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营企业的“十三种死法”(1 / 1)

第一种死法:不正当竞争。

竞争对手在整你,你在明处他在暗处,诬告你,通过打官司破坏你(的)声誉。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有时候可以把一个企业搞死。

第二种死法:碰到恶意的“消费者”。

一个无理的消费者也能把你搞死,比如刁民投毒。这些情况我们都遇到过,胆战心惊,如履薄冰。

第三种死法:媒体的围剿。

当年是媒体把我搞死了,搞休克了。如果媒体晚搞我们两三个月,我们(就)不会死。

第四种死法:媒体对产品的不客观报道。

如果媒体只报道10%是无效的产品,产品马上完蛋。在中国,说产品不好的时候,老百姓最容易相信。

第五种死法:主管部门把企业搞死。

产品做大了,哪怕有万分之一的不合格率,并被投诉到主管部门,就有可能被吊销整个产品的批文。

第六种死法:法律制度上的弹性。

法律制度(上)的不合理,使你不得不违规(操作)。

第七种死法:被骗。

有时候一个企业的资金被骗后会出现现金短缺,甚至整个企业会一蹶不振,而对民营企业来说,法律的保护很有限。

第八种死法:“红眼病”的威胁。

红眼病太多,谣言太多,企业的谣言还好办,最怕的就是产品的谣言。

第九种死法:黑社会的敲诈。

第十种死法:得罪某手中有权力的官员,该官员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给企业发展制造障碍。

第十一种死法:得罪了某一恶势力也有可能把企业搞死,比如说他在产品中投毒。

第十二种死法:遭遇造假。

假冒伪劣也能搞死一个企业,前段时间我们在某个药品保健品造假基地查获了价值几千万的假货。

造假分子抓到(之后),又被当地公安放了,(出来之后)又继续造假。现在只要一看见假货我们自己就去买,怕它危害消费者。

第十三种死法:企业家的自身安全问题。

2001年2月赴京参加“泰山会议”的飞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