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德国而言,风格的冲突和演进比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来得重要。我们可以证明,这个国家对作为一种表达方式的风格给予了最高的价值,例如它通过发展表现主义并吸收包豪斯模式,造就了自己的民族风格。因此,两次大战之间的商业设计师继承了丰富的现代主义传统,从中发展出独树一帜的德国装饰艺术风格。顶级商标设计师卡尔·舒尔皮格(Karl Schulpig)在其大部分作品中,成功地将包豪斯几何风格和表现主义符号结合起来。舒尔茨·纽达姆(Schulz Neudam)为弗里茨·朗(Fritz Lang)的电影《大都市》(M etr o p olis)制作的海报,则对未来主义主题做了恰如其分的装饰性渲染。在多数德国插图中,直线包围形式占据了主导地位。

361.卡尔·舒尔皮格设计。自我推销广告,1925年

362.舒尔茨·纽达姆设计。《大都市》,电影海报,1926年。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收藏,环球电影股份公司捐赠

363.赫尔泽(Herzig)设计。《舞蹈与电影》,歌曲集封面,1928年

364.设计师不详。《格奥尔格·格克森》,印刷和广告公司宣传广告,1923年

365.保罗·普芬德(Paul Pfund)设计。《金字塔》,艺术月刊信头,约1929年

366.保罗·普芬德设计。《路德维希弗拉托》,汽车经销商公司信头,约1929年

367.保罗·普芬德设计。《建筑师康拉德·贝赫特》,信头,1929年

368.设计师不详。《斯图加特德国联合出版印刷公司》,选自《海报》杂志刊登的一家印刷公司广告,1919年

369.伦纳德(Leonard)设计。《应用美术》,杂志封面,1930年

德国

德国专业的设计和广告杂志,特别是《广告》和《应用美术》,推动了对各种“现代”艺术的定义,这些定义有时也似乎自相矛盾。他们提出,包豪斯图案适用于各类广告和版式设计;对纯粹主义者来说,与装饰艺术风格相联系是对包豪斯的亵渎。但对于那些坚信包豪斯是商业设计的未来的人来说,非包豪斯风格的设计师和印刷商对包豪斯现代主义图案的广泛接受,倒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