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过了半分钟,打开的窗户里传出了声音,但没人露头:“准备好了,小伙子们!外边是谁?”
我说:“是我。”
“你又是谁?”
“我是乔治·杰克逊,先生。”
“你想干啥?”
“我啥也不想干,先生。我只是过路的,但那些狗不让我过去。”
“半夜三更的,你在这里偷偷摸摸地干啥?说!”
“我没偷偷摸摸的,先生。我从轮船上掉到水里了。”
“哦,是这么回事,对吗?谁点盏灯出来看看。你刚刚说你叫什么?”
“乔治·杰克逊,先生。我只是个男孩儿。”
“你听我说,如果你说的是真话,你就不用害怕,谁也不会把你怎么样。但你别乱动,就站在你现在那个地方。你们谁去一趟,把鲍勃和汤姆叫过来,带着枪过来。乔治·杰克逊,还有别人跟你一起吗?”
“没有,先生,就我自己。”
我现在能听到房子里人们走动的声音,还看到了光亮。那人喊道:“把蜡烛拿开,贝琪,你这个老糊涂,你就不能长点脑子吗?把它放在前门后的地板上。鲍勃,如果你和汤姆准备好了,那就站好位置。”
“准备好了。”
“现在你听我说,乔治·杰克逊,你认识谢泼德森这家人吗?”
“不认识,先生。我从来没听说过他们。”
“好吧,可能是真的,但也可能不是。听着,全都给我准备好了。乔治·杰克逊,往前走。注意,别着急,你要很慢很慢地走过来。如果跟你一起来的还有别人,让他靠后,如果他敢站出来,枪可不长眼。现在就过来吧。慢点走过来。自己把门打开一条缝,别开大了,现在从门缝里挤进来吧。你能听到我的话吗?”
我一点也没着急。哪怕我想着急,我也做不到。我一次慢慢地迈一步。周围一点声音也没有,我想我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狗也和人一样静悄悄的,但它们就跟在我后面一小步。我走到了三根原木搭成的台阶前,这时我听到开锁、拉门闩和打开插销的声音。我把手放在门上,轻轻推开一点,再推开一点,一直推到有人说:“行了,够了。把头伸进来。”我照做了,但觉得这有点像是把脑袋送进去让他们砍。
蜡烛在地板上,那伙人在那里看着我,我看着他们,就这么对望了大约十几秒钟。三个大个儿男人用枪对准了我。我跟你说,这让我心里直打战。年纪最大的那人一头花白头发,六十岁上下,其他两个人三十岁或者多点,全都相当英俊,还有一位特别慈祥的老太太,也是一头花白的头发,她身后还有两位青年女子,我看不大清楚面貌。那位老绅士说:“好了,我看没啥问题。你进来吧。”
我一进来,那位老绅士就锁上了门,上了门闩,插上了插销,然后告诉那些青年男子带着枪进来。他们全都走进了一个大客厅,地板上铺着新的碎呢地毯。他们全都聚集在一个角落里,从正面窗户开枪打不到这个角落。其他方向都没有窗户。他们拿着蜡烛,仔细地看着我,而且全都说:“没错,他不是谢泼德森家的人,没有老谢家的那股子味儿。”然后那位老绅士说他要搜搜我的身,确定我身上没有武器,希望我别介意,因为他完全没有恶意,只是确定一下就是了。他也没搜衣兜,只是用手在外边摸了摸,然后就说没问题。他告诉我,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一样,要我把自己的情况全都说说。但那位老夫人说:“得了吧你,索尔,这个可怜孩子全身都湿透了。而且,你不觉得他已经饿坏了吗?”
“对对对,你说得对,蕾切尔,我搞忘了。”
于是那位老夫人说:“贝琪(就是那个女黑奴),你快点给他弄点吃的,可怜的孩子。哪个丫头去一趟,把巴克叫起来,告诉他——哦,他来了。巴克,带这个小客人去,让他把湿衣服脱了,把你的干衣服拿来给他换上。”
巴克看上去跟我差不多大,十三四岁的样子,但个头比我大点。他只穿了一件衬衣,看上去还迷迷糊糊的。他嘴里哈欠连天,一只手揉着眼睛,另一只手拖着一杆枪。他问:“不是谢泼德森他们跑来了吧?”
他们说不是,只是虚惊一场。
“好吧,”他说,“要是他们真的来了,我准保可以干掉一个。”
大家都笑了,鲍勃说:“我说巴克,像你动作这么慢,我们的头皮没准儿已经全被剥光了[1]。”
“你们总这样,谁也不来叫我,全都把我丢在后头,我想表现表现都捞不到机会啊。”
“别担心,巴克,我的孩子,”那位老绅士说,“你急啥,早晚有大把机会表现的。现在去吧,照你妈说的做。”
我们上楼去了他的房间,他给了我他的一件粗布衬衫、一件夹克衫和一条裤子。我全穿上了。我穿衣服时他问我叫啥名字,但还不等我告诉他,他就讲起了他前天在树林子里抓到的蓝鸟和小兔子。而且他还问我,当蜡烛灭了时,摩西在哪儿[2]。我说我不知道,我过去从来没听说过,我怎么会知道。
“那好,你猜猜嘛!”他说。
“我过去从来没听说过,”我说,“你让我怎么猜?”
“但猜猜总没事儿吧,是不是?很容易猜的。”
“哪根蜡烛?”我问。
“哦,随便哪根都成。”他答道。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我说,“他在哪里?”
“嘿,他在黑暗里啊!他不就在那里吗!”
“那好吧,既然你知道他在哪里,那你干吗问我?”
“你说啥呀,这是个谜语啊,你听不出来吗?我说,你要在这儿待多久?你干脆就别走了吧,我们可以开开心心地大玩一场,现在又不上学了。你有狗吗?我有一只狗,它能跑到河里面去,把你扔进去的小木片叼回来。你喜欢在礼拜天把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的,还有别的那些傻事吗?你肯定知道我不爱干那些,但妈妈一定要我这么做。这条该死的烂裤子!我知道我还是得穿上,但是我真不想穿,真热死人。你穿好了吗?那好,走吧,老伙计。”
冷玉米饼、冷腌牛肉和乳酪,一下楼,这些东西全都准备好了等着我,我一辈子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黑女奴贝琪不在,巴克和他母亲,还有所有其他人,都用玉米穗烟斗抽烟,只有那两个青年女子不抽烟。那些人边抽烟边说话,我是边吃边说话。那两个青年女子披着棉布坎肩,头发松开,披散在背后。他们全都问我问题,我告诉他们,我老爸和我一家都住在阿肯色州南部的一个小农庄里,后来我的姐姐玛丽·安出走结婚,从此再无音信,于是比尔出去找她,结果他也没了消息。我也告诉他们,后来汤姆和莫特死了,最后只剩下了我老爸和我。老爸经历了这些磨难,瘦得只剩下了皮包骨头。后来我老爸也死了,农庄也不是我们的,于是我带着剩下的东西,买了张统舱票去河上游,没想到掉到了河里,这才最后到了他们家。于是他们说,只要我乐意,我可以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这时候天已经快亮了,大家都上床睡觉去了,我和巴克一起睡。早上我一觉起来,糟了,我忘了我编的名字了。于是我躺着好好想了一个钟头,并且在巴克醒来时问他:“你会拼写吗,巴克?”
“会啊。”他说。
“我敢打赌,你不会拼我的名字。”我说。
“我会拼,你要说我不会,那我就和你赌。”他说。
“好吧,”我说,“你拼吧。”
“q-i-ao-zh-i,j-i-e-k-e-s-a-n[3],对不对?”他说。
“你挺行的,”我说,“还真的被你拼出来了,我原来以为你拼不出来呢。而且这个名字也不好拼,不是那种想都不用想,随随便便就能拼的名字。”
我悄悄把名字记了下来,因为以后说不定有人会让我拼。我得把它背顺溜了,让人看着好像我早就拼熟了似的。
这家人相当不错,房子也相当可爱。我从来没见过一座乡下的房屋这么可爱,这么有派头。房子的前门上用的不是铁门闩,也不是带鹿皮绳子的木门闩,而是一个能扭动的黄铜把手,和镇子里的门一样。客厅里没有床,好像也从来没有放过床,但在许多镇子上的房子里,客厅里是放着床的。客厅里有一个大壁炉,下面铺着砖头,这些砖头总是干干净净的,他们先在上面洒了水,然后用另一块砖头磨。有时候他们用一种他们叫作西班牙棕的红色水性涂料清洗,这和镇上人的做法一样。壁炉里装着的是黄铜的大金属木柴架,很大,整块的大原木都能放进去。壁炉架上正中放了一个钟,钟的玻璃罩的下面一半是一幅城镇的图画,钟的正中央是一个代表太阳的圆盘,你可以看到钟摆在后面摆动。钟嘀嗒嘀嗒的声音特别好听。有时他们会让哪位走乡串户的钟表匠过来清洗一次,让它变得像新的一样,这时它能一口气叮叮咚咚地敲一百五十次,这才会没劲了停下来。这座钟别人出多少钱他们也不会卖。
而且,在钟的两边有两只看上去有点古怪的大鹦鹉,一边一个,是用白垩一类东西造的,涂上了花花绿绿的颜色。一只鹦鹉旁边是一个陶瓷猫,另一只旁边是一个陶瓷狗。你如果用手在它们身上一按,它们就会叽里哇啦地叫,但不张嘴,样子不变,也没有表情。原来声音是从下面发出来的。这些东西后面是一对张开的大扇子,是用野火鸡翅膀做的。房间中间的桌子上放了一只可爱的陶瓷篮子,里面满满地堆着苹果、橙子、桃子和葡萄,它们看上去比真的水果更漂亮,该红的地方更红、该黄的地方更黄。但它们不是真的水果,因为在一些坏了一点的地方,你能看到下面的白垩或者别的啥材料。
这张桌子上铺着漂亮的油布桌布,上面画了一只翅膀张开的老鹰,老鹰有红蓝两种颜色,周围是油漆描的框子。他们说这是从费城一直运过来的。桌子的每个角落上都放了些码得整整齐齐的书,其中有一本大的家庭用《圣经》,里面好多插图。还有一本书的名字是《天路历程》 [4],说的是一位男子离开家庭的情况,但没有说为什么离开。我时常读这本书,已经读了不少。里面的事情说得很有趣,但不大好懂。另一本书的名字是《友谊的献礼》 [5],里面有不少漂亮的文字和诗,但我没有读里面的那些诗歌。另一本是亨利·克雷[6]的演讲集,还有一本是昆恩医生写的《家庭医学》 [7],其中告诉你,当有人病了或者死了的时候该干些啥。其中也有一本赞美诗以及其他好多书。屋里还有几张精致的藤椅,而且完全可以在上面坐着,不像旧篮子那样中间塌了下去,或者是有裂开的地方。
他们在墙上挂了许多画,主要画的是华盛顿和拉法耶特[8],还有一些讲的是打仗的事。还有《高地的玛丽》 [9],还有一幅叫作《签署独立宣言》 [10]。
有几张画他们叫作炭笔画,是一位已经去世的女儿给自己画的像,当时她才十五岁。这些画跟我以前见过的任何画都不同,大多数比一般的更黑。其中一幅是一位穿着瘦长黑衣的女子,衣服在胳肢窝下扎得紧紧的,袖子中间就像卷心菜那样鼓了起来。她头上戴了一顶像铲子似的黑色大遮阳帽,一幅面纱从帽子上垂了下来,纤细的白色脚腕子上绑着黑色丝带,脚上穿了一双非常小巧的黑色拖鞋,看上去像凿子。她一脸沉思地站在一棵垂柳树下,右手肘斜倚在一座墓碑上,另一只手垂在身子旁边,手里拿着一条白色手帕和一个网线袋。图画下面写着:“伤逝,一朝别离,阴阳永隔”。另一幅画上是一个青年女子,头发向上梳到头顶打了个结,结后面插着一把梳子,就像一个椅背。这个女子正一只手用手帕捂着脸哭,一只死鸟仰面朝天躺在她的另一只手上,两只爪子向上。画的下面写着:“绝唱一去,永不复闻。”在另一幅图画中,一位青年女子正在窗前抬头看月亮,眼泪顺着她的脸淌了下来。她的一只手里拿着一封打开了的信,信的一边带着黑色的蜂蜡。她把拴着链子的小盒子紧紧地贴在嘴上,图画的下面写着“逝者一去不复回,天涯海角独伤悲”。我觉得这些画都画得不错,但不知怎的我不是非常喜欢。因为如果我只要觉得有一点不高兴,它们就会让我变得更加不高兴。她去世时人人都觉得很伤心,因为她还打算做很多画,而根据她已有的作品,人们可以看出,她的去世很遗憾,世界上因此会少了这样一位艺术家,遭受巨大的损失。但我认为,按照她的脾性,躺在坟墓里,她会觉得更加高兴。据说,在她病倒的时候,她正在画她最好的一幅画。她每日每夜都在祈祷,祈求上天能让她活着把这幅画画完,但她压根儿就没法子画完。这幅画里画了个穿着白色长袍的青年女子,她站在一座桥的栏杆边,准备好了打算跳河。她的头发全都拖在背后,抬头看着月亮,脸上淌着眼泪。她有两只胳膊抱在胸前,还有两只胳膊伸展在身子前面,另外两只胳膊向月亮伸去。她是想看看哪两只胳膊看上去最好,然后会擦掉其他的。但就像我说的那样,她还没做出决定就死了,于是人们现在就把这幅画挂在她的房间里的床头上方,每到她生日那一天,他们就会在画上放上鲜花。别的时候他们就用一幅小帘子遮住。在图画中的那位青年女子的脸长得很甜美,但画上那么多只胳膊,让我觉得她看上去有点像蜘蛛。
当她活着的时候,这位青年女子有一本剪贴簿,里面贴着从《长老会观察家报》上剪下来的讣告和事故以及病人的痛苦状况,还有她自己写的有关这些文章的诗。这都是些非常好的诗。下面的一篇是她为一个名叫斯蒂费恩·道林·波茨的男孩儿写的诗,那男孩儿坠井淹死了:
痛挽斯蒂费恩·道林·波茨君
难道年轻的斯蒂费恩病了吗?
年轻的斯蒂费恩因何而死?
这才令悲伤的心更为沉重,
令哀悼他的人痛哭失声?
不,这并非他的命运。
年轻的斯蒂费恩·道林·波茨啊,
尽管悲伤的心为了他如此沉重,
折磨他的却并非长久的病痛。
没有百日咳摧残他的形体,
也没有麻疹在他身上留下瘀痕。
并非这些残暴的疾病
让斯蒂费恩·道林·波茨英年早逝。
也不是深情的刻骨相思,
让这头卷发凋零。
也并非胃部的疾病让他卧病在床
让年轻的斯蒂费恩·道林·波茨驾鹤西归。
哦不是的啊,请你用饱含热泪的双眼倾听
让我把凄惨的事实一一道来。
他的灵魂从这冰冷的世界上消失而去,
只因他落入一口深井。
人们把他捞起,也从他的身体挤去了水,
但这都太晚了呀,
他的灵魂已经高高地飞上九天,
臻至善与伟的神圣之境。
还不到十四岁,埃米琳·格兰杰福德就写得出这样的诗歌,所以谁也说不清楚,她以后能够取得什么样的成就。巴克说她能信手写下诗行,连停下来想一想都不需要。他说她提笔就能写一行,如果找不到合乎韵律的,她就划掉再来一行。她并不专门写某一题材,而是啥都能写,只要是叫人伤心的题材,不论哪一种她都能写。无论哪个人死了,无论这人是男是女,是大人还是小孩,她都会在“尸骨未寒”时拿出一首挽诗,她把它叫作“颂词”。据邻居们说,每当有人去世,最先来的是医生,接着是埃米琳,然后才是葬礼承办人。葬礼承办人只有一次走在埃米琳前头,那次她对死者的名字的韵律有些吃不准,那人名叫惠斯勒。从那次之后她就跟原来不一样了。她从来也不抱怨,但从那时起便越来越瘦,结果没过多久就死了。可怜人啊。有好多次,她的画作让我有些恼火,让我对她的评价偏低。这时我就会去那间原来属于她的小房间,拿出她那本可怜的旧剪贴簿,阅读其中的内容。我喜欢这个家庭中所有的人,无论死去的或者还活着的,不会让任何事情影响我们的关系。当她活着的时候,可怜的埃米琳曾为所有死去的人写过挽诗;而当她去世时,却没有人为她写诗,这似乎很不公平。所以我想为她写一两首诗,但不知为什么总也没有写成。他们一家人总是把埃米琳的房间整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一切都保留着她生前喜欢的样子,而且再也没有人在那里住过。尽管他们家有好多黑奴,但那位老夫人却亲自管理这个房间。她经常在房间里做针线,阅读《圣经》也大多在那里。
就像我说过的那样,那间客厅里的窗户上挂着漂亮的窗帘,白色的窗帘上带着城堡的图画,城墙上爬满了藤蔓,牛群走到水边饮水。客厅里还有一台小小的旧钢琴,我估计里面准有不少白铁锅。听几位年轻小姐演唱《最后的一环断了》 [11],在钢琴上弹奏《布拉格战役》 [12],这确实是我这辈子很少得到过的享受。这里所有房间的墙上都抹上了灰浆,大部分房间里都有地毯,整个房子的外墙都粉刷得一片雪白。
整个房子是两个大房,中间是好大一片空地。空地上也有屋顶,下面铺着地板,有时他们中午在那里摆着桌子吃饭,因为这块地儿又清凉又舒适,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的好地方啊。还有,家里的食物好吃得没话说,而且压根儿就吃不完!
[1] 有些北美印第安人有把战败的敌人的头皮剥下做战利品的习惯。
[2] 这是孩子们玩的一个猜谜游戏。据说摩西出生三个月后,母亲把他放在纸莎草箱子里丢在河岸边,而晚上蜡烛灭了时便是黑暗,同时英语岸边(bank)与黑暗(dark)发音相近,因此有了这样一个双关语谜语。答案是“在黑暗中”。
[3] 巴克把名字拼错了。在英语中,后面的姓应该是Jackson,却被他拼成了Jaxon。
[4] 英国作家约翰·班扬1678年的作品。
[5] 英国艺术家约翰·萨廷1848年的著作。
[6] 亨利·克雷(1777—1852),美国政治家。
[7] 可能是指美国医生约翰·C.昆恩1869年的著作。
[8] 拉法耶特(1757—1834),法国将军,曾参加美国革命,是华盛顿的战友。
[9] 指苏格兰诗人彭斯著名的情人玛丽·坎贝尔,她是不少感伤性诗画中的主人公。
[10] 史上著名的一幅以《签署美国独立宣言》为主题的油画是美国画家约翰·特兰伯尔的作品,画面为3.7米×5.5米,自1926年以来放置于美国国会山大厦圆形大厅,应该不是书中描述的这一幅。特兰伯尔的油画是根据另一幅小得多的油画画出的,后者现在放置于耶鲁大学艺术画廊。书中描述的应该是一幅仿制品或者另一幅同样主题的画。
[11] 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客厅歌曲,约1849年。
[12] 捷克小提琴家弗朗兹·科茨瓦拉创作的乐曲,在18世纪和19世纪颇为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