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成人教育制度的积极恢复阶段,重建各级工农教育管理机构,积极恢复农村成人教育、职工和干部培训、成人高等和中等教育制度。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有关干部、职工、农民的成人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应“改进和加强这方面工作”。由此,大批的职工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干部管理学院、成人中专等,都在这个阶段建立,尤其是夯实了成人教育的主要教育形式:职工教育、农村教育、扫盲教育、青年工人双补等,并确定了相应的培养目标、招收对象、修业年限和毕业要求,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的实用人才。这些重要的政策成为决定成人教育学科方向的思想与制度。
一、积极恢复扫盲教育制度
1978年11月6日,《国务院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发布,要求各地根据本地的情况,制订具体的扫盲计划,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一堵、二扫、三提高”。由此,扫盲教育制度正式恢复,扫盲的内容、形式和深度都发生了重大改变,扫盲步伐加快。
二、积极恢复农村成人教育制度
这一阶段,积极恢复农村成人教育,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1982年6月,教育部印发《县办农民技术学校暂行办法》。1987年1月23日,国家教育委员会(现为教育部)发布《关于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987年12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农牧渔业部、财政部印发《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暂行规定》。扫盲的同时还面向农村劳动力开展了农村生产与经营等方面的实用技术培训,为后来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奠定了基础。
三、积极恢复职工业余教育制度
为了顺利实行第六个五年计划,党中央和国务院把大力加强职工教育作为一项战略措施,给予了高度重视。1981年2月20日,国家正式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这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关于职工教育的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职工教育开始进入有计划地实行全员培训和建立比较正规的职工教育制度的新阶段。
四、积极恢复成人高等教育制度
(一)广播电视大学
1978年11月26日—12月3日,教育部和中央广播事业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工作会议,讨论电视大学筹办工作的指导思想,制订《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试行方案》,对开办电视大学需要解决的编制、经费、物质条件等问题做了安排。
(二)普通高等函授教育、夜大学
1980年4月10—16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高等学校举办函授、夜大学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两种教育制度的思想是完全正确的,要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必须“两条腿走路”。普通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夜大学是业余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培养专门人才的有效途径。新的历史时期,更要发展它,并将其纳入教育事业计划,积极稳步地发展。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决定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2年3月10—16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点工作座谈会。1983年5月23—26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