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7章 达姆小镇(1 / 1)

没有任何犹豫,我便答应了花子的要求。

直接把所有的事情抛到了脑后。至于今晚跟爱丽丝的约会,我想还是推脱掉吧。相比做一个演员,我还是更喜欢做回真实的自我。

而跟花子在一起,我是真的找到了几年前的那个自己,没有坏心思,不会跟人耍心机,是什么就是什么,不是什么就不是什么。

跟花子租了一辆林肯,我们便赤手空拳地出发了。

一路上,安静恬淡的花子快乐的像一个初游世界的孩子。

这个自立性很强的女孩本来是要跟我均分费用的,但看到我租的是林肯后,果断放弃了这个想法。

这个女孩并不矫情,更没有觉得我的无事献殷勤是别有所图。

我们驶在一条不知名的公路上,道路两边是青翠的草原。偶有一朵鹤立鸡群,冠压群芳草的野花,花子会惊叫好一会儿,一边叫还不忘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相机,将这个瞬间记录下来。

她在我的面前就跟一张白纸一样,就跟初恋一样清纯。

我很享受地开着车,就如同携着自己家人出游的一家之主。

如果有那么一天,我想,苏姐会坐在副驾驶上,诺诺和土匪会在车的后排。

那样的画面一定特别温馨。

“徐,你在想什么?”

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来到美国后,这些个外国人都会习惯性地喊我一声徐,而不是凯,或者是徐凯。

早就接受了这个称谓,我本来的扭头看了花子一眼。一阵风吹过,花子的头发俏丽地遮住了她的半边脸。这个东瀛姑娘忙拿手去拨开,手忙脚乱的样子,很和谐,很搞笑,也很美。

“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会不会也像今天这样带着我的家人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花子皱眉,然后轻声说道:“会有这么一天的。”

会吗?

我想,也许会吧,我希望是会的。

一路旷原,看倦了的花子,倚在车座上睡着了。这个大马哈的女孩,我无奈地摇摇头。

扭头,花子竟然笑了,跟个傻瓜一样,我想,她一定做了一个很美的梦。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我特别亲近这个外国女人,喜欢,超出喜欢的范畴。

大概,人的这一生会真有那么一个女神吧,爱惜如命,却又不忍亵渎。花子在我心中大概就是这样的存在。

一辈子无法也不敢去触及,却又特别特别地想去保护她,爱护她。

我们认识不到一天,这个东瀛的柔弱姑娘却给了我一种唯一的错觉,我更相信这是一种错觉。

下午时分,我们已经来到了一座山的半山腰。停车,我走出去吸了一根烟,颠簸了一路,花子没有醒,但熄火的那一瞬间,她便跟做了一个噩梦一样惊醒了。

揉了揉了惺忪地眼睛,花子看着车外的我问道:“到了吗?”

我被她问蒙了,到了吗?脸目的地都没有,谈什么到没到。

我摇头,嘴里的烟雾和天边的云遥相呼应。

打了个哈欠,花子下车伸了一个懒腰,然后走到我的身边:“你吸烟,之前我都没有从你的身上闻到香烟味。”

我扭头一笑:“现在呢?”

“很淡很淡。”

说着,她跟一只小猫一样伸头在我的身上闻了闻:“这个味道其实并没有那么讨厌。”

我便夹烟的两根手指放到她的鼻子前。

不讨厌烟味的花子立刻跟惊弓之鸟一样往后倒退几步:“徐,你这样很讨厌的。”

我哈哈大笑,没有撒娇的花子比那些撒娇的女人还要动人。

“花子,有没有说你跟女神一样?”

花子懵逼,不敢相信地看着我,一副见鬼的模样。

这个如水一般的姑娘愣了一会儿,伸手摸了摸的额头说道:“徐,你没发烧吧?我怎么可能回事女神,你也太会都女孩子开心了吧,肯定没少祸害女孩子。”

她说着,声音越来越小,脸也越来越红,头越低越低。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会成为多少男人心里不敢亵渎的存在。

其实花子长得并不漂亮,比不上苏姐,连莫琳都不及。可她干净,干净得像一尘不染晴朗无云的天空。

可能没人相信我的话,如果在国内说东瀛女孩干净,肯定会被打脸。但我面前的花子确实就是这样,洁白无瑕。

看她羞涩了,我便不知道再跟她说些什么。

“上车,继续前行。”

花子点头,乖乖上车系好安全带。

又走了大约半个小时,此时西边的太阳已经落下半边。红彤彤的绕着几朵点燃的云朵,仿佛就在我们的眼前。

眼前是一条岔路,小道上竖着一块标签。

花子惊喜地喊着:“小道,小道,徐,走小道,这里通往达姆小镇。”

看花子那个惊喜的样子,我微微一笑,然后将车开上了那条有标签的岔路。

十几分钟后,一阵牛叫声传来。花子惊喜地无以加复。

“是青草的味道,有奶香,还有花香,徐,你闻到了吗?”

我嗤笑:“你的鼻子比狗鼻子还灵吗?”

花子扭头有些不高兴,可她表示生气、不开心、有心事的时候都是这个表情,连个白眼都不会翻。

“这个时候,你可以对我翻个白眼,或者说一句,你才是狗。”

花子低头,捏着手哼唧道:“做不来,在我的观念这样很不尊重人的。”

“那我要那么对你呢?”

花子愣了愣,显然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良久之后,她很认真地说道:“接受,不会生气的。”

还真是够逆来顺受的,这样一个女孩怎么可能让人舍得打骂。我的心湖荡起一圈涟漪。

“你这样很容易被人欺负的。”

花子看了我一眼,很无力地点点头,似乎她真被人欺负一样。

我不敢再把这个话题进行下去,生怕让这个柔弱的女孩泪流满面,要是真这样,我便手足无惜了。

达姆小镇,名副其实的美国乡村。

比起国内的农村,我觉得美国乡村的定义应该是进行农业生产的地方,这里的乡村和国内的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方。

毫不客气的说,这里的农场主都是很富有的人,而他们的生活才是最惬意的,堪称世外桃源。

我们开车进了小镇。

已是傍晚,将车停下之后,花子驻足给今天的夕阳拍了一张照片,然后跟我并肩向前走去。

达姆小镇虽是小镇,但这里居住的人寥寥无几。房子也是四散在各处,建的毫无规矩可言。也许正是这种随性,才让小镇变的有些意思。

花子手里的相机咔咔咔地拍着,毫不吝惜自己相机的内存。

“徐,站到那里,我帮你照一张像。”

花子指着正对夕阳的一棵树。

我走过去,然后直接倚在了树身上,散漫的像一个世外高人。

“将脚踏在树上,保持着笑容,好。咔!”

花子照的很是有模有样,不知道什么,我总得她是个专业的摄像师。

围绕小镇的是大片的农田和小山丘。

傍晚时分,这里变得异常的安静。

此时的达姆小镇已经亮起了点点灯火,我们来到小镇唯一的一家旅馆。说是旅馆,还不如说是一家私人的住宅,只是将空闲的房子拿出来给来小镇旅游的游客住,当然不是免费的。

旅馆的老板叫哈桑,是一位中年的大胡子胖大叔。

这个老外很是热情,看到我跟花子之后,他便忙着招呼我们,带我们去了房间,这个倔强的人死活只租给我们一间屋子,而且最多一个礼拜的时间。

我有些无奈,生怕会让花子多想。但事实证明,想的最多的永远是我,花子欣然接受,我一个大老爷们也不好再多少什么。

看过房间之后,哈桑大叔便派了他十五岁的二女儿来喊我过去跟他们一起共进晚餐。

我跟花子欣然接受。

晚餐是在院子内进行的。

我跟花子去的时候,才惊讶地发现,哈桑这一家子人还不真不少,一家足足有七口人,分别是哈桑大叔的父母,哈桑的妻子珍妮大婶,还有他们的三个孩子。

再加上我们,足足九个人。

晚餐很是丰盛,果蔬沙拉,烤肉,和一些很纯正的美国菜,比起我们吃的菜,这里的做法显然糙了很多,味道尚可,很有自然的味道。

出了菜,还有一大锅不知道用什么熬成的汤,味道不错,只是有种说不出的腥味。

面包是珍妮大婶刚刚烤出的,没有国内买的甜软,却更有嚼劲。酒也是他们自家酿的,是一种水果酒,哈桑告诉我他的酿法之后,让我狠狠地给他竖了一个大拇指。

他说的酿法其实就是实质的调酒,啤酒加果汁,现喝现酿,说完他大笑。不过他调的酒,味道还可以,柔而不烈,很适合待客。

餐后还有水果,哈桑告诉我这些水果是他从城里买到的,他的农场也有水果,只是还有熟,如果我们想品尝,可以到秋季再来一次。

他的话让人感动,到哪相机都不离手的花子在用完晚餐之后给哈桑一家人拍照,照片一张接着一张,高兴的一家人合不拢嘴。

很难想象,这个世界第一大国的乡村会是这个样子,这里的人有钱,却依旧和白山的人一样穷人一样朴实,这大概就是差别吧。

晚饭过后,我跟花子沿着小镇的唯一一条主干道散着步。

突然,一道黑影跳过,花子大惊扑进我的怀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