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谦恭的曼图亚之魂,它的名声继续在世间传扬,一直到时间的尽头。
——但丁
创造像希腊一样伟大的文明,是罗马作家们的艺术与爱国雄心。这种雄心在戏剧方面一直未能实现,但是在诗歌方面,多亏了才华横溢的拉丁诗人维吉尔的努力,算是大致实现了。维吉尔对早期拉丁诗人的作品进行了润色与完善。数个世纪以来,他都是欧洲的“诗圣”,正如亚里士多德是“哲圣”一样。贯穿中世纪的欧洲古典文化都是用拉丁语书写的,并非希腊语,但拉丁语借鉴和吸收了希腊语。维吉尔从过去到现在,都是罗马最杰出的代言人。很奇怪的是,基督教世界将他视为圣徒、先知和魔法师,类似于宗教传说中的主角。而13世纪的但丁将他选为自己的祖师与导师。不过,无论这些显赫的名声当中有多少曲解的成分,维吉尔都是当之无愧的。除了19世纪初某些无关紧要的批评,文学界每一个人,不论是诗人还是批评家,都将他奉为卓绝的拉丁文学巨匠,是世界上仅有的五六位至尊诗人之一。
比维吉尔早一个多世纪的时候,诗人恩尼乌斯创作了一首长篇叙事诗《编年史》。这是一部类似于国家史诗的作品,如今只剩下几百行残篇,但仍然展现出戏剧的张力和诗意的魅力。不过它未能凝结民族的精神,更重要的是,民族的语言也没有发展到最高水平。恩尼乌斯将希腊的六步格诗引入拉丁语中,维吉尔则将六步格诗打磨至完美,被丁尼生誉为“人类嘴唇铸造出的最高贵的工具”。
维吉尔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牧歌集》,描述乡村生活与故事,模仿希腊诗人忒奥克里托斯而写,表现出维吉尔对大自然、对当时他生活的意大利北方农场的热爱。光是《牧歌集》本身,也许已经足够令维吉尔成为意大利的民族诗人之一了(尽管当时拉丁语已经不是大众流行的语言)。虽然意大利的土地与春天一直没有变过,但没有一位诗人能像维吉尔那样细致微妙地感受它们。他的仁慈、怜悯与魅力,为略显虚假、陈旧的牧羊人和诸神的故事赋予了生命力,弥补了这些早期作品中不够成熟的缺陷。真正的诗人,即使是年轻时写下的作品也能立刻绽放出光彩。此外,在《牧歌集》中有一个奇怪的迷信故事,这个故事表面看来很荒诞,但是在文学史上非常重要,因为它是基督教敬重维吉尔的原因之一。它隐晦地描写了一个注定要降生到人世并且领导世界走向和平的孩子。这个故事被解读成了基督降生的预言。在那个不辨是非的年代,许多珍贵的作品遭到忽视和毁坏,维吉尔的作品因为被误解而得以保存下来,实在是幸运啊!
《牧歌集》虽然在某些方面表现出色,但是与《农事诗集》相比,只能算是一次文学仿写的练笔之作。《农事诗集》才是真正的自然诗歌,被称为“农牧之歌”“森林之歌”。可能当时诗人的富裕的赞助者梅塞纳斯想要推动某种“回归大地”的运动,因此鼓励维吉尔歌颂农耕生活。无论如何,这个主题能让维吉尔尽情地发挥天赋,甚至比在《埃涅阿斯纪》中更快乐、更自然。他对乡村的热爱跟他的希腊师父赫西奥德一样深厚,而且他亲身体验过农场的生活。他描绘的场景即使在今天看来,也和两千年前一样鲜活。他的夜莺仍在歌唱,如同济慈的夜莺歌唱得一样甜美。
《埃涅阿斯纪》在某种程度上是一首爱国之作。诗中的主角是忠诚的埃涅阿斯,但真正的英雄并非某一个人,而是永恒的罗马城。早期的诗人已经搭建好这个传说的框架,说是特洛伊城陷落后,从那里逃出来的流浪者建立了罗马城。这个故事没有任何史实基础,但维吉尔把它作为诗作的主题。既然埃涅阿斯要从特洛伊长途跋涉、迂回曲折地来到拉丁姆地区,路上就可以发生很多像《奥德赛》那么惊险刺激的冒险故事了。而且在“武器和凡人”背后,使用诸神与命运的仙法道具指引英雄、伟大的城市取得辉煌的成就,是很常用的桥段。在我们的时代,诗歌只不过是一种令人愉快的艺术玩具,因此我们几乎不可能理解罗马人对《埃涅阿斯纪》的欢迎程度。它表达了罗马的一切理想事物。它的主题,加上它对拉丁语无可匹敌的运用水平,使它成为拉丁文坛的霸主。
维吉尔未能见到自己的作品被捧上神坛,这首诗是在他死后才出版的。据说,他非常不满意自己的作品(任何一位尽职尽责、追求极致的艺术家都了解这种感觉),以至于留下遗言要毁掉它们,幸好被他的朋友们以及奥古斯都皇帝拦住了。奥古斯都皇帝是诗中最后一位出场的凡人英雄,是一个歌功颂德的重要章节中的主角,他有特殊的理由保护这部由他最出色的臣民写的作品。维吉尔如果活着,就会被册封为仅次于皇帝陛下的达官显贵。结果,他的坟墓成了宗教圣殿。再没有别的诗人比他更有资格得到如此的敬意了。
我们如果听不懂拉丁语诗歌,就通过最朴实的译本(约翰·康宁顿忠实于原著翻译而成的散文)阅读《埃涅阿斯纪》吧。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基本上就是一个故事,一个不是罗马人或者学者的读者也能够理解的故事。这个故事中唯一的败笔就是战斗场景——真是惨败啊!维吉尔不得不描写它们,因为它们是挣扎中的罗马、征服中的罗马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他的温柔天性并不适合战斗,所以他几乎完全没有荷马那种在冲突中挥洒自如的爽劲。他在序言中介绍自己的诗歌主题是创建罗马过程中的奋斗、勇敢和困难。他比荷马更贤明、更仁慈。但我们不会在这里纠结哪位诗人更伟大的愚蠢问题,因为所有优秀的作品都是互相独立、无可比拟的。
维吉尔在歌颂罗马的辉煌与宏伟的同时,也感受到了“万物之泪”。他是一位名副其实的浪漫主义者,为罗马的命运担忧至死。他又是一个传奇故事作家。罗马人并没有类似于我们小说的文学作品(可能佩特罗尼乌斯·阿比德的作品除外,我们后面会谈到他),所以他们的浪漫情怀、他们对爱情故事的热爱,是在戏剧和诗歌中得到表达与满足的。维吉尔对传奇文学的贡献是最精彩的故事之一:狄朵的故事。埃涅阿斯与狄朵之间的爱情只是这位英雄一生功绩中的一段插曲,却是狄朵一生的悲剧。这是人类本性的真实体现,而人类本性是一切文学、小说或者神话史诗的基础。
后来拉丁语统治了欧洲文化,维吉尔又是拉丁文坛上一位光芒四射的天才,所以他对英国诗歌有巨大的影响力(过去英国诗人把阅读拉丁语视为理所当然的能力,但那个时代几乎已经结束了),并且吸引了很多能人尝试翻译他的作品。德莱顿的译本是一部英语经典,就像查普曼或者蒲柏的《荷马》一样。19世纪,出现了一位令人赞叹的人物,他能在吃早餐前读完一百行诗,在吃午饭前设计出一张挂毯,他就是威廉·莫里斯。他用类似于查普曼的《荷马》那种多姿多彩的长诗句,翻译出一个活泼的版本。如果马修·阿诺德以“翻译维吉尔”为主题写论文的话——类似于他那篇关于荷马的论文——他可能会严厉地批评莫里斯及其他所有译者。我最喜欢散文式的翻译,比如康宁顿和J. W. 麦凯尔的译文。麦凯尔的拉丁语就像第二母语一样熟练,而且他的英语写作水平也很高。康宁顿的介绍性论文不仅回顾了维吉尔作品的其他译本,还讨论了将诗歌从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时遇到的种种难题。
诗人也是凡人,如果一定要说激发他们灵感的想象力中有任何真实的东西,那么,狄朵说过的一句关于埃涅阿斯的话,也许可以用来形容他们的创造者:“我坚信,他的血管里流淌着诸神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