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季常所蓄朱陈村嫁娶图[1](1 / 1)

(二首选一)

我是朱陈旧使君[2],劝农曾入杏花村[3]。

而今风物那堪画,县吏催钱夜打门。

[注释]

[1]陈季常:名慥,号方山子,四川眉山人,隐居不仕,与苏轼交谊颇厚,苏轼曾为他作《方山子传》。朱陈村:作者自注:“在徐州萧县。”村在深山中,民风淳朴,一村朱、陈二姓,世为婚姻。唐白居易曾作《朱陈村》诗咏其事。

[2]使君:唐宋时对太守的别称。

[3]杏花村:据旧注引《名胜志》,杏花村与朱陈村相连。

[点评]

元丰三年(1080)苏轼赴黄州途中,经岐亭山,曾到陈季常寓所做客,诗约作于此时。诗人为友人珍藏的古画题咏,借题发挥,揭示当时农民遭受封建官府苛捐杂税盘剥的痛苦。诗人因被政敌罗织“以诗文讪谤朝廷”的罪名而被捕入狱,幸得神宗皇帝赦免,贬官黄州,却仍关心民瘼,敢于继续以诗抨击时弊,令人肃然起敬。诗写得直截了当,一针见血,戛然而止。

同题的第一首云:“何年顾陆丹青手,画作朱陈嫁娶图。闻道一村惟两姓,不将门户买崔卢。”诗人赞美朱陈村甘于清贫、不慕富贵的淳朴习俗,赞美村民们不愿意花钱买门第,同崔卢诸姓的高门大族结亲。将两首诗对照起来读,更能感受到诗人对被官府横征暴敛的农民苦难境况的无限同情,以及对“今不如昔”的深长慨叹。