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阿肯色州醉鬼之死(1 / 1)

现在太阳已经升起来了,但我们还在漂流,没有停下来系船。没过多久,国王和公爵都出来了,但看上去很累很疲乏,脸色很不好。不过他们跳到河里游了阵子水,上来就好多了。早饭后,国王坐在木筏的角落里,脱了靴子,挽起裤腿,两条腿在水里晃悠着,看上去悠闲自在得不得了。然后他点起烟斗,开始背《罗密欧与朱丽叶》里面的台词。记住了之后,他和公爵就一起排演上了。公爵必须反复教他怎么说每一句话,怎么叹气,怎么把手放在胸前的心窝子上。没过多久,公爵说他做得极好。“可就是啊,”公爵说,“你说罗米欧的时候不能张嘴大声喊!你那就像是公牛叫,你必须温柔,说得软绵绵的,有气无力的,就像这样:‘罗……密……欧!’嗯,就是这么个意思,因为朱丽叶是个甜美可爱的小丫头,还是个孩子哪,你瞧,她可不会像头公驴似的嗷嗷叫。”

他们接下来又拿出了两把公爵用橡树枝子做的长剑,开始练习斗剑了。公爵说他自己是理查三世,他们就在木筏上打来打去,那种场面看上去相当可观。但没多久,国王绊了一下,一跟斗掉到河里去了,接着他们就休息了,还讲起了他们在其他时候在河上的各种探险经历。

午饭后公爵说:“喂,卡皮特[1],你瞧,俺们想把这次演出办成第一流的大节目,所以俺想,俺们应该在里面再加上点啥。不管怎么样,俺们需要在恩阔尔[2]之后放点东西上去。”

“啥是恩阔尔啊,不拎清沃水?”

公爵给他解释了一通,然后说:“俺的恩阔尔将是苏格兰高地舞或者水手的角笛舞。可你怎么办呢,让俺想想,嗯,有了,你可以来上一段哈姆雷特的土牌(独白)。”

“哈姆雷特的啥?”

“没错,哈姆雷特的土牌。这是莎翁最著名的一段。啊,多么璀璨,多么璀璨哟!剧场中的观众全都为它癫狂。俺的书里面没有,俺只带着一卷,但俺想俺可以把它背出来。只要俺来回踱上几步,就必定能从记忆的殿堂里把它拼出来。”

于是他来回走着,想着,时时令人担心地紧锁眉头。接着他死命地把手压在脑瓜盖子上,蹒跚地倒退,发出呻吟。随后他长叹着,还假装哭泣。他的这种表演实在非常好看。他慢慢地想起来了,并叫我们好好听着点儿。这时他摆出了最为高贵的架势,一只脚向前探出,两条胳膊高高地向上方伸展,他的头向后仰着,望着远方的蓝天。接着他便开始扯破嗓子地咒骂,咆哮着磨牙。最后他终于开始说话了,整个过程中他都在怒吼,两臂张开,胸脯挺起,在他面前,我过去见过的任何表演都只是小儿科。下面就是他的话,是他教给国王的。我对它印象深极了,一点儿都没费事儿就记住了:

活下去呢,还是不,这是一柄亮锃锃的出鞘宝剑,

使这漫长的一生,变成了无涯的苦难,

挑着此等重担,再访勃南森林,然后到邓斯纳恩近边,

死后的际遇令人恐惧,

谋杀了无辜的睡眠,

辉煌的自然本能另辟蹊径,

让我们宁愿抛出梦魇的歹毒之箭,

也不肯逃离,生活在陌生人中间,

正是为此,我们才如此踌躇、拖延。

敲门去吧,只愿你能打断邓肯的酣睡!

只因为,谁能忍受鞭挞和嘲笑,苟活于苍茫人世间。

暴君在肆虐,高傲之人的欺凌,

法庭的延误,他的痛苦可能为他打开大道,去往阴间,

这是夜半的荒野,墓穴之门在寂静中豁然打开,

黑压压的世俗丧服,带着阴冷之气,来自天边。

世人前往阴间,无人回还。

毒气阵阵,喷向人们,阴风不断。

这让人性刚毅的本色,如古语所言的可怜猫咪,

烦恼顿生,展现出病态的容颜,

如阴霾般阵阵袭来,压上房屋的顶盖,

让漂浮的航程顿改,不再一往无前。

力量消散,失去了行动的名分指南。

这正是人人希望的美好结局哦,光明璀璨。

美丽又傲慢的奥菲利亚,且慢,

你大理石的樱唇不要张开,大而又笨,令人厌倦。

此去女尼庵——快快动身,切勿流连![3]

嘿,那老头儿倒也喜欢这段话,没多久就记牢了,接着便有了第一流的表演。他似乎天生适合这一角色。他一上了手就激动起来了,结果又是咒骂又是眼泪又是暴跳如雷,这种方式可真是让人觉得十分可爱。

一找到了机会,公爵就想办法印了几份演出海报。此后的两三天,我们在河上漂游的筏子变成了一个非常热闹的地方,因为用公爵的话来说,筏子上总有人在斗剑和排练。一天早上,就在我们已经深入阿肯色州很远的时候,我们在一道大河湾旁看到了一个小小的镇子。于是我们就在镇子上游大约四分之三英里的地方系上了筏子。这是一道大河湾的入口处,柏树丛密密麻麻地遮盖着它,看上去像条隧道。除了吉姆,我们都坐进了独木舟划向下游,要看看有没有机会在镇上表演。

结果我们非常走运。那天下午会有一家马戏团到访,乡下的人已经开始进镇了,他们是坐着各种老式篷车或者是骑马来的。马戏团会在入夜之前离开,这样我们的演出很可能可以办成。公爵租下了法院大楼作为演出地点,我们到处张贴海报,上面写着:

莎士比亚再放异彩!

神奇的魅力!!

今夜演出,机会难得!!!

闻名世界的悲剧表演大师,来自伦敦德鲁里巷大剧院的小戴维·加里克,联手伦敦皮卡迪利布丁巷怀特查佩尔区皇家干草市场剧团与皇家大陆剧团的老埃德蒙·基恩,联袂出演辉煌的莎士比亚壮观名剧:

《罗密欧与朱丽叶》中露台情话一场!!!

罗密欧…………………………加里克先生

朱丽叶…………………………基恩先生

剧组上下倾情协助!

全新服装,全新布景!全新道具!

同时上演:《理查三世》中宽剑决斗一场,扣人心弦,大师绝技,令人毛骨悚然!

理查三世…………………………加里克先生

里士满…………………………基恩先生

加演(经特别请求):哈姆雷特的不朽独白!!

传奇大师基恩先生献技!曾在巴黎连续上演三百夜爆满!

本剧组将赶赴欧洲上演,此处只停留一夜!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入场券二十五分一张,儿童、仆人十分。

然后我们就在镇上闲逛。大部分店铺和房屋差不多全都是摇摇晃晃的旧建筑,用干木头搭起来的,从来没有上过油漆。房子如同踩高跷似的架着木桩,离地三四英尺,这样一来,要是河流泛滥便不会损坏。房子周围有小花园,但除了吉普逊野草和向日葵就没长啥东西,有的只是火烧之后剩下的灰堆、破烂的靴子和鞋子、碎瓶子、烂布和用坏了的白铁炊具。围墙是用各种不同的板子拼成的,全都是在不同的时间内用钉子钉上的,东倒西歪的,围墙大门一般就只一个合页,也就是根皮条。有些围墙曾经在不知何年何月粉刷过,但公爵说必定是在哥伦布的时代,看上去他说得有道理。花园里经常有猪,人们见了就把它们赶出去。

所有的店铺都在一条街上。它们的正面都支着自制的白色遮阳篷。从乡下来的人就把马拴在遮阳篷的支架上,篷子底下有空着的纺织品箱子,一些无业游民就整天坐在箱子上,用他们的巴罗刀在箱子上刻来划去,或者嘴里嚼着烟草,或者张嘴打哈欠、伸懒腰。他们真是群二流子。他们一般都戴着宽得如同雨伞一样的黄色草帽,但不穿外衣或者背心。他们相互间称呼对方为比尔、巴克、汉克、乔、安迪啥的,说话时懒洋洋、慢腾腾的,还加了不少骂人话。每个遮阳篷柱子上差不多都倚着这么一个懒汉,他几乎总是把手放在裤兜里,只是在拿烟草或者挠痒痒的时候才会拿出来。他们整天说的就是这样一类话:“汉克,给我点烟草嚼嚼吧。”

“这可不行,我就剩下一口了。你问问比尔吧。”

比尔或许会给他一口,或许会撒个谎说他也没了。有些懒汉一辈子一分钱都没有过,就连烟草都没有一口。他们嚼的烟草都是借来的。他们会对某个人说:“杰克,我真希望你能借给我一口烟草嚼嚼,我刚刚把我剩下的那口给了本·汤普森了。”这种话几乎每一次都是在说谎。除了外乡人,这种话谁也骗不了。但杰克不是外乡人,所以他说:“你给了他一口,是吗?你姐姐的男人的奶奶还给了他一口呢。雷夫·巴克纳,你先把你已经从我那里借去的那几口还回来,然后我就借给你个一吨两吨的,连利息也不要。”

“听我说,我确实有一次还过你一些啊。”

“对着哩,你是还过,大约六口吧。你借的是铺子里的正牌货,还给我的是狗都不喜见的破烂东西。”

铺子里的烟草是平展的黑色板烟,但这些家伙通常嚼的是一种用乱七八糟的野生烟叶炮制的东西。当借到一口烟时,他们通常不用小刀切下来,而是把嚼烟放在两排牙齿中间,并且用手撕,直到它断为两截。然后,店铺主人会哭丧着脸,看着还带牙印的整板烟,语带讽刺地说:“把你嚼掉的烟还我,拿你的这口烟去吧。”

所有的街道和胡同全都是一片烂泥,到处除了烂泥还是烂泥。像柏油一样的黑色烂泥,至少两三英寸深,有些地方差不多有一英尺深。到处都是哼哼唧唧的猪在游**。有时你会看到满身泥污的母猪领着一群猪崽在街上晃**,占着大路中央,过路的人只能绕着走。它好像在猪圈里一样悠闲,放开四肢让猪崽吃奶,腿舒展着,眼睛紧紧地闭着,耳朵呼扇着,舒服得好像能拿薪水。结果没多久,一个懒汉就喊上了:“上,小伙子!虎子,咬它!”于是就有一两只狗冲了上去,咬着母猪的耳朵打秋千,几十只狗也紧跟在后面。这时母猪就发出最可怕的尖叫声,狼狈逃窜,那伙无赖就会站起来大声狂笑,看着母猪逃远,仿佛为有这样的热闹可看而谢天谢地。然后他们就又恢复原状,直到有了狗打架才又有了精神。狗打架差不多是最能让他们乐呵的事儿了,但可能更让他们兴奋的,是抓上一只野狗,在它身上浇上煤油点燃,或者是在它尾巴上拴上破铁锅,看着它疯狂地跑到死。

一些在河边的房子已经歪歪斜斜地偏到了河岸外面了,快要塌到河里了,住在里面的人已经搬了出来。另外一些房子的哪个角落里,下面的河岸已经塌陷了,房子就这样悬在水面上。这样的房子里面还有人住,但很危险,因为有时候,像房子那么大的一块土会一下子塌陷。有时候,一片大约四分之一英里见方的土地会一点一点地塌陷,结果这么一块地方会在一个夏天里全陷进去。这样的镇子只得不断地向后收缩,收缩,再收缩,因为河流在不断地啃着它。

越是靠近中午,街上的车马就越是挤得厉害。各家各户都从乡下自带午饭,在车上吃,威士忌也喝得不少。我见到了三起打架事件。没过多久,有人喊道:“老博格斯来了!从乡下来了,每月醉酒一次的人来了。他来了,伙计们!”

那些二流子看上去个个都很高兴。我看他们习惯了拿博格斯找乐子。其中一个说:“不知道他这回要杀谁。如果他真的把他二十年来要杀的人全杀了,他现在一定声名显赫了吧。”

另一个说:“我真希望他这次说要杀我,因为那我就知道,我一千年都死不了。”

博格斯骑在马上快步跑进来了,像印第安人那样大喊大叫。他大声喝道:“让道让道。我来开战了。我一动手杀人,棺材就要涨价。”

他醉了,在马鞍上摇摇晃晃。他有五十多了,脸膛红彤彤的。人人都朝他连喊带叫,笑他骂他,他也回骂他们,说他很快要把他们给杀掉。但他说他们得等一会儿,因为他这次进城是来杀舍伯恩乡绅这老鬼的。他说他信奉的人生格言是:“先吃肉,然后再吃零七八碎的。”

他看见了我,然后就骑马冲过来说:“你这小子从哪儿来的?你找死吗?”

然后他又只管骑马走去。我被吓着了,但一个男人说:“他是跟你闹着玩的;他一喝醉了就这样。他是阿肯色州脾气最好的老家伙了,不论喝没喝醉,他从来没伤过啥人。”

博格斯骑马来到镇上最大的铺子前。他低下头来,这就可以看清遮阳篷帘下的情况。他喊道:“舍伯恩,你给老子滚出来!看看被你坑了的人!今儿个老子找上你这条老狗了,就是要宰了你!”

他就是这么不断地骂下去,想到什么就骂什么。整条街的人都挤过来了,大家都在边听边笑,他也就这么接着骂。没过多久,一个神气十足、看上去五十五岁上下的人从铺子里走了出来,他身上穿着的衣服是整个镇上最阔气的。人群向两边退开,让他走进圈子。他冷静地对博格斯慢慢地说:“够了,博格斯,你有完没完。听着,我让你闹到一点钟。记住,一点钟为止,闹到那时你就滚。到了那时,你再开口骂我一个字,哪怕你跑到天边,我都会把你给揪出来。”

然后他转身就走。大家看上去好像都被他镇住了。谁也没动弹,也没有谁再笑了。博格斯骑着马,一边在街上来回走动,一边还在扯着嗓子骂舍伯恩。最后他来到铺子前,这时有些人聚在他周围,想叫他别再骂了,但他哪里肯听。他们告诉他,再过大约十五分钟就一点了,他现在千万别再骂了,赶紧回家去吧。但博格斯根本不听。他拼了老命地骂舍伯恩,并把自己的帽子扔到泥地上,骑着马在上面跑过。没过多久,他又发疯似的骑马从街上跑了回来,花白的头发在身后飘**。每个能凑到他跟前的人都尽力哄他下马,这样他们就可以把他关起来清醒清醒,但他们根本做不到。他又一次跑过街道,继续骂舍伯恩。紧接着有人说:“把他女儿找来!快点去把他女儿找来。他有时会听她的。要是还有人能劝住他,那就是他女儿了。”

于是有人跑去找她。我沿着街道走了几步停了下来。大约五分钟十分钟的样子,博格斯来了,但这回没有骑马。他光着头,歪歪倒倒地穿过街道向我走来,一边一个朋友扶着胳膊架着他,带着他快步走过。他不说话了,看上去挺不舒服。他再没有不想走的意思,而是自己也在设法快走。有人喊道:“博格斯!”

我朝那边张望,看看是谁在说话,只见那人正是舍伯恩乡绅。他笔直地站在街心,右手端着一支手枪,斜举着指向天空,没有瞄准任何人。也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小姑娘跑了过来,两个男人跟她一起跑。博格斯和扶他的人转身看是谁喊他。这时他们看到了手枪,于是扶他的人都跳到了一边。只见舍伯恩把枪口慢慢放低,最后端平,两边枪筒的机头都张开了。博格斯举起双手喊道:“上帝啊,别开枪!”“砰!”第一枪响了,博格斯晃晃****地往后退,手在空气中抓着。“砰!”第二枪也响了,博格斯踉踉跄跄地接着后退,随后双手张开,沉重地仰面摔倒在地。那个小姑娘尖声叫着冲了过来,哭着喊道:“哦,他打死了爸爸,他打死了爸爸!”人们在他们周围围了一圈,肩贴肩地挤在一起,全都伸长脖子想看个仔细。内圈的人想把外面的人挤出去,嘴里喊着:“退后!退后!让他透口气!让他透口气!”

舍伯恩乡绅把手枪往地上一丢,转身就走。

人们把博格斯抬进了一间小杂货铺,他们还是在周围挤成一团,整个镇子的人都跟过来了。我冲了过去,在窗边占了个好地方,那里离他挺近,我可以透过窗户看见他。他们把他放在地板上,用一本大《圣经》给他当枕头,又打开另一本《圣经》放在他胸前。他们先是把他的衬衣撕开了,我能看见一颗子弹打的伤口。他喘了十几口粗气,吸气时胸脯顶起了《圣经》,呼气时《圣经》又往下降,然后就不动了。他死了。他的女儿又哭又叫,但人们把她从他身边拉开了。她大约十六岁,长得很甜很温柔的样子,但脸色苍白得可怕。她准是吓坏了。

结果,整个镇子的人很快就全来了,他们扭着推着,把身边的人向一边搡,想看清窗子里面啥情况,但那些已经占据了好地方的人不肯相让。后面的人一直在说:“让让吧你们,你们看够了吧,你们一直待在那里,我们呢?这太不对了,太不公平了。给别人个机会看看嘛。你们为什么把好事全给占了?”

于是他们就在那里吵来吵去,我赶紧溜了出来,一门心思担心出事。街道上到处都是人,大家都很兴奋。看到枪击的人在告诉别人怎么个情况,每个在场的人周围都围着一大群人,伸长了脖子听。有一个瘦高个男人,一头长发,脑后戴着一顶白色大礼帽,手里拎着一柄把手弯曲的手杖。他在地上画出了博格斯和舍伯恩各自的位置,他周围的人跟着他从一处走向另一处,看着他的每一个动作,不断点头示意说自己明白了,而且他们还哈着腰,两手放在大腿上,看着他用手杖在地上画着。然后他直挺挺地站在舍伯恩站着的地方,皱着眉头,用礼帽的帽檐遮住眼睛,大叫一声:“博格斯!”然后把手杖慢慢往下放到水平位置,接着说:“砰!”接着就摇摇晃晃地向后倒退,又说了声:“砰!”随后便仰面倒地。看到的人都说他表演得一点都不差,说事情就是这么发生的。然后就有十几个人拿出酒来请他喝。

嗯,没过多久,一个人说,咱们应该自己动手,把舍伯恩这家伙用私刑给宰了。一分钟后人人都这么说,于是他们就出发了,个个都在发疯似的大呼小叫,边走边把路边人家的晾衣服绳子扯下来,要把舍伯恩勒死。

[1] 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的姓,也就是皇太子的姓。

[2] 观众要求再次演出。

[3] 公爵的这份“哈姆雷特独白”颠三倒四,其中还加入了《麦克白》和《理查三世》中的台词,令人忍俊不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