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吃早饭差不多有一个钟点,所以我们就离开正房,走进了树林。因为汤姆说挖地道的时候我们得有点光照着才好挖,但一盏灯太亮,可能会给我们带来麻烦。我们需要许多人们叫作狐火的东西。那是些烂了的木头块,它会在黑暗的地方发出很小的一点光。我们弄了一捧,把它藏在树林里,然后坐下来休息。汤姆不很满意地说:“真要命,这整件事情还是太容易,太不用动脑子了。弄出一个困难的计划实在太伤脑筋了。可惜没有人在那儿看守,要不然就可以给他下药麻翻。那里应该摆上一个岗哨才对,可现在连一只可以喂点昏睡药的狗都找不着。吉姆的一条腿上拴上了脚镣,上面的链子有十英尺长,另一头在他的床脚上。但这有啥难的?把床架子往上一抬,就能把链子拿下来。而且西拉斯姨夫谁都相信,就那样把钥匙交给那个傻蛋黑奴,也没派个人来看着他。说起来吉姆早就可以从那个窗户洞里钻出去的,但他腿上缠着十英尺长的链子,让他没法到处走。该死的,哈克。这种安排太傻了,我从来没见过。所有困难的条件都得咱们自己弄出来。好吧,也只好这么将就将就了。我们只能利用手头的材料,尽量弄得麻烦点。不管怎么说,我们必须记住一件事,那就是,把他偷出来时越困难、越危险,我们的脸上就越有光彩。这些麻烦本来应该是抓了吉姆的人制造的,但既然他们没干,那就得由我们开动脑筋制造了。比方说点灯这件事吧。其实,我们只要心里想着点灯危险就行了。说老实话,哪怕咱们大摇大摆地点上一串火把干活都没事儿。嘿,我刚好想到,我们一有机会就得找点材料,造一把锯子才行。”
“要锯子干吗?”
“要锯子干吗?我们不是得把吉姆的床腿锯断,这才能把链子松下来吗?”
“哎,你不刚刚说了,床架子往上一抬,链子就能拿下来了吗?”
“哎呀,哈克·费恩,也就你才会这么干。你干啥事儿都冲着最不用花脑筋的方法去。难道你从来都不读书吗?特伦克男爵、卡桑诺瓦、本韦努托·契里尼或者亨利四世[1],关于他们的英雄事迹的书你一本都没读过?你听谁说过,劫狱的时候会用这种软绵绵的方法?从来就没有啊。最权威的方法,全都是得把床腿锯成两截,让它还像原来那么竖在那里,并且把锯末子吞了,让人看不出来,另外还得在锯断的地方抹上点土和油腻啥的,哪怕总管眼睛再尖也看不出有锯过的痕迹,而且以为那根床腿还照样好使唤,啥问题都没有。然后,到了起事那天,你对准床腿踢它一脚,它就垮了,这时就可以把链子拿掉,然后就可以开溜了。下边就是把绳梯挂上城垛,接着就顺着绳梯往下滑,不料却在松开绳梯时在护城河里摔断了腿。你瞧,这正是因为你的绳梯短了十九英尺啊。但这时你的马和忠诚将士都在那儿等着,他们赶紧把你捞出来扔到马鞍上,然后你就溜之大吉,跑到你的老家朗格多克[2]或者纳瓦拉[3]去,或者管他什么别的地方去了。这才叫有气派呢,你懂不懂啊,哈克。我希望这个棚屋外有一条护城河,要是逃跑那天晚上有时间,咱们可以好好挖一条。”
我说:“咱们不是要在棚屋底下挖地道把他偷出去的吗,我们要护城河干吗?”
但这话他根本没听见。他把我和一切全忘了,只顾两手支着下巴想啊想的。没过多久,他叹了口气摇摇脑袋,接着又叹了一口气说:“不行,那么干不行,没那个必要。”
“什么没必要啊?”
“没必要锯掉吉姆的腿啊。”他说。
“我的上帝!”我说,“你疯了,当然不能锯掉他的腿啊。而且,你到底为啥要锯他的腿?”
“嗨,有些大行家就是这么干的。他们没法把铁链子弄断,就把自个儿的手砍了才逃走了,砍掉腿就更好了。但这事咱们只能想想就算了。在我们这种情况下没这个必要,而且,吉姆是个黑奴,他弄不懂为啥要这么干,也不知道欧洲都有啥习惯。所以我们只好不弄这些了。但有一件事非干不可,就是他得有一条绳梯。我们可以把我们的床单撕了给他做一个,这难不倒咱。我们还可以把绳梯放到馅饼里送给他,因为大部分人都是这么干的。比这更恶心的馅饼我也尝过呢。”
“我说汤姆·索亚,你都在那儿瞎说了些啥啊?”我说,“吉姆要绳梯啥用也没有。”
“他一定得用绳梯。你该说你自己瞎说才对。是你自己什么都不懂。他非得用绳梯不可,人家全都用的。”
“他拿那个破绳梯到底有啥用?”
“有啥用?难道他就不可以把绳梯藏在**?人家全都这么干的,所以他也非得这么干。哈克,你好像啥都不打算照着规矩来,你总是想发明创造,自搞一套。就算他没用上绳梯,那又怎么样?它不是还在他**吗?他逃跑了之后,那就是一条线索,人家可以去抓他的。你总该知道,别人总是需要线索的呀。当然他们想要了。你就好意思一点也不给人家留?那可就太不知道体贴别人了,对不对!我从来没听说有这种事。”
“好吧,”我说,“如果这就是规矩,那我们自然也不好破坏了对不,但有一件事很要紧呢,汤姆·索亚,就是你想撕床单做绳梯那件事。要是真那么干,萨莉姨妈肯定不会饶了咱们的,你可以拿你的命来打赌。照我说,我们就拿核桃树皮给他搓一条吧,又不用花钱,也没毁了东西,而且也像你拿破布条弄的一样,可以放到馅饼里,可以藏在草垫子里。至于吉姆嘛,他反正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所以哪种绳梯都无所谓——”
“哈克啊哈克,你简直气死我了,要是我跟你一样什么都不懂,我指定会捂住嘴巴不吱声,我肯定会这么做的。堂堂国家要犯,靠核桃皮绳梯逃命?你真是笑死活人哪。”
“好吧,汤姆,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但你听我一句劝,还是让我从哪根晾衣服绳子上借一条床单吧。”
他说这可以,但他还让我再借一件东西:“再借一件衬衫吧。”
“我们为啥需要衬衫呢?”
“吉姆得在衬衫上写日记。”
“去你妈的,吉姆又不会写字。”
“就算他不会写字吧,但如果我们拿旧白蜡勺子或者旧桶圈上的铁皮给他做一支笔,他总能在衬衣上圈圈叉叉地画点啥吧?”
“什么呀汤姆,我们可以从鹅身上拔根羽毛,给他做个好点的,而且也容易多了。”
“你真是个白痴,关在城堡地牢里的囚犯上哪儿去找鹅来拔毛做笔?他们总是用手头上有的东西做笔,像旧黄铜烛台之类的东西,全都是些最硬、最结实、最不好摆弄的玩意儿,要花他们几个礼拜几个月时间才能弄出来一个,因为他们只能在墙上磨。哪怕鹅毛笔摆在眼前,他们也不会去使唤的。你那一招不合规矩。”
“那好吧,我们又怎么弄墨水呢?”
“许多人用铁锈和上眼泪做墨水,但那是平常人和女人干的。最出名的行家用的是自己的血。吉姆就可以这么干。比如说,他想发出一条普通的神秘小信息,让全世界知道他被囚禁在什么地方。这时候,他可以用叉子在一个白铁盘子底上把它写出来,然后把盘子扔出窗外。铁面人[4]就总是这么干,这也算是个该死的好办法。”
“可吉姆没有白铁盘子,他的饭食都装在锅里。”
“那没事,我们可以给他弄一些。”
“他在盘子上写的字谁也不认识。”
“这有啥关系呢,哈克·费恩?他只管写上去,然后把盘子扔出去就是了,你并不需要读出是啥意思。其实啊,一个囚犯在白铁盘子上写的东西,你有一半都认不出来。他们在别的东西上写的也一样。”
“那干吗要浪费那些盘子呢?”
“什么?该死的,那些盘子又不是囚犯的。”
“但它们到底也是哪个人的财产啊,对不对?”
“就算是又怎么的了?囚犯才不会管这一套——”
他说到这里突然停下了,因为我们听见早餐号响了。于是我们离开树林子,朝正房走了过去。
后来,那天上午我在晾衣绳上借了一条床单和一件白衬衣,然后我找到一个旧口袋把它们装了进去。接着我们就去拿狐火,把狐火也放进了口袋。我把这叫作借,因为我老爸总是这么叫的,但汤姆说这不是借而是偷。但他说我们代表了囚犯,而囚犯不在乎怎么拿东西,只要拿就是了,而且谁也不会为这个责备他们。汤姆说,囚犯想逃跑而偷东西不是犯罪。这是他的权利。于是,既然我们代表了一个囚犯的利益,那为了让他能够从监狱里逃跑,只要这里的东西有一丁点用处,我们就都有权利拿。他说,如果我们不是囚犯,那情况就很不一样了,如果不是囚犯,那只有卑鄙下流的人才会去偷东西。就这样,我们认为,在这里我们可以顺手拿任何东西。但在以后有一天,就因为我在黑奴那边种的地里偷了一个西瓜吃,他就狠狠地骂了我一顿,还逼着我给那些黑奴送了十分钱,却不让我说是为了啥。汤姆说,他的意思是,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我们才啥都可以偷。我说,那好了,我需要那个西瓜。但他说,我并不需要用那个西瓜越狱,差别就在这里。他说,如果我需要把一把刀子藏在西瓜里,送给吉姆去杀总管,那我就可以去偷那个西瓜了。于是我也就不再说啥了,但是,如果每次我有机会偷西瓜时都得坐下来,好好去琢磨这么多肉眼看不见的差别,那我就真的看不出来当囚犯代表有啥好处了。
不管怎么说吧,我们那天上午就那么一直等着,一直等到人人都去忙自己的事,院子里一个人影都看不着了为止。然后汤姆就拎着那个口袋进了披屋,我站在靠后面一点望风。他没过多久就出来了,我们就走到一堆柴火那儿坐下来说话。他说:“现在,除了工具,我们全都准备妥了,工具也没啥不好办的。”
“工具?”我问。
“对呀。”
“干啥的工具?”
“当然是挖地道的啰。我们总不能在地上啃出洞来让他爬出来吧,对不对?”
“那里不是有不少破镐头啥的吗,用它们就不能给黑奴挖个洞了?”
他转身看着我,就好像我不知道自己有多可怜一样,那种神情简直让人能哭出声来。他说:“哈克·费恩啊哈克·费恩,难道你真的听说过,曾经有哪个囚犯有一个大立柜,里面装着的全是镐头啊,铁锨啊,还有所有一切现代装置,可以让他把自己给挖出来?现在,如果你还有一丁点理智,让我来问问你,如果他有这些玩意儿,他凭啥能表现出无畏的英雄气派呢?他们不如干脆把钥匙给他,眼睁睁地看着他逃跑算了。听着,哪怕是一个国王在坐牢,他们也不会把镐头铁锨这些东西给他的。”
“那好吧,”我说,“如果我们不想用镐头和铁锨,那我们用啥呢?”
“两把水果刀。”
“用水果刀去挖披屋下面的地基?”
“没错。”
“得了吧,汤姆,这太愚蠢了。”
“愚不愚蠢有啥关系,这样做才没问题,按规矩就得这么办。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其他的办法,而且,在我读过的所有这方面的书里,干这种事大家都只有这么一种方法。他们总是用水果刀挖地道,而且,你要知道,他们可不是在挖土,通常挖的都是坚硬的石头。他们就这样一个礼拜又一个礼拜地挖,没完没了地挖。嘿,就有一个人,他被关在马赛港的蒂夫城堡[5]里,他就是用这种方法挖了地道逃出来了。你猜猜,他花了多长时间?”
“我不知道。”
“猜猜就是了。”
“我不知道。一个半月吧。”
“三十七年啊!而且那一头挖到了中国。那才叫厉害呢。我真恨不得把这座碉堡的地板也变成硬邦邦的石头。”
“吉姆在中国一个熟人也没有啊。”
“那有啥关系?那个人[6]不也没熟人吗?但你怎么老是杂七杂八地东扯西扯呢?你就不能说话的时候别跑题儿吗?”
“好吧,我不在乎他出来会跑到哪里,只要他跑出来了就行了。我相信吉姆也不在乎。但不管怎么说,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吉姆上年纪了,要我们用水果刀挖地洞救他出来,只怕他活不了那么多年啊。”
“你放心,他能活到的。咱这是泥土地基,你不会觉得也要挖三十七年吧。”
“那得挖多久呢,汤姆?”
“我们没法子尽量多挖一阵子,因为搞不好西拉斯姨夫很快就会从新奥尔良那里得到回信。那时他就会知道吉姆不是从那里来的。接下来他就会出广告,说抓到了一个名叫吉姆的逃跑的黑奴,让主人来领,或者这一类事情。我们没法冒险尽量挖,该挖多久就挖多久。本来我们应该挖个三两年的,但我们不能等那么久。现在的状况很不清楚,所以我提议这么干:我们尽快地把地道挖通,然后我们就说是挖了三十七年就行了。然后,只要听到啥风吹草动的,我们就立刻把他捞出来,让他逃跑。是啊,我觉得这是最好的方法。”
“这还差不多,听起来像那么回事,”我说,“光是心里想想,又不花钱,也不费事。如果有这个必要,只当我们挖了一百五十年也没啥。这么干以后也不会在心里觉得有啥不对劲的。那我就开始动手了,偷它两把水果刀来。”
“偷三把吧,”他说,“有一把得拿来做锯子。”
“汤姆,我希望我说这话不算不守规矩,也不算心不诚,”我说,“有一把生了锈的旧锯条,现成的啊,就插在熏肉房后面的挡雨板下面。”
他看上去有点心烦,有点泄气。他说:“哈克,想教会你点东西,那可真是白费工夫啊。去偷刀子吧,要三把。”于是我就去偷了三把。
[1] 特伦克(1726—1794),奥地利军人;卡桑诺瓦(1725—1798),意大利教士;契里尼(1500—1571),意大利艺术家、作家;亨利四世(1553—1610),法国国王。这些人都被囚禁过,也都曾试图越狱。
[2] 古代法国南部的一个省。
[3] 中世纪位于西班牙东北部和法国西南部的一个王国。
[4] 铁面人是法国历史上的一个神秘的政治犯,坐了几十年牢,最后于1903年死于巴士底狱。大仲马也曾以此为素材写过一部小说。
[5] 法国历史上的国家监狱,大仲马的作品《基督山伯爵》中的主人公当时就关在这里。
[6] 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中的主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