过人类历史发挥作用)的理论而更接近阿尔都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