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
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
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并不断增强党的活力。
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干部队伍。
——江泽民
4.3.1 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群众基础
江泽民同志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这一重要论述,深刻地回答了当前党建理论和党建实践中人们普遍关心的带有根本性的一些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重要指导意义。
80年来,尽管我们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阶级性和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先进性始终没有变,但是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党的性质的具体内容要求及其具体规定是不同的。就是说,对党的性质的认识和规定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当随着历史条件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深化。
在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不断地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科学地理解和坚持党的阶级性与先进性,就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在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同时,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这是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向全党同志提出的一个亟须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1.正确认识党的先锋队性质与党员成分的关系
党员成分对党的性质有多大的影响,它与党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关系,这是一个值得加以研究的问题。党员的成分与党的性质有着某种程度的联系,但并不是必然的联系。党员成分与党的性质有联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党的性质,看不到这一点,就不是唯物主义者。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而且,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这种变化还会继续下去。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同时,我们还应看到,不仅工人阶级中在不断涌现出大量先进分子,而且其他阶级、阶层中事实上也在不断涌现出大量先进分子。伟大而艰巨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忠诚于祖国和社会主义的优秀分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群众共同加以推进。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不仅应把工人阶级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而且应把其他阶级、阶层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就是说,党组织的大门应当向所有中华民族的先进分子敞开。
2.应当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判断人们的政治状况和政治态度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劳动收入的普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能否把拥有财产的多寡作为衡量人们政治状况和政治态度的标准呢?江泽民同志对此作了明确回答,指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
4.3.2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江泽民同志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并不断增强党的活力。”深刻领会和认真实践江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思想和要求,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无产阶级先进性和世界观的必然要求。我们的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个民主与集中辩证统一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和集中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而这个集中,总是要在民主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地正确地实现。党是一个战斗的组织,没有集中统一的指挥,是不可能取得任何战斗胜利的,一切发展党内民主的措施都不是为了削弱党的必需的集中,而是为了给它以强大的生气勃勃的基础。实行民主集中制,就是要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从目前的情况看,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和落实还存在不少问题,作为制度,党组织都建立了,但实际上,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原因是我们有些同志对这一根本制度认识肤浅,或者采用实用主义的态度。从制度建设的高度看,起点要高,用理论作指导,在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切实实的措施。在民主方面,主要是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现在的问题,一是民主渠道不畅,党员的意见、建议得不到及时反映,反映了也未能及时改进,这就影响了党员积极性的发挥;二是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权利,不是被无视就是不被尊重,甚至遭到践踏。对此,既要教育党的领导干部克服“一言堂”、家长制、个人专断作风,更要建立制度,用制度来疏通和扩大民主的渠道,用制度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发展党内民主还有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实行民主决策,要求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仅要建立领导、专家相结合的咨询、论证、决策机制,更要发扬民主作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及时吸取群众的智慧和首创精神,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正确的科学的决策。在集中方面,主要是强调“四个服从”。在这“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现在,主要是要用制度来解决一
些党员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克服自由主义;解决班子中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自行其是的现象,克服软弱涣散状态;解决某些地方组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克服分散主义,等等。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要求我们党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以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可以不要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的民主集中制,或者以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就是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都是不对的。历史经验表明,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全局,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江泽民同志对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刻领会和认真实践这些要求,是新世纪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领导生活中的体现。坚持这一制度,对于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有力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着重要意义。有些地方和单位在贯彻执行这一制度中,或者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置集体领导于不顾;或者事无巨细都推给集体讨论,缺乏明确的责任制,甚至名为集体领导实际无人负责;或者片面强调分工而形不成集体的合力。这些都需要通过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来加以纠正。
中国共产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为执政党,党的领导要通过执政来实现。其中,党采取什么方式对国家政权和国家事务实施领导,是一个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邓小平同志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曾经指出:“属于政策、方针的重大问题,国务院也好,全国人大也好,其他方面也好,都要由党员负责干部提到党中央常委会讨论,讨论决定之后再去多方商量,贯彻执行。”中央这样做,地方也应当这样做。
党委要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领导。按照这个要求去做,切实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既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和其他各方面的职能作用,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具有重要作用。根据这些年各地的经验和做法,地方各级党委对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工作的领导,主要通过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党组来实现。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党组以及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是由党委派出或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选派到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工作的,都要对党委负责,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在依法进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定,保证党的主张的实现。
全党同志都要增强民主集中制的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本领,努力掌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领导艺术、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地统一起来。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进一步完善党的领导制度,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从制度体系上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执行。坚决抵制西方多党制和三权鼎立等政治模式的影响。坚决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
4.3.3 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当前,要着重抓好农村和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在新形势下遇到的新问题,以改革的精神改进和加强工作。各类基层组织要从各自的特点出发,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努力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带领群众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江泽民同志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我们党要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就必须贯彻、落实“三个代表”要求,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已进入以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向阶段性、结构性相对过剩转变为特征的新的阶段。县(市)以上党委要帮助农村基层党组织尽快适应这个新变化,大力提高党支部一班人的素质,增强群众观点和政策观念,掌握市场经济知识和农业科技知识,学会依法行事,认真改进作风。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同时重视扶持农村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积极带领农民群众深化农村改革,调整好农业结构,帮助农民增收减负,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通过多种形式逐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这是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集体服务功能,增强党在农民群众中的凝聚力的需要。有了一定的集体经济实力,村集体才能够为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和运用科技等提供更多的服务,这样村党支部才会在群众中形成更大的凝聚力、号召力。
要紧紧围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和国家的一条根本方针。无论现在和将来,我们党要始终保持自己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不变,始终做到“三个代表”,就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带领广大职工走在企业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前列。
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中,无论企业资产怎样调整重组,党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政治领导,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都必须坚持,不能有任何削弱。把加强党的建设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统一起来抓,正是增强企业活力、创建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企业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建工作,必须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来进行。特别是在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关键任务上,在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时,党组织更要主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做群众工作。破产、关闭的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站在第一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下岗的党员和职工解决生活困难。有的企业党组织涣散无力,放松群众工作,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手足无措,这种情况不能再次出现。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结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办法,完善企业领导体制,从组织上和制度上规范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途径和方法,保证企业党组织在改革和发展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是一个新领域。近几年来,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的看发展很不平衡,明显滞后于形势发展的要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86%的私营企业中没有党员,已建立党组织的仅占企业总数的0. 9%,相当一部分企
业有党员但没有党组织。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的思想认识要跟上客观形势的发展,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这是我们党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党同在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的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巩固党在新形势下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需要。凡是已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应建立党组织,都要在企业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社区党的建设是一个新课题。随着改革的深化,原来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服务、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功能逐渐分离出来,很多事情要靠街道、居委会来做。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机构在街道社区落户,离退休人员、待业人员、外地务工人员大量进入社区,社区成了各类矛盾反映比较**的汇聚地。要结合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把社区党建工作提上重要日程,认真研究,统筹规划,切实加强对这方面工作的领导。搞好社区党的建设,实质就是打牢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要按照党章的规定,根据社区党员的分布,及时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要不断探索、完善社区党建工作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作用。要从城市社区的特点出发,围绕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服务、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等来积极开展党建工作。
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采取了新的办法和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建设基层组织的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经验、好做法必须坚持,同时又必须以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新问题,坚持在实践中加强,在加强中不断探索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以保证我们党更好地带领广大人民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4.3.4 坚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要靠人来实现、靠队伍来保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实现“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关于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邓小平用战略的眼光选准了突破口,就是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邓小平身体力行,作出表率。以后,他又从多个角度论述干部制度的改革,包括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任期、离退休等。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提出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宏大的党的干部队伍。他站在保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历史高度上,要求对新老干部的交替与合作用制度加以规范。根据邓小平关于改革党的干部制度的思路,这些年来,主要从两个方面加大力度,深化改革。第一,是全面提高现有领导干部的素质。作为执政党,现代化建设需要党的干部具有较强的总揽全局、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但从实际看,大多数干部还很不适应,存在较大的差距。这就要改变重视用人、忽视育人的偏向,把培养教育干部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抓好。这里,首先是要抓好德,要求忠诚于马克思主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努力成为讲党性、顾大局、能驾驭全局、会治党治国的政治家。其次是要抓好才,就是要有知识、懂业务、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能够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协调各方面的力量,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为此,就必须根据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不同要求,改革和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等制度,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第二,是抓紧培养和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要求我们站在保证党的政策的连续性、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高度来抓好这方面的制度改革。主要有: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等陈旧观念,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把年轻干部放到关键的领导岗位压担子,或放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的环境中经受考验,放手让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扩大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完善干部的考核、交流、升降、奖惩等制度,形成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等等。广东的实践已充分证明,哪个地方人才辈出,那个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就搞得朝气蓬勃。
江泽民在江苏、浙江、上海考察时指出,我们党要做到“三个代表”,关键在于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特别是要培养和选拔好跨世纪担当重任的一批接班人。党和人民的事业需要的人才是多方面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外交、教育、法律、军事等工作的开展,都需要聚集和造就大批优秀人才。人才是一个国家发展最重要的资源。当今世界,争夺人才的竞争异常激烈。我们要有政治远见,及早研究对策,真正把培养和使用好各类人才作为党和人民事业兴旺发达的大事来看待、来落实。要下定决心,加大力度,促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展开和深化,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改进管理干部的方法结合好,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机制和一整套办法。这一论述极其重要。
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实现“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内容。这是因为,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要靠人来实现、靠队伍来保证。毛泽东、邓小平强调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的因素,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江泽民同志强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党的建设面临大量新情况,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干部,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素质。
对于党的干部首先是领导干部,江泽民提出了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第二,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工农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第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善于开拓前进,具有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第四,模范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拒腐防变,坚决反对消极腐败现象;第五,刻苦学习,勤奋敬业,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五条要求,正是体现了邓小平一向倡导的德才兼备原则和“四化”方针,同时又体现了新的形势下的要求。五条要求,科学严谨、系统全面。江泽民同志分别从政治、作风、思想、纪律、才能五个方面对党员干部的基本素质所作的规定,具有深刻的思想内容、密切的内在联系和重大的现实意义,为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