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通常把马克思视为一个政治经济学家、一个革命的思想家或一个哲学的人道主义者的思路不同,本书提出了一个理解马克思的新进路,即我首次把马克思看作是亚里士多德、康德和黑格尔传统中的一个伟大的体系哲学家。然而,我要表明马克思的哲学体系是与众不同的:马克思把他的哲学体系发展为具体社会理论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一个框架。因此,本书也揭示出马克思的著作是对传统哲学的一个根本转换。而这一转换是通过马克思将体系哲学与社会理论进行引人注目的综合而实现的。
在本书中,我将这一综合重建为社会本体论,即一种关于社会实在之本质的形而上学理论。这样一种形而上学理论将给出关于社会存在(例如,人和制度)的基本实体和结构,以及社会交往和社会交换的基本本质的系统性说明。这样一种社会本体论仅仅是暗含在马克思的著作之中的。然而,我的主题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和社会发展阶段的具体分析预设了这样一个系统的本体论框架,例如他对于从前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论述。因此,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他对技术发展的分析以及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概述,离开他的形而上学体系是不能得到充分理解的;这一形而上学体系也就是他关于社会实在之本质的根本哲学思想以及这些思想之间系统性的相互关系。很明确,这样一种本体论,即基本范畴是个人、关系、劳动、自由和正义的本体论,对于理解马克思的具体社会理论是十分必要的。
重建马克思社会理论的本体论基础可以让我们以一种新的方式接近马克思著作中的一个根本问题,即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问题。在马克思关于个人全面自我实现的理想主张和关于社会全面实现的理想主张之间,有一个明显的进退两难的选择。但是我将表明:把这看作一个两难选择,就是要根据个性和共同体这些概念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理论中所采取的有限形式来解释它们。在这里,正如马克思本人所指出的那样,根据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对立,这些价值是以一种二分法的形式出现的。因此,在实践生活中,个性的要求和社会的要求出现了冲突——一方面是个人的权利和个人的优先,另一方面是社会的正义和社会的强制。同样,这种对立在自由主义的社会理论中也得到了证明,自由主义把社会看作是处于个性之上并反对个性的外部强制。我反对这种把个人和社会二分的看法,而认为马克思发展了一种本体论,其内在地把个人看作是社会的和公共的,而且把个人看作是社会的基本实体。在重建这种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个人本体论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解决马克思关于个性和共同体理想之间明显的两难选择。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设想了一个由自由个人的活动构成的共同体概念,在这个共同体中,每个人都意识到他或她自己活动的可能性,并且根据共同的期望和目标认识到彼此互相联系并互相提高彼此的个性。
本书是一本解释性的著作。解释在这里不仅仅被理解为说明或评论,而且被理解为批判的重建。这样一种重建不是就马克思所说的话简单地给予说明,而是旨在发现和估价他的哲学体系。我也将试图阐明马克思思想中仍然模糊的东西,并发展仅仅暗含在他的体系中的一些概念,这个体系包括他的第一原则、研究方式和方法以及他通过这个方法从这些原则中所得出的结论。我将声明:我们可以在马克思的每一本理论著作中发现这样一个连贯的结构,例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资本论》中。然而有一本著作,其中提出了马克思的基本原则及其特别全面而完整的应用,马克思的本体论概念最清楚地出现在其中。这本著作就是《大纲》。在这里,马克思抓住了根本的理论和方法问题,完成了他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全面而详尽的批判以及关于历史发展阶段的理论。直到最近,这本著作才引起很多关注。[1]虽然直到现在还没有基于这本著作的主要研究,但是它现在已经成为一个被广泛讨论的主题。我对马克思社会本体论的重建主要是以这本著作为基础的。
我将论证以下五个论题:
我的第一个论题是,马克思把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当作研究的方法和历史的逻辑来使用。也就是说,马克思的分析不仅和黑格尔辩证法的安排一致,而且现实历史阶段本身的发展被看作是具有这样一个辩证形式。因此,一方面,马克思从关于这些形式的概念中得出了明确的社会形式的结构与发展;另一方面,马克思又之所以把这些概念看作是可能的,是因为这些概念本身就是从具体的社会发展中抽象出来的。
我的第二个论题是,当马克思把黑格尔的概念逻辑也当作一种分析社会实在的逻辑时,马克思变成了一个亚里士多德主义者。马克思认为,现实的、具体存在的个人通过他们的活动构成了这个社会实在。
我的第三个论题是,人的根本属性就是通过劳动的自我创造。在马克思的这一思想中,他引入了一个不同于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和其他传统哲学家的自由本体论概念。马克思反对这样一种看法即人具有一种固定的或不变的本质,他指出个人通过他们的活动自由地创造并改变他们的本质。[2]
我的第四个论题是,对马克思来说,一个公正的共同体以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为条件。而且,自由个性的价值与共同体的价值彼此是相互一致的。
我的第五个论题是,《大纲》完成了作为马克思早期政治经济学的异化理论。因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剩余价值和机器作用的分析,以及我们对马克思危机理论的理解都离不开他的异化概念。
在接下来的几章中,我将通过考察马克思著作的四个主题来论证这些论题:社会、劳动、自由和正义。在我的解释中,这些主题不仅是社会理论的一些方面,而且构成了一种关于社会实在本质的系统哲学理论即社会本体论。
本书在提出这样一种社会本体论的同时,又为当代哲学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即要根据形而上学和价值理论与社会实在的关系,来重新解释这门传统哲学学科。同时,这种本体论的方法有助于我们重新理解马克思的著作。因此,一开始就把本书中所使用的“社会本体论”这一术语的意义加以明确,是非常有益的。
社会本体论可以在两种意义上使用:(1)社会本体论意味着对社会实在本质的研究,即对个体、制度以及社会发展过程的本质的研究。这种研究的目的就是确定社会生活的基本实体,不管它们是人或制度,是社会互动的根本形式,或是社会交换的本质。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也像自然界一样,被当作存在的一个特殊领域,社会本体论也就成为一般本体论的一个分支。(2)社会本体论意味着一种社会化的本体论,即对实在的研究反映着关于这种实在概念的社会基础。比如说,认为实在是由不同的原子化个人所构成的,这种本体论实质上根植于资本主义或自由市场社会,在其中,个人被看作是孤立化、分裂化的个人,他们仅仅以外在的方式相互联系着。在这种社会本体论观念中,关于实在的理论内容都被看作是受它们的社会语境影响的,甚至本体论范畴本身(如个人与关系)也是通过根植于不同社会历史结构中的具体的特殊形式而被阐释的。
关于社会本体论的这两种可供选择的意义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二者都可以结合在我所给予这一术语的第三种意义之中,这种意义指导着我在本书中的解释。在第三种意义上,社会本体论是通过社会解释的方法去分析社会实在的本质的。
在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就是在第三种意义上使用社会本体论的。因此,和传统的本体论者一样,马克思关注的是对实在的本质的研究;但是和大多数传统的本体论者不一样的是,马克思所关注的实在是社会实在。正是在这里,马克思与传统的本体论彻底划清了界限:具体来说,马克思的本体论范畴具有了社会历史的内涵。例如,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中,现象与本质之间传统的形而上学的区别被揭露为自由市场和剥削之间的区别,因此,资本主义交换的表象或现象被用来掩饰社会关系的剥削本质。
但是,从马克思系统的社会本体论的观点来解读马克思,就是要给马克思一个解释。因为本书就是这样一本解释性的著作,所以阐明什么是解释以及在本书中使用的解释方法是否是理解马克思著作最适当的方法,这是很重要的。
解释马克思一般旨在提供一种对马克思著作的理解。在我看来,这样一种理解需要把马克思的著作领会为一个连贯的整体而不仅仅是领会为一个主题与思想的总和。这就需要对马克思思想的复杂的和表面上分离的要素进行整理。我是根据马克思的第一原则、他的方法和他的结论,通过展示马克思著作的结构进行整理的。聚焦于马克思著作的基本参数,我们就能够看到马克思不同方面的论证之间的相互联系,如异化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之间的相互联系。所以这种解释为我们解读马克思提供了指导,另外,这种解释使得我们能够洞悉马克思的方法以及马克思没有通过将其方法和第一原则应用到其他语境中而明确加以论述的问题。关于马克思本人思想的这样一种设想,不仅能够让我们以一种理性的方式填补马克思著作中的裂缝,而且可以使我们以这样一种方式(把马克思关于经济危机与社会主义社会性质的理论应用到当代问题中的方式)来评价马克思方法的成果。
以这种方式来解读马克思,就是要阐明马克思著作中所暗含的东西。也就是说,要从大量的细节中得出马克思论证的逻辑结构和发展。像前面所强调的方法一样,将马克思的著作看作是一个连贯的整体,在这方面,我的方法类似于所谓的解释学方法。[3]这两种方法通过论述一本著作的内在意义和结构,都努力给出这本著作一个内在解释,并试图将其理解为一个整体。
同样,我的解释与解释学方法也可以在另一个方面进行比较,即对文本的强调。解释学方法依赖于对文本(通常是单一文本)的精读。与此类似,我的解读主要是以《大纲》为基础,因为马克思思想的系统性最清楚地显现在这本著作之中。然而,我并没有将《大纲》看作是与马克思的其他著作相分离的单一著作,而是将其看作是使马克思早期的“人道主义”与后期的政治经济学著作相结合的一本著作,我们可以通过马克思的这一著作来把握马克思思想的连续性。
人们可以转向《大纲》写作的特殊境况从而解释它在马克思著作中的显著地位。我认为,《大纲》很明显是马克思著作中最具有哲学性的,这恰恰是因为它不是为了公开出版而是为了弄清问题而写作的。[4]在这些笔记中,马克思是把黑格尔的辩证方法(黑格尔的《逻辑学》)当作自己的方法来分析资本主义并展开他自己的哲学思想的,如关于自由与历史这样一些主题。人们可以假想,因为写作《大纲》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出版,所以马克思认为没有必要限制他的哲学反思以及使用一种明确的哲学方法和术语。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他为了发表而写的著作(如《资本论》)中,马克思注意避免这样一种对黑格尔的明确使用,因为这些著作具有实践的或政治的目的以及理论的目的。也就是说,写作这些著作的目的是要说服当时的工人阶级读者和激进知识分子。黑格尔的语言和思维方式与工人阶级读者是背道而驰的,在激进的知识分子中间也有着坏名声,他们都反对黑格尔“思辨哲学”的保守含义。
如上所述,我的解释试图阐明隐含在马克思著作中的东西。但是如果以这种方式阐明马克思的文本,从而得出结论说我的解释不过是照本宣科,宣读文本中已经给定的东西,这是不正确的。相反,我认为,解释需要选择著作中能够最清楚地阐明其意义和结构的那些特点。因此,在对马克思的解释中,我选择的正是最能清楚地阐明马克思著作特点的社会本体论。
但是,人们也许会质问,这样一种选择性的解释怎样才能避免成为一种只不过是解释者无中生有、强加给著作的独断解释呢?换句话说,这样一种解释怎样才能成为一种对于一本著作的内在解释呢?关于解释的解释学派为这种内在性提出了一个标准(尽管这个标准还存在一定问题)。在这种观点看来,如果一种解释揭示出一本著作是一个连贯的整体,进而可以说明它的一切不同要素,那么这样的解释就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内在解释。但这种方法预设了任何既定的著作都是连贯的,因为它必然表现出作者构想的统一性。这种方法指出这样一种统一性或连贯性是任何人类创造的标志。这种观点的困难就在于它的循环性,即它所预设的正是这种解释应该去揭示的一本著作的连贯性。解释学的方法论学者都承认这种循环性,但是都把它看作是内在于一切解释的必然特征。
人们可以为内在解释提出的第二个标准是,这种解释在何种程度上为读者成功地阐明了文本。这里的问题是这种解释是否引导读者承认著作的含义或意义。
但是,我在此所提出的这种解释不仅仅以这两种方式而且是在一个更为深层的意义上试图成为文本的内在解释。在这个意义上,我的解释的内在性就存在于这样一个事实之中,即我用来阐明马克思思想的方法就是马克思本人重建他的体系时所使用的方法。因此我的解释不仅设法内在于马克思的思想内容,而且超出了这个方面,设法内在于马克思的研究方式本身。
因此,在这里简要地考察一下马克思的方法是什么以及我打算怎样使用这种特定的方法去解释他的著作,这是很有用的。在这个讨论中,我也将阐明我的方法是怎样不同于并超出了解释学的方法论。
马克思的方法,正如他在《大纲》导言中概括并在那本著作中举例说明的那样,就是将其主题看作总体的方法。非常明确的是,马克思从他所谓的具体总体即一个给定的和复杂的主题开始。关于这一主题,在开始阶段仅有一个关于它的无定形概念。马克思所研究的这个具体总体就是资本主义。然后他就对这个具体总体进行分析,从而去发现根本原则或抽象概念;人们可以从这些根本原则和抽象概念中获得对这个具体总体的运行及其内部相互关系的一个理解。因此,在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中,马克思发现了诸如交换价值、资本和劳动这样的抽象概念,然后根据这些概念,他重建了包括诸如剥削、危机、技术创新等现象在内的资本主义制度的运转情况。对于给定主题的这种概念重建,就是马克思通过把它理解为一个总体所要表达的东西。以类似的方式,我的研究就是把马克思的著作本身看作这样一个具体总体。因此,《大纲》起初看起来似乎是一个复合体与相对而言没有被组织起来的大量细节。按照马克思的方法,我试图分析马克思本人的著作,并寻找其根本原则;人们可以根据这些原则把这本著作重建为一个系统的总体。在这个系统的总体中,马克思的分析的不同方面都可以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得到理解。
马克思方法的第二个特点是,它并不仅仅是对其主题的重建,而是一种批判的重建的方法。也就是说,马克思超越了对资本体系运行的说明而去发现其局限性。因此,马克思论证指出,雇佣劳动—资本关系是一种不断增长的剥削关系,它导致了周期性出现的经济危机。马克思根据这样一种价值理论继续进行批判,在其中,自由和正义被看作是核心价值。马克思认为这些价值并不是他强加给他所分析的社会实在的。相反,他指出这些价值都是在社会本身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但目前的社会形式阻碍了这些价值的全面实现。这样看来,马克思思想中的批判性或规范性的维度并不是额外附加在他对社会过程的描述性分析之上的东西,而是重建这些过程本身所不可或缺的。
同样地,我解释马克思著作的方法就是批判的重建方法。因此,对于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我不仅要重建,而且要批判地重建。对于马克思理论的批判方法,我首先集中在如下方面:确定马克思事实上是否有这样一个社会实在的哲学理论以及确切地说它是什么。由于马克思并没有明确地阐明这一社会实在理论,因此必须通过创造性的重建这种明确的理论方式去克服马克思著作中的这种局限性。在本书中,我将试图表明从马克思的著作中可以得出这样一种理论,并试图以一种系统的方式来阐明这一理论。
进一步而言,如果马克思更加充分地展开他自己的一些建议,如果他更加一致、更加严格地得出他自己的原则的全面含义,那么我认为我超越马克思而提出的理论,正是马克思本应就某些至关重要的问题想要说的。在马克思所说的话的基础上,我以这种方式所扩充的主要概念就是因果性、自由和正义。我相信,我对这些概念的重建必将大大向前推进马克思的思想。
但是,在对马克思的体系进行重建并对他的基本概念进一步推展时,我并没有停留在马克思本人问题的局限中。也就是说,我在这里所采取的批判方法是建立在我本人对社会实在的理解这一外部观点与我对个性是如何与共同体相联系这一问题的兴趣基础之上的。
在批判性地走近马克思的著作时有两项额外的任务:一个是评价马克思是否给出了一个关于资本主义体系运转的真实说明,另一个是评价马克思是否就人的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本质给出了一个充分的本体论描述。虽然在本书中我没有直接从事这些批判任务,但我相信我对马克思理论的批判性重建将为这样一种评价提供基础。在这种批判性的重建中,我进一步阐明并发展了马克思的观点。
我所描述的批判性重建的解释方法可以称之为辩证的解释方法。概括起来,人们可以说,这样来解释一本著作,不仅是把它当作一个总体来看待,而且是批判地走近它。在最后这个方面,辩证的解释方法超越了解释学方法,因为解释学方法本身局限于对文本本身意义理解的问题之中。虽然辩证的方法也对文本的意义进行重建,但辩证的方法对文本意义的重建不仅来自于对文本所包含设想的内在理解的观点,也来自于以不受文本框架约束的知识和兴趣为基础的外部批判的观点。
除了前面对辩证的解释方法在本书中具体运用的考察之外,我们还可以指出将这种方法与解释学方法进一步区分开来的另一个特点。我认为,解释学方法预设了这样的观点即我们超越不了解释,选择性的解释框架规定了我们所能声称为真的界限。与此形成对照的是,辩证的方法根据我们不以那个框架为转移的认识,通过批判性地考察既定的解释,试图超越选择性的解释框架。通过对选择性解释的这种批判性考察,辩证的方法以其完全歧异的形式来确定真理。很显然,这些主张提出了大量严肃的认识论难点,对此我在这里不进行论述。
除了其他目标之外,批判性重建的辩证方法也有指导实践的目标。在本书中,为了一个更加理性的社会实践,我希望做出的贡献就是阐明个体的理想和共同体的理想,并表明它们不是相互冲突而是彼此相互促进的。为了指导实践,本书也分享了马克思本人的批判目标。
通过我所描述的关于马克思的这种解释方法,马克思实现了体系哲学和社会理论的综合。我的解释可以与以下两种关于马克思著作的主要解释形成对照。第一种解释集中于马克思的异化批判,它原则上把马克思看作是一个人道主义哲学家。这种见解主要是以马克思的早期著作特别是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基础。在这里,马克思的思想被认为是哲学的,虽然还不够系统。这种“人道主义”解释强调马克思所关注的是社会压迫和剥削以及人的自由的可能性。[5]第二种解释集中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把马克思看作是一个经济学理论家而不是一个哲学家。这种见解主要是以马克思的后期著作特别是以《资本论》为基础。在这里,马克思的思想被认为是系统的,但不是哲学的。第二种解释强调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学分析,特别是他对剩余价值理论、资本主义积累理论和经济危机理论的分析。[6]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我的解释看到了马克思著作这两个方面之间的连续性,从而确切地表明了马克思在《大纲》中是怎样把他的异化理论发展为政治经济学的。此外,我的解释可以让我们了解,在马克思的具体社会理论中,不管是在他的早期著作还是后期著作中,马克思的思想如何既是哲学的又是系统的。[7]的确,我将表明,正是马克思哲学的系统性说明了从异化理论到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也就是说,马克思所关注的系统性通向他对社会本体论的建构,而后者为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和其他社会形式,为他的人的理论——人的活动的本质及其异化形式以及通过这个活动可以实现的可能性——提供了唯一的基础。因此,马克思是根据人的活动在社会生活中所采取的具体形式来看待人的活动的,根据人的可能性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来看待人的可能性的。然而,马克思是根据资本主义既实现又限制人的可能性和人的活动形式来看待资本主义经济学的。因此,马克思表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是如何既包含人的能力的异化又包含人的新的能力的发展的。
于是,我对马克思的解释试图超越这两种主要解释各自的片面性。然而,我的解释并不是通过把两种选择性的解释所强调的马克思思想的两个方面简单地叠加在一起,而是通过表明这两个方面是如何统一在他关于社会实在的系统的哲学理论中来实现的,即一方面是马克思对人的可能性的关注,另一方面是他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学批判。
[1] 虽然马克思的《大纲》写于1857—1858年,但直到1939年才得以出版,那时在苏联出现了一个德文版本。然而,这个版本非常有局限,直到该书1953年在德国出版,其全部内容才为人所知。第一个完整的英文版本出现在1973年。
[2] 尽管黑格尔通过劳动引进了自我创造和自我改变的概念[例如,在《精神现象学》和《耶拿现实哲学》(Jenenser Realphilosophie)中],但是,我认为他并没有最终得出如下观点,这种自我创造就是真正独立的个人或这些从根本上来说自由的个人的活动。
[3] 解释学方法起源于对《圣经》文本的解释模式。它的目的是透过文字的字面意思揭示出文本的更深层的意义。直到最近,这种方法才被发展为一种解释任何文本的方法(虽然它主要用于对哲学和文学文本的解释)。在这种使用上,解释者通过对文本本身所呈现出的东西进行考察,对作者的设想进行再创造,进而努力把握文本的内在意义。关于这种方法的讨论可以参见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特别是第二部分)以及保罗·利科的《弗洛伊德与哲学:论解释》等著作。
[4] 关于这一点,《大纲》可以和早期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进行比较。《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也不是为发表而是为弄清问题而写作的,显然,它在方法上也是哲学的。然而,这些早期作品大都是断断续续的,而不像《大纲》那样系统、全面。
[5] 我们可以发现,沿着这条思路解释马克思的有:E.弗洛姆的《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H.马尔库塞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M.马尔科维奇的《从丰裕到实践》,S.史杜赞诺维奇的《在理想和现实之间》,G.彼得诺维奇的《20世纪中期的马克思》,I.梅扎罗斯的《马克思的异化理论》,E.布洛赫的《卡尔·马克思》,G.拉劳迪的《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E.卡门卡的《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基础》,L.杜普雷的《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和E.弗洛姆的《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等。很明显,在这些解释者当中,存在着许多重要的差异。但是他们所有人都强调马克思著作尤其是其早期著作中的哲学和人道主义方面。
[6] 我们可以在L.阿尔都塞的《保卫马克思》、L.阿尔都塞(和E.巴里巴尔)的《读〈资本论〉》、E.曼德尔的《卡尔·马克思经济学思想的形成:从1843年到〈资本论〉》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导言》、R.希尔费丁的《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和其他人的著作中,发现对马克思的这种解释(尽管是以各不相同的方式)。
[7] 也有一些其他评论者看到了马克思著作中的这种连续性。这里可以提到G.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和《马克思的社会存在本体论》,B.奥尔曼的《异化》,J.普拉门那兹的《卡尔·马克思的人的哲学》,I.费彻尔的《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S.阿维纳里的《卡尔·马克思的社会政治思想》。这些解释者在不同程度上都把马克思后期系统的政治经济学解释为是和他早期的异化概念相连续的。然而,我认为,当我提出马克思的著作(无论是在早期著作中,还是在后期的政治经济学中)从根本上来说都是哲学的这一主张时,我的研究超越了这些解释。此外,我试图完成马克思的哲学与社会政治经济学理论的独特综合——作为一种社会本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