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1 / 1)

我想,对于人性,我应该比我的主人理解得深刻,所以我认为他将我和我的同胞与这里的“野胡”所做的类比,的确能够适用于我的同胞,而我相信,根据自己对“野胡”的观察,也会对人性有更进一步的发现与认识。因此,我常常请求他准许我到附近“野胡”聚集的地方去。每次他都爽快地答应我的请求,因为他深信,我那么痛恨那些畜生,所以完全不可能被它们带坏。他还命令一匹仆马给我做警卫,那是一匹健壮、诚实又温和的栗色小马,要不是有他保护,我还真不敢去冒这样的险。之前我已经告诉过读者,刚到这地方,我就已经吃过这帮可恶畜生的苦头,后来有三四回,我没带腰刀就到远处溜达,险些栽在它们的手里。不难想见,它们多少会以为我是它们的同类,因为我跟警卫同行时,常常会当着它们的面卷起袖子,显摆我身上的肌肉。这样一来,它们就会放胆子凑过来,像猴子一样模仿我的动作,但同时也露出仇恨的表情。我就像一只家养的寒鸦[17],一旦戴上帽子、穿起长袜回到野生的鸟群中去时,总是会遭到迫害。

它们从小就身手矫健。不过有一次我倒是捉住了一只三岁的小公“野胡”,我用了各种温柔的表示设法让它平静下来,可是那小鬼大声号啕,还抓我,很猛烈地咬我,我没有办法,只得将它放了。这时就有一大群老“野胡”闻声赶来将我们围住,不过它们见小家伙已经很安全(因为它已跑开),我那栗色小马又在我身边,所以就没敢靠近。我发现那小畜生的肉发出一股介于黄鼠狼和狐狸之间的恶臭味,实在让人觉得讨厌。我还忘了一件事(也许我本该把这件事完全略去,要不读者恐怕会感到不悦,甚至不能原谅我),我用手把那只可恶的畜生抓住时,它忽然拉出一泡黄色稀屎,把我的衣服全弄脏了。幸亏近旁就有一条小河,能让我尽量把自己洗干净,直到身上完全没有了臭气,否则我都不敢回去见我的主人。

据我所目击到的情况来看,“野胡”也许是所有动物中最不可教化的,它们除了会拖东西和扛东西,再没有别的什么能耐。我认为这缺陷主要还是因为它们性情乖僻执拗、狂躁不安造成的。它们狡猾、恶毒、奸诈、有仇必报。它们的身体强壮结实,但是内心却十分懦弱低贱,结果变得傲慢无礼、卑鄙无耻、残忍歹毒。据说红毛的公、母“野胡”比别的“野胡”更****而阴险,在体力和动作的灵活方面也远胜过它们的同类。

“慧骃”把日常使唤的“野胡”养在离他们住处不远的茅屋里,其余的则全赶去外面的田地里。在那里它们刨树根、吃野草、搜寻动物腐肉,有时捉黄鼠狼和“鲁希木斯”(一种野鼠),弄到食物就狼吞虎咽。它们天生会用爪子在土坡的一侧挖一些深深的洞穴,在那样的窝里休息。母“野胡”窝大一些,容得下两三只小崽。

它们从小就能像青蛙一样游泳,还能在水底潜伏很久,它们在水下捕鱼,母“野胡”捉鱼回家,拿去喂小崽。说到这儿,希望读者能够原谅我再讲述一桩个人奇遇。

一天,我跟我的警卫栗色小马一起出游,天气异常炎热,我请求他让我在附近的一条河里洗个澡。他同意后,我立刻把自己脱得精光,然后慢慢地走进了水流里。正巧有一只母“野胡”站在一堆土的后面,目睹我脱衣的全过程使它欲火中烧(我和小马都是这样猜想的),就全速跑过来,在离我洗澡处不到五码的地方跳进了水里。我一生中从未如此害怕过:当时小马正在远处吃草,没想到会出什么事。母“野胡”令人作呕地搂抱我,我拼命叫喊,小马闻声朝我飞奔而来,它才很不情愿地松开了手,恋恋不舍地离去,跳上了对岸,盯着我穿衣服,还挪不开脚步,眼巴巴地嚎叫。

我的主人和他家人都把这件事引为笑谈,我因此极为沮丧:既然母“野胡”把我当成自己的同类,还对我产生了爱情,现在我怎么也无法否认我浑身上下无处不像一只真正的“野胡”了。那畜生的毛发也不是红的(这就不能说它的欲望有点儿不太正常),而是像黑刺李一般黑,面貌也并不像其他“野胡”那样叫人厌恶,我想它的年龄不会超过十一岁。

我在这个国家已经生活了三年,我想读者一定希望我像别的旅行家那样能把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跟他们说一说,实际上这也是我主要想了解的东西。

因为这些高贵的“慧骃”生来就具有种种美德,他们是理性动物,根本不了解“罪恶”这种概念,所以他们的伟大标准就是培养理性思维能力,一切都由理性支配。至于如何行事是理智的,在他们那儿也没有什么争议,不像在我们的国家,人们会对一个问题的正反方面展开似是而非的辩论。“慧骃”们的理智不受感情和利益的歪曲和蒙蔽,所以会立即就让你信服。我记得当时我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我的主人理解“意见”这个词的意义和为什么一个问题会引起争议。运用理性思考问题,人们就会只针对确知无疑的、完全有把握的事,才选择采取肯定或者否定的态度,反之,人们既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自己所不知道之事。所以辩论、吵闹、争执、对假象深信不疑或命题的不确定性,这些都是“慧骃”闻所未闻的罪过。同样,当我给他解释我们自然哲学的各种体系时,他总要哈哈大笑,他认为一个冒充具有理性思维方式的动物竟然通过别人的智识来衡量自己,就算这些智识被理解和领悟得足够深刻,不结合自身体会也没有什么用处。这方面他完全赞同柏拉图表述的苏格拉底的思想;我提到苏格拉底的思想是出于我对这位哲学之王的最崇高的敬意。从那以后我也常常想,这样的教诲不知要摧毁欧洲图书馆里的多少图书,阻塞学术界不知多少的成名捷径。

友善和仁慈是“慧骃”的两种主要美德,这两种美德不是个别“慧骃”,而是整个“慧骃”族群普遍拥有的。远方陌生来客,或是近旁亲密邻居,不管他走到哪里,主人的款待都会让他们感到宾至如归。他们保持庄重,同时不拘琐碎礼节;他们绝不溺爱小马,以理性准则来教育子女。我就曾经看到,我的主人疼爱邻家的孩子一如爱护自己的孩子。他们遵循大自然的教导,热爱所有的同类。唯依据理性思维水平的不同,“慧骃”被分为不同的层次,有些“慧骃”因此被认为更加优越。

母“慧骃”生下一对子女后,就不再跟自己的丈夫同居了,除非是偶然出事故而失去其中的一个孩子,在那样的情况下他们才再同居,但这样的事很少发生。要么就是别的“慧骃”遭遇了这种不幸而他的妻子又已经不能生育,这种时候,某一对夫妇就会将自己的一个孩子送给他,然后这一对夫妻再同居,一直到母的怀孕为止。有必要采取这种措施,他可以防止国家人口过剩[18]。但是培养来做仆马的下等“慧骃”可不受这种严格的限制,他们每对夫妇可以生三对子女,这些子女日后也到贵族马的家里充当仆马。

在婚姻这件事上,他们非常注意对毛色的选择,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造成血统混乱。强壮是雄性的衡量标准,而美丽是雌性的衡量标准,这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防止种族退化。如果刚好雌性力气过人,就给他找一个漂亮的伴侣。他们对求婚、谈情说爱、送礼、寡妇得到的丈夫遗产、财产赠送等一无所知。他们的语言中也没有可用来表达这些概念的专门术语。年轻夫妇从相识到结合完全由他们的父母和朋友来定夺。这在他们那里是司空见惯的,并认为那是理性动物必要的一种行为。婚姻关系的破裂或者其他失去贞操的事却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夫妻相处,就像他们各自对待其他的所有同类一样,彼此友爱、相互关怀,就这样度过一辈子,从不会嫉妒,从没有溺爱,也不会争吵或者彼此不满[19]。

他们教育男女青年的方法令人敬佩,非常值得我们效仿。孩子们在十八岁以前,除了一些特定的日子,不给他们吃燕麦,还有牛奶也难得喝几次。夏天,他们早晚各放牧两小时,父母同样在一旁监督。不过仆马吃草的时间还不到他们的一半。仆马将大部分青草带回家去,在干活儿的空余时间里再吃。节制、勤劳、运动和清洁是青年男女都必须攻读的课程。我的主人认为我们对女子的教育和对男子不同,只给女性家务管理方面的一些功课,这实在太荒唐了。他说得很对,这样国家的一半人口什么都不做,只会把孩子带到这世界上,居然放心将子女交由一无所长的动物照看,更足以证明我们是多么野蛮与残忍。但是“慧骃”却要训练他们的孩子在陡峭的山坡跑上跑下或者在坚硬的石子地上奔来奔去,当他们跑得汗流浃背时,就命令他们一头扎进池塘或者河中,以此来锻炼孩子们的体力、速度和毅力。一个地区的青年每年有四次机会聚到一起,展示在奔跑、跳跃及其他体力和灵活度方面的娴熟技能,大家用赞美的歌曲来歌颂男女优胜者[20]。在这样的节日里,仆马们就会赶着一群驮着干草、燕麦和牛奶的“野胡”到表演场地去给“慧骃”设宴,一旦东西送到,那些畜生马上就被赶回去,免得它们在会场上吵闹。

每隔四年,在春分时节,要举行全国代表大会,开会地点在离我主人家大约二十英里的一片平原上,会议要连续开五六天。会上他们会探讨各地区的情况:他们的干草、燕麦、母牛、“野胡”是富足有余呢还是短缺不足,哪里缺少什么(这种情形很少),大家马上会一致同意,踊跃捐献,为物资缺乏地区提供补给。会上,孩子们的抚养家庭调整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例如说,一个“慧骃”有两个男孩子,就可以同有两个女孩子的“慧骃”交换一个;如果有孩子出事故死亡了,而母亲又已过了生育的年龄,大家就来决定哪家再生一个来补偿这一缺损[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