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亚里士多德的活动:费希特与马克思比较(1 / 1)

我们已经看到亚里士多德的活动理论的核心特质在于多样性的统一。我们现在回过头来对费希特和马克思关于活动的思想做一个比较,我们会发现就其不同的立场而言,如果我们运用所理解的亚里士多德的核心特质来说明,那么两位思想家不过是对亚里士多德的概念进行了重述或者重构。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在每一位思想家那里,活动既是完成目的的手段,同时也是目的本身。由此两位思想家都提出了一个新亚里士多德式的活动概念,从这一角度上说,他们是相似的。这种相似性将产生这样一个考察过程:通过对照关于亚里士多德的讨论,我们需找出其与亚里士多德的差异,从而完成对两种活动观念的重新审视。

这一比较的基础在于费希特和马克思都将人视为一个活动着的存在。借助亚里士多德的活动观念,我们需要指出两位思想家的立场都存在着一个关于人的潜能和活动的统一体。因为一个人的能力在其完成的意义上不能与其展现出来的活动分割开来。尽管费希特从来没有将自己归属于某种潜能的理论,但关于人的能力的概念仍然在其立场中随处可见。的确,正如已经指出的那样,激发费希特理论的动机是人的本性及其限度。进一步说,一个有限的自我,或者一个单个的个体可以说是包含着多种潜能,它们需要通过活动显现出来,例如,那些自我意识以及道德行为。但这些潜能最终不能与人的活动分割开来,因为拥有某些潜能就是某种活动着的存在,一个人正在活动,就意味着他处于展现某些潜能的过程当中。

一眼看去,马克思较之费希特似乎更强调人的潜能与人的活动之间的区分。例如,在很多时候马克思都暗示存在着类能力(species powers),代表着某种能力,以及类活动(species activity),代表着人类的互动。在马克思那里,这种区分是很重要的,因为它将历史的情景特殊化,在其中人的活动要与潜能的展现区分开来,潜能在这些情景中并不能被充分地发挥出来。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很显然,人要成为存在,就要在活动的过程当中显现自身的类存在。因此一个人的潜能,相对于一个特定的个人来说与其活动分离开来,这将使其失去人性特质。

进一步说,我们应该强调的是:每一个对其活动和结果所进行的区分都只是强调了在更深的层面上,这种区分是可以被克服掉的。如果在一个层面上,活动产生了一个与其分离的结果,那么在另一个层面上,结果就仅仅是活动。在费希特的理论中,自我是一个活动着的存在,其活动的结果是一个非我,或者是富有代表性的物理的客体。在某种意义上说,活动和结果之间存在着一个鲜明的区分。但在另一层意义上说,一个整体中不再存在区分,因为从自我的角度来看,非我不过就是通过自我产生出来的一个活动。同样,在马克思看来,工作带来了产品或者物理的客体,一个现实的物理性的存在物。但从另一层意义上说,产品同时又是活动的“具体化”(das Knokretisieren),它由活动产生出来。由此,对于每一位思想家来说,活动最终不能与其结果分割开来,或者在另一层意义上说,手段和目的的区分都建筑于一个潜在的整体之上。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费希特和马克思的两种立场都存在着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内部包含着人的潜能与其活动及其结果之间的区分。如果我们暂且驻足于此,那么我们将看到这两种观点与亚里士多德的活动概念的相似性。两者关于活动的观念与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相似性表明了费希特与马克思可能无意识地“重述”了或者“重构”了亚里士多德的概念,至少就其所谈到的关于多样性之统一的主题而言是如此。进一步说,既然他们都与亚里士多德的概念相似,那么他们之间也具有相似性。只是在此揭示的相似性并不是很明显。但如果我们现在转向了潜能与现实的整体性,那么我们会很容易地发现这种关联性。在费希特和马克思那里,一个主要的主题是人通过其活动获得发展。在此为了获得发展,可能性必须要通过活动被实现出来。但为了实现可能性,潜能或者潜力,行为或者现实之间必须要建立一个关联。为了从这一角度来加以理解,我们将会看到在潜能与行为的关联中,亚里士多德通过活动描述了一个发展理论的关节点。这一理论对于费希特和马克思来说同样重要。

在将亚里士多德的活动概念用来展开对费希特和马克思关于“发展”(development)的观念的比较之前,我们还需对此做进一步的探讨。亚里士多德关于“发展”的观念与后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个重要的区分。亚里士多德将活动视为生命最高的、富有沉思性的形式。他将活动分为两种:一种活动产生了超越自身的产物,活动被认为存在于这一产物当中;同时还存在着另一种活动,任何产物都无法超越这一活动,活动被认为存在于一个行动者或者主体当中。[31]可能是因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的发展主要依赖于理性能力的出色实践,因此他很少努力将他所区分出来的两种活动关联起来。但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在费希特和马克思那里,他们都坚持认为活动引发了一个类物理性的产物(quasi-physical product)。如果亚里士多德的理论要被应用于费希特和马克思的比较当中,那么这需要做出一种“调整”,以便表明主体或者人如何在一般意义上展开能够产生客观产物的活动。

费希特与马克思都将人理解为一个活动的主体,并且进一步说,人的活动在某种意义上总是与其产生的客体相统一。如果这种一致性被确定,那么我们或可认为作为潜能的主体在某种意义上与客体,或者与现实的主体可以相统一。我将这种通过活动而构建起来的主客体关系称为一种“形而上学的同一性”(metaphysical identity),因为这种同一性也仅仅是在一个抽象的、形而上学的层面上才是可能的。

将这一概念与其容易混淆的概念做一个区分将有助于理解这一概念本身。我从开始就宣称我并不认为所谓“形而上学的同一性”是一个具有严格的逻辑意义的同一性,将其与其他类似的同一性形式做一个比较,有助于避免可能的误解。

在一般哲学上至少有两种类型的同一性。量的同一性意味着一个既定事物是自我同一的。这种形式的同一性常常——如果不是总是如此的话——是某个事物与其自身的关系。例如,黑格尔所使用的羽毛笔与其用以书写的工具具有同一性。质的同一性则指两个事物分享一个属性。如果我们抽象了两者不同的形式,两个都是红色的事物将在性质上是相似的。这后一种同一性是哲学史中所讨论的同一性,它是柏拉图观念的基础,我们对它较为熟悉。

相反,在此所提到的“形而上学的同一性”既不是量的同一性,也不是质的同一性。它是由主体所引发的,在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活动建立的同一性。尽管毫无疑问,我们对用以描述这种关系的术语并不是很熟悉,但这种同一性的类型却很好地印证了日常生活经验。一个耳熟能详的例子是德国诗人席勒关于游戏本能(Spieltrieb)的讨论。[32]在某种意义上雕塑家都是对他自身的雕塑,席勒在此仅仅是重构了某种流行的信念,即所谓“艺术家通过他的艺术表达了自身”[33]。

艺术的自我表达的概念可以在两个层面上来加以阐释。一方面,艺术家的自我表达不过是创造了一件艺术品(objet d'art),它作为一个独特的客观存在的物件表达着艺术家可能具有的艺术潜能。这个艺术作品由此是大众都可以共同欣赏的对象。但另一方面,艺术家和艺术作品之间还存在着一个更为私人化的关联。在后一种意义上,艺术家将更多地表达他的艺术构想,努力赋予这种艺术构想以形式。通过将观念转移到木头、钢铁、石头或者其他质料之上,艺术家创造了一个与其完全不同的另一个物理性的存在物。如雕塑,雕塑家将自己的头脑中的观念表现在雕塑之上,这些观念激发了他的艺术创造力。因为雕塑家或者任何其他类型的艺术家所具有的观念在此不过是一种潜能,这种潜能需要在对象当中被实现出来,因此我们可以说,作为潜能的雕塑家与作为现实的客体对象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一件艺术作品就是一个观念的现实化,并将受到这种作为潜能的观念的限制。因此艺术家在他的艺术当中表达他自身的过程,就是一个多样性的统一。

这种多样性的统一关系在费希特和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的理解中占据着主导性的意义。其中,费希特更侧重强调通过活动获得统一性,而相对弱化了对发展的关注。在他看来,正如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那样,个体,或者有限的自我是一个活动着的存在,活动的结果,即非我,与活动不可分割。由此在另一层意义上说,自我和非我不过是同一个整体的两个方面。费希特使得这一结论变得清晰起来,他将自我描述为“一个行动的执行者和行动的产物,一个由活动所带来的活动性的存在”(《知识学》,97页)。但一个自我和一个人就是他所做的一切,如果通过活动产生了一个在根本意义上与其同一的产物,那么他将通过自身与对象客体之间的活动来获得作为一个人的发展。

在马克思那里,类似的推理隐含其间。劳动者是其劳动的活动本身,客体是劳动的具体化形式。马克思更为强调的是,客体在物理性存在样态上与劳动者有差异。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情境当中,客体与劳动者“对立着”。但这种劳动者与劳动产品之间的对立是可以被克服的,克服的条件在于我们意识到在另一个层面上劳动者与产品之间的关系对于劳动者的自我发展是必要的,因为劳动产品不过是劳动者潜能或者类本质的具体化形式。这一点可以在多个层面上获得说明。例如,当且仅当客体就是劳动者自身时,资本家对劳动产品的挪用才暗含着对劳动者自身的剥削。同时,正是因为劳动产品代表着劳动者自我发展的可能性,异化才能使劳动者与其类本质,或者与其独特的个体能力的可能性分割开来。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转变将带来人的全面发展,因为个体将在其生产活动当中展现其作为人的潜能。

在此我们展现了费希特和马克思关于人的基本看法,即将人同时理解为一个活动的存在及其活动的结果——产品本身,这一看法是参照亚里士多德的活动概念在两者之间构建平行关系的最后一步。多样性的统一是亚里士多德活动概念的核心主题。在这一主题之下,费希特和马克思不过是对某种类亚里士多德式的多样性统一的重述,这种重述发生在以下诸多关系当中:在人的潜能与人的活动之间的关系中;在人的活动和它的产品或者结果当中,人在其中既作为活动的主体又作为活动的结果而存在,也就是说,人作为一个“形而上学”的统一性而存在。因此,参照亚里士多德的概念,我们发现了费希特与马克思关于活动概念之间存在的对等关系。同时,两者关于人通过活动获得自我发展,以及关于活动的相关观点都有类似之处,因此费希特与马克思关于人本身的看法也具有可比性。

[1] “马克思主义为其阶级(即无产阶级)争取权利……然而劳动仍然作为一个必要的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相反,费希特则热衷于舒适而愉悦的生活,从而要求消灭劳动。”Peter Coulmas:《费希特的劳动观念》(Fichtes Idee der Arbeit,Hamburg,Hansischer Gildenverlag,1939,p.73)。

[2] [德]哈贝马斯:《认识与兴趣》,英文版,Jeremy J.Shapiro翻译,Boston,Beacon Press,1972,p.44。

[3] “随后的展开将会表明纯粹的意识,在其体系当中作为一个主体与客体的绝对统一是一个主体和客体的主体性统一。”[德]黑格尔:《费希特与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别》(德文版,Differenz des Fichte'schen und Schelling'schen Systems der Philosophie,Hamburg,Meiner Verlag,1962,p.38)。

[4] 参见Emil Lask:《费希特的观念论及其著作集》(Fichtes Idealismus und die Geschichte in Gesammelte Schriften),Eugen Herriegel编辑,Tübingen,Mohr,1923—1924,卷1中各处都表明了这一点。

[5] [德]费希特:《知识学(包含第一版和第二版序言)》(英文版),Peter Heath与John Lachs翻译并编辑,New York,Apleton-Century-Crofts,1970,p.119。

[6] [德]费希特:《知识学(包含第一版和第二版序言)》(英文版),Peter Heath与John Lachs翻译并编辑,New York,Apleton-Century-Crofts,1970,p.252。

[7] 马克思:《早期著作》(Early Writings),T.B.Bottomore编辑并翻译,New York,McGraw-Hill,1964,p.126。

[8]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恩格斯编辑,Samuel Moore以及Edward Aveling翻译,New York,International Publishers,1967,I:177。

[9] 关于将劳动和工作区分开来的努力,参见[美]汉娜·阿伦特:《人的条件》,第三章。

[1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542—5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1] 参见Karel Kosik:《具体的辩证法》(Die Dialektik des Konkreten,由Marianne Hoffmann翻译,Frankfurt,Suhrkamp,1970,p.208)。“人的活动,仅仅是为了内在目的,而不是为了某种自然的、必需的社会义务,这种活动不是工作,[Arbeit],而是自由的创造,自身富有独立性。”

[1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5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3]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4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14]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4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15] 参见[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八章,Richard Hope编辑,Ann Arbor,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1,1050a21-23。

[16] 一般关于亚里士多德的研究都很少谈论他的活动概念。参见W.D.Ross:《亚里士多德》(Aristotle,New York,Meridain Press,1960);Ingemar D″ uring:《亚里士多德:其思想的介绍与解读》(Aristoteles:Darstellung und Interpretation seines Denkens,Heidelberg,C.Winter,1966)。关于亚里士多德的存在概念的研究如下,参见Jeseph Owens:《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中的存在原则》(The Doctrine of Being in the Arstotelian Metaphysics,Toronot,Institute of Pontifical Studies,1951)以及Pierre Aubenque:《亚里士多德思想中的存在问题:关于亚里士多德理论问题的研究论文》(le Problème de l'être chez Atristote;essai sur la problèmatique aristotélicienne,Paris,Pres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1962)。

[17] 参见[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八章,特别是1048b18-35。

[18] 参见J.L.Ackrill:《亚里士多德关于Engergeia 与 Kinesis的区分》 (Aristotle's Distinction between Engergeia and Kinesis),收录于《关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最新论文》(New Essays on Plato and Aristotle,Remford Bambrough编辑,New York,Humanities Press,1967),为了回应Ackrill,参见Terry Penner:《行动的动词与认同:在亚里士多德的阐释当中的一个哲学实践》(Verbs and Identity of Action:A Philosophical Exercise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Aristotle),收录于Ryle (G.Pitcher and O.Wood编辑,Garden City,Doubleday,Anchor Books,1970)。

[19] 对于多样性统一的另一个版本的研究可参见[德]海德格尔:《同一与差异》(Identity and Difference),Joan Stambaugh翻译,New York,Harper and Row,1969。

[20] 参见Josef Stallmach:《潜能与实现》(Dynamis und Energeia),Meisenheim,Hain,1959,p.11。

[21] 参见Emerson Buchanan:《亚里士多德的存在理论》(Aristotle's Theory of Being),Ph.D.diss.,Columbia Uinversity,1962。近来,相关的研究可参见James P.Etzwiler:《亚里士多德中作为活动的存在:一个过程性的阐释》(Being as Activity in Aristotle:A Process Interpretation),收入《国际哲学季刊》1978年9月刊(international Philosophical Quarterly,18,no.3,September 1978)。

[22] 同样的类比在布洛赫(Ernst Bloch)那里有详尽的发展。参见《唯物主义问题》(Das Materialismusproblem),Frankfurt,Suhrkamp,1972。

[23] “在这一意义上说,整个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无论是其结构抑或其批判的方面,都可被阐发为一个概念,即Energeia。”F.C.S.Schiller:《活动和实体》(Activity and Substance),收录于《人道主义:哲学论文》(Humanism:Philosophical Essays,London,Macmillan,1912,p.208)。 同时参见Jacob Klein:《亚里士多德,一个导论》 (“Aristotle,an Introduction”),收录于《古代与现代》(Ancients and Moderns)中,Joseph Cropsey编辑,New York,Basic Books,1964。

[24] “活动(energeia)的最初界定,如同现实(actualitas)一样成为存在(being)。”[德]马丁·海德格尔:《尼采》,第2卷,Pfullingen,Neske,1961,2:412。

[25] “自此在整个历史过程中,存在的都被界定为现实(actualitas),……在多个方面我们都遵从了罗马传统而不再是希腊传统。”[德]马丁·海德格尔:《尼采》,第2卷,Pfullingen,Neske,1961,2:413。

[26] H.F.Hallett 对这一点阐释的非常好,“通过‘行动’(action),‘潜能’与‘现实’在统一体中被区分出来”。《斯宾诺莎》(Benedict de Spinoza),London,Athlone Press,1957,p.9。

[27] 参见[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artin Ostwald翻译,Indianapolis,Bobbs-Merrill,1962,I.7。

[28] 参见[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10.4.,117511-15。

[29]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artin Ostwald翻译,Indianapolis,Bobbs-Merrill,1962,pp.17-18(1.7.1098a18-20)。

[30] Buchanan:《亚里士多德的存在理论》,(Aristotle's Theory of Being),p.60。

[31] 参见[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八章,1050a23-27。

[32] 参见[德]席勒:《审美教育书简》(über die aesthetische Erziehung des Meschen in einer Reihe von Briefen),in Schriftren zur Philosophie and Kunst,Munich,Gddmann,1964。

[33] 关于这种赫尔德、黑格尔与德国传统中的“表现主义”的相关讨论可参见[加拿大]查尔斯·泰勒:《黑格尔》(Hegel,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5),特别是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