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那个妇女说,于是我就进去了。她说:“坐吧。”
我坐下了。她的小眼睛亮闪闪地上下打量着我,然后问:“不知你叫啥名字啊?”
“莎拉·威廉斯。”
“你住哪儿啊?就在这附近吗?”
“不是的,大妈。我住在霍克维尔,在下游七英里呢。我一路走了过来,可把我累坏了。”
“我看你也饿了吧。我给你找点东西吃。”
“不用了,大妈,我不觉得饿。我先前很饿,所以只好在下面两英里的一个农民家里歇了口气,所以现在不饿了。结果我就晚了。我妈病了,又没钱,啥都没有,我来找我舅舅阿伯纳·莫尔。我妈说他住在镇子最上游那儿。我过去从来没来过。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我还谁都不认识呢。我住了还不到俩礼拜呢。从这里到镇子最上边要走好远呢。你今天晚上干脆就住这儿吧。摘下帽子吧。”
“不用了,”我说,“我想歇一下就去赶路了。我不怕黑。”
她说她不会让我一个人走的,但她男人很快就会回来,可能一个半钟头就回来了,她会让他和我一起去。然后她就谈起她男人,还有她在大河上游和下游的亲戚们,说到他们过去比现在好过得多,但没想到他们犯了个错误,没有待在原来的地方,反倒跑到我们的镇上来了,等等。结果我觉得我犯了个错误,不该为了想知道镇里发生了些什么来到她家。但没过多久她就聊起了我老爸和那次杀人案,这时我就很愿意听她扯下去了。她说到了我和汤姆·索亚发现了六千块钱的事(但她给说成了一万块[1]),然后她又说到了我老爸和他怎么怎么不招人喜欢,还有他的儿子哈克贝利又是多么不招人喜欢。最后她说到了杀人案。我说:“谁干的?我们在霍克维尔也听到了不少传说,但我们不知道谁宰了哈克·费恩。”
“嗯,我想在这里也有好多人想知道,是谁把他杀了的。有些人觉得,是他老爸自己把哈克给杀了。”
“不是的——是真的吗?”
“开始人人都这么想。他老爸压根儿也没想到,只差一点,他就被大家伙给私刑宰掉了。但还没到天黑,他们又不那么想了,觉得这件事是一个叫吉姆的逃跑黑奴干的。”
“怎么会是他——”
我顿住了,我想起来了,我最好还是别吭声。她继续说着,根本没注意到我曾经开过腔:“那个黑奴就是在哈克·费恩被杀了的那天晚上逃跑的。于是就有人悬赏三百块钱抓他,还有一份悬赏是抓老费恩的,两百块钱。你想,他在杀人之后的那天早上跑到镇子上,告诉每个人哈克被杀,还和大家一起在摆渡船上找人,但接着他就不见了,鬼影子都没了。天黑之前,人们想悄悄地把他给宰了,但他就没影了,你瞧。好吧,第二天他们又发现那个黑奴不见了。他们发现,杀人案发生当天,十点钟以后就没人见着他,所以他们就说是他干的,你瞧。就在他们全都这么想的时候,老费恩又回来了,跑到撒切尔法官那里大吵大闹,要钱,说要在整个伊利诺伊斯州那边找那个黑奴。法官给了他一点钱,当天晚上他就拿去喝醉了,一直到后半夜还在镇子上,但在那之后就和几个外地人在一起,那些外地人一看就不是啥好东西。然后他就跟他们一块儿走了。从那时起他就再没回来过,你瞧。人们觉得,就算这事过去了一阵子,他也不一定会回来,因为他们觉得是他杀了自个儿的儿子,然后胡编了一套来糊弄别人,让人觉得是强盗干的,这样他就可以拿到哈克的钱,不用花好长时间打官司了。也确实有人觉得,他没这个心眼儿,干不了这种事儿。照我说,这家伙阴着呢。如果他一年后再回来就没事了。你又没证据说是他干的,你瞧。到那时风平浪静,他不用费多大事,就可以把哈克的钱弄到手了。”
“是啊,我也是这么想的,大妈。我看这种想法很有道理。现在大家不觉得是那个黑奴干的了吗?”
“哦,不是的,也不是人人都这么想。还有好多人觉得是黑奴干的。但他们现在很快就会逮到那个黑奴了,然后没准儿就会逼他招出来。”
“哦,他们还在抓他吗?”
“嘿,当然了,你当大家都像你这么傻里傻气的!三百块钱挂在那里等人拿,你当这种事天天都会有?有些人觉得那个黑奴不会走远,我也这么想,但我没把这话到处讲。几天前我和隔壁原木小屋里住着的一对老夫妻说过话,当时他们刚好跟我说到,说对面那座小岛叫杰克逊岛,还没有谁去那里看看呢。我问上边有人住吗。他们说没有。我就再没说啥了,但我琢磨了一阵子。我差不多可以肯定。我见过岛上冒过烟,就在岛头附近,是在那之前一两天的事。所以我对自己说,搞不好那个黑奴就住在那里。不管怎么着,至少值得人们去那里搜一搜。但从那以后我再没见到冒烟了,所以我觉得,如果真是他,说不定人已经走了,但我男人打算过去看看,他和另一个人这么想。他去河上游了,但今天回来了,他两个钟头前刚到家,当时我就跟他说了。”
我觉得心里很不安稳,这让我也没法坐安稳。我必须动手做点啥事才好。于是我从桌子上拿了一根针穿线。我的手发抖,针线都不听使唤。那个妇女不说话了,这时我抬头一看,她正微笑着,很好奇地看着我。我把针线放下了,做出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其实我也真的有兴趣)说:“三百块钱可真不少啊,我妈要能得着就好了。你家男人打算今天晚上去小岛上吗?”
“是啊是啊。他和我跟你说过的那个人一起上镇上去了,要去找一条小船,还要看看能不能再借一支枪。他们要过了半夜再去。”
“等到白天再去不是能看得更清楚吗?”
“是啊,但那个黑奴不也能看得更清楚吗?半夜后他可能就睡着了,他们就可以悄悄地从树林里摸过去。如果他烧了营火,晚上去更好找。”
“这我倒没想到。”
那个妇女一直很好奇地看着我,我觉得很不舒服。不一会儿她就问我:“宝贝,你跟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啊?”
“玛——玛丽·威廉斯。”
我好像觉得我原来说的不是玛丽,所以我没抬头——我好像说的是莎拉,所以我觉得好像上了她的当,掉到陷阱里了,而且担心我脸上也露出了这样的表情。我希望那个女人接着说下去,她不说话的时间越长,我就越感到不自在。可她说的却是:“宝贝,我想你一进门时说的是莎拉吧?”
“哦,是的,大妈,我是这么说的。我其实叫莎拉·玛丽·威廉斯。莎拉是我的教名。有人叫我莎拉,有人叫我玛丽。”
“哦,是这么回事儿啊!”
“是的,大妈。”
我这时觉得好点儿了,但我还是想快点出去。我还不敢抬头看她。
这时那女人又开始讲上了,说什么生活有多难熬,他们的生活过得多苦,那些耗子又多难缠,好像它们就是此地主人一样以及这类七七八八的事儿,这时我已经放松下来了。耗子的事儿她说得没错。每过一阵子,你就能看到一只耗子从墙角的一个洞里往外探头探脑。她说她自己在家时总是在手边准备些东西,一见它们冒头就扔一个打过去,要不然它们就会搅得她稀里糊涂的。她给我看一根铅丝缠成的小坨坨,说她平时扔起来很有准头,但一两天前扭了膀子,现在能不能扔还不一定呢。但她还是看准了一个机会,直接就朝一个耗子扔了个铅坨坨。她不但打偏了好多,而且还哎哟地叫了一声,说她的胳膊又疼了。然后她让我下回试试。我想在她男人回来前开溜,但我当然没有露出这种意思来。我抓起一个坨坨,第一个耗子一露面我就丢了过去。如果它待着不动,我这一下子起码能叫它受伤不轻。她说我砸耗子是把好手,还说她觉得下回我准能打中。她走过去把铅坨坨拿了回来,又拿了一圈毛线,叫我帮她缠线球。我伸出两手,她把那圈线套到我手上,接着讲她和她男人的事。但她突然换了个话题:“眼睛盯着耗子。你最好把铅坨坨放在腿上,这样随手就能抓到。”
就在这时,她把铅坨坨扔到我大腿上,我两腿并拢接住了,然后她又接着说话,但只说了大约一分钟。接着她取下了毛线,眼睛盯着我的脸,但相当和蔼地问:“告诉我吧,你真名叫啥?”
“什……什么,大妈?”
“你的真名叫啥?比尔、汤姆还是鲍勃?还是什么别的?”
我想我一准抖得像筛糠,而且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只是说:“请别跟一个可怜的女孩儿开这种玩笑啊,大妈。要是你嫌我在这儿麻烦,我就——”
“不不不,不麻烦。坐好了别动。我不会伤害你,也不会告发你。你自己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就行了。相信我,我不会说出去的。而且我会帮你,需要的话我男人也会帮你。你瞧,你是个逃跑了的小学徒对吧?不就这么点事嘛。还能把你怎么样。他们对你不怎么样,你就决定逃跑了。上帝保佑你,孩子。我不会乱说的。你现在就乖乖地听话吧,你是个好小子,把一切都告诉我吧。”
于是我就说,再装下去也没劲了,还说我要干脆利落地说话,什么都告诉她,但她一定不可以违背诺言。我说我爹娘都死了,法律把我判给了一个下贱的老农民,那个村子离河岸三十英里,结果他对我不好,我再也受不住了。他出了两天门,我就瞅准机会,偷了他女儿的一些旧衣服逃跑了。我三个晚上跑了三十英里,白天就躲起来睡觉,一路上饿了就吃我从家里带出来的肉和面包。吃的我还有不少。我说我相信我的舅舅阿伯纳·莫尔会照顾我,所以我才跑到歌珊这个镇子来。
“歌珊?孩子,这儿可不是歌珊,这是圣彼得堡。歌珊还在上游十英里呢。谁告诉你这儿是歌珊的?”
“啥呢,今天蒙蒙亮,我正要到树林子里照常睡觉,结果遇到一个男人,他告诉我前面路分岔的地方必须朝右拐,然后五英里地就到歌珊了。”
“我想他一定喝醉了。他刚好说反了。”
“哦,他看上去真的像个醉汉,但现在没关系了。我现在非得走了。我得在天亮前赶到歌珊。”
“等一会儿。我给你带点小点心。你可能用得上。”
于是她给我带了点吃的,接着问:“你告诉我,一头母牛躺在地上要起来,哪一头先起来?马上回答我,别停下来想。哪一头先起来?”
“屁股那一头,大妈。”
“那要是马呢?”
“头先起来,大妈。”
“树的哪一边长青苔?”
“北边。”
“要是有十五头母牛在山坡上吃草,有多少头的脑袋朝一个方向?”
“全都朝一个方向,大妈。”
“好吧,看来你真是个乡下孩儿。我还寻思你又哄我呢。现在告诉我你的真名吧?”
“乔治·彼得斯,大妈。”
“好了乔治,这个名可得记好了。别一会儿又忘了,临走说是亚历山大,然后在我看出你撒谎时再圆谎,说是乔治·亚历山大。别再穿这样的印花棉布衣服装女人了。你装丫头真不像,也许哄哄男人还能行。上帝保佑你,孩子,你穿针时别线拿着不动,拿针鼻往上凑,你得让针不动,线动,女人差不多都是这样的,但男人都是倒过来的。说到打耗子或者别的东西时,你得踮起一只脚,手伸到头顶上,怎么别扭你就怎么干,而且东西一定得扔到离耗子起码六七英尺的地方。胳膊要硬生生地不打弯,从肩膀上头扔出去,好像胳膊围着肩膀转,这才像个丫头。可别使出手脖子和小膀子的劲,胳膊朝一边往外撇,那是小子扔东西的样儿。而且你得注意,丫头想拿大腿接东西时会把两腿分开;她不会把两腿并拢,那是小子接东西的方法,你接铅坨坨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说实在的,你穿线的时候我就看出你是小子,我又用了别的法儿认准了。现在去找你舅舅去吧,莎拉·玛丽·威廉斯·乔治·亚历山大·彼得斯,你要是有了麻烦就给朱迪思·洛夫特斯太太捎个话,那就是我,我会想法帮你的。一路沿着河边走,下回出远门记得带上鞋和袜子。河边的路上净是石子,走到歌珊,我看你的脚挺够受的。”
我沿着河岸朝上游走了大约五十码,然后赶紧回头,沿原路回到我停独木舟的地方,它在下游,离那间房子相当远。我跳进独木舟,急急忙忙开船,先逆水向上划到小岛的上游一端,然后开始划船渡河。我摘掉了太阳帽,这样我能看得更清楚。当我划了一半时,我听到钟声响了,于是我就停下来仔细听。声音传到水面上已经不很响了,但还是很清楚。敲了十一下。划到岛头我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但我连口气都不敢喘,就直接跑到原来野营的地方,找了个干爽的高地生起一堆大火。
然后我跳进独木舟,开始使尽了全身的力气,朝下游一英里半以外我们的住处划去。我上了岸,穿过树林,爬上山脊,闯进山洞。吉姆正躺在地上睡得好香。我把他喊起来,对他说:“快起来,吉姆!一分钟都别耽误。他们来抓我们了!”
吉姆啥也没问,一个字也没说。但在后面的半个小时里,吉姆干活的那个快劲儿,说明他吓得要死。等到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财产都上了木筏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可以从独木舟藏身的柳树湾里出发了。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熄灭洞里的营火,出去以后我们连一根蜡烛也没点。
我划着独木舟离开岸边一点点路,回头看看能看到些啥。如果附近有一条船躲在阴影里,我根本没法光靠天空的星星看到它。然后我们解开了木筏,驾着它在阴影中顺流而下,尽量静悄悄地从岛尾旁边通过,中间我们什么话都没说。
[1] 应该是一人六千或者总数一万二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