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对必然的、合理的历史进程的科学认识,马克思列宁主义提出了这样的要求,要能够规定关于无产阶级,进而关于在无产阶级中、并通过无产阶级发展起来的人性的唯一合乎理性的政策。共产党追求这一政策的目的在于加速历史进程(它为人们有意识地欲想,进而转变成“自由掌握的必然性”)的发展。发展的目标是未来无阶级社会,在其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在这一社会中,一切统治(政治)都应当结束,一切剥削都应当消亡。
考虑到苏联社会结构日益僵化(尽管实行了“种种改革”),对自由的长远目标的暗示必然会日益成为对当前的不自由在意识形态上的掩饰,而“自由意识”教育则成为具体现实的替代品。恩斯特·布洛赫按照马克思主义把占统治地位的不自由辩证地视为实现未来的绝对自由的必要手段,而为党的专政进行辩护的卫道士却被迫把它的统治重新解释为完美的民主制。
西方的政治体制并不像苏联的政治体制那样无可辩驳,由于顾及始终存在的公共意见的权力,政治家很少能够利用突如其来的时机。尽管如此,没有人会断言我们的自由从未受到威胁,民主制决不会遭到滥用。但是无论如何,实现个人的独立、负责,执行社会合法利益的真正可能性在于,法治国家要保证个人的自由,保证角逐国家政权的群体的多样性(政党、协会和工会等)。由于缺乏关于历史发展的真正的科学认识以及由之产生的相关预测——即使存在这种预测,也不能推演出关于现实的具体决策(例如,从马克思列宁主义出发并不能像斯大林所断言的那样推演出把社会主义所有制引入农村的时间和方式),因此在自由竞争中,政治生活必须保有多种多样的构想,在这些构想中,没有一种构想拥有“全部真理”,每一种构想都以自己的方式追求“公共福利”,以自己的方式解释“公共福利”。按照“人的所有构想都是有限的”这一认识,任何这些构想都不能把自己设定为绝对的,每一种构想都必须准备服从于拥有不完备经验的公民的“意志和判断”[115]。
苏维埃的辩护士断言,自由世界的自由只有通过神秘化和神话才能得到辩护。但是,如果人们不想把党及其中央委员会——它们拥有唯一正确的关于苏联人民意志的解释权——的无法监督、无法讨论的要求称为神话,那它应该是什么呢?苏联共产党第二十届代表大会祛除了斯大林的神化外衣,但党及其最高领导的神话经过这一过程却变得更加耀眼夺目。然而,什么样的理性教导我们,十个人甚至一百个人比单独一个人更不容易犯错?无论如何,我们西方的“神话学家”相信,在政治方面没有人不会出错,即使他是一个久经考验的干部,也不能幸免,因为我们知道,所有人都受到滥用权力、偏向一己之私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消除决不能剪断这些来自于人性的**之源。因此,用来避免可能的权力滥用[116]的那些保障措施对我们而言是必不可少的。
至少在我们看来,当涉及历史时,人类似乎比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所承认的更强大有力,但也更软弱无力。之所以说更强大有力,是因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他们不仅能够共同决定发展的速度,而且还能共同决定发展的方向;之所以说更软弱无力,是因为他们几乎不可能完全掌握自己的命运。因此,人们要用他们负责任的决定来保证历史发展的进程,而不能引用发展的规律。任何时代都有其特定的条件,没有一位政治家能够置身其外(例如当今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工业化的必然性,为了维护生物圈的利益而对工业文明进行的治疗性修正),但具有决定意义的并不是这种不可避免性,而是人们在自己所包含的“挑战”自由中为了发现“创造性答案”——它符合社会正义与个人自由的要求——而采用的方式方法。人们不可以说,西方国家在19世纪、苏联在20世纪所进行的工业化进程是符合这些要求的。
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当今形式烙上印记的,正是已经成为“经验教训”的黑格尔教条与技术的、自然科学的要求(它们主张独立自主的“制造”与操控)的结合物。在这种技术精神的统治下,必然出现手段的营养过度,也就是说,必然出现这样的情况:在寻找手段的有效性与合目的性的过程中,目标的价值与意义却沦落了。人们可以在一些小说中找到有关这一事实的朦朦胧胧的意识,这些小说都是在苏联的政治局势有所松动之后出版的,它们迫使共产主义的伦理理想和要求正视当今苏联世界欠缺不足的现实。
[1] 参见[法]罗格·加罗蒂:《自由》,巴黎,1956 (Roger Garaudy,La Liberté,Paris,1956)(莫斯科大学博士论文);《科学社会主义视野下的自由问题》,德国柏林科学院出版,1956(Das Problem der Freiheit im Lichte des Wiss.Sozialismus,hrsg.von d.Dt.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zu Berlin,1956);[德]雷纳尔·阿尔特:《自由与法》,载《国家与法》第10卷,1961年第5、6期(Rainer Arlt,“Freiheit und Recht,”in Staat und Recht,10 Jg.1961,Heft 5 und 6),它用黑格尔主义的保守观点幼稚地批判了自由主义自由观。
[2] J.S.Mill,über die Freiheit,dt.Heidelberg 1948,S.29f.中文可参考[英]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3] 参见《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58节。中文可参考[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25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4] Hegel,Philosophie der Weltgeschichte,ed.Lasson,Band I,S.89f.中文可参考[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40页,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
[5]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 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172—1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7] 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1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8] 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1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9] 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18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0] 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18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1]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0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2]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3] 参见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应当抛弃这一切关于国家的废话,特别是在巴黎公社之后,巴黎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无政府主义者用‘人民国家’这一个名词把我们挖苦得很够了,虽然马克思驳斥蒲鲁东的著作和后来的《共产党宣言》都已经直接指出,随着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建立,国家就会自行解体和消失……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它之所以需要国家,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再存在了。”(恩格斯在1875年3月18日至28日致倍倍尔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1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列宁:“……现在我们才可以充分地认识到,恩格斯无情地讥笑那种把‘自由’和‘国家’这两个名词连在一起的荒谬见解,是多么正确。还有国家的时候就没有自由。到有自由的时候就不会有国家了。”(列宁:《国家与革命》,见《列宁选集》,第3卷,19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奥古斯特·倍倍尔:“随着国家的消亡,它的议员、部长、议会、常备军、警局与警察、法庭、律师和检察官、监狱工作人员、税务管理处与海关管理处也将消亡。一句话:全部的政治机器都将消亡。兵营以及其他军事设施,司法大楼与行政大楼、监狱等等现在期待有更好的用处。成千上万条法律、公告及命令将成为废纸。如今的‘秩序’的所有根基都将成为神话。以后,父母亲给孩子讲起它们的时候,就宛如来自一个古老的童话时代。”(Die Frau und Sozialismus,Stuttgart,1922,S.508)倍倍尔的这句话比恩格斯和列宁的论述更为清楚地表明了正统马克思主义的终极目标与无政府主义的自由理想之间的契合之处。
[14] “我们的最终目的是消灭国家,也就是消灭任何有组织有系统的暴力,消灭任何加在人们头上的暴力。我们并不期待一个不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的社会制度。但是,我们在向往社会主义的同时深信:社会主义将发展为共产主义,而对人们使用暴力,使一个人服从另一个人、使一部分居民服从另一部分居民的任何必要也将随之消失,因为人们将习惯于遵守公共生活的起码规则,而不需要暴力和服从。”(《列宁选集》,第3卷,184—1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5] 马克思列宁主义仅仅把自由主义自由解释为自由贸易的经济原则。它没有看到,除了这种必定时常受到质疑的经济功能之外,自由作为个人发展的个体活动空间对人的可能性的“实现”亦是十分重要的。“市民社会的奴隶制恰恰在表面上看来是最大的自由,因为它似乎是个人独立的完备形式;这种个人往往把像财产、工业、宗教等这些孤立的生活要素所表现的那种既不再受一般的结合也不再受人所约束的不可遏止的运动,当做自己的自由,但是,这样的运动反而成了个人的完备的奴隶制和人性的直接对立物……”(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因此,经济领域的自由主义自由遭到了拒斥,因为它导致了异化,因为,它导致了全能的经济过程全体(在人的个体化过程中)脱离人的控制。马克思主义的目标在于,重新赢得对这些过程(它们同时也是人的联合的条件)的控制。但是,这样一种控制只能达到联合起来的人类,而不是单独的个人。因此,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呼吁就是:通过与共同支配联合起来的条件这一目标相结合而实现解放。“过去的联合只是一种……必然的关于这样一些条件的协定……在这些条件下,个人然后有可能利用偶然性为自己服务。这种在一定条件下无阻碍地享用偶然性的权利,迄今一直称为个人自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显然,“无阻碍地享用偶然性”这一要求是很难根除的,正如人们能够在苏联以及东德看到博彩活动与博彩破坏活动所具有的巨大规模一样。格奥尔格·奥瓦尔同样在其极权主义的未来国家中构想了一种博彩方式,以此来代替沦丧了的(自由主义)自由。与此相反,对马克思和黑格尔来说,“真正”的个人自由只有在集体中才是可能的。“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从前各个人联合而成的虚假的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的……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对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来说,马克思的这个思想无疑是正确的。
[16] 恩格斯:《致奥·倍倍尔(1886年1月20—23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418—4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17] 恩格斯:《致奥·倍倍尔(1887年8月13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67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8] 恩格斯:《致奥·倍倍尔(1891年5月1/2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8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9] 恩格斯:《致奥·倍倍尔(1891年5月1/2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8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0] 恩格斯:《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45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1] 在1957年7月24日的法兰克福演讲中,汉斯·巴特(Hans Barth)证明了自我异化的思想是卢梭的文化批判与社会批判的核心范畴,这一论证实在令人印象深刻。当然,在卢梭那里,这个术语并不是以特殊的、打上黑格尔与马克思烙印的那种意义存在的。这个演讲现在收录于《真理与意识形态》(Wahrheit und Ideologie,2.erweiterte Auflage,Zürich und Stuttgart,1961,S.99-123)。关于异化概念的产生,也可参见A.Gehlen“über die Geburt der Freiheit aus der Entfremdung,”in Archiv.f.Rechts-und Sozialphilosophie,40.Jg.1952,S.338-352。
[22]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3]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4]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5] 就我所知,法国马克思主义者亨利·列斐伏尔是唯一区分了“division du travail”(以技术为条件的各种劳动功能的分工)以及“séparation entre ces activités”(这些活动的分离)的学者。在他看来,这种分离的原因在于私有制,正是私有制使市民社会的人成为了孤立的、自私的个人,从而使他们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的劳动的社会特征。列斐伏尔认为,通过对马克思分工概念的辨析,才有可能在没有认识到劳动职能分离的情况下,构想异化劳动的克服。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这种分离被取消了,每个劳动者能够非常出色地使自己的部分功能与社会的整个主体相一致(此处也可参见,我对列斐伏尔的马克思阐释的论述,“Der Marxismus im Spiegel der Franz?sischen Philosophie,”in Marxismus-Studien,Erste Folge,Tübingen,1954,S.176f)。
(以国有化形式进行的)社会主义化的实验一再表明,在实践中扬弃生产资料私有制无论如何都不会导致异化的扬弃这一预想的结果。它所表明的是,只要具体的企业劳资法及其等级保持不变,那么工人与他的劳动的关系,同所有制关系是毫不相干的。尤根·哈贝马斯在他的文章《理性辩证法》(“Die Dialektik der Rationalisierung,”in Arbeit,Erkenntnis,Fortschritt,Amsterdam,1970)中论述了他以另外一种方式来克服仍然普遍存在的工人与其劳动相异化的尝试。
[26]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6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7]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7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8]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96—29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9]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83—1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30]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1]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8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2]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4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3]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4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4]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928—92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3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107—1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3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1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3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1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3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6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3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6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1卷的105页早已描述了自动化。
[41] Marxismusstudium,Erste Folge,Tübingen,1954,S.41f.
[42] a.a.O.,S.44.
[4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89—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5] 列泽克·柯拉科夫斯基在1956年于东柏林召开的自由大会上强调,社会(或一个阶级的)自由并不需要必然与每个个人的自由相联系,与之相关,他追述了马克思正统学说的矛盾。例如,他在那里谈道,“马克思主义自由理论在其发展史中聚焦于自由的概念,并把它作为实现社会对其历史情境的统治、对自身物质生产过程的生理学的统治的纲领。我认为,这种对工人阶级政治解放的过分专注……导致了理论的简单化,这种简单化在工人阶级专政的条件下变得格外明显。社会主义社会的自由与个人的自由并不存在任何敌对的矛盾……在这个假设中,我们经常把个人利益与普遍的社会利益之间的可能的冲突问题当作所谓的表面问题而完全加以排除。由于马克思主义排除了由个人主义所设想的、不被社会所决定的人性概念,所以我们可以设想……社会整体所达到的自由程度会自动产生个人(他是那一社会或那一阶级的组成部分)的同样程度的自由。按照每个个体的、人的存在都被存在于其自身中的、社会的人的普遍本质所创造这一假设,这个推论是错误的,它依赖于一种在本质上严格遵循的柏拉图式的思考方式”[载于《科学社会主义视野下的自由》(Die Freiheit im Lichte des Wiss,Sozialismus,Berlin,1956,S.158 und S.161)]。关于我对整个这一问题的阐述,参见本文的第二部分。
[46]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4—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7]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在他的文章《关于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讨论》(“Zur Philosogischen Diskussion um Marx und den Marxismus,”in Theorie und Praxis,Frankfurt,1963,1971)中,尤根·哈贝马斯也在此处觉察到了马克思主义对其所预想的科学特征的背离。“他解释说,一种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必须在所有的历史情境下、在具体的分析中证明其常新的力量,而不能似乎仅仅躲藏在辩证模式之下。但是,马克思恰恰是这样处理他的理论的这一核心要点的。在屈辱的、挨饿的、迟钝的个人的头脑中实现人类的自我意识,这是非常值得怀疑的……”然而,哈贝马斯却没有指出,马克思之所以把未来的革命行动赋予无产阶级,并不仅仅是因为“人类自身沦丧于”无产阶级之中,而且更是因为,他坚信,无产阶级会由于内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发展趋势而成长为日益广大、日益贫困的群体,只有这一群体占据优势,才能保证胜利。早在这一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批判来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观点成为话题之前,哈贝马斯本人合理斥责的、局限于“哲学”方面的讨论使他中断了他的文章。正是青年马克思对无产阶级地位进行哲学“演绎”的意识形态特征和他的社会历史预言的错误性这两个明证,才使哈贝马斯驳斥了马克思所断言的辩证的社会批判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必然联系。
[48] 今天,任何一位国民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都知道,马克思的两个预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能得到证实。例如,参见狄奥多·盖格尔的著作《坩锅中的阶级社会》(Theodor Geiger,Die Klassengesellschaft im Schmelztiegel,K?ln und Hagen,1949;René K?nig,Soziologie heute,Zürich,1945)以及其他著作。但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由于马克思完全没有从经验的无产阶级出发,而是从理论构想的无产阶级出发,所以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能够对(不很明显的)黑格尔的“对事实来说更加糟糕”或者晨星的“不可能的东西不允许存在”这些事实置之不理。尤根·库钦斯基(Jürgen Kuczynski)的有趣文章指出了那些与事实相矛盾的主题(例如绝对的贫困化)是如何通过机智和诡辩而得到维护的。
[49]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0] 参见卡尔·马克思,“如果社会主义的著作家们把这种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作用归之于无产阶级,那么这决不……是由于他们把无产者看作神的缘故。倒是相反,由于在已经形成的无产阶级身上实际上已完全丧失了一切合乎人性的东西,甚至完全丧失了合乎人性的外观,由于在无产阶级的生活条件中现代社会的一切生活条件达到了违反人性的顶点,由于在无产阶级身上人失去了自己”等(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44—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其实,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理论也表明,无产阶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领袖对无产阶级的评价是多么低微。(在考茨基及其他人看来)这种阶级意识必须从外部来教导软弱无力的工人阶级自发地认识它的任务。关于这一点,可参见我在第二部分的阐述。
[51]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7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2]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3] 马克思:《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78页。
[54] Georg Lukàcs,Geschichte und Klassenbewu?tsein,S.62.
[55] a.a.O.,S.86.
[56] 列宁:《怎么办?》,《列宁选集》,第1卷,36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7] 列宁:《怎么办?》,《列宁选集》,第1卷,317—31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8] Georg Lukàcs,Geschichte und Klassenbewu?tsein,S.333.
[59] 马克思:《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30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0] Ernst Fischer,Das Problem der Freiheit im Lichte des Wissenschaftlichen Sozialismus,Berlin,1956,S.403.
[61] 列宁:《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列宁选集》,第4卷,25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2] 列宁甚至在《就我们的组织任务给一位同志的信》(1902年)中明确写道:“委员会应该确定由谁当委员。委员会可以增补委员。”(《列宁全集》,第7卷,1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直到1905年沙皇政权有所松动之后,列宁才提出了(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虚幻存在的)党的民主化的要求。
[63] 列宁:《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同志的错误》,《列宁全集》,第40卷,20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64] 参见保尔·列维为罗莎·卢森堡的遗著《俄国革命》(1922年)撰写的导言。
[65] Neue Zeit,22.Jg.,Stuttgart,B.2,S.484-492 und S.529-535.
[66] Rosa Luxemburg,Gesammelte Werke,Bd.1/2,S.444.
[67] 罗莎·卢森堡当然也能够引用“经典作家”的表述,以便批评列宁怀疑无产阶级的政治思考能力的“非正统性”。例如,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英文版序言中强调:“马克思……对共同行动和共同讨论必然会产生的工人阶级的精神发展充满信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5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8] 因为库特·哈格也在对上面引用的列泽克·柯拉科夫斯基——他的问题被有意无意地误解了——的论述所做的讨论性评注中提到,东德的公民只是缺乏与真正自由相适应的意识。例如,他论述道:“柯拉科夫斯基同志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我们每天都在政治实践工作中所遇到的,每个从事这一工作的人其实天天都在与之进行斗争(顺便说一下,哈格的隐语不言自明——作者注)。我想这样来表述这个问题:我们实际上有自由的基础,这一基础创造了自由生活的前提。但是自由的意识,对这种自由的自觉,还没有在我们的劳动者中得到充分发展……”(《科学社会主义视野下的自由》,307页,东柏林,1956)在此,“实际拥有的自由与关于自由的意识之间的矛盾”——至于实际拥有的自由是否足够充分,就很难进一步深入探讨了——正是源于柯拉科夫斯基所提出的阶级的集体解放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关系问题。就自由的实现而言,所缺乏的只是意识对由国家和党的领导所创造的生活条件的适应。斯大林主义者哈格模仿了被阐释为反动分子的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自由概念,并把它变成了漫画。对此,我们都心知肚明!
[69] 列宁:《论国家》,《列宁选集》,第4卷,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0] La Liberté,S.258.
[71] 斯大林:《论列宁主义基础》,《斯大林选集》上,219—2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72] La Liberté,S.626.
[73] 列宁:《论国家》,《列宁选集》,第4卷,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4] 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15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5] 恩格斯:《英国状况——评托马斯·卡莱尔的〈过去和现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5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76] 当列宁在1917年率领他的政党战胜年轻的资产阶级民主党的时候,起初,他想在全国实现一种直接的苏维埃民主制的意图还是非常明显的。但是,当这一尝试旋即失败,而行政、经济支出特别是国防支出要求极为有效的统治方式的时候,除了回到党的集中领导的建设原则,列宁实际上别无选择。于是,苏维埃民主制应运而生了。留待斯大林完成的,就是为这一事实寻找意识形态的、至今仍然有效的辩护。
[77] W.Danilow,in Lehrmaterial zur Theorie Staat und Recht .
[78] Garaudy,La Liberté,S.261.
[79] Azcarate,Berlinguer,Buci-Glucksmann u.a.:Ann?herungen an den Sozialismus Strategien eines Dritten Weges,Hamburg,1980,S.82.
[80] a.a.O.,S.91.
[81] a.a.O.,S.94.
[82] a.a.O.,S.105.
[83] Santiago Carillo,Eurokommunismus und Staat,Hamburg,1977,S.98.
[84] a.a.O.,S.106.
[85] a.a.O.,S.107.
[86] a.a.O.,S.108.
[87] a.a.O.,S.109.
[88] a.a.O.,S.110.
[89] L.Althusser,Die Krise des Marxismus,Hamburg,1978,S.55.
[90] a.a.O.,S.56.
[91] a.a.O.,S.56-57.
[92] a.a.O.,S.61-62.
[93] a.a.O.,S.65.
[94] Ebenda.
[95] L.Althusser,Die Krise des Marxismus,Hamburg,1978,S.66.
[96] Ebenda.
[97] a.a.O.,S.76.
[98] 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列宁选集》,第3卷,594—5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9] 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列宁选集》,第3卷,593—5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0] 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1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1] 列宁:《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文献:关于共产党的作用的发言》,《列宁全集》,第39卷,2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02] 充分剥夺议员权力的进一步手段是选民的“召回权利”,它的民主性尤其得到称赞。在实践中,这一权利是党的高层清除不喜欢的代表的方便的、又貌似合法的依据,在向地方单位发布中央命令的过程中,党的高层随时能够“预订”这种召回方式(参见1937年宪法第142条)。
[103] 斯大林:《关于苏联宪法草案》,《斯大林选集》下,4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04] Ernst Fischer,Die Freiheit im Lichte des Wissenschaftlichen Sozialismus,S.401.
[105] 恩格斯:《英国状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561、56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06] Bucharin,Theorie des Historischen Materialismus,Hgb.1922,S.365.
[107] 此处参见J.B.提拓(J.B.Tito)的阐述:“苏维埃的实践……表明,苏联工人所受的剥削并没有被消除,因为他们并不是生产的领导者,而是收入微薄的雇佣工人,他们并不参加剩余产品的分配(提拓写的是‘剩余劳动’,但他显然是指剩余产品),毋宁说,剩余产品完全被国家政府人员以高额工资与津贴的形式占有了。”(“Der Kampf der Kommunistischen Jugoslawiens für die Sozialistische Demokratie,”in Der VI.Kongre? der KPJ,Bonn,1952,S.20)
[108] Oskar Lange,Fred Taylor,Economic Theory of Socialism,1938,S.103f.
[109] 另外可参见马莎尔·I.高尔德曼的《进步的破坏:苏联的环境污染》(Marshall I.Goldman,The Spoils of Progress,Environmental Polution in the Soviet Union,Cambridge,Mass.1972)。关于来自苏联以及东德的评论,也可参见沃尔夫冈·哈里希的著作《不发展的共产主义:巴贝夫与罗马俱乐部》(Wolfgang Harich,Kommunistismus ohne Wachstum.Babeuf und der Club of Rome,Reinbek,1975)。
[110] 列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列宁全集》,第39卷,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111] 波兰流亡诗人切斯瓦夫·米沃什在他的著作《**的思想》中令人信服地描绘了一种通过使意识适应于现状而获得虚假解放的**。在那里,他把对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的容忍与吞服神奇的穆尔提冰(Murti-bing)药丸(服用了它可以使人与环境完全一致)进行了比较。
[112] Kurt Hager,Das Problem der Freiheit,S.307,vgl.Anm.1.
[113] a.a.O.,S.30。此处可参见H.舍勒尔在东柏林自由大会上的发言:“当布洛赫教授先生……谈道,如今,社会主义国家中的自由根本没有与所追求的目标内容相一致,‘即使在理性中也不一致’,或者谈道,‘在社会主义过渡阶段,人们四分之一的自由暂时被省去了,而这些自由在资本主义社会自由时代还有迹可循……’‘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一些早已赢得的市民自由不再存在或者再也不会存在了’,于是,这个特征恰恰是社会主义国家的自由本质所没有的。政治自由与民主,正如它们在工人阶级统治的条件下得到实现那样,是民主与政治自由的最高形式。”(《科学社会主义视野下的自由问题》,546页)
[114] 斯大林:《论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斯大林选集》上,42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15] 关于这一点,可以参见A.恩特的演讲《国家视角下的宽容问题》,载《新社会》,1957(A.Arndt,“Das Toleranzproblem aus der Sicht des Staates,”in Die neue Gesellschaft,1957)。
[116] 关于这一点,可以参见耶阿那·荷尔施(Jeanne Hersch)在《意识形态与现实》(Die Ideologie und die Wirklichkeit)中286页等处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