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等特殊教育专业课程与教学(1 / 1)

为了适应特殊教育事业快速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开始向高等教育领域拓展,特殊教育的学科体系进一步完善。

北京师范大学1980年成立特殊教育教研室,1986年设立特殊教育本科专业,发挥了示范和推动作用。随后,华东师范大学(1988),华中师范大学(1990),西南师范大学(1993,现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1993),重庆师范大学(1993)等高校相继建立了特殊教育学专业,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高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和高层次的学术研究人才。

特殊教育本科层次旨在培养具备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知识与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特殊教育机构以及与特殊教育相关的部门从事教学实践、研究、管理、康复与服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硕士研究生教育提供优质生源;要求学生理解并贯彻与特殊教育需要相关的平等观念与人道主义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比较全面的理论素养和宽阔的学科视野,具有职业转换和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够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掌握特殊教育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技能,具备从事特殊教育实际教学、管理、康复与服务工作的基本能力,能够顺利与特殊教育需要人群沟通并进行相应的社区、家庭服务;理解并执行我国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特殊教育发展的趋势与理论动态,并初步掌握特殊教育研究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特殊教育专业的本科课程一般涉及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科课程三个领域。学科基础课程主要包括人体解剖生理学、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概论、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研究方法、教育史等,专科课程主要包括特殊教育概论、视力残疾儿童心理与教育、听力残疾儿童心理与教育、智力落后儿童心理与教育、学习障碍与自闭症儿童心理与教育、超常儿童心理与教育、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病理学、特殊教育史、盲文、手语、全纳教育理论与实践、言语—语言听力学、特殊教育需要儿童诊断与评估、残疾儿童康复理论等。

在本科层次的基础上,这一时期我国也开始培养硕士和博士层次的特殊教育研究生人才。特殊教育学硕士点较早于1993年在北京师范大学建立。特殊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学习的专业课程包括教育学原理、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特殊教育研究方法、特殊儿童认知心理学等。学生根据不同的研究方向,还要进行不同专业知识的学习。

2000年,华东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获批我国第一个特殊教育学博士学位点,培养能在特殊教育研究机构以及与特殊教育相关的部门、学校从事特殊教育研究、教学、康复与服务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同年起,我国还开设了特殊教育专业(专科)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殊教育专业,主要培养已达到高等师范专科教育专业学历水平的特殊教育教师和其他从事残疾人工作的人员。至此,我国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已经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多层次、较完善的培训体系。[15]

[1] 引自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5年年度数据。

[2] 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会:《特殊教育资料选编》,第3辑,180页,1983年。

[3] 引自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5年年度数据。

[4] 引自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5年年度数据。

[5] 刘玉华、朱源:《超常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7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

[6] 方俊明:《特殊教育学》,3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7] 朴永馨:《特殊教育概论》,8~9页,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8] 刘全礼:《特殊教育导论》,4~20页,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9] 华国栋:《特殊需要儿童的随班就读》,7~8页,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10] 引自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5年年度数据。

[11] 陆莎:《医教结合:历史的进步还是退步?》,载《中国特殊教育》,2013(3)。

[12] 王培峰:《特殊教育政策:正义及其局限》,237页,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

[13] 王雁、顾定倩、陈亚秋:《对高等师范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问题的探讨》,载《教师教育研究》,2004(4)。

[14] 丁勇:《当代特殊教育新论:走向学科建设的特殊教育研究》,214页,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15] 方俊明:《特殊教育学》,450~452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