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记录都是我从牛仔们口中道听途说的,一开始我对这些说法颇为怀疑,直到一八九三年秋天,我自己开始和这位老谋深算、诡计多端的掠夺者交手,对他有了彻头彻尾地了解,此时我才真正理解了人们对洛伯的种种传言。多年以前,我的爱犬宾狗还活着的时候,我曾经也是个捕狼人,宾狗去世以后,我便改行干了其它职业,整日困在室内,伏案写作。 正当我急需换个工作环境的时候,我的一位朋友邀请我去趟新墨西哥。这位朋友自己就是卡拉姆坡地的一位牧场主,他想请我帮忙,看看有什么招数,可以制服这群掠夺成性的强盗,我欣然接受了邀请。为了能够尽快熟悉在台地间出没的狼王,我快马加鞭去了卡拉姆坡地。开始一段时间,我骑马四处游**,仔细查看当地的地貌特征。每隔一段距离,与我随行的向导就会指着一堆还粘着毛皮的母牛骨架,介绍说:“这都是他干的好事。”
显而易见,在这片地形错综、崎岖不平的坡地上,想动用猎犬和马匹追赶洛伯是行不通的,唯一可能奏效的就是:投毒或者布设捕狼器。眼下,因为手头还没有足够大的捕狼器,所以我决定先尝试投毒下药。
为了智取这位“狼人”,我试用了上百种投毒方法,具体细节恕我不再一一赘述。总而言之,番木鳖碱、砒霜、氰化物、氢酸等等现存的有毒化学药物都被我试了个遍,所有动物的鲜肉也都曾被我制成诱饵引他上钩。然而,日复一日,当我早晨骑马巡视,查看战果的时候,却总是发现自己枉费心机,一切的努力都是徒劳无功。这位老狼王精明狡诈,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下面这个例子就足以证明他有非同一般的远见卓识。有一次,我听信一位下毒高手的建议,从一头刚刚杀死的小母牛腰子上取出一块肥肉,把肉和奶酪搅拌均匀,然后放在一个瓷器盘子里炖煮,煮熟以后,用一把骨头做的刀子把熟肉切开,以确保熟肉上不沾染任何金属的气味儿。等到混合着奶酪的牛腰子冷却后,我又把它切成一个个小块,在每一个小块的侧面钻了一个小洞,在小洞里塞进大剂量的番木鳖碱和氰化物,这些毒药都是胶囊制剂,味道丝毫不会散发出来,最后,我又用几块奶酪把挖出的小洞一一堵上。在制作诱饵的整个过程中,我一直都戴着一副在小母牛的鲜血里浸泡过的手套,我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在诱饵上留下气味儿。一切准备停当后,我把诱饵装进一个生皮袋子里,又在生皮袋子上擦满了鲜血,然后我骑上马,手里拽着一根绳子,绳头上绑着牛肝子和牛腰子。就这样,我骑马绕了一个十公里的大圈儿,每走四分之一英里就抛出一块诱饵。我一路小心翼翼,绝对不敢用手指碰一下诱饵。
通常,洛伯会在每个星期的上半周进入这个区域活动,下半周则在新墨西哥州北部的格兰德山山麓附近活动。投毒的那天正好是星期一。就在那天晚上,我们正要打道回府的时候,耳畔传来了狼王陛下那低沉的嗥叫声。听到狼嚎声后,一位牛仔快人快语,他说:“他来的正好,走着瞧吧。”
第二天早上,我迫不及待地跑出去查看结果。很快,我就发现了这群强盗的刚刚走过的足迹,洛伯一路领先,他的足迹最容易辨认。普通狼的前爪有四英寸半长,一匹大狼的前爪不过四点七五英寸长。猎人们不止一次地测量过洛伯的前爪,其长度远远超出了一般的大狼,从爪尖到脚后跟,长度竟然有五英寸半之多。后来我发现,他身体的其它部位也比普通狼要大得多,从肩膀算起,他身高三英尺,体重一百五十磅。因此,尽管他的脚印被跟在身后的随从们踩得乱七八糟、模糊不清,人们还是很容易就能够辨认出他的大爪印。显然,这群狼很快就发现了我拖拽牛肝和牛腰子的痕迹,于是,像往常一样,他们尾随着我的拽痕继续前进。看得出来,洛伯曾经走到第一块诱饵跟前,围着诱饵嗅了嗅,最后把诱饵叼了起来。
此时,我难以抑制自己的欣喜之情。“我终于抓到他了,”我忍不住大声叫喊道:
“出不了一英里,我就能看到他的尸体啦!” 我于是快马加鞭,眼睛死死盯着尘土中狼群留下的清晰可辨的足迹。循着足迹,我来到第二块儿诱饵旁,发现这块诱饵也不翼而飞了。我不由得欣喜若狂,看来,我不但毒倒了狼王,而且还可能毒倒了他的几个部下。然而,狼王那宽大的爪痕还在向远处延伸,尽管我站在马镫上起身远眺,望遍了整个平原,却没有发现任何类似死狼的蛛丝马迹。我于是继续循着爪印跟踪前进,发现第三块诱饵也不见了。——直到最后,当狼王的爪印把我带到第四块诱饵旁边的时候,我才发现他其实根本就没有吃诱饵,他只是用嘴把前几块诱饵叼起来堆放在第四块诱饵上,然后又在诱饵堆上洒了一泡尿,以此来表示他对我投毒伎俩的极端蔑视。干完这一切,他不再追踪我布下的捕获路线,离开了那条牛肝和牛腰子拖拽出的路痕,带着那帮被他严加保护的部下四处游走,我行我素去了。
这个故事只不过是我多次经历中的一个例子罢了,这些类似的事例一次次使我确信:毒药是奈何不了这个狡猾的老强盗的。不过,对于大多数草原狼和其他害人虫而言,投毒无疑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抓捕方法,所以,在捕狼器尚未运达之前,我对付狼王的首要办法依旧是设毒诱捕。
就在这段时间,我观察到了一个细节,这个细节足以证明洛伯是多么凶残狡诈。这帮恶狼有一个爱好,一个纯属娱乐消遣的爱好:他们喜欢追赶羊群,捕杀羊群,尽管他们从来不吃一口羊肉。牧场的羊群通常由一千到三千只绵羊组成,由一个或者几个牧羊人看管。夜晚,牧羊人会设法把羊群赶到一个非常安全的场所,为了增加安全性,羊群四周还会安排几个牧羊人来把守,以确保羊群不受侵害。绵羊是一种非常神经质的动物,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他们就会惊慌失措,四处逃窜。不过他们有一个与生俱来、根深蒂固的本性:他们喜欢跟着头羊。这也许是绵羊唯一的天性,也是他们最致命的弱点。牧羊人充分利用了绵羊的这一弱点,他们在每群绵羊里安插六只山羊。绵羊们似乎承认这些长胡子的表兄弟比自己智高一筹,每当夜晚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他们就会簇拥在山羊周围,这样一来,羊群就不会四处逃散,也就能轻而易举地得到保护了。然而这办法可不是百分之百的行之有效。去年十一月下旬的一个夜晚,佩里科地区的两个牧羊人被狼群围捕羊群的声音吵醒了。只见他们的绵羊紧紧地簇拥在山羊周围。这些山羊可不是傻瓜,更不是懦夫,他们坚守着自己的阵地,勇敢地迎接敌人的挑战。可惜他们运气不佳,发起这次进攻的,绝对不是什么等闲之辈。“狼人”老洛伯和牧羊人一样心知肚羊明,那几只山羊才是羊群的精神支柱。于是他飞快地从围得密不透风的绵羊背上窜了过去,扑到那几只山羊身上,在几分钟之内结束了这几只领头羊的性命。刹那间,这群失魂落魄的绵羊朝着不同方向夺命而逃。这件事情之后的好几个星期里,我几乎每天都会遇到忧心忡忡、心急如焚的牧羊人,他们总是迫不及待的问我:“你最近有没有看到四处狂奔、迷失方向的绵羊?”每当这时,我都不得不回答说自己见过。有一天,又遇到这样的情形,我回答说:“我在戴梦德泉附近看到了五六只绵羊的尸体”;还有一次,我告诉他们我在梅尔派台地看到一小群绵羊拼命狂奔;有的时候,我会这样回答:“我今天没看见,不过两天前,胡安·梅拉在西德拉山上看见过二十只刚刚被咬死的绵羊。”
终于,我们的捕狼器运来了,我和两位助手花了整整两个星期的时间才把捕狼器安置妥当。我们不辞劳苦,把所有能够想到的招数都使了出来,以确保万无一失。捕狼器安装好的第二天,我骑马四处巡查,很快就发现,洛伯的足迹在每架捕狼器旁边都出现过。通过辨别这些踩踏在尘土中的爪印,我可以清晰地勾画出他昨晚的所作所为。黑暗中,他一路小跑,尽管每架捕狼器都隐藏得严严实实,可他还是很快就发现了第一架捕狼器的踪迹。于是他立即命令部下停止前进,自己用爪子在那架捕狼器周围小心翼翼地刨呀刨,最后,他把捕狼器、连接捕狼器的锁链、固定捕狼器的圆木通通刨了出来,让这套没有用武之地的设备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继续前进,用同样的方法又陆续刨出了另外十几台捕狼器。不过,通过观察我很快就发现了他的行为特点:每当发现路上有什么可疑迹象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停止前进,向旁边退去,这个发现立刻让我心生一计。我于是重新摆放捕狼器,将它们布置成大写的H形;换句话说,我在路的两边各放一排捕狼器,然后再在路中间横着加放一架,组成一个大写的H形。然而,没过多久,我又体会到了新一轮的失败。洛伯一路小跑,来到布设了捕狼器的那段小路,可是刚一进入两排平行放置的捕狼器的中间地段,他就立即发现了那架横着摆放的捕狼器,于是他及时地收住了脚步。狼王为什么会有这种先知先觉的本领,我无从知晓,也许野生动物的守护天使一直在眷顾他吧。这次,没有像往常那样向左转或者向右转,他站在原地,连一英寸也没有挪动,然后慢慢悠悠、小心谨慎地退回到来时自己踩的脚印里,每一个爪子都不差毫分地落回到原来的印记里,就这样,他安全地退出了那片危险地带。接下来,他从捕狼器大阵的外围发起进攻,用自己的后爪不断刨挖土块和石头,直到所有的捕狼器都暴露无遗他才罢休。类似的事情还发生过很多次,尽管每次我都会变换方法,加倍小心,可是他从来没有中过我们的圈套,他准确的判断力似乎永远都无懈可击。如果不是因为一个鲁莽倒霉的同伴,他至今应该还继续过着打家劫舍的强盗生活。那件事情彻底地毁了他一世的英明,他的名字也因此可以载入一份长长的为情而死的英雄名单里,这些英雄单枪匹马时可以所向披靡,攻不可破,他们往往因为自己同伴的鲁莽草率而命丧黄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