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祚亲政后,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起初,李元昊为了建立党项割据政权与宋朝抗衡,在国内提倡蕃礼,推行党项旧俗。然而,党项族在唐初迁居西北以后,就与当地的汉族杂居,受到了汉文化的深刻影响;再者,西夏境内汉族人口占多数,各级官僚机构中也有大量汉人任职。因此,为了取得汉族地主的支持,谅祚的第一个重大改革措施就是去蕃礼从汉礼。他下令国内停止使用蕃礼,要求国人改穿汉族服装。

谅祚特别崇尚中原文明,经常收留和结交宋朝人士。并于公元1063年改用汉姓,使用唐朝皇帝赐的“李”姓。谅祚对李元昊设立的十二监军司的军名和屯驻地点也进行了部分调整,不仅加强了宋夏边境的军事力量,还改变了军政合一、各监军司权力过大的弊病,实现了地方文武官员相互制约,巩固了西夏中央封建集权。

谅祚还在西夏原有的官制基础上,仿照宋朝官制,增设了各部尚书、侍郎、南北宣徽使以及中书学士等官职,任命汉族官员担任。此项改革,使西夏中央官制比李元昊时期更加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