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已经发现费希特和马克思都将人理解为一个活动性的存在,那么下一步的问题就在于比较他们关于活动的观念。我们要将两种理论进行比较,其前提在于它们拥有某种共同的基础。但一般看来,费希特与马克思的立场是不同的,缺少某种共同的基础,因此本章的目的就是要表明实际上这种基础是存在的,并进一步对他们关于活动的观念给予比较性分析。
将比较局限在某些特殊的方面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两者之间的确存在着诸多完全不同的方面。随着讨论的深入,我也将会阐明这些差异。但这些差异的存在并不意味着他们毫无相似之处。在一定层面上立场的分歧可能遮蔽在更深的层面上立场的相似性。因此我认为,费希特和马克思不具有可比性的一般看法并不能阻止我们试图在更深的层面上进行比较他们思想的努力,更不能因此认为这种努力是错误的。我们应该认识到目前对这两种立场的看法仅仅被局限在某些方面。
尽管我们讨论的目的是敞开一条道路,以便对两种不同的活动观念进行比较,但有些附加的考虑需要在这种比较之前提出来。我们已经表明,对于费希特和马克思而言,人作为活动的存在对他们的理论立场具有核心的意义。但无论是费希特还是马克思都没有着力构建他们自身关于活动的观点。的确,如果他们构造了这一观点反而令人感到惊讶,因为这种构造或许与他们所坚持的理论相抵触。但这并不是我们讨论的一个障碍,因为我们在两种理论立场中回溯性地重构他们关于活动的观点并不困难。
但即便可以做这种回溯性的重构,他们的思想能否被带入一个有意义的关联,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尽管就活动的概念而言,他们是相似的,但概念内涵的诸多方面并非完全同构。然而由于费希特与马克思绝非唯一将活动赋予主体性的思想家,因此如能将其诉诸哲学传统,那么我们将发现与这两者平行的第三种视野。目前,亚里士多德的活动概念还很少被学界关注,而这一理论资源对于将人理解为活动的思想传统而言至关重要。因此,在本章的讨论中,我将首先界定亚里士多德对活动的看法,而后将这一看法与费希特和马克思关于活动的观念进行对比,从而证明后两者的可比较性恰恰建立在他们的立场实际上都基于的对亚里士多德概念的重构之上。从这一意义上说,两者是可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