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整个世界的中心,代表着想象力、道德和智慧的所有能力的至高水平,并且完美平衡。他是但丁。
——罗斯金
历史上没有一个时期能够明确界定开始或终结的年份。人类的生命长河(以及记录它的文学)流过浅滩与激流,有曲折,也有隐秘的地下部分。年代的划分仅仅是为了方便大致地标识出我们所处的航段,在实际航行中并没有什么帮助,只能作为测量者放在岸上的定桩。像“中世纪”和“现代”这样的词,除非拥有灵活度,否则没有意义。如果我们试图用它们来做大坝,在某个时间点拦住生命之河,它们就会崩溃。“中世纪”这个词使用起来含有居高临下地进行责难的意思,暗示在它之前的“古代”或者在它之后的“现代”的事物更加优越。这完全是对人类历史的误解。本章的主角是跨越所有人类时代的至高天才,他属于全世界。关于他为什么要在生命长河的某个特定时刻降生的问题,不论在过去还是将来都无法解答。
但丁出生于13世纪,一直活到14世纪。他生活的年代比官方确定的“文艺复兴”开始的时间早几年,但他本身就是一场复兴。他的故乡是佛罗伦萨,在当时以及他去世后的两三百年间都是文学和艺术的中心,只有黄金时代的雅典可以与之相比。然而但丁的杰作并非创作于佛罗伦萨,因为他在一场激烈的政治斗争中处于落败一方的阵营中,被逐出了城市。他辗转于好几座意大利城市,比如维罗纳和拉韦纳,在当地富裕的庇护者家里避难。
他的作品《神圣的喜剧》通常被称为《神曲》——但丁自己并没有这样叫,描写的是一场梦中的旅途,穿越地狱、炼狱与天堂。它是一部在所有文学领域中都堪称完美的作品。在它面前,所有最高级的形容词都变得软弱无力。它不能算是“史诗”,也不能归类为任何已知的体裁,因为它是一部空前绝后的作品,从题材、格式到语言,都是但丁所创。虽然没有人能够在没有前人知识积累的基础上凭空发明任何东西,但《神曲》是个人智慧的原创之作。
但丁在创造自己的题材的同时,也总结了他那个时代的智慧。当他前去“拜访亡者”时,他需要阅遍历史和人物传记,才能用精彩简洁的诗句复述或暗示各色人等的故事,包括各种各样的罪人、尚且善良的人们以及受到祝福的圣人。正是这些故事赋予这首长诗非凡的人情味,尤其是在地狱,因为罪人的生涯比圣人更具戏剧性。但丁对罪人的态度带有清教徒式的苛刻,有时候达到可怕的程度。他描述的地下世界的酷刑从身体上、精神上对人进行折磨,但主导情绪并非怀恨报复,而是同情怜悯。但丁体验着罪行的苦难和幸福的狂喜。《神曲》中单单一个片段,就没有一首叙事诗歌能够超越。比如著名的《地狱》的第五首,保罗和弗兰西斯加的故事所传达出来的情感力量。更妙的是,这种力量贯穿全诗。梦之旅的结尾是一幅异象:神性在“推动太阳与群星的爱的力量”作用下,与个人意志相融合。
但丁公开宣称的创作目的,是要打开我们所有人的视野,引领我们脱离苦海,前往福地。从这方面来说,他没能成功,对他那个焦躁时代的人们都没能成功,因为这种任务已经超出了诗人的能力,而且从各种可以观察到的结果判断,超出了但丁模仿并追随的君主的能力。不过,他作为诗人,作为美好事物的创造者,确实成功了。他留下了很多神学与哲学纠缠不清的谜题(因为生命本身就是如此),此后六个世纪以来,学术界一直努力解开它们,却徒劳无功。我们作为读者,只需要了解但丁作品的表面价值外加少许注释,比如诺顿的译本,并且欣赏文字中包含的许多基本的与深层次的美感,就够了。但丁将一层又一层的含义叠加在一起,但他这次弱弱发声(这是他的谦辞)的主旨很清楚。批评家们的争论多数都是关于带领但丁走向天堂的比阿特丽斯究竟是一个真实的女子,还是一个复合的象征,仅仅是为了掩饰漂亮面庞而存在,并非但丁想要的诗意面纱。
除了广博雄伟的创意,但丁的诗句形式同样精美绝伦。从技术成就的角度来看,他的诗句结构是创作的奇迹,其优美的格式和连贯程度没有任何诗歌能与之相比。《神曲》包含三个部分,或者说包含三首颂歌:《地狱》《炼狱》《天堂》。每个部分包括三十三首诗,再加上《地狱》前面的一首序曲,一共一百首。每一首诗长度相当,都是一百四十行左右。每个诗节都是“三韵体”(5)。以下是一个英译版三韵体的例子,出自《地狱》第五首的最后十行,由现代诗人瓦尔特·阿伦斯伯格翻译:
当我们读到,一位如此多情的人
得以亲吻他一直渴望的微笑双唇,
这位,一直陪在我身边的人,
亦全身颤抖着,亲吻我的嘴唇;
加利奥特(6)以及这个故事的作者啊!
那天我们再也读不下去。”(7)
当这个灵魂诉说时,那悲伤的情绪
令其他灵魂都悲痛地哭喊起来,
我也激动得一阵眩晕,
像死去的人一样倒下了。
每一个三行诗节都与前一个以及后一个诗节相连,直到终结这一韵脚和这一首诗的最后一句。每一个三行诗节的中间一句,与下一个诗节的第一、第三句押韵。这种押韵连环不断,贯穿全部一百首诗。这是但丁独创的格式,在他的操纵下,这种格式不仅成了一门精巧的韵律技艺,还成了能够容下各种叙事、抒情、讽刺、哲学的奇思妙想的天然载体,也是他用来把所有线索囊括无遗地编织成美丽诗篇的手段。有一个例子可以反证他这门技艺的精湛程度:自从但丁创立的三韵体成为常规格式后,很多诗人都尝试使用这种格式,但没有一个人能达到他的那种高度。这是他的创造物,是只有他才能够掌控的表达方式。
他的独创性不仅体现在诗节的韵律上,还体现在措辞和语言上。当时,文化人都理所当然地用拉丁语作为书面文字,他却使用托斯卡纳方言创作文学,以至于这种语言后来经过演变成了现在的经典意大利语。意大利的过去和现在都有许多方言,有些方言还发展出自己的文学作品,或通俗,或从容风雅。托斯卡纳方言是佛罗伦萨以及周边城市、地区所说的语言。虽然即使没有但丁,佛罗伦萨及其邻居们也有可能成为整个靴形半岛的标准模范,但是他们的方言能够从众多竞争者当中获胜,成为文化人的正规语言、官方语言,几乎完全是但丁的功劳。带领但丁穿越地狱的角色是维吉尔,但丁称呼他为传授自己“美丽风格”的导师。确实,维吉尔对但丁以及“中世纪”和“现代”欧洲所有的博学诗人都有十分深远的影响。但是,如果要说史上有哪位诗人能自创一种“美丽风格”,那就是但丁。
朗费罗翻译了《地狱》,并且写了一首优美的十四行诗作为序言。诗中,他将但丁的诗歌比喻为一座大教堂,那端正、高贵的外形喻示着诗歌的结构辉煌而又坚固。但是,对于旁观者来说,石头杰作与遣词造句而成的文学杰作是有区别的。当我们靠近、走入一座大教堂,它的魁梧与光彩立刻就能将我们吞没,无论我们事后花费多少时间细究它的各种细节。但是诗歌并不具有这种立竿见影的效果。我们必须从第一行读到最后一行,才能获得整体印象。但丁将自己的诗作想象成一个球体——宇宙,如果我们将球体拆开,它就不再是球体了。无论如何,我对读者的建议是,甭管但丁自己有什么计划,也甭管他的逻辑是否完整,纵身跳入《神曲》的世界里吧,在这里、那里随意探索,去寻找自己感兴趣的片段,比如《地狱》的第五首、第二十六首。我从朗费罗的大教堂比喻中得到的感悟超出了他本人的意图:当我走进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时,我会久久地站在米开朗琪罗的《圣母怜子像》面前冥思,但这座雕像只是一个装饰的细节,并不足以撑起那个宏伟的穹顶。确实,这并非学者的态度,然而,这是一个非常人性化、非常愉快地了解但丁的方法。
不懂意大利语的英语读者可以在好几个译本里找到但丁诗作的内容及其精髓(尽管诗句本身的魅力无可避免地有所损失)。最好的译本是查尔斯·艾略特·诺顿的散文式翻译。诺顿除了翻译《神曲》,还出色地翻译了但丁早期的一部作品《新生》。后者描述了但丁年轻时对比阿特丽斯的爱慕之情,是后来的长篇诗作《神曲》不可分离的前传。19世纪早期,亨利·F. 卡里将《神曲》翻译成无韵诗,这个版本成了英语的经典之作。朗费罗的译本同样是无韵诗,虽然也很优秀、很忠实,但节奏缓慢,缺乏热情。《圣殿经典》中用三个小章节收录了《神曲》,将意大利语原文印在左页,将还算流畅的英语译文印在右页,对于略懂意大利语的人来说,这将是一次非常愉快的阅读。但丁是一个“高深”的思想家,他的思想细腻而复杂。从字面上来说,他的意大利语并不算太难读懂。他想对全人类发言,他就像一个傲慢的宗教预言家,深信自己传达的信息至关重要。如果我们从各种语言中涌现出的越来越多的译文、评注和传记判断,那么他的作品像他自豪地期盼的那样,正在走向全世界。
(1) 玛丽的《籁歌》是骑士文学、凯尔特文化和基督教文化综合影响下的产物,对母子关系的再现带有多元文化特征和复杂的文化人格。——编者注
(2) 雷默斯大叔:同名小说中虚构的故事家,擅长讲述非裔美国人的民间传说。——译者注
(3) 德国在中世纪时是一个政治联合体。——作者注
(4) 维京人:泛指8—11世纪一直侵扰欧洲沿海和英国岛屿的北欧海盗。——译者注
(5) 三韵体:三行一节,连锁押韵(aba,bcb,cdc……)。——作者注
(6) 加利奥特:两人此时一起阅读的故事中的角色。——译者注
(7) 这半边双引号是因为此处仅是节选,前半边没有被作者选入。另外,个人能力有限,无法使译文还原原文完美的三韵体。《神曲》有现成的散文版中译本。——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