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晚上我回到达里镇的时候,年刊那边出了点小事情。那个本来确定要去采集毕业典礼照片的女孩家出事了,她奶奶过世,所以不能来周一晚上的典礼现场,所以我去代替她的工作。
我正在拍摄人群的照片,这时我透过相机的取景器发现了雷娜的身影。她和詹姆斯的外公以及另一个男人坐在一起,之后才知道这个男人是詹姆斯的爸爸。她正在摆弄着她的相机,她肯定知道我看到她了,因为就在我拍她的瞬间,她也拍了我。我们俩都放下了相机,相视微微一笑。
乐队开始演奏毕业典礼进行曲,这支总是让我感觉有些压抑的乐曲,很容易让人想起一群护柩者抬着棺材在《威仪堂堂》进行曲中行进,而由汤姆·普杜学校不着调的乐队来演奏这种护柩者行进乐曲的即视感就更强了。他们应该演奏更欢快的乐曲,比如史提夫·汪达的《更高之处》。如果这首歌太严肃的话,可以考虑小档案乐队的《悲欢交响曲》。如果威尔在的话,他肯定有无数个比我更好的建议。
我已经拍摄了过去两届的毕业典礼,典礼看起来都大同小异:一样的海军蓝毕业长袍,同样的毕业流苏帽,在同一个礼堂。我们基本上可以直接用去年的照片,只是没人耍这种小聪明。不管怎么说,我现在拍的照片也要在明年的凤凰社年刊中才能出版出来,所以这或多或少都是一种作弊的行为。
毕业典礼结束后,我听到雷娜叫我的名字:“内奥米,过来合张影吧!”
我转身,看到詹姆斯就在前方。他穿着长袍,戴着流苏帽显得很高。我想着挥挥手不过去,但是觉得这样又有点不礼貌。
“詹姆斯,你一只手搂着内奥米。然后微笑,你们一起。今天真是美好的一天!”
那个相机出了点问题,那是一个老式相机,带着一个巨大的闪光灯。詹姆斯的爸爸说他不确定是不是拍到了,要不我们再来一张吧?我们又微笑了一次,而这次我确定已经拍到了。詹姆斯的爸爸说洗好之后寄我一张,但是后来没有任何人寄照片给我。
詹姆斯看着挂在我脖子上的年刊相机,他用手指碰了一下镜头盖,问我这是不是“那个相机”。我点点头。詹姆斯拿起相机,然后轻轻地抛到空中。“命硬的王八蛋。”他说了一句接住了相机。确实,这个相机经历了很多事情。重力,从台阶上俯冲而下,这个相机已经用了整整一个学年,比我和詹姆斯的感情都要长很多。
我拿起相机,拍了一张詹姆斯的照片。
我们握握手,我再次恭喜他。
他是一百五十个高三毕业生中一个已经拍了照片的,我得继续工作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打电话给威尔。“高中毕业典礼的音乐,”我说,“你知道的,不要那个《威仪堂堂》进行曲了,我们聊聊这个话题。”
“鲍勃·迪伦的《昔日的我》。”他说。
“维他命C的《永恒的朋友》。”我提议道。
“也许有点老套。小档案乐队的《悲欢交响曲》,你知道这种类型的音乐他们出品的并不多,因为在旋律选择方面他们内部出现意见分歧。”
“我刚才已经想到这首歌了。还有《更高之处》,我最早想到的就是这两支曲子。”
“红辣椒乐队的还是史提夫·汪达的?”
“后者,但是两个都可以,对吧?”
“约翰·卫斯理·哈丁的《致未来自己的歌》。”
“这首歌你送我的第二还是第三张专辑中有,”我提醒他,“我以为你不喜欢重复选歌呢。”
“我可没有重复,”他辩论道,“上次我用这首歌的时候,可不是用在评论教育体制上,所以情况不同了。还有艾美·曼的《幽灵世界》。”
“我不知道这首歌。”
“你会喜欢的,有机会我放给你听。”
在走路回家的路上,我们一直聊着歌。现在夜幕已经降临,好像我和威尔是这个世界上仅有的两个人。
“埃塔·詹姆丝的《终于》。”
“聪明。”
“烟雾乐队的《少年的宇宙飞船》。”
“或者是《少年的荒原》。”
“这首歌的歌名实际上是《巴巴·欧莱利》,是为了纪念作曲家特里·莱利。”
“我总是忘了这首歌的名字。烈焰红唇乐队的《为胜利奔跑》如何?”
然后,走到我家门前的路上。
“……鲍勃·马利,是他的歌吧?这首歌也有不少翻唱版本。还是他翻唱别人的歌。”
进屋。
“这首歌的节拍作为乐队行进曲有点古怪,内奥米……”
在厨房喝了杯水。
“……节奏快的歌不多。你不想深陷在慢歌的泥潭中。流线胖小子的《赞美你》或者明亮眼睛乐队的《快乐之路》如何?”
到我的房间。
“惠特尼·休斯顿有一首歌,在一个孩子参加残奥会的广告中出现过的,那首歌到底叫什么名字来着?”
我躺在**。
“我好累啊。”我说。
“这首歌可不是这个名字。”
“不是,我的意思是我现在已经筋疲力尽了。”
“好吧,你应该睡觉了,主编。”
“我已经躺在**了,但是我想继续跟你聊天。”我告诉他。
“好的,如果你那边超过五分钟不说话,我就知道你睡着了。你的手机也快没电了。”
我们继续聊歌……
“《我和胡里奥走在校园里》。”
“《纽约唯一活着的男孩》。”
“太悲伤了吧?”
“毕业的时候就是应该这样,我觉得。”……直到我进入梦乡。
十个月零几天,我又回到了原点:在一个周三晚上7点的时候,独自一人在凤凰社办公室中。年刊派发完之后的几周时间也没什么事情。我正想着空无一人的年刊办公室是多么静谧而孤寂,这时我的电话响了,是威尔打来的。
“你在办公室吗?”
“马上锁门了。”我跟他说。
他说也许我可以稍微等一下,然后他很快挂了电话,有点不同寻常。
我走到外面的时候,威尔正在台阶那边等我,露出他的招牌甜蜜的歪嘴微笑,就像一个代字号。这是他三周以来第一次回学校,他看起还是挺消瘦,但是比我去医院看他第一天好多了。另外,他今天穿的裤子看起来更难看了,那是一条格子的老人裤,也许是从他外公那里拿过来穿的。他还是穿校服裤子更好看。但是你拿他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威尔。
“嗨,你!为什么不来办公室啊?”我对他喊道。
“大门锁了,我的钥匙在你那里,所以我决定在这里等你。”
我朝他慢步跑去:“那我真是荣幸之至啊。”
“很久以前,我在这所学校念过书,我曾经是这所学校年刊的编辑。”
“没有吧,”我皱皱眉说,“我好像不记得了。”
他示意我挽住他的胳膊。“我听说这些台阶带来了不少麻烦。”他说。
“我觉得我不用你扶也能下台阶。”
“挽住我的手吧,主编。这样更安全些,你不觉得我们这个学年经历了太多不幸吗?如果你又摔……”
我打断他:“我不是摔,我是纵身跃下。”
“好吧,就按你说的吧。纵身跃下。不管是哪种情况,我都承受不住你再一次把我忘记。”他把我身体转过来对着他,我们四目相对。他声音很低:“挽住我的手臂,内奥米。我本来还想帮你拿书的,但是我猜你不会同意。”
我对他一笑,然后挽住他的手臂。我们身高相差不大,所以我挽他手臂的时候位置不高不低刚刚好。
我们慢慢地朝停车场走去,威尔的车停在那里。我很担心威尔的健康,但是这个小时可能是这一年中最美好的一天中最美好的一个小时了。二十三摄氏度的温度,太阳刚刚下山,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青草味和防晒霜的味道,还有一种悠远的甜蜜而可口的味道,说不清道不明的那种。
我不记得是我们中谁最终跟对方说:“几个月前我们抛硬币决输赢,就是为了不用走这段路,你说是不是很有意思?”
然后我们其中一个人回答道:“如今路再远我也不在乎,我希望我们可以一直这么走下去。”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俩谁都没说话。我有点不习惯他的沉默,但是我并不在意。我们彼此都几乎知晓对方的所有事情,这样的沉默更像是一首歌。
那种你哼唱着的不知名的,然而不知为何哼起的歌。
那种你从始至终都知晓的歌。
[1] 梅丽莎·巴伦布瓦姆的昵称。
[2] 网球术语,原文Forty-Love的意思是40:0,这句话中艾斯是用这个术语里面的“Love”开玩笑。
[3] “将会”与“威尔”的英文都是W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