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导师资格(1 / 1)

上文所引杜德所表示的一类旧的见地,以为性的事实既龌龊得令人厌恶,又可以使青年人的心灵上起剧烈变动,以至于灰心失望——实在完全是错误的。李德尔顿以为这种事实应该由母亲讲给儿女听,并且根据了经验说:“儿女们听这种讲解的时候所表现的那种天然的尊敬之心、那种了解的真切、那种天真细腻的神情,真是一种绝大的启示,教你知道自然的美是没有穷期的,没有涯涘的。我常听见人家讲到童年天真的美有非笔墨所能形容。但是我敢说他们但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们但知天真的美,而不知世间更有美于天真的东西在,那就是把生命、生育,以及儿童们自身来历的奥秘讲给他们听的时候你所得到的一些经验。但是这种审美的权利只有绝少数的开明的父母可以享受得,一般人就谈不上了。就一般的情形而论,我们不但不能给儿女们以适当的知识的准备,并且自己也常把可以多得一些神圣经验的机会轻轻地断送了。”卡本德(Edward Carpenter)也有同样的见地,认为把母子的生物关系打头就讲给儿女听是一件又容易又自然的事。他说:“一个在春机发动期内的儿童,因为潜在的情绪的与性的本质逐渐的像花一般的开放出来,是最能够体认性的意义的,并且此种体认的功夫往往很细腻、很能不涉邪念(在今日比较开明的情势之下,儿童尤其是能如此,至少要比他的父母或保护人要高明得多了);因此,只要教的人能够有相当的同情,他是最肯领教的,他的羞耻之心绝不会因此而受打击。羞耻之心是青年人的一种自然的有价值的保障,原是不该受打击的,但如今只要教得得法,也就不成问题了。”1

近年以来,舆论已大有变动,比较开明些的社会领袖大都承认性知识的教育不应仅仅施于男童,亦应施于女童。不多几年以前,有人把欧美各国各界男女领袖在这方面的意见收集在一起2,发现真正反对这一层见地的只有两位(犹太教牧师亚德雷Adler与林顿夫人Mrs.Lynn Lynton),而赞成的却有法著作家亚当夫人(Mme Adam)、名诗人哈代(Thomas Hardy)、英国小说家白桑爵士(Sir Walter Besant)、丹麦戏剧家边恩孙(Bjoernson)、英国小说家开殷(Hall Caine)、作家格兰特女士(Sarah Grand)、退化论者诺杜(Nordau)、英节制运动家桑木赛爵士夫人(Lady Henry Somerset)、奥国小说家苏德纳子爵夫人(Baroness von Suttner)和美国节制运动者魏拉特女士(Frances Willard)。女权运动的领袖们,不用说,自然是在赞成的一方面的。一九〇五年,德国妇女保护协会(Bund für Mutterschutz)在柏林开会的时候,便全体通过了一个议决案,认为早年的性教育是绝对不可少的,当投票之际,几乎没有一张是反对票。至于医学界的分子,也不用说,很早就赞成这种启蒙的工作3。例如英国《医学杂志》(British Medical Journal)在一八九四年六月九日的那一期的社论里便说:“大多数的医学界中人,假如要在这时代里在这一方面得到人家的信仰,但须翻一翻记忆的旧账,把以前因为知识的缺乏而产生过悲剧的女子举几个例出来,要不是为了这些悲剧,我们简直可以很无情地说,这种知识的缺乏可以令人发一大噱。要是青年男女对于性的关系以及选择配偶的重要,能够得到一些必要的认识,我们以为人世间定可以减少不少的悲哀与疾病。这种知识不一定是龌龊的,即使真正龌龊的话,至少要比因为没有知识而产生的胡思乱想要龌龊得好一些。”再如美国医学会(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有一次开年会的时候,芝加哥的刘易斯博士(Dr.Denslow Lewis)也长篇大论地申说青年男女性卫生性教育的重要;刘氏以后的九位讲员,就中有好几位是举世闻名的医师,也都异口同声地赞助这种主张4。又如,霍华德(G.E.Howard)在他那部巨著《婚姻制度史》的结尾里也认为要根本解决婚姻问题,性的教育是万不可不讲的。他说,“在未来的教育设施里,性的问题一定得占很有荣誉的地位”5。

读上文种种,可知对于性教育的重要,在理智的认识一方面,已经是很普遍。但这种认识已经变成实际的措施与否,却是另一问题。也有不少的人一面虽承认性教育的不可不讲求,一面对于施教的年龄,却又踌躇不决。观察他们的态度,好像他们的内心始终以为性是一种不祥之物,因此,性教育无非是一件不可避免的恶事,虽不能不做,至少是越迟越好。这种态度可以说是完全错误的。一个儿童对于它自身的由来,要求相当的了解,这种要求是极其自然的、诚实的,也是毫无危险的,只要做长辈的不加以遏止而使折入歧途罢了。一个四岁的小孩子也许就会很自然地单纯地提出些问题来。这种问题一经提出,尤其是在再三提过以后,我们以为便应立刻答复,答复的态度要同样的自然与单纯,并且还要真实,不应有一句哄骗的话,至于答复的内容,应周密到何种程度,那便须看儿童的智力与成熟的程度而定,未可一概而论。这便可以说是初期的性教育,这初期的来到,早则四岁,迟则六岁,不应迟至六岁以后,要是做父母的真正留心的话,也不会迟至六岁以后。六岁以后,无论保护得怎样周到,总免不了外来的濡染了。至于男女两性在这一方面的分别,冒尔以为不论在哪一个时期里施教,女的总该比男的早一些;这分别是合理的,因为在春机发动期以前的发育,女的要比男的早。

性教育的要素,既须于孩提期内相机授予,那么,做教员的应该是谁,便不言而喻了。这个权利无论如何是应该属于做母亲的,也当然不成问题。除了从小就失恃或与家庭分开的小孩以外,也唯有做母亲的才有自然的机会来接受和答复这一类的问题。就寻常的形势而论,做母亲的无须乎先发动。一个小孩子的智力和好奇心自然会发展,发展到相当程度以后,自然会供给许多的机会。使她的慈爱之心与循循善诱的能力有用武之地。她也无须乎有什么专门知识的准备。只要她对于母子之间生物关系的纯洁与尊严,有绝对的信仰,谈话的时候,能温存,能坦白,不作忸怩之态,不说哄骗的话,就行。只要这些条件都能具备,任何母亲都可以说已经有了充分的准备,不怕不能应付她儿女的需要了。

各先进国最有权威的学者,不论是男是女,现在似乎都已经承认,母子生理关系的事实应该由做母亲的相机讲给子女听,所谓相机,就是指一经儿女开始发问,便须答复。例如冒尔在德国便曾经再三这样地立论;他始终以为性教育是私人与个人的事务;在学校里面,学生如有**等习惯,也不宜由当局向大众或个人发出警告(但冒氏认为在学生年长以后,对于花柳病的警告与训诲是应该的);冒氏以为唯有做母亲的才配传授这种切身的知识,同时也以为此种传授的工作的开始,可以不拘年龄,但须所授的内容与儿童的年龄相称,便不成问题6。

德国消灭花柳病会(German Societv for Combating Venereal Disease)在满海姆(Mannheim)举行会议的时候,曾经采取性的教育为唯一的讨论题目,当时大多数的意见,也主张由母亲从早下手。葛罗根堡夫人(Frau Krukenberg)在会场上说:“以前小孩子所往往不能有的对于性的了解,理应由母亲负责供给,这一层做到了,我们再说别的。”7有一位教师叫做恩德林(Max Enderlin)的也在这会议里说:“一些初步的解释理应由母亲供给,因为儿童最初也最自然地找到而问到的人便是她,不是别人。”8又如在英国,李德尔顿说,母亲对于儿子在性的启蒙与性的保护两方面的责任是极端的重要的,并且此种责任便应及早负起9。李氏是英国公立学校校长中间有数的人物,他在这方面的言论一向以干脆清切见称,值得我们的注意。另有一位校长,柏特莱(J.H.Badley)也承认母亲的一份工作应在任何人之先10。诺士柯德(Norlthcote)也以为在这一件工作上,父母的责任是最基础的,至于家医与教师的责任,乃是后来的事11。在美国也是如此。阿伦夫人(Dr.Mary Wood Allen)主张只要小孩子一有问题,做母亲的便该讲给他听,最初发问的年龄大概是四岁,做母亲的不应以其年岁太小而恝置不理。夫人一面叙述此种讲解的方法,一面又举例以示只要讲解得法,便可以增加母子间的感情与信任12。

研究性教育的人中间,也有少数认为此种教育的开始应在十岁以后,不应过早。我们很不以为然。因为十岁或甚至十岁以后,便发生一种困难。就是,讲解的时候一定不及早年的那样自然,也不能再用简单的语意。同时儿女的身材日就高大,几与成人无大分别,做母亲的也不免觉得难于启齿,要是从小讲惯了的,自然是不成问题,但若是第一次,那真是不好开口。既不容易开口,或自审开口以后,说得不好,或说了不能发人深省,她也许索性完全不说,以不了了之。这样一来的结果,性的事实便依然是一种神秘的东西,让儿女们自己去暗中摸索,于是种种令人难堪与误入歧途的经验又在所不可免了。

把性教育开始的年份展迟,是有害无益的,我们可以从另一方面看到。一个儿童的性的冲动,虽很模糊不清,却往往紧紧追着,驱遣不开;对于这种儿童,尤其是对于其中比较聪明些的,你越是把性的事实遮遮掩掩,他越要窥探,结果可以产生一种病态的性的好奇心理,寻至比较平淡的事实不足以餍其欲壑。这是很早就有人承认的事实。在十九世纪的初年,白都士医师(Dr.Beddoes)就说过:“我们用尽法子来减少男女儿童对于彼此形态上的好奇心,但总是空的。无论做家长怎样的讳莫如深,也无论他们用什么转弯的方法,把这本小说藏过,把那本笔记放开,总不能把儿童们这一类的好奇心压一个透不出气。全部人类的思想史里,离奇诡变的部分亦不为不多了,但什么都比不上青年男女在这一方面所用的种种出奇制胜的心思,任你用天大的秘密,他们总有法子来刺探。只要他们自己刺探到什么,那刺探到的东西,对于他们的想像,便无异火上添了油一般,越发不可收拾。”13卡衡(Kaan)在最早的一本专论性的病态的书里,也把隐讳认作性的精神病的一个因缘。马罗(Marro)也说隐讳非徒无益,而又害之,因为越是遮掩,越容易集中人家的视线14。荷兰名作家墨尔达陀利(Multatuli),在他的书信中间,有一次也提到隐讳的危害,认为隐讳反足以增加儿童的好奇心,并且指出因掩饰而造成的知识的缺乏不特不能保全儿童的纯洁,反足以促进他们的胡思乱想,使愈益的畸形化。(弗洛伊德曾经引用这一番话,并且加以赞许。)阿伦夫人也曾为此向一般的母亲下一忠告,以为千万不应让遮遮掩掩、教人难堪的神情在性的事实上表现出来15。她说:“要是一个教师,在答复这一类问题的时候,怕难为情,那他就不配做教师,因为那种怕难为情的神情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使儿童们感觉到一件好东西受了糟蹋一般的不愉快。这种不愉快的感觉不但要不得,并且是很可以免去的,只要做教师的对于性的纯洁,能够先自认识一番。”她又接着说:“生死同样是生命的大关口,讲起死,我们就有一种庄严肃冒之感,何以讲起生来,便不怎样?难道生命的取消反要比生命的产生来得严重么?”瑞丘蒙夫人(Mrs.Ennis Richmond)写过一本关于母教的书,中间说了不少的有道理有经验的话,有一段说:“我要三令五申地说,我们对于身体某部分所守的秘密实在是儿童思想中危险成分之所由来。从很小的年岁起,大人就告诉他们说,这部分是神秘的,不但神秘,并且是龌龊的,那神秘就从这龌龊中来。”因此,小孩子对于这部分,是没有什么名字的。有时你要提到它的时候,你总是吞吞吐吐地低着脖子说“你那你不应当谈到的小部分”,或其他类似的语气。所以如今我们谈起性的知识,第一你的孩子对于这部分的身体和它的生理作用得有一套便于引用的名字,第二得教他听惯这些名字,也知道自己使用它们,目的要使他很自然地公开地习惯这些名字,好比他习惯耳目手足一类的名字一样。这种说法,因为社会的风尚关系,不能在公众地方通行,但至少你可以在保抱期内,把这种风尚打破,要知道在这期限以内,这种风尚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你的孩子,在公众地方,或在客人面前,有时不免信口地说出你认为不好听或难为情的话或字眼,照寻常而论,你原可以很方便告诉他说:“孩子,我对你说,你这话可以对你爹爹讲,也可以对我讲,但因为各种的理由,在客人面前,人家总是不讲起这一类东西的。”你以后可不要如此,让你的孩子去说好了,不要阻止他(假如你的客人要吓一跳的话,也只好让他去)16。性固然终究是一个神秘的东西,但是瑞夫人也曾经很对地说:“生殖与生产的真正的神秘与通俗的那种鬼鬼祟祟的神秘实在有天壤之别,不可以不辨。”

至于生殖与便溺的器官和他们的作用应该用什么名字来明白指出,也确乎是有些问题。在这些地方,我以为每一个母亲只有用她自己的聪明,参照她所处的社会环境与背景,斟酌办理。我以前在另一个地方讨论“害羞心理的演化”时,曾经提过,在这些地方,人类大都喜欢采用种种新的好听的名词。英文中有许多旧的与简单的名词,在大诗人乔叟(Chaucer)引用的时候还是很正当很自然的,但后来就被俗人认做泥溷中的东西、不足以登大雅之堂。但事实上他们却是毫无疑义的最雅驯的一些名词,并且就字的来源而论,也是最庄严最达意的。所以近来有许多人主张把他们从泥溷中拯救出来,把它们原有的庄严的意义教给儿童们。有一位医界的朋友写信告诉我,他总是对他的儿女们说,那些关于性的粗俗的名词实在是很美的古字,所以我们只要认识得正确,我们绝不会把它们当作开玩笑的资料。它们既很单纯简洁,又很庄严稳重,确乎能够把生命的中坚的事实传达出来,只有那些最低级的鄙俚不堪的人才会把它们看做**的事物,因而资为笑乐。有一位美国的科学家对此也有同样的见地,他曾经私自不出名地编印过几本关于性问题的小册子,在这些小册子里他就通体很不客气采用这些古雅的简单的名字。我以为这是我们应该追寻的理想,固然我们也承认在今日之下要达到这种理想,也有很显明的困难。但无论如何,做母亲的应该在这方面有充分的准备,对于儿童随时要提到或问到的那些身体的部分与其生理作用,应该都有正确的名词,而废弃模糊暗射的名词不用。

注释(Endnotes)

1.《爱的成年》(Love’s Coming of Age),原书,第9页。

2.见《知识之树》(The Tree of Knowledge)一文,载在1894年6月之《过眼新录》(New Review)杂志。

3.《母道的保护》(Mutterschutz),1905年,第二小册,第91页。

4.1903年6月至9月之《法医杂志》(Medico-Legal Journal)。

5.见霍氏所著《婚姻制度史》(History of Matrimonial Institutions),第三册,第257页。

6.同本书“性冲动的早熟的表现”注10所引书,第264页。

7.《母亲之责任》(Die Aufgabe der Mutter),载在《性教育学》(Sexualp?dagogik),第13页。

8.《母亲之责任》(Die Aufgabe der Mutter),载在《性教育学》(Sexualp?dagogik),第35页,但另为一文,曰《民众学校中的性问题》(Die Sexualle Frage in die Volksschule)。

9.《母与子》(Mothers and Sons),第99页。

10.《性的难题》(The Sex Difficulty),载在1904年6月之《广识杂志》(Broad Views)。

11.《基督教与性问题》(Christianity and Sex Problems),初版,第25页。

12.《儿女的信托与其酬报》(Child-Confidence Rewarded)及其他小册。

13.《卫生论》(Hygeia)1802年出版,第三册,第59页。

14.《春期论》(La Pubertà),第299页。

15.《卫生论》(Hygeia)1802年出版,小册,第5页。

16.《童年》(Boyhood),第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