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宜之计决不能成为基本规则,即使你以为它能帮助你得到有用的东西。
——西塞罗《论义务》
有一个人,生活在公元前1世纪的前五十年里,他写作、发言,他主宰了当时以及其后数百年的拉丁语散文界。他就是西塞罗。他是政治家、史学家、演讲家、哲学家、批评家、道德家和法学家,但他的成就不止这些。他的拉丁语散文成为他身后一千六百多年的标准范本。在他之后,优秀的拉丁语作品被形容为“西塞罗风格”的,尽管很多中世纪时的教徒和哲学家写的拉丁文远远比不上优雅的古罗马人写的拉丁文。据我所知,在整个文学史上,再没有别的人能将自己的个人风格强加在几乎每一个试图使用拉丁语实现艺术效果的作家身上。他被另一位罗马政治家派出的刺客杀死后,头颅被割下。马克·安东尼的妻子用发针扎穿了他的舌头。然而,那条舌头在其后的数百年间仍然在发言。
由于西塞罗的作品包含海量的引用和典故,所以他成为前代文学知识的宝库。举个例子,恩尼乌斯最优美的篇章得以流传到我们手里,要归功于西塞罗引用它说明诗歌的力量。他的哲学思想属于学院派,在道德方面十分推崇斯多葛流派的理念,因此他品行端正,并且得到了基督教作家的认可,其中包括圣哲罗姆和圣奥古斯丁。对于很多英语作家来说,他还是雄辩和高雅的典范,一直持续到18世纪。所以,我们在有意无意间都带有一点西塞罗的风格。曾经有人反对他,说他根本不是一个原创作家,而是一个模仿者、抄袭者,只不过擅长创造警句而已。确实,他在许多演讲场合提到的政治和法律案例,与在议会大堂中响亮回**的那些令人警醒的言论相比,是过时了些。我们在勤奋学习他与喀提林对抗的著名辩论词时,谁没有试过对演讲者和反对者双方都心生厌倦呢?不论如何,就算西塞罗是个警句写手,他也是一位技艺高超的写手。说到底,文学的本质就是造句,不论句子背后的推动力是浅薄的还是深厚的。他是一位卓越的书信写手,他写给好友的书信不仅令人读着愉快,还提供了很多关于亲密关系的有价值的细节。对于年轻的普林尼来说,西塞罗写给他的书信都是关于人生和大自然的小论文,对他直接起到鼓舞的作用,价值无可估量。对于18世纪那个书信写作是精致艺术的时代来说,所有出色的书信作家在某种程度上都是西塞罗的学生。
西塞罗死后,尽管他的影响力犹在,但拉丁语散文已经开始衰落。不过,在古典文学的暮色中,仍有几抹靓丽的色彩。尼禄皇帝的朋友佩特罗尼乌斯的《萨蒂利孔》非常风趣,是罗马生活的重要写照。它留存至今的残篇是我们手中唯一近似于现代小说的拉丁语散文,搞笑而又诚实地描绘了当时的社会,或者说一个社会层面的画面。由于那时候的社会**而腐坏,这幅画面并没有什么道德教化的意义。最近它的一个英译本就在内敛的道德家当中引起了一些非议。但是牛津大学的麦凯尔教授——一位拉丁语和英语文学的博学权威——公正地将佩特罗尼乌斯与莎士比亚、菲尔丁相提并论。让我们重申一次这本书的原则之一:任何有智慧的人都可以阅读任何印在纸张上的文字,并不会受到最轻微的道德伤害;而缺乏智慧与幽默感的人也很安全,因为他们不会阅读文学,或者即使读了也不懂。
佩特罗尼乌斯对礼仪和风俗,也就是日常生活的描写,近似于我们现在所谓的现实主义小说。一个世纪后,阿普列尤斯创作了《金驴记》,讲述了丘比特和普绪克之间的一段浪漫动人的爱情故事。我们如果把这个故事当作学校课本,取代伟大的恺撒和西塞罗,以及沉闷到令人难以忍受的尼禄等人的作品,就会怀着对拉丁语更多的好感长大成人,也许就能阅读原文。然而现实是,现在我们想看拉丁语的作品,只能依赖现代作家的翻译。丘比特和普绪克之间的故事,在威廉·莫里斯的《尘世天堂》中可以读到。而《金驴记》是《堂吉诃德》《吉尔·布拉斯》《十日谈》等作品中一些插曲的故事来源。
阿普列尤斯的作品充满了欢乐与想象,犹如沉闷长河中的一座亮丽孤岛。此时拉丁语已经成为学校和教会的官方语言,那里的人偏向于研究宗教和哲学,而非艺术。
有很多作家,在历史、哲学和宗教方面的地位举足轻重,却称不上文学艺术家;还有很多作家,是流氓、无赖,不关心旧世界的未来,偏偏是天生会施展言辞魔法的艺术家。有一个人虽然不是伟大的艺术家,但是他在建立拉丁语古典文学方面的贡献几乎可与西塞罗相比。他名叫昆体良,是一位批评家和演讲家,他的演讲类著作包含的拉丁语文学知识比其他任何一部罗马人的作品都多。他是当时唯一成功的老师,从事教育工作二十年,还写了一部关于教育方面的著作。要知道,在那个充满竞争的年代里,并不存在像大学教授这种能够保证勤勉的学者崇高地位的职位。昆体良纯粹凭着个人的造诣保持在行业的领先地位。从精神层面来说,他虽然不能与亚里士多德相提并论,但可以说与之相似。
西塞罗风格经过昆体良的发扬后,出现了小普林尼的书信。普林尼是塔西佗的朋友,并且自称是其追随者。他还是图拉真皇帝的宠臣。他的养父老普林尼是一位杰出的博物学家和活动家,为他提供了优厚的教育条件和社会地位,但也把他变成了一个古板的学究。他的书信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与政治生活,因此很有价值,可是从文学艺术的角度来说,算不上一流。
在基督教征服罗马的同时,罗马的语言也征服了教堂。拉丁语直到今天仍然是天主教教堂的官方语言。许多个世纪以来,各种语言都在蓬勃发展,但拉丁语一直是代表智慧的母语,是有教养的人们应该懂的语言,而他们确实懂。
拉丁语之所以能够延续下来,是因为当时的罗马就是世界,还因为罗马变成了基督教国家。一千多年以来,所有古籍,不论是宗教著作还是世俗的著作,都是用拉丁语写的。虽然基督教的拉丁语失去了古典拉丁语的少许优雅,但是在古罗马灭亡后许多年,仍然有拉丁语杰作诞生。举几个例子:公元四五世纪,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和《上帝之城》;差不多同一时期,圣哲罗姆的拉丁语《圣经》(通行版);13世纪时,圣托马斯·阿奎纳的哲学著作和神学著作都是意义深刻的思想杰作,成为罗马教会的标准哲学。而学习并非修道士与牧师们的专利,像斯宾诺莎那样的普通哲学家同样理所当然地使用拉丁语写作。
在我们这个时代,人们即使接受过高等教育,也无法“解释”西塞罗或者维吉尔笔下的句子。希腊语和拉丁语这类古典语言在正式文学方面的运用日渐式微。但不管我们是否意识到,拉丁语早已融入我们的血液。它几乎是所有现代西欧语言——罗曼语族——的起源,包括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还有我们此时使用最多的英语。法语是现代的拉丁语,保留了这种古代语言的大部分形式与神韵。英语在某种程度上更近似于德语,它的形式以及部分词汇来自德语,但也有很多内容来自拉丁语。经常听到有人建议,要使用“优秀、有力的盎格鲁-撒克逊人[56]的词语”,这完全是胡说八道。大部分普通词汇(主要涉及我们与动物都有的身体活动方面)来自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语言,但是当我们谈到人际关系,也就是文明生活时,必然会用到拉丁词语。我们走路、呼吸、睡觉、醒来和死去,全都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词语;但是,前进和撤退、到达和离开、鼓舞和推动、协商和讨论、比较、驳斥、辩论、毁灭或幸存,更别提各种贸易、财经、政治、外交和职业上用到的词汇,全都是拉丁语。没有那些源自拉丁语的词汇,我们无法交流,如同没有肩膀上的脑袋,我们无法生存一样。确实,英语在那些未曾学习过拉丁语的作家笔下显得更高效、更有魅力。但是同样真实的是,大部分杰出的现代作家在读书时期接触过古典名著,稍微了解过希腊语和拉丁语的含义、词汇的根源。许多教授古典名著的老式课堂无疑很枯燥,很难令人产生兴趣。还有很多缺乏想象力的学究,虽然能够读懂拉丁语诗歌,却永远无法学会清晰地思考或者灵活地运用自己的语言。不论如何,如今普通学生从学校里接触到的拉丁语内容浅薄得可怜,那些试图将拉丁语逐出学校的人完全不是在为教育考虑。麦考莱对真正的学者的定义是:双脚搁在暖炉的炉围上阅读柏拉图的人。这句话不仅定义了学者,还定义了为愉悦而阅读的文学爱好者。这种愉悦——不是自我改进的严肃义务——才是阅读的真正动力。不论这个世界上是否真的存在麦考莱理想中的学者,能通过译本理解古典名著的读者总是有的。我们不要说拉丁语已死。它既活在由它衍生出来的现代语言子孙中,又活在不灭的高贵自我中,拥有双重的永生。而罗马,依然是一座永恒之城。
[1]古登堡是西方的活字印刷术发明者,而中国的活字印刷术由毕昇发明于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译者注
[2]摩西:《圣经》故事中犹太人的古代领袖。传说他出生后被母亲放在篮子中,藏在河边的“bulrush”丛中,后来被法老的女儿发现并收养,在埃及长大成人。“bulrush”究竟是什么植物,并不清楚。——作者注
[3]象形文字的原文是hieroglyphic,意思是“神圣的雕刻”。——作者注
[4]罗塞塔石碑:刻有古埃及国王托勒密五世登基的诏书的石碑。——译者注
[5]安东尼和恺撒是古罗马政治家和军事家;克莉奥佩特拉号称“埃及艳后”,是古埃及托勒密王朝最后一任女法老。——作者注
[6]此处的字母指原文的英文字母。——译者注
[7]出自《圣经·约翰福音》,全句是“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在此处指言语。——译者注
[8]1英尺=0.3048米。——编者注
[9]“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出自《论语》。——译者注
[10]“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译者注
[11]这首诗是李白的《怨情》。——译者注
[12]拉夫卡迪奥·赫恩:日本小说家。他出生在希腊,后来旅居日本多年,娶日本女子为妻,入日本国籍,取日本名为“小泉八云”。此处引用他的话比较有说服力。——译者注
[13]传说耶稣曾在加利利海的岸边召唤他的四个使徒。——作者注
[14]黎俱吠陀:意思是“智慧诗篇”。——作者注
[15]人人书库:是兰登书屋旗下的一个翻印经典文学著作的品牌。——译者注
[16]梵文是印度教徒为他们的古文字起的名字。——作者注
[17]此处作者对“Nirvana”这个词可能存在误解。但由于篇幅有限,他并没有展开细说,因此译者无法进一步理解他的意思。——译者注
[18]文中“三千年”这个数字,源于赫伯特·翟理斯(Herbert Giles)的著作《中国文学史》(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国际上说中国历史是从商朝开始的,所以是三千多年,但如果算上五帝时期的话,应为五千多年。——编者注
[19]《圣经》结构简述:整体可以集合成一整卷(本),里面包括许多篇;每篇包含若干章;每章里面的每一节(段落)都以“章号:节号”的格式编码,例如第二章第三节的编码为“2:3”;每节里面包括几句话。本章译文中《圣经》内部的各种译名,均参考和合本《圣经》。——译者注
[20]圣灵感召:基督教认为,《圣经》的作者和编者受到圣灵感召,写下的都是上帝之言。——作者注
[21]阿默格顿:《圣经》预言中的末日之战战场。——译者注
[22]《箴言书》:《圣经》中的一篇。——译者注
[23]出自亚历山大·蒲柏的叙事诗《夺发记》。——译者注
[24]印度纸:因轻薄、坚韧而闻名,由于常常被用于印刷《圣经》,又称“圣经纸”。——作者注
[25]《摩西五经》包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创世记》。——作者注
[26]克伦威尔:英国政治家、军事家、宗教领袖。——译者注
[27]圣女贞德:法国民族女英雄。——译者注
[28]《伊利亚特》:相传是由盲诗人荷马所作的史诗,主要内容是叙述希腊人远征特洛伊城的故事。——作者注
[29]《圣经》的作者,不论犹太人还是基督教徒,都喜欢将世上的灾祸归咎到女人的头上。——作者注
[30]分别出自《以赛亚书》第18章、第21章、第22章。——作者注
[31]出自《耶利米书》第3章。——作者注
[32]“丹尼尔”和“但以理”的原文都是Daniel,但是在和合本《圣经》中Daniel被译为“但以理”。——译者注
[33]“塞缪尔”和“撒母耳”的原文都是Samuel,但是在和合本《圣经》中Samuel被译为“撒母耳”。——译者注
[34]教父:此处指古代基督教权威神学家和作家的总称。——作者注
[35]出自《约翰福音》第21章。——作者注
[36]出自《使徒行传》第26章。——作者注
[37]罗林森:英国学者,历史学家。——译者注
[38]古希腊时期的民族和语言与现代希腊人和希腊语相去甚远。本书提及的希腊均指古希腊。——编者注
[39]吉卜林:英国诗人,诗句“(当荷马)奏响七弦竖琴”的作者。——译者注
[40]特里斯坦:亚瑟王的十二圆桌骑士之一。——作者注
[41]雅典以雅典娜命名,奉她为保护女神,因此诗中说她是“保护城邦的少女”。——作者注
[42]雅典娜的全名为帕拉斯·雅典娜。——译者注
[43]特里同尼娜:是雅典娜的别称,与她的出身有关,但是具体的解释众说纷纭。——译者注
[44]朱庇特:是宙斯在罗马神话里的名字。——译者注
[45]曼陀林:一种类似琵琶的弹拨乐器。——译者注
[46]加百利和亚必迭:加百利是替上帝把好消息报告给世人的天使。亚必迭是拒绝参与撒旦罪恶计划并坚守自己对上帝信仰的天使。这一节写的是弥尔顿的诗歌《失乐园》中的场景。——译者注
[47]这是古希腊四大周期性竞技赛事。——译者注
[48]克洛伊:在希腊语中的意思是“盛开”或“丰饶”。——作者注
[49]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由神圣罗马帝国的内战演变而成的一次大规模的欧洲国家混战,也是历史上第一次全欧洲大战。——译者注
[50]萨提尔:希腊神话中的森林之神。——译者注
[51]我们聊到喜剧这个话题,使我想起一个比较切题的好笑话:在我们这个盛行短发的时代,别忘了在米南德的喜剧《被剪短发的女孩》里,女孩被剪掉长发是愤怒的爱人对她进行惩罚的一种手段。——作者注
[52]讲希伯来语的希伯来人:意思是血统纯正,并且继承了父辈的语言与传统。——作者注
[53]基督纪元:以耶稣诞生之年作为纪年的开始,又称“公元”。——译者注
[54]罗马帝国是环地中海的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化的大国。君士坦丁一世宣布承认天主教为国教,又称罗马公教。罗马天主教大会语言使用拉丁语,所以罗马帝国时期有拉丁史诗、拉丁文学之谓。为不致与通常将拉丁文学指拉丁美洲文学的情况相混淆,故此处标注为罗马史诗,以下各章均同。——编者注
[55]维纳斯母神:在罗马传说中,维纳斯是罗马民族的祖先,特洛伊王子埃涅阿斯的母亲和保护神。——译者注
[56]盎格鲁-撒克逊人:大部分英国人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后裔。——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