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正义本体论:社会互动、异化与交互性的理想(1 / 1)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既作为一种造成周期性危机的经济制度,也作为一种以剥削工人阶级为基础的社会制度——提出了广泛的批判。显然,他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异化和剥削的批判是一种规范性批判。然而,他并没有系统地阐明他的批判背后的价值。在前一章中,我试图表明:马克思的社会实在理论蕴含着一种价值理论,价值的核心规范就是自由。在本章中,我要提出的是:马克思无论在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异化的批判中,还是在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规划中,都隐含着一个正义概念。此外,我将论证指出,对马克思来说,自由的实现需要正义,在那里,这是根据社会关系的具体形式来理解的。根据分析,一方面,这些正义的社会关系将被看作以交互性为特征;另一方面,被马克思看作属于阶级社会典型的各种不同的支配关系都可以被分析为非交互性的社会关系形式。人们可以把马克思的观点重建为这样一种说明,即关于经由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而历史地变化着的交互性的社会关系和非交互性的社会关系的说明。

尽管马克思在《大纲》中并没有明确讨论过正义概念,但这本书为重建这样一个概念提供了基础。既然这个概念可能来自马克思关于社会关系本质的观点,因此它就不能被理解为只是存在于社会本体论其余部分的一种附加物。相反,我将指出的是,这个概念产生于马克思对社会关系(在第1章中分析过)的说明、对劳动(正如在第2章和第3章中所提出的那样)的论述以及他的自由概念(在第4章中讨论过)。的确,正如在这里所要重建的那样,马克思的正义概念与财产、劳动或能动性、社会阶级、支配、剥削、异化、自由这些概念都联系在一起。所以,在这一章,我将要分析一下那些在马克思关于社会支配和非正义性的观点中至关重要的概念,即财产、支配、社会阶级、异化和剥削。基于这一分析,我试图揭示马克思社会本体论的这些不同方面是如何被整合进他的正义概念的。

因此,马克思的正义观可以被看作是以他对社会互动具体形式的分析为基础的。他反对那些把正义仅仅当作一种抽象的道德或法的原则的正义观,也拒绝那些把正义看作一种先验原则的正义观。马克思对这样一些观点的反对导致某些评论者错误地得出结论说,马克思完全缺乏正义理论,或马克思认为正义是相对于特定历史形式的社会组织中占优势的原则而言的。①然而,我将要指出的是,这些评论者都试图让马克思的观点去适合道德哲学和法哲学的传统框架,他们没有看到,从根本上来说,马克思重新阐明了这一讨论的条件以及与一种正义理论相关的特有问题。事实上,我要强调指出的是:正义是马克思关于未来可能的共产主义社会的观点的中心,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就是要试图说明资本主义是怎样引起以异化和剥削的形式出现的非正义的。在这种批判中,马克思是以评价的方式看待事实本身的,他也是根据价值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形式来理解价值的。

在本章中,我将要给出的对马克思正义理论的重建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也是较长的一部分,分析马克思的社会互动概念,以及非交互性的和交互性的社会互动形式。第二部分,以一种主动重建马克思正义理论的观点引出这一分析所蕴含的含义,并将表明它与自由这种规范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在第一部分,我从对前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说明开始,并对马克思的财产和支配(被解释为非交互性关系)两个概念进行分析。然后,我要继续说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异化和剥削的核心批判,并分析这些作为非交互性社会关系的关系的本质。此外,在马克思对包含在自由市场交换中的交互性关系的说明中,我要表明这些关系之间的联系。同样是在这一部分,马克思的社会阶级概念将在与马克思的财产、异化和支配这三个概念的关系中被看到。在对马克思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的社会关系这一概念的讨论中,我将结束本章第一部分的讨论。在这里,我要提出的是:这些关系应该被理解为我所说的互依性关系,互依性关系都是交互性关系的最为充分发展的形式。在本章的第二部分,我将要重建暗含在马克思观点中的正义理论,一开始,我就要说明一下马克思对抽象正义概念的批判。接着,我要继续论证指出,马克思把传统的正义问题重新阐述为一个与社会关系的具体形式有关的问题(我们在第一部分已经讨论过)。然后,我将马克思的正义概念放在与自由这一核心价值之间的关系中来思考。我们将看到,对马克思来说,处于社会关系中的正义就是自由得以全面实现的条件。最后,在正义与互依性(被理解为全面的交互性社会关系)理想的关系中,我要详细阐述正义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