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布罗卜丁奈格(大人国)游记 第一章(1 / 1)

也许我将终生劳碌,这是命中注定的。这次回家,才待了十个月,我又离开了祖国。一七〇二年六月二日,于唐兹启程,登上约翰·尼古拉斯船长开往苏拉特的“冒险号”航船。约翰·尼古拉斯船长是一位康沃尔郡[1]长官。我们的航程一帆风顺,直至抵达好望角,我们停船靠岸,为船只补给淡水。然而,由于发现船身上有漏洞,我们只好卸载货物,在那里过冬。其间,船长感染了疟疾,所以次年三月底以前,我们都没法离开好望角。当条件允许,我们才重新出海,一路前行,直到马达加斯加海峡。我们的旅途都顺利而平安,可是行至本岛北部大约南纬5度方位处,我们遭遇该海域西北恒风。通常这一带海上,自当年十二月初起,刮起风势稳定的恒风,持续不停直到次年五月初。但是,当时的日期是四月十九日,风势开始大幅度加强,风向也相较平时偏西。大风就这样一连刮了二十天,据船长五月二日观测,我们被吹到了摩鹿加群岛[2]的东北部,位置大约在北纬3度。此时,海风平息了下来,海面出奇地平静,可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凭着在这一带海域航行积累的丰富经验,船长吩咐我们做好迎接强劲风暴的准备。第二天,果然刮起南风,该海域开始进入南季候风季节。

狂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刮来,为此,我们收起了斜桅上的船帆,同时,准备收起前桅的大帆。可是天气变得比我们估计的更加恶劣,狂风大作,我们就又收起了尾帆。船早已偏航,我们认为与其迎风而行或下帆随波漂游,倒不如上帆在海面畅行。所以,我们卷起前桅帆,把它收起来,并把前桅帆的帆索拖向船尾。船舵艰难引航,船只抵御着海浪冲击。我们把前桅落帆索拴在套索桩上,可是帆撕裂了,我们又卸下帆脚杆,把船帆收进船舱,并且解下所有系在帆上的物件。风暴异常凶猛,伴着前所未见的滔天巨浪袭来,情形十分凶险。我们用力拖住垂直舵柄的索绳协助掌舵海员工作。我们不准备降下中桅,让它迎着潮涌挺立,因为这样驶帆,我们的航船将乘风破浪。航行还算顺利。再说中桅高举的情形下,对操纵船只有利,船也比较安全,我们就能获得较大的海上活动余地。当风暴停息,我们挂起前桅帆和主帆,把船停下来。接着,我们撑起尾帆、中桅主帆和中桅前帆。目前航向东北偏东,风向西南。我们把帆索扣在右弦上,迎风转帆索并放松杋桁挂索了,背风卷帆索收起来了。我们拉紧了上风转帆索,并把它在套索桩上固定得结结实实。我们又把尾帆上的下角索拉过来,调整方向,满帆劲舟,顺风而行。

西南偏西风伴随这场风暴来临。据我估计,我们在海上向东漂流了大约五百里格,以至于船上最年长的水手也说不出我们当时置身何处。船上的储备尚可维持,船也还算坚固,水手们也都健康状况良好,然而我们面临严重缺少淡水的危难处境。比起掉转方向朝更北方向行驶,我们认为还是沿着当前航线行驶更好,那样的话,我们可能会到达鞑靼[3]的西北部,驶入冰冻的海洋。

一七〇三年六月十六日,中桅杆上的一个水手发现了陆地。十七日,广阔的陆地,或是某大洲(这是我们前所未知的地带)尽现眼前,在这陆地南边,一座狭窄小岛,延伸入海,可供航船停靠的港湾水却太浅了,一百吨以上的船只都不能停泊。我们的船在距离小港湾不到一里格处抛锚靠岸,船长派十二名武装水手携带水桶,乘着长舢板船上岸找淡水。我请求船长许可,与他们同去,上岸观光,看看是否会有所发现。登陆以后我们发现:岸上既没有河流,也没有泉眼,更无人迹可循。水手们沿着海岸找寻,希望在海边发现淡水。我独自一人往另一方向走出一英里多,只见岛上土壤贫瘠,到处是光秃秃的岩石,我看不出有什么玩意儿能引起我的好奇心,觉得有些乏味,就慢悠悠地转身返回小港湾去。我向大海眺望,海面尽收眼底,我看见水手们已经上了舢板,拼命向大船划去。我徒劳地大声呼喊,向他们求助,尽管这完全无济于事,因为我察觉到,一个巨人正在海里迈着大步,蹚水竭力追赶着他们。水深不及他的膝盖,他劲步如飞。但是我们的水手抢占了半里格先机,而且海底满是尖锥形岩石,巨人也就没能追上那条船。这些是我后来知道的,当时我可无心观望这惊险的时刻,只顾着沿着刚才走过的那条路拼命逃跑,并爬上一座陡峭的小山,从这里才大致如我所愿了解了这地方的情况。我发现,这里原来全是耕地,但首先让我吃惊的是,看起来像是种植牧草的田地里,草长得真高,至少二十英尺。

我闯进了一条大路,我的意思是,在我看来所谓的大路,只不过是当地居民穿越麦地走过的田间小路。沿着这条路,我行走了好半天,没发现道路两侧有什么可看的。收获季节将至,谷物长得至少有四十英尺高。我用了一个小时才走到田地的尽头,四周围着篱笆,篱笆至少高一百二十英尺,树木更加高大,究竟有多高,这可超出了我的估算能力。两块地之间有阶梯,四层台阶,当你爬到最高一层,这儿还横着一块大石头。对我来说,爬上去是不可能的,因为每层台阶都有六英尺高,顶层那块石头有二十英尺多高。正当我竭力在篱笆上寻找缺口的时候,发现从对面田里,一个巨人向台阶这边走来,身材与我刚才看见的追赶我们船只的那个人一样。他像一座普通的教堂尖塔那么高,我猜想得出,他每跨一步至少走过十码距离。我又惊又怕,一头钻进麦田里躲起来。从我藏身的地方,我看见他走到台阶上面,回头向右边那一块田地望去,随后我听见他用一种比从扩音喇叭播放的声音还要高若干倍的大嗓门,朝着什么人叫喊。他的喊声自高处传来,一开始我可真以为打雷了。于是,七个和他一样身形巨大的怪物向他走来,手里都拿着镰刀。每把大约有六个我们用的镰刀那么大。这几个人衣着没有刚才那人讲究,可能是仆人或者雇工,因为他似乎吩咐了些什么,这几个人就来到我躲藏的田里,收割起大麦来。为了尽可能躲他们远点,我得不时向别处躲藏,可是我移动起来非常艰难,因为麦秆之间的距离有时还不到一英尺,几乎挤不过去。然而,我尽力往前方逃跑,直到来到一片田地,就走投无路了。这片地里的大麦,遭遇过暴风骤雨,全部倒伏,麦秆杂乱地缠结在一起,我根本爬不过去。从植株叶耳剥落处,下垂的麦芒又尖又硬,还能刺透衣服,戳进肉里去。此时此刻,从声音分辨,收割庄稼的巨人离我已经不到一百码了。筋疲力尽、灰心沮丧的我彻底被悲伤与绝望压垮了。我躺在两道田埂之间,真想立刻死掉算了。想着要守寡的妻子和将丧父的孩子,心中不禁哀叹,后悔自己愚蠢、任性,不听亲戚朋友的劝告,非要再次冒险,出海航行。强烈的情绪使我难以平静,不禁想起了利立普特来,那里的人们把我当成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怪物。在那里,我伸手就能拖走皇家舰队;在那里,我出色执行任务的事迹,永远地载入利立普特史册。虽然当时为千百万人所见证,他们的子孙后代还是会感到难以置信。我的处境是如此不同,现在我在这个民族中间,正像一个孤立无援的利立普特人来到我们中间一样。然而我想,此刻的境况也许是我所遭遇的不幸之中最幸运的时刻了。因为据说人类的凶残和野蛮是与体格成正比的,我还能不指望这些庞然大物第一眼看见我,就把我一口吞吃下去?还是哲学家说得有道理: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命运既然爱开玩笑,假如它让利立普特人遇到一个民族,这个民族的人民比起他们,身材如此袖珍,就像利立普特人与我相比那样,会不会感到开心。的确,对于我亲眼见到的,如此庞然大物的巨人族,谁能知道在世界上某个遥远的地方,会不会居住着比他们更魁伟的人类,只是还没有被发现罢了。

又恐惧又困惑,我禁不住这样胡思乱想起来。这时,一个收割庄稼的人走到离我躺着的地方还不到十码的田埂上,我忽然意识到,要么他再迈一步会把我踩死,要么他挥舞镰刀会把我一劈两半。于是,当他正准备再迈开脚步之时,我吓得声嘶力竭地尖叫起来。巨人怔住了,他低头四处找了一阵,终于看到了躺在地上的我。他迟疑了一下,小心翼翼地看着我,神情像人们对付危险小动物时,生怕被它抓到或者咬一口时那样。我在英国遇到黄鼠狼时不也是这样的吗?后来,他大着胆子,从我后背中部,用拇指和食指捏着我提起来。为了更仔细地观察我,他把我提到距离眼睛不足三码的地方。我猜得出他的心思,我那波澜壮阔的命运已将我折磨得如此镇定冷静,特别是在被悬提于距离地面六十英尺高处的情况下。虽然巨人似乎小心提防,不让我从指缝里滑落,把我捏得过紧,我还是决定采取不抵抗策略,唯一能做的只有双手合十,向太阳举目,低声下气地央求,显出一副配得上我目前处境的可怜相,要知道他随时有可能把我摔在地上,就像我们平时总想把可恶的小动物弄死一样。不过我福星高照,他看来喜欢我的声音和样子,开始好奇地研究我,奇怪我竟能清晰地发出人类语言的音节,虽然他一个字都听不懂。我忍不住抽泣流泪,垂头查看我的肋骨,尽量让他明白,他的拇指和食指夹得我有多么疼痛。看来,他理解了我的意思,撩起衣服下摆,轻柔地兜住我,然后立即把我献给了他的主人。他的主人是个殷实的农夫,正是先前我在地里遇见的那人。

这位农夫让仆人把发现我的经过描述了一遍(通过观察他们俩谈话的情形,我这么猜想),拾起一根手杖那么长的小草,挑起我衣服下摆的垂边,观察我这种生物是否天生长着这样的外壳,又用嘴将我脸上头发向两边吹,好仔细看看我的长相。他吩咐随从们围拢过来,询问他们中谁曾在田地里见过与我类似的小东西(这是我以后知道的),随后轻轻把我放在地面上,让我四脚着地趴着。但是我机敏地立即爬起来,慢腾腾地来回踱步,好让他们觉得,我无意逃跑。他们围着我成一个圈坐下来,以便更细致地考察我的动机。我脱帽深鞠躬,向那位主人行礼,然后双膝跪下,举起双手,抬起眼睛,尽量响亮地发表献词。我从口袋里掏出装着金币的钱包,毕恭毕敬地奉献给他。农夫摊开手掌将它接住,并凑近眼睛仔细研究,还用别针(从他的衣服袖子上摘下来的)尖头来回拨弄,还是没搞明白这到底是什么玩意。我示意他把手放到地上,打开钱包,将金币倒在他的手上。除了二十到三十个小金币,里面还有六个西班牙大金币,每个都值四个皮斯佗[4]。我见他用舌头舔了一下手指,指尖蘸着口水,粘起一个最大的金币,接着又粘起一个,可是他似乎感到困惑,做手势比画着,让我把金币放回钱包,再把钱包放回口袋。此后我好几次提出将钱包献给他,他都没有收,于是我就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

这个时候,农夫已经将我认作具有智慧的生物了。他常常对我说话,发音够清晰,不过音量太高,刺耳得就像磨坊里传出的水磨碾轧的噪声。我尽量提高嗓门试用我会的所有语言作答,他也尽量把耳朵凑到离我不足两码之处,仔细听,然而这些都徒劳无用,我们之间根本无法沟通。他打发仆人们各忙各的事儿去,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对折后铺在左手上,随后掌心朝上,把手放在地面上,示意我走上去。他的手掌约一英尺厚,我不费什么力,就走了上去。我想自己最好表现得唯命是从,否则恐怕会从什么高处坠落。于是直挺挺地躺在手帕上,心想着他可是为了不弄伤我,又层层叠叠地把我裹得只露出头在外面,这样就更安全了。就这么着,我被他带回家了。他唤来妻子,把我展示给她看,可她惊叫一声退后一步躲开,行为反应同英国妇女瞧见癞蛤蟆或蜘蛛时一模一样。不过观察了一会儿,见我举止得体,又能机智地领会她丈夫手势的意思,并积极配合,便逐渐对我产生了疼爱的情感。

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十二点左右,仆人开始服侍主人用餐。午餐只有一道分量实在的肉食(这样的饮食与一位男子汉大丈夫的生活比较相称),盘子直径约二十四英尺。农夫、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共进午餐,一起用餐的还有一位老祖母。一家人就座后,农夫把我安顿在与他相隔颇有些距离的桌面上,餐桌有三十英尺高。我害怕极了,尽可能远离桌边,生怕掉下去。农夫的妻子把一小块肉切碎,又把面包弄碎,盛在木盘中,端到我跟前。我向她深鞠一躬,拿起刀叉,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我的举动逗得一家人忍俊不禁。女主人吩咐女仆取来一只与我们人类乐器中鼓的尺寸相当的、容量大约三加仑的小酒杯,将酒斟满。我双手抱住酒杯,费尽力气恭恭敬敬地举起它,尽量声音洪亮地使用英语发表祝酒词:为女主人的身体健康干杯。一桌人又开怀大笑起来,而我的耳朵几乎被他们的笑声震聋了。这酒不难喝,味道有几分像淡苹果酒。主人举手示意,唤我去他的餐盘边。然而,走过去这一路,我一直心惊肉跳(宽容的读者自然很容易想象当时的场面,并体谅我),一不小心,一片面包片就把我绊得脸紧贴着桌面,一头栽倒在桌子上,还好没伤着。我赶忙爬起来,觉察到餐桌周围好心的人们关切的表情,于是举起帽子高过头顶(出于礼貌,我原本把帽子夹在胳肢窝下边),并且挥舞示意,欢呼了三声,表示虽然摔了这一跤,不过对我并无大碍。但当我正朝我的主人(此后我都如此称呼他)身边走去,坐在他旁边的小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顽皮孩子,抓住我的双腿,把我高高拎在半空,吓得我手脚发抖。好在他爸爸一把将我夺过来,随手扇了他一个耳光。他这一耳光的力量,应该能把一支欧洲骑兵部队打趴下,并叫人把孩子从餐桌边拉走。我担心男孩记仇,回想小时候我们曾经虐待麻雀、兔子、小猫和小狗,我双膝跪地,指着男孩,尽可能让我的主人明白,我愿他宽恕那孩子。父亲接受请求,让小家伙重新回到桌边坐下。我上前去吻了孩子的手,他父亲也拉起他的手,允许他轻轻抚摸我。

正吃着饭的时候,女主人心爱的猫跳到她的膝盖上。从我的身后传来刺耳的响声,仿佛十二个织布工人同时开工,我回头查看,发现是猫的哼哼声。女主人一边喂它吃食物,一边抚摸着它,我只看得着它的头和一只爪子,并因此推测,这只小动物身形应该比一头公牛的三倍还大。虽然我远远站在桌子的另一端,离它有五十多英尺,而且女主人也怕它扑过来用爪子抓我,就将它紧紧搂住,可是这畜生的狰狞面孔还是让我惶恐不安。幸好并没有发生什么危险,尽管主人把我放在距离猫不到三码远,也没有引起它对我丝毫的兴趣。平时从人们那里听说,并且根据自己旅行中积累的经验,我知道最有效地激发猛兽追捕你的办法是,你在它面前逃跑或者表现出恐惧。因此在这危险关头,我决定装作满不在乎,有意在猫面前的半码距离范围内,昂首挺胸地溜达了五六个来回。它反倒害怕我似的,把身子缩了回去。我还摸不透狗的脾气,只见有三四只进了屋里,这在普通农家没什么新奇。其中有一只獒犬,足有四头大象加起来那么大;另一只猎犬,比獒犬高一些,却没有那么庞大。

快要吃完午饭时,奶妈抱着个一岁大小的孩子进来了。他一看见我,就叫喊起来,喊声能从伦敦桥传到切尔西[5],像通常幼儿一样,他们非得被满足不可,否则就任性哭闹,这种让人不得安生的雄辩方式,就为了要拿我当作玩具。母亲溺爱孩子,就把我拿起来,递到孩子跟前。孩子抓住我,就把我的头往嘴里塞。我大吼一声,孩子吓了一大跳,一松手把我扔了。如果不是女主人及时用围裙在下面接住了我,我的脖子肯定会跌断的。奶妈用一个铃铛哄孩子安静下来,铃铛是一个中空的盒子,里面装了几块巨石,用结实堪比缆绳的绳子系在孩子腰上。可还是没用,奶妈没办法,就使出最后一招:喂他吃奶。我必须坦白,至今从未见过任何物体——超过她那雄伟的**——更让人反胃。我真不知道做何比喻,才能帮助读者想象如此规模庞大的肥硕肉体,来满足大家的对大小、颜色、形状的好奇心:保姆挺立的**高约六英尺,胸围不会小于十六英尺,**尺寸抵得上我的半个脑袋,更有双侧乳晕暗沉的颜色,散布在**上的黑点、粉刺和雀斑全看得清清楚楚,再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作呕了。她调整坐姿以便哺乳,而我正站立在桌面上恰好适于细致观察这一切的位置。这使我想起那些英国太太,只因为她们与我身量相仿,除非举着放大镜凑近欣赏,人们皮肤上的瑕疵并不容易被肉眼察觉,所以我总是陶醉于她们白皙、优雅的肌肤。现在,现实经历使我认识到,即使极致光滑、雪白的皮肤,也是经不住放大镜的考验的,一经这种考验,就会面目全非,变得凹凸不平、粗糙起皱、黯淡失色。

记得在利立普特的时候,那些小人儿的肤色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美的。我还与那里的一位学识渊博、交往密切的朋友讨论过这个话题。他说从地上远看起来,我的面容俊美,皮肤光滑。当我把他托在手上,让他得以从近处观察,他坦言,我第一次这么做的时候,他被自己看到的情形吓了一跳,我脸上的凹坑明显可见,胡子茬比野猪鬃毛还硬十倍,皮肤颜色不均匀,看着让人感到十分不悦。此处请允许我扯开话题,为自己稍做辩解,其实我与我们国家大多数男人一样英俊,数次旅行,皮肤也没有被晒黑。而我这位朋友倒经常议论,朝中某贵妇脸上有雀斑,某人嘴长得太大,或某人鼻子过大,可我却没看出来。其实,坦白说,应该承认他的评论并不过分,可我听了还是心里不舒坦。为了避免读者通过我的描述,误以为巨人的相貌丑陋难堪,所以我得说句公道话,巨人族其实长相标致,尤其我的主人,尽管出身农民家庭,倘若从离开他六十英尺的地方端详他的面容,你会觉得他实在是五官非常端正的。

午饭后,主人外出监工。临走时,从他的语气和手势揣测得出,他明确地提出要求,嘱咐女主人仔细照看我。我疲惫不堪,昏昏欲睡。女主人有所察觉,把我放在她自己**,又将一块干净洁白的手帕盖在我身上,只不过手帕比战舰上的主帆面积还大,而且粗糙得多。

我睡了将近两小时,梦见妻子与孩子们,醒来时发觉自己独自身处如此空阔的房间,不觉更添烦忧。这是一间二百多英尺宽、二百多英尺高的房间,我躺在上面的这张床,约二十码宽。女主人去料理家务,将我锁在房内。床高出地面八码,某种迫切的生理排泄需求逼得我非得下床不可。可是我不敢莽撞地叫喊,何况巨人农夫家卧室距离厨房远得很呢,凭我这音量,喊也是白喊。我正面对尴尬处境,又遭遇两只老鼠,它们顺着窗帘爬上床来,它们东闻闻,西嗅嗅,其中一只差点踩着我的脸。我惊得跳了起来,拔出腰刀招架自卫。这些生猛的畜生,胆敢对我两面夹击,有一只的前爪已经伸向我的衣领,幸运的是,它还没来得及伤着我,就被我剖开了肚子,在我脚下倒地而死。另一只目睹同伙的下场,转身还想逃窜保命,可它想得美!我一刀落下去,结结实实劈中它的后背,瞬时只见鲜血涔涔地从伤口涌出。大功告成之后,我在**慢慢地来回踱步,舒缓呼吸,调养精神。这种畜类,体形大得像獒犬,然而动作更加凶猛迅捷。如果睡前我解去腰带,恐怕现在早被撕成碎片,被他们吞进口中美餐一顿了。我量了一下死老鼠的尾巴,比两码短一寸。这家伙的尸体还在流血,我恶心得不愿意拖着它丢下床。我感觉它好像还有口气,就在它的脖子上又补了一刀,让它彻底送了命。

不久,女主人返回房间,一进门,见我浑身是血,赶忙跑过来,把我攥在手里,抓起来。我微笑着指指死老鼠,辅以其他手势,表示我并未受伤。于是,她十分欣喜,使唤女仆用火钳把死老鼠丢出窗外。我被她放在桌上,就拿出沾满血的腰刀给她看,又用衣襟垂饰把刀擦净,随即收刀入鞘。我已经被某些不得不亲自行动、无人可以代劳的事儿折磨得憋不住了,因而竭力使她领会,渴望她协助我下到地面上去。

她懂了我的意思,并满足了我。可是我羞羞答答的,连连用手指门,频频鞠躬。费了好大劲儿,好心的女主人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再次把我拿起来,带去花园里,将我放在地面上。我走出两百码远,请她背过头,不必继续陪护我。我就躲在两片酸模叶子间,酣畅释放,实践着一种服从人类自然本性的生理需要。

希望尊敬的读者原谅我,总是叙述各类琐事。在那些没头脑的凡夫俗子看来,这也许没有意义,但对于哲学家来说,却能开阔思路,引导思考,对社会或个体都有益处。这也是我将这篇连同另外几篇游记一并公之于众的唯一目的。我反对滥用修辞,行文华而不实,在叙事风格上,我主张应更尊重事实。正是这次旅行的情节,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以至于所有的经历都镂刻在记忆中。因此当我开始写作,在记叙中全然不会漏掉每一个重要之事。然而,为了避免文章琐碎且冗长,在初稿的修订过程,我严格地删掉一些不太重要的内容。旅行者经常被评论家认为作品中的内容平淡无奇,欠缺重大意义,此类非难,或者并非完全没道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