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55年九月,仁孝骑马去贺兰山打猎,因为道路不平,而伤了马足。他十分恼火,就准备下令杀了修路的官员。尚食官阿华正好在旁,连忙阻止道:“为了一匹马杀人,就说明畜生比人精贵,在法律上没有规定,道义上也说不过去,怎么能让人信服呢?”仁孝听了只好作罢。

为了进一步完善法制,仁孝制定了《天盛年改定新律令》。其中包括刑法、诉讼、民事、婚姻、经济、行政等多项内容。这是西夏最完整的一套法典,被国外学者称为“中世纪独一无二的法律文献”。

第二年十月,仁孝为了实现上情下达,掌握更多的实情,对劝他不杀修路官的尚食官阿华大加赏赐,以鼓励大臣们敢说真话。

公元1171年五月,仁孝重用刚介直言的斡道冲为中书令,后又让他担任国相。因此,在仁孝执政时期,群臣敢于直言,敢于对时政提出自己的看法,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的经济发展。

除此之外,仁孝还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比如:改革礼乐;巩固封建土地所有制关系,减免地租、赋税等。这些都对西夏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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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项人的第四次迁徙

公元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后,已内徙的党项族又进行了大规模的迁徙活动。内徙陇右北部诸州的党项人向东迁至关内道的庆、夏、盐、灵等州;而原在庆、灵、夏等州的党项人有的向东迁往银、绥、延等州,有的东渡黄河进入石州。

党项人经过几次大的迁徙后,同当地汉族和内迁的其他少数民族,如室韦、吐谷浑、吐蕃、回纥等族杂居共处,逐渐形成以地缘为纽带的部落集团。

党项拓跋部在庆州陇山之东的称东山部,以夏州为中心的称平夏部,居鄜、延二州之北山区的称南山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