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育系科发展的反思(1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教育系科变迁经历了“**”时期的严重破坏,也经历了改革开放后的迅速发展期,有对苏联模式的模仿,也有我国的独立探索。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教育系科的发展历程,总结其发展的特征,力图探索其努力方向。具体来说,教育系科今后更好地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教育系科应准确定位系科职能

当前,教育系科开始了“自觉转型、主动发展性的变革”①,需要重新思考、定位自己的职能,有助于为教育系科的发展找到正确的发展方向。教育系科准确定位职能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具体如下。

第一,根据社会需求合理定位职能。首先,教育系科应关注经济发展的需求。国家发展特别是国家经济的发展,对作为社会系统一部分的教育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在这种形势下,教育系科要改变过去等、靠、要的状态,结合教育发展的大环境,重新思考教育系科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需要做出的改变,思考能为经济发展服务什么,结合经济发展的趋势调整教育系科的教学和科研。其次,教育系科应关注区域经济的需求。我国现有设置教育系科的高等院校,大多是省属大学。省属大学在资金来源上更多地依赖于地方财政,在发展定位上应更多关注区域发展。因此,占绝大多数的省属大学教育系科应考虑区域经济对教育系科的需求,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设计教育人才培养规划和教育科研规划。最后,教育系科应关注教育实践。教育系科培养的人才最终走向教育实践,接受实践的检验。因此,教育系科应根据教育实践的需求定位其职能。

第二,根据院校特色定位教育系科的职能。全国设置教育系科的高等院校有综合性大学,也有师范院校;有历史悠久的,也有新近建立发展的;有处于经济发达地区的,也有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这些差异都直接影响了教育系科的职能定位。设置在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等不同类型学校的教育系科在进行职能定位时,应仔细分析所在院校的具体情况。教育系科分析院校情况确定职能时应注意两点,其一,分析院校现在和未来发展的方向和职能定位,教育系科的职能定位应尽量和所处院校一致;其二,教育系科在确定职能的过程中应考虑能为学校的发展承担的任务,思考教育系科在所处院校的职能定位。

二、教育系科应合理构建设置模式

第一,符合国情的设置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全面学苏的大背景下,教育系科的设置模式也随之进行了调整,仅在师范院校设置教育系科。20世纪90年代开始,综合性大学和师范院校共同设置教育系科成为我国教育系科设置的基本模式,但受50年代苏联模式的影响,师范院校仍然是教育系科设置的主要阵地。由此可见,苏联教育模式对我国教育系科设置的深远影响。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教育系科的设置模式要针对我国教育发展的状况和社会对教育人才的需求,构建符合国情的教育系科发展模式。

第二,注重多元设置模式。20世纪90年代,综合性大学教育系科不断发展,既是当时教育系科发展的趋势,也是对20世纪上半叶教育系科设置模式的复归。新的历史时期,教育系科的发展仍应注重综合性大学和师范院校的多元建设和发展。坚持综合性大学和师范院校性多元建设,一方面是因为综合性大学和师范院校共同发展的模式有利于不同类型教育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是因为综合性大学和师范院校的任何一方都难以独立承担起对方教育人才培养的任务,多样建设的原则不变,有利于高质量、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培养。

第三,注重传统进行特色设置。目前,我国教育系科的设置模式基本是综合性大学和师范院校共同发展。综合性大学和师范院校教育系科共同发展并不意味着综合性大学和师范院校的发展模式完全一致,二者应根据自身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历史传统进行特色发展。综合性大学和师范院校的教育系科必须“选择特色,设计特色,创造特色,保持特色,强化特色”。据此,综合性大学利用本校多学科的优势进行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新兴学科的研究和发展,形成多元化的教育学科群,同时可以借鉴综合性大学发展中形成的学术研究传统,侧重进行学术研究,提升教育研究的理论水平。师范院校则应充分利用师范类院校的特殊优势,突出师资培训的作用,形成职前培训、职中培训和职后培训相贯通的师资培训体系,同时可以进行来源于实践并能指导实践的教育理论研究。

三、教育系科应合理确定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影响着教育系的课程结构、生源、毕业生走向等一系列关系教育系发展的重要方面,深刻影响着教育系发展的走向。因此,教育系科必须合理确定其培养目标。

第一,参考国家政策制定培养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模仿苏联模式,将教育系科的培养目标设定为培养中等师范教育学、心理学师资。培养中等师范师资的规定是国家政策层面对教育系科培养目标所做出的规定,这一规定为中等师范教育学、心理学培养了大量高素质的师资,对当时中等师范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从国家层面对教育系科的培养目标进行规定,是我国教育系科发展需要面对的客观现实,国家能更加全面地了解全国教育系科的发展状况,能从更高的视角进行分析和判断,能比较及时地了解教育系科的变化,能制定出较合适的培养目标,因此,我国教育系科培养目标的确定同样需要考虑国家政策的指导。

第二,依据学科发展制定培养目标。1961年,教育部颁布的《教育系学校教育专业教育方案(修订案)》将教育系的培养目标设定为培养中师与师专的教育学师资、教育行政人员和教育科学研究人员。这种培养目标的设定,一直延续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不同的是不同时期或不同学校教育系科培养目标的三个方面各有侧重。教育系科培养教育科研人才的目标对我国大学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当前教育系科同样需培养具有一定教育科研能力的人才,通过教育科研人员的培养,为教育和教育学的发展培养具有深厚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的后备力量。

第三,适应社会需求制定培养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教育系科由培养师资的单向度目标发展为培养师资、科研人才、管理人员的多向度目标,这不仅仅是由单变多的数量变化,其背后显示了社会需求变化对教育系科培养目标的影响,这种变化启示我们,当今教育系科培养目标的设定也应考虑社会需求状况。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方向更加多元,教育咨询、教育服务、教育新媒体等产业应运而生,这些新兴的教育产业需要相应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才,为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教育系科的培养目标也要做出调整,在目标设定中添加相应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相关要求。

四、教育系科应科学设置专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教育系科为适应时代发展或政策指示的变化,在设置何种专业、如何设置专业等方面都进行了一些适应性的调整。如20世纪80年代初期电化教育专业的建立和快速发展,这些调整大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推动了教育系科的改革和发展。专业设置是教育系科发展的重要形式,教育系科应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

第一,教育系科的专业设置应符合学科规范。教育系科是一种外在建制的构建,它需要在内在上保证符合教育学科的规范,实现内外机制的互通与一致,才能实现教育系科的长远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教育系科在专业设置上模仿苏联模式,仅设置学校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促进了这两个专业的快速发展,但也造成了其他专业发展的缺失,破坏了教育系科整体性的发展。我国教育系科专业设置的情况表明大学教育系科的专业设置应与教育学科的学科规范、学科逻辑保持一定的一致性,以学科为基础,依托学科分类,对大学教育系科进行合理性设置。

第二,教育系科的专业设置应符合时代需求。教育系科的专业设置除内在符合学科规范的逻辑和要求之外,外在还需要满足社会变化的需求。教育系科是在社会大环境背景下生存发展的,社会需求的变化直接影响教育系科的专业设置,同时要求其进行针对性的调整。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技术革命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为适应这一历史变化,教育系科在专业设置时增设电化教育专业,体现时代需求。电化教育专业的设置,既符合了当时社会大环境的要求,也培养了符合时代需求的电化教育专业人才。当前,教育系科需要抓住时代的脉搏,对现有专业进行谨慎选择和调整,符合时代发展变化的应认真规划、加快发展,不符合时代发展变化的则应减少发展力度,甚至不再设置完全不符合时代需求的专业,有所侧重地进行专业的调整或增减,才能保证教育系科专业设置旺盛的活力和生命力。

第三,教育系科的专业设置应坚持多元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教育系科设置的专业仅有学校教育和学前教育,到了20世纪90年代,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特殊教育、教育管理等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教育系科的专业设置更加多元,多元建设、多元发展已经成为教育系科专业设置的基本要求。多元发展并不是盲目发展,而是各院校应根据自身的办学传统、现有的其他学科所设专业的情况,合理规划教育系科的专业设置,形成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良性互动机制。

五、教育系科应厘清名称隶属

教育系科的生存环境对于更好地发挥它的学科功能、发展方向以及自身定位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教育系科究竟应该隶属于哪种类型的院校?在院校上应该是一个独立机构还是从属于其他院系?

70年来,我国教育系科的名称和隶属关系并不统一、较为混杂,教育系科设置机构有综合性大学、师范大学、各省(区、市)的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等多种,教育系科的名称繁多,通过查阅和整理一些设有教育系科的院校,发现教育系科的名称有教育学部、教育系、教育科学系、教育科学与技术系、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学院、教师教育系、教师教育学院、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教育与心理科学系、教育与心理学院、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等多种。

教育系科究竟怎么隶属是一项长期的工程,一直以来我们对教育系科的改革总是“另起炉灶”或“修修补补”,没有从教育系科发挥的功能和其所处的社会环境进行考虑,更没有一个完善的理论进行指导,这也是我们今后进行教育系科隶属关系改革时需要规避的地方。

在处理教育系科的隶属关系和名称时,我们必须把握以下三点,第一,教育系科首先必须独立存在,独立发挥培养师资和专业养成的功能。第二,教育系科不能简单地隶属于某种院校。我们不能认为脱胎于师范学院并一直存在于综合大学就为教育系科隶属于这类院校正名和辩护。有学者指出应建立独立的教育学院对大学教育学院、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等进行整合,建立配套的学校机构、研究机构。这种方案究竟是否可行还是需要进行论证。第三,教育系科隶属院校应体现出此院校的特色和模式。教育系科隶属于综合大学就应利用综合大学的学术研究优势,隶属于师范大学就应该体现出专业基本技能训练的优势。①

六、教育系科应合理规划分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教育系科的分布呈现时间、地区和院校的差异。我国教育系科数量增加、分布区域增大,一些边远地区开始设置教育系科但仍集中在发达地区、院校分布呈现综合大学和师范学院“二元”分布。我国教育系科在院校分布、地区分布上同样不均衡。当今我国教育系科究竟如何分布是教育系科发展中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

第一,教育系科的分布应进行合理的规划。教育系科作为教育资源的一种,其分布的合理与否关乎教育资源能否实现优化配置,关乎教育学科能否健康发展。自1999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几点意见》始,政府开始持续颁布各项政策法令对师范院校布局进行宏观调控,这些政策法令深深影响了教育系科的地域分布与院校分布,也体现了国家对教育系科的合理规划。当前,国家应针对教育系科地区、院校分布不均衡的现象,制定相关政策合理规划教育系科分布。

第二,教育系科的分布应与高等教育整体发展相协调。教育系科的设置与分布受到高等教育整体发展的制约与影响。国家和地方政府应高瞻远瞩,在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与师范教育转型的同时,合理分布与设置高等院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制定或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新建本科院校的发展,使教育系科更好地设置在这些院校中。

特别指出的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在师范教育或者教师教育体系转型变革的前提下,依据各地实际,使教育系科的分布更加均衡,避免出现省市间、院校间分布过于密集或者过于稀疏的状况,使教育系科的分布更加合理科学。

第三,国家应对教育系科进行评估。国家应组织专门人员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标准等,开展对既有和新设教育系科的质量评估工作,促进我国教育系科的合理分布。

七、教育系科应强化师资队伍

教育系科的教师队伍是教育系科发展的中坚力量,推动着我国教育系科的不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教育系科的师资队伍逐渐壮大,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较高,教师职称比例合理,有些教育系科教师还具有留学经历。教育系科强化师资队伍,提高其学术素养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努力。

第一,通过攻读博士、出国深造等提升素养。我们教育系教师队伍的素质正在逐渐提高,但是出国深造、汲取国外先进理论知识的教师人数较少。教育系科应加强教师学历提升,派遣教师出国深造。

第二,教师应走出大学校园,带领学生参与实践。教育学科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一味地局限于校园之中有碍于教师视野开拓,也不能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教育系科的教师不仅应注重自身素养的提升,还应带领学生走出校园,参与到广泛的社会实践当中。在师生共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中做到理论与实践相沟通。

第三,密切与学生的交流,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教育系科中教师的学识、实践能力是其教书、发展的前提,他们在此基础上还应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如通过师生联谊会、座谈会、例会等形式感染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