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新兴学科得以创建,须有一批学者为探索学科理论、构建学科体系而努力。学者们依托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开展研究,彼此交流成立学科学术组织,并以出版著作为研究成果,以此显示出一门学科在新生时即可预见的光明前途。
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创建
(一)首个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的建立
1977年8月13日至9月25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一九七七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决定从1977年开始恢复高校招生考试制度,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七七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高考制度得以正式恢复。
高考制度的恢复,表明高校在经历“**”后,开始步入正轨,高校招生工作成为各大报纸讨论的重要问题。同时,随着高等学校各项工作的恢复,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研究也逐步受到关注。在此背景下,中国第一个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在厦门大学得以创建。
我们在前文曾提及,1957年,潘懋元在厦门大学编写完成《高等学校教育学讲义》,厦门大学的几位学者在那个年代已开始了对高等教育理论的系统研究,并提出建立高等教育学的设想。直到20年后,这一设想才一步步变为现实。在这期间,大多数高等教育理论研究者变成了政治方针政策的宣传员,学者缺乏从学术理论角度研究高等教育的意识。潘懋元认为,单打独斗式的高等教育理论研究是不足以改变当前局面的,在国家恢复运行秩序后,高等教育事业必将迎来发展,如果没有高等教育理论作为指导,高等教育实践也将难以发展。这一时期,厦门大学教育学教研组的几位教师也在坚持进行理论研究,探究高等教育教学的规律、原则。以此而言,建立一个研究高等教育的组织机构已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了。
1977年年底至1978年年初,厦门大学为了贯彻“抓纲治国”的方针,提出把学校逐步办成“既是教学中心,又是科研中心的综合性大学”,决定恢复和新建一批文科科研机构。当时,学校有教师向时任教务处处长的潘懋元建议恢复“**”前的教育学教研组,为学校的教育改革服务,但潘懋元更倾向于创建一个高等教育研究的专门机构。学校采纳了潘懋元的建议,于1978年1月成立了高等学校教育研究组,作为当时学校9个文科研究机构之一。该研究组由3名兼职人员组成,潘懋元被指定为负责人。据潘懋元回忆,当时厦门大学的各项工作尚在恢复之中,各方面的事情千头万绪,高等学校教育研究组虽然成立,但有名无实,并没有开展工作。因此,后来没有把它视为一个正式成立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而把它当成后来高等学校教育研究室的筹备机构。①
1978年5月17日,厦门大学党委召开会议,决定以“**”前停办的教育学教研组为基础,正式成立直属的高等学校教育研究室,其主要任务是研究高等教育问题,推动学校的教育改革工作。
1978年5月27日,厦门大学高等学校教育研究室正式成立,潘懋元被任命为研究室主任。
1978年8月3日,厦门大学高等学校教育研究室更名为“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高等教育”较“高等学校教育”而言,不将教育仅仅放在高等学校内,而是在整个社会环境进行教育活动,“高等学校教育”侧重于教学活动,而“高等教育”外延更为宽广,更能彰显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运用科学方法进行高等教育研究的任务,更能体现出这一研究机构的职能和性质。
高等学校教育研究室成立之初,共有5位成员,除潘懋元外,还有陈汝惠、王增炳、张曼因和罗杞秀。他们大多是“**”前厦门大学教育学教研组的成员,其中有3人还参加过1957年《高等学校教育学讲义》的编写工作。这5位教师理所当然地成了中国第一批高等教育研究专业人员,是高等教育学学科发展的前辈。
1978年8月3日,研究室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除正式把研究室的名称定为“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外,还讨论了工作目标,初步确定研究室以探讨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和编写中国第一部《高等教育学》为主要目标。①
同年10月,研究室创办了外国高等教育研究的专业刊物《外国高等教育资料》。这也是“**”后创办的最早的高等教育研究专业刊物之一。其后,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在《厦门大学学报》上发表论文,大力倡导开展高等教育理论研究。
在文章中,作者立场鲜明地指出:“开展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不仅是为了适应当前高等教育大发展、大提高的需要,也不仅是为了解决高等教育的特殊问题,对于丰富整个教育科学的研究内容,促进整个教育科学的发展与提高,也具有深刻的意义。”“高等教育理论研究,有重大意义,有广阔天地,客观需要,势在必行。”文章提出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的设想:“必须像‘学前教育学’那样,逐步地建立一门以研究高等专业教育为对象的‘高等教育学’,作为整个教育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这一分支学科同教育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教育学,研究的是教育科学共同的、一般的规律,学前教育学、普通教育学、高等教育学以及其他分支学科,研究的是各自的特殊规律。”文章最后说:“社会主义新中国的高等教育实践为建立新学科提供了丰富的材料,高等教育的大发展需要这样的新学科。也就是说,作为一门新学科的出现,现在已经具备了需要与可能,在毛泽东教育思想指引下,全面规划,加强领导,通过教育科学工作者的努力,我们相信是一定能够完成这个任务的。”②
这篇文章对于学术界了解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之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意义和建立高等教育学学科的必要性,是有重要价值的。
此时,潘懋元除以写文章的形式倡导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外,还通过参加会议来呼吁学界开展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以为高等教育学学科的创建打下基础。1979年4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第一次教育科学规划会议暨中国教育学会成立大会上,潘懋元提出将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作为教育学会的重要领域。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被建议列为全国高等教育的重点研究基地。同年8月31日至9月6日,在兰州举行的全国教育学研究会年会上,潘懋元做了题为“必须开展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报告,再次号召要重视和加强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并组织了高等教育研究问题的座谈会。此后,潘懋元又应多所高校邀请,做关于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报告,通过报告来传播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意义,对学界重视高等教育研究并共同为创建学科而努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经过一年多的基础夯实与积累沉淀后,1979年11月,在厦门大学第八届科学讨论会上,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提交了多篇论文。研究室的产出能力正在增强,在其带动下,厦门大学的高等教育研究氛围逐步形成。
(二)国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相继建立
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成立不久,便有其他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成立,说明在当时的背景下,有不少同厦门大学学者一样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关心、关注的学者。正是有这样一批高等教育学人的努力,高等教育学学科才得以顺利创建。
1978年9月,北京工业大学成立了工业教育研究室。该研究室有专职研究人员3人,兼职研究人员10多人。兼职人员中有主管教学的领导和从事教学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研究室成立之后,组织学习、探讨了教育学、心理学的问题,编写了《世界各国学制资料汇编》,协助教务处组织教学讨论会,选编优秀教学论文集,撰写了《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指南》等论文。同年年底,沈阳农学院成立教学研究室,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并编印《教学研究》刊物。
1979年,又有一些高校成立高等教育研究的机构和组织。是年6月,上海师范大学成立了高等教育研究会①,校长刘佛年亲自担任理事长,张文郁、张作人、程其襄、黄震、郑启明等担任副理事长。同年12月,北京大学成立高等教育研究室,教务部副部长尹企卓任主任。1980年4月成立了北京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通过了研究会章程,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路宾担任理事长。
我们可以发现,最初成立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以专业性较强的大学为主,包括师范类院校和工科类院校。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与学者们的研究方向有一定关系。最初的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以教学为主,学者们多对教学开展研究,专业性强的院校对专业教学的研究更多,创建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意愿更强。
至1983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成立时,全国有近200所高校成立了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此后,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持续增加。
从功能定位来看,我国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建立初衷是以应用研究为主要任务,其功能多表现为从各高校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本校的发展战略与规划,为校领导提供参谋和咨询服务,同时承担高等教育的课题研究和理论普及。部分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还开展研究生教育。
(三)高等教育研究刊物的复刊和创办
在学科创建阶段,伴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起步,高等教育研究刊物陆续得到复办或创办。主要刊物有:中国人民大学的报刊复印资料《大学教育》(1978年复刊)①,厦门大学的《外国高等教育资料》(1978年创办),华中工学院的《高等教育研究》(1980年创办),上海市高教学会的《上海高教研究丛刊》(1981年创办),教育部的《高教战线》(1982年复刊),教育部部属高等工业学校教育研究协作组的《高等工程教育研究》(1983年创办)等。到1983年5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成立之时,全国各地的高等教育研究刊物大约有110种,多数由高校的高等教育研究所(室)主办,它们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的建立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高等教育学学术组织的创建②
中国高等教育研究重新起步之后,如何促进学术界、促进高等学校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学习,成为学者们需要思考的一大问题。1983年5月成立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以及相继成立的高等教育学学术组织,对中国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健康成长和繁荣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为高等教育学的创建与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
(一)全国高等教育学会两次筹备会的召开
在高等教育事业重新起步、高等教育研究机构陆续建立之际,如何进行工作与学术沟通,共谋高等教育发展,是摆在高等教育学学者眼前的一件大事。截至1979年,全国有20余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相继成立。在当时的年代,通信和交通的硬件达不到相互沟通、交流的要求,所以,虽然成立了研究机构,但研究仍是各自为战。这样下去既不利于高等教育理论的借鉴、演绎和研究,又不利于高等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成立一个全国性质的学术组织,已极有必要。
1979年7月16日,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来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参观访问,交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做法和经验。双方经过商议,决定由两个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一个名为“全国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会”的组织。
1979年8月31日,全国教育学研究会年会在兰州开幕。潘懋元会后邀请部分会议代表,开了一个关于高等教育理论研究问题的座谈会。参加座谈的20多人畅谈了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性和当前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存在的问题,并一致认为应发起成立全国性高等教育研究组织。会后,潘懋元等人将大家的愿望和建议,及时向教育部和中国教育学会领导反映,得到了有关领导的支持。
潘懋元回到厦门之后,便与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商议,以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和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的名义,于10月3日向国内部分高校发出《召开成立全国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会筹备会通知》。通知确定筹备会将于10月在上海师范大学召开。筹备会的主要议程是:通过成立研究会的倡议书,拟订研究会章程,讨论研究会理事推选原则,准备研究会成立大会的有关事项,向中国教育学会提出报告等。①通知发出不久,便得到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筹备组、南京大学教学顾问组、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室、清华大学教育科学研究组筹备组、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法委员会和上海市高等教育研究会筹备组6个单位的响应,表示愿意作为发起单位。
1979年10月15日至17日,全国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会筹备工作会议在上海举行。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筹备组、南京大学教学顾问组、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室、清华大学教育科学研究组筹备组、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法委员会和上海市高等教育研究会筹备组共8个单位参加会议,共同作为全国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会的发起单
位。参加第一次筹备会的正式代表共14位,分别是厦门大学副校长兼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潘懋元、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副主任陈汝惠,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张文郁、教务处处长兼高等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郑启明,兰州大学副校长林迪生、教务处负责人赵近科,清华大学教育科学研究组筹备组教师吴万永、刘鄂培,北京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王振稼,南京大学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科长丁承宪,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科长宓洽群,上海第二医学院教务处处长井光利、医学教育研究室副主任刘立明,上海市高教局干部干城。最后3位同志代表上海市高等教育研究会筹备组。②
会议得到中国教育学会和上海市高教局的支持。当年《教育研究》杂志第5期对会议进行了报道。
在为期3天的会议上,筹备会决定把研究会的名称正式定为“全国高等教育学会”,讨论确定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的性质是群众性的学术研究团体。其主要任务是:团结高等教育界各方面的力量,开展高等教育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探索高等教育的客观规律;规划研究课题,交流研究成果,为提高我国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新学科,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贡献力量。会议通过了《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章程(讨论稿)》,全文如下。
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章程(讨论稿)
(一)本会定名为全国高等教育学会,作为中国教育学会的团体会员。
(二)本会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团结高等教育界各方面的力量,研究高等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提高我国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而努力。
(三)凡承认本会章程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为本会会员或团体会员:
1.高等学校、教育行政单位或教育研究单位的高等教育研究团体。
2.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有志研究高等教育科学并有论著发表者。
会员入会,须有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或本会会员二人介绍),并经本会理事会的批准。
(四)本会会员,有权利接受本会出版的刊物,参加本会召集的学术讨论会、报告会、座谈会,以及参加本会组织的交流、参观等活动,
(五)本会会员,应经常从事高等教育的研究,关心本会工作,每年至少提出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调查总结,调查报告,对本会工作,及时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六)会员连续两年不提出论文或参加本会活动者作自动退会论。会员也可以自愿申请退会。
(七)本会设理事会。由会员(或会员代表)选举理事若干人,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正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
(八)本会每年举行年会一次,其他会议不定期。均由理事会召集。
(九)本章程经本会成立大会通过后施行。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可在每届年会上修订之。
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筹备会1979年10月17日
筹备会还草拟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学会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并准备于1980年4月中旬在适当地点召开学会成立大会及第一次学术讨论会。《倡议书》全文如下。
成立全国高等教育学会倡议书
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科学是关键,教育是基础。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千百万又红又专的各种专门人才和极大地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科学文化水平的重任,与发展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有着直接的密切联系。办好高等教育,要按教育规律办事。因此,必须在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同时,认真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的研究。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研究新时期我国高教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参考外国的有益经验,及时总结、探索高等教育的客观规律,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科学体系比较完整的、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新学科。
现在,若干高等学校和地方,已经成立了专门研究高等教育科学的机构或组织,高教研究者的选题和论文日益增多,为了更好地组织高教研究力量,加强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交流研究成果,我们倡议在适当的时候成立全国高等教育学会,并申请作为中国教育学会的团体会员。
我们的倡议,希望得到你们的赞同和支持,并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来信请寄: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倡议者:
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筹备组南京大学教学顾问组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室清华大学教育科学研究组筹备组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法委员会上海市高等教育研究会
1979年10月17日
与会代表经过协商,确定由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和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负责筹备工作,筹备期间,联络地点设在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①
随后,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的筹备工作迅速展开。从1979年11月开始,筹备会将《倡议书》《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章程(讨论稿)》等分批寄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局(处),全国重点院校、部属高等师范院校等多个单位。《倡议书》发出后,收到多个单位复信,得到了积极响应。
筹备组向教育部汇报工作并得到指示后,在中国教育学会的支持下,1980年8月26日至29日,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筹备会在厦门鼓浪屿举行了第二次筹备会议。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张健、副秘书长张天恩,来自上海、河北、山东3个省、直辖市和32所大专院校的高等教育研究会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的目的主要是总结和交流第一次筹备会以来各地高等教育研究会开展活动的情况,并商讨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学术讨论会的有关事宜。潘懋元代表筹备单位做了《关于全国高教学会筹备会的工作报告》;张健在讲话中传达了教育部党组对于成立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的几点建议。
到会代表畅谈了第一次筹备会以来全国各地群众性的研究活动蓬勃开展的大好形势,并就高等教育学会的性质和任务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进一步明确了高等教育学会是学术性的群众团体,其任务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团结高等教育界各方面的力量,研究高等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提高我国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而努力。会议根据高等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将原定名“全国高等教育学会”改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议还修改了学会章程草案。张健做了总结发言。
截至1980年8月15日,全国已有73个地区或单位成立高等教育研究组织,另有10个地区或单位正在积极筹建;申请加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已达130个地区或单位。为迎接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学术讨论会,个人或各地研究会向筹备会寄报的学术论文超过80篇。①
(二)国内高等教育学学术组织的建立
1979年,上海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工业大学、上海师范学院、上海第一医学院、上海第二医学院8所院校联合倡议成立上海市高等教育研究会,得到了上海市有关方面和各大学的支持。经过几个月的筹备,于同年11月正式召开了成立大会,推举市高教局副局长余立为会长。这是新中国第一个由多所院校参加的地区性高等教育学术组织。
经历了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的发起及两次筹备会的召开,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全国高等教育战线的广大干部和教师纷纷投入到创建高等教育学学术组织的行列之中,各级各类高等教育学学术组织在各地广泛建立。
1980年5月13日,在北京市高教局的主持下,北京市高等教育研究会筹备组成立了。筹备组由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学院、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航空学院、北京医学院、北京钢铁学院、北京化工学院、北京邮电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学院、北京体育学院、北京大学一分校和北京市高教局20个单位组成。筹备会第一次会议确定,要自下而上,先成立学校的高等教育研究组织,开展活动,然后在适当的时机再成立高等教育研究会。①经过近一年的筹备,北京市高等教育研究会终于在1981年4月21日正式成立。大会通过了《北京市高等教育研究会章程》,并选举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聂菊荪为研究会理事长,选举市高教局副局长陆钦仪、北京大学副校长王学珍、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李传信等6人为副理事长,选举汪永铨等90人为理事,这些理事都是各大学的领导干部和高等教育研究的学者。北京市高等教育研究会的筹备和成立,得到了教育部的大力支持。教育部副部长高沂在成立大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北京市高等教育研究会的主要任务是:团结北京地区高等教育界各方面的力量,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总结和研究国内、国外高等教育的经验,探索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规律;研究高等教育理论;组织本地区与国内、国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对北京地区和全国的高等教育事业提出建议,反映会员和高等教育工作者的意见。②
1980年1月19日至2月1日,河北省高等教育研究会成立大会在保定举行。1981年10月25日,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成立大会在长沙举行。
1982年2月23日,山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筹备会在太原举行第一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山西省高等院校和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负责人共20人。山西省高教厅厅长解玉田在会上传达了教育部对山西省筹建高等教育学会的三点指示以及向省宣教领导组、省文委的请示报告,并对目前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情况进行了介绍。会议讨论了学会章程和省高等教育研究的规划,审查了参加第一次学术讨论会的论文,并提出了筹委会成员的名单,推选解玉田为主任委员,省高教厅副厅长苗夫行、山西大学副校长赵立法为副主任委员,程人乾等14人为委员。①
1982年3月18日至24日,云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昆明召开。1982年11月,湖北省高等教育研究会成立。
还有一些省份召开了高等教育学会筹备会或成立了筹备组。例如,1980年3月,四川省成立了高等教育研究会筹备组;1980年4月,甘肃省召开了高等教育学会筹备小组第一次会议;1980年11月13日,浙江省教育厅召开了高等教育学会筹备会议;1980年11月22日,广东省高教局召开会议,决定成立高等教育学会筹备会;1982年3月9日,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筹备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截至1983年5月15日,全国成立高等教育研究组织或筹备组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有18个。其中已正式召开成立大会的有上海、河北、北京、湖南、云南、辽宁、山东、黑龙江和湖北9个省、直辖市,已建立筹备组织的有新疆、甘肃、浙江、广东、四川、山西、吉林和安徽8个省、自治区,陕西正在筹建筹备组织。
20世纪80年代初期,部分中央部委还组建了以行业系统为单位的高等教育研究组织。其中,教育部部属高等工业学校成立高等工业学校教育研究协作组,冶金部及所属的冶金高等院校成立了中国冶金高等教育学会,机械工业部成立了机械工业高等教育学会。
(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成立
好事多磨。虽然已召开了两次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筹备会,在全国范围内也建立了相当数量的高等教育学学术组织,学者们对高等教育研究的热情持续高涨,但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成立一再推迟,直到1983年5月28日至30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成立大会才在北京召开。
中央党校第一副校长蒋南翔在会上发表了《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实事求是地总结高等教育的经验》的重要讲话。他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经过相当时间的酝酿筹备,今天正式成立了。这是我国高等教育界值得庆贺的一件大事。”“中国高教学会的宗旨,就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总结我们自己在高等教育领域成功和失败的经验,以利于发扬成绩,克服缺点、错误,提高自觉性,减少盲目性,使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地向前发展,使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日益巩固和完善,从而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①潘懋元代表筹备会做了“关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筹备经过的说明”的报告。
大会选举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蒋南翔任会长,何东昌、曾德林、季羡林、唐敖庆、李国豪、钱令希任副会长,于北辰任秘书长,潘懋元、朱九思、刘道玉、匡亚明、谢希德、余立、汪永铨等38位高等教育界领导和专家任常务理事。②大会通过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章程(讨论稿)》,确定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基本任务是: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的研究规划,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高等教育重大问题的协作研究;组织有关高等教育学术会议,交流科研成果和经验;编辑出版有关高等教育的情报资料和学术书刊;开展国际高等教育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③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成立,为学者的沟通、交流提供了平台,推动了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制度化进程,为高等教育学学科的创建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首部《高等教育学》著作的出版
(一)首部《高等教育学》出版始末
严格意义上说,我国的高等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是以1984年潘懋元主编的《高等教育学》的出版为标志的。
1978年,厦门大学高等学校教育研究室建立之后,作为研究室主任的潘懋元提出把重新编写《高等教育学》作为研究室的主要任务之一。同年8月3日,研究室第一次工作会议正式确定把编写《高等教育学》作为主要工作目标之一。
1980年5月,完成了《高等教育学》编写大纲初稿后,潘懋元对大纲又进行了多次修改。9月15日,研究室初步确定了编写《高等教育学》的人员和各自分工。
1980年11月8日至20日,潘懋元应一机部教育局之邀,到湖南大学为一机部所属院校领导干部教育科学研究班做了题为“高等教育学及教育规律的问题”的报告。在报告中,潘懋元第一次提出了“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说”。该学说为《高等教育学》的编写奠定了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①
1981年2月,潘懋元拟定的《高等教育学大纲(讨论稿)》经过研究室内部的多次讨论修改后付印,寄发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广泛征求意见。
《高等教育学大纲(讨论稿)》发出后,高等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纷纷予以回应。潘懋元说:“大纲发出之后,得到许多兄弟单位和同行热情鼓励和支持,敦促我们早日编出书稿。当他们知道我们研究室力量不够时,有的单位还表示愿意协助搜集资料,支援编写力量,愿意和我们合作。这对我们是莫大的鼓励和鞭策。”①
1982年1月,在征得有关单位的同意后,潘懋元邀请了上海高教局杨德广、华东师范大学薛天祥、河北大学汪培栋、北京工业大学张树森4位学者参加本书部分章节的编写。连同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的潘懋元、王增炳、吴丽卿、王仁欣、罗杞秀,本书的作者一共有9位。全书由潘懋元担任主编。
从1982年开始,9位作者分头进行初稿的撰写工作。“每章一般都经过两三次修改,有的修改了四次。”②他们克服重重困难,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终于完成了初稿的撰写工作。
从1982年年底到1983年年初,《高等教育学(征求意见稿)》陆续打印完毕,分为4册,分别寄发有关单位和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得到了多方面的热情支持和帮助。不论是高校的教师还是管理者,抑或是从事高等教育研究的学者,在收到书稿后,纷纷提出意见和建议。有些单位因急缺高等学校教师学习和干部培训的资料,提出将这本书稿作为教材使用,但编写组“认为这本征求意见稿,很不成熟,不敢贸然同意”③,只在中央教育行政学院试用。尽管如此,还是有单位翻印或部分翻印试用,虽有不妥,也属正常,而且对于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还是有帮助的。从学界对待这部刚刚诞生的《高等教育学》的态度,我们能够看到在高等教育界,学者们对编写一部理论研究性质的著作的期望。
1983年8月,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高等教育学讲座》一书。
该书选编了潘懋元在全国做的关于高等教育理论的5个报告,包括“高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教育的基本规律及其对高等学校教育的作用”“教学的基本规律和若干教学原则""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课堂讲授”。这部书的出版为《高等教育学》的编写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中央教育行政学院试用教材期间,编写组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高等教育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再次修改。
《高等教育学》教材编写还得到了教育部的关注和支持。1983年9月12日,教育部高教一司下发文件,通知于当年11月在华中工学院召开《高等教育学》教材听取意见座谈会。
1983年11月14日至19日,《高等教育学》教材听取意见座谈会召开。会议由华中工学院院长朱九思主持。参加座谈会的有中央教育行政学院戴卓、邸鸿勋,北京大学汪永铨,人民教育出版社胡寅生,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张同善,华东师范大学张文郁、于美方,北京师范大学张勉,东北师范大学刘光、贾士纯,陕西师范大学陶志英,西南师范学院刘克兰,武汉大学卫道治、李兴业,华中师范学院陈怀清、杨汉清、刘卫华,武汉师范学院冷余生,华中工学院姚启和、蔡克勇、李汉育,以及《高等教育学》教材编撰者潘懋元、杨德广、薛天祥、张树森、汪培栋、吴丽卿、王增炳、罗杞秀等33人。①
11月14日下午,潘懋元代表编写组发言。他首先向与会代表通报了《高等教育学(征求意见稿)》的编写经过,并对编写教材的指导思想、教材的体系、读者对象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潘懋元指出,在阐明高等教育的理论时,全书以高等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两个基本特点为依据而展开。这两个基本特点就是:
高等教育是建立在普通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性教育;普通高等学校的培养对象主要是20岁左右的青年。
这本《高等教育学》的基本体系是:总论、分论、体制、历史与方法。总的来说,是参考普通教育学的一般体系而定的,但并非照搬。例如,将“大学教师”一章放在总论中,将“学校教育制度”一章移出总论。考虑教学过程的原理与原则同课程论的关系问题时,先阐述原理与原则比较符合学科的系统性与学习的循序性。科学研究作为教学过程的组成部分,是在教学论中阐述的;科学研究作为高等学校的社会职能之一,在高等学校体制中占有特殊地位。第十五章“科学研究”就是从体制方面来阐述科学研究在学校的组织、管理中是如何实现的。将“高等教育学研究方法”放在最后一章,除了根据循序渐进原则外,还希望学习者运用高等教育学的基本理论研究实际问题,不断充实和发展高等教育理论。
为了适应高等学校干部、教师专业化的需要,《高等教育学》的读者对象主要是在职的高等学校教师和干部、高等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其次是将被培养为高等学校教师的研究生,综合性大学以及其他具有培养高等学校师资任务的高等学校的学生。①潘懋元特别提到,由于读者一般没有学习普通教育学,所以普通教育学所阐述的一般教育与教学的重要理论在《高等教育学》中仍应有所阐述。②
此后几天,会议代表听取《高等教育学(征求意见稿)》各篇内容的意见并进行了热烈讨论。
11月19日上午,潘懋元代表编写组再次发言。他感谢朱九思院长和出席座谈会的专家、代表对初稿提出的宝贵意见,并就书中涉及的几个重要问题发表了个人意见。例如,关于高等教育概念的扩大和本书的论述范围问题,关于体系问题,一般与特殊的关系问题,现状与改革的问题,内部规律与外部规律问题等。①
这次座谈会的召开,对《高等教育学》的修改和完善有重要帮助。座谈会后,编写组对各章进行了再次修改,潘懋元对全书进行了统稿。
1984年7月,由潘懋元主编的中国第一部《高等教育学》上册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福建教育出版社联合出版,下册于1985年2月问世。朱九思为该书作序。
《高等教育学》出版后,先后获得首届吴玉章基金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987年)、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六五”规划科研项目优秀奖(1987年)、国家教委第一届优秀教材一等奖(1988年)、光明日报社全国首届优秀教育理论著作优秀奖(1989年)等多项重要奖励。②
(二)首部《高等教育学》的意义与贡献
潘懋元主编的《高等教育学》在高等教育学学科发展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对学科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标志着高等教育学学科的建立
学科是知识理论化的产物,将知识理论化的重要载体是著作。著作汇集了学者的理论观点,是考察学科发展的一大指标。从教育学的产生与发展来看,西方教育学萌芽于古希腊、古罗马,体现在柏拉图的《理想国》、昆体良的《雄辩术原理》中。教育学最初从哲学和其他人文学科中分化出来,逐渐形成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但作为一门学科,是在文艺复兴运动之后。英国的培根著有《论科学的价值和发展》,结合对科学的分类,首次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提出。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著有《大教学论》,是近代最早的一部教育学著作,标志着独立形态教育学的产生。1776年,德国哲学家康德在柯尼斯堡大学开始讲授教育学,是教育学首次列入大学课程。赫尔巴特所著的《普通教育学》是现代第一部系统的教育学著作,标志着教育学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教育学的产生、发展、独立皆与教育学著作密不可分,或以教育学著作为其发展标志,高等教育学同样如此。从这方面而言,潘懋元主编的《高等教育学》标志着高等教育学这门学科在中国的正式建立。
2.推动了高等教育学的学科建设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始,中国的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经历了政策指令式的发展,学者们没有从高等教育本身出发来形成高等教育理论进而构建高等教育学体系的意识。改革开放后,随着思想的解放,学者们开始关注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规律,这些对高等教育的研究构成了高等教育学的理论。从高等教育本质到高等教育目的、高等教育规律、高等教育主体,再到专业课程教学,再回到高等教育实践,这些高等教育学的理论研究能相继取得进展,与《高等教育学》提供了研究方向和研究方法密不可分。《高等教育学》作为一部教材,不只是教授学生知识,也是教授高等教育学研究者方法论。
3.在高等教育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践是理论的来源,也是理论的归宿。《高等教育学》的完成仅靠理论上的思辨是不可能的,还需要编写者多年来的高等教育实践经验,在高等教育系统中可以具体感知到高等教育规律,从中生成知识,形成系统理论,进而通过著作表达自己的观点。而理论形成之后,如果不经受实践的检验,不回到实践中去,就是毫无意义的。
因此,高等教育学理论如高等学校教学论、高等学校运行规律,都要经高等教育实践。《高等教育学》由经验丰富的几位学者编写,在此后的高等教育事业逐步向好的态势中,可以体会到《高等教育学》在高等教育实践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其既引领了研究者开展理论研究的方向,又指导着高等教育实践者的实践活动。
四、高等教育学进入学科、专业目录
高等教育学学科的创建,既有学术理论层面的创建,也有学科制度层面的创建。从学术理论而言,不论是教育学还是高等教育学,均以首部著作的出版为其学科建立的标志。从学科制度而言,以国家性质的文件为标准公布的高等教育学二级学科,使高等教育学的出场更具合法性、合理性。
研究生和本科学科、专业目录是高等教育工作的一个基本文件,反映了人才培养的业务规格和工作方向,是设置(调整)专业、制订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实施人才培养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对高等教育进行宏观管理的基本指导性文件。学科目录适用于学士、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中发挥着指导作用和规范功能。
学科、目录共有三级,分别是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本科教育中称为“专业类”)和二级学科(本科专业目录中称为“专业”)。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二级学科是学位授予单位实施人才培养的参考依据。学科门类是对具有一定关联学科的归类,其设置应符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并兼顾教育统计分类的惯例。一级学科是具有共同理论基础或研究领域的相对一致的学科集合,原则上按学科属性设置。二级学科是组成一级学科的基本单元。
我国先后施行过四份学科、专业目录。第一份是1983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布、试行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第二份是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正式批准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第三份是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第四份是2011年2月国
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1976年,教育部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联合组织的学位小组,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草案)》,经审议修改,1980年2月12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8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中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在1981年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第一批学位授权单位申报时,申报的学科专业,大多数学科相当于二级学科,但有的是研究方向过窄;也有的把几个专业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大学科,又过宽。在学位授权初审时,各部委对申请的学科专业进行了调整。为了做好第一批学位授权的复审工作,教育部对各部门审核工作中拟订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汇总,并参照外国的学科、专业目录,拟定了一份《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供1981年7月26日至8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一次会议讨论修改。1983年3月1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布、试行此文件。①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将学科专业分为10个学科门类,分别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10大学科门类共设置了63个一级学科,其中,教育学门类3个,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共列638个二级学科,其中,教育学34个,包括教育学原理、幼儿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特殊教育学等。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中将教育学作为学科门类,在教育学的学科门类下设教育学一级学科,将高等教育学收录为二级学科。至此,在学科制度层面确立了高等教育学的出场。随后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学科人才培养,推动了高等教育学的学科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